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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海光論「民主政治」

第四章 殷海光與徐復觀對於「民主政治」的各自論述

第一節 殷海光論「民主政治」

對於「民主政治」的落實,殷海光與徐復觀同樣關心和嚮往。據前面第三章 所述,殷海光一生關心「自由」,也為如何保障每個人的「自由」大力發聲,當 他在談論「自由主義」時,認為「自由主義」至少有「政治」、「經濟」、「思想」、

「倫理」等四個層面的「自由主義」,而所謂「政治的自由主義」能夠展現出來 的形式,在殷海光看來,就是「民主政治」的運行,因此建立「民主政治」,也 可以說是殷海光捍衛「自由」的一環。雖然關於如何建構「民主政治」,殷海光 並未多言細節,但是他始終都將實行「民主政治」當作促使中國健全發展的唯一 出路,也將實行「民主政治」作為一種解決中國困境的手段。

在當時代的殷海光看來,彼時中國的困境除了內戰不止、經濟貧困之外,最 大的問題恐怕還在於人民思想沒有自覺、尚未開闊,終日甘於為人奴役、聽任煽 動,彼此之間僅為蠅頭小利惡鬥,卻不敢挺身捍衛真正屬於自己的每一份權益。

因此,殷海光除了撰文努力向大眾釐清何謂「人權」、「自由」、「民主」等等觀念 之外,更致力於針對當時世界各地層出不窮的「偽民主」做出分析與批評。或許 也可以說,對殷海光而言,英美「民主政治」其實已經是中國可以直接依循的政 治體制,實在無須再自行發想其他所謂「新民主」,以免他人假「民主」之名欺 矇大眾,而行爭權奪利之實。至於什麼是真正的「民主政治」,為什麼中國需要 落實「民主政治」,以及種種對於「民主政治」實行上的質疑,殷海光雖然未曾 撰文專篇論述,但是在與探討「自由」的相關篇章中,多能看見他的相關回應,

本節將會先就殷海光對於「民主政治」的基本想法進行闡述,至於殷海光如何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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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社會大眾對於「民主政治」的質疑,則留待第三節,再結合徐復觀的回應,一 同作論述。

一、殷海光論何謂「民主政治」

殷海光對於「個人自由」極為重視,他所關懷的對象,始終是每一個個體生 命,而在實務上,每一個人應享有的權利是否能夠得到保障,應該可說是他最關 心的事情,這點在第三章已有相關論述。因此,如果問殷海光為何殷切的希望中 國能夠施行「民主政治」,那也是由於「民主政治」是殷海光心目中,最能保障 個人權利的政治制度,比如他解釋:

民主政治是甚麼呢!「民主政治是一種政治制度。依這種制度而言,社會 上的每一分子都被看做是人,而不是別的東西。」這可以看作是民主政治 的基本概念。107

甚麼是民主制度底基礎呢?就制度而言,民主制度底基礎是諸基本人權。

基本人權,不是甚麼神祕的東西,而是可以一件一件的計量的。例如,思 想、言論、出版、教育、組織、經營、宗教……,等自由都是。這些基本 人權,……。它是什麼呢?應是每一個像他和我一樣的人生來固有的。這 些基本人權,是民主制度底生命線。這些基本人權,如果受到損害,民主 制度便會發生動搖。108

由此可知,殷海光認為「民主政治」就是一種「把人當人」的政治制度,這個政 治制度的基礎就是保障各種人權,別無其他複雜的概念。但也由於殷海光認為這 樣簡單明瞭的宗旨,並非其他政治制度可以做到,而且在當時,世界上的大部分 國家都從未實現過這樣「把人當人」的政治制度,包括千年君主專制的中國,因 此對殷海光來說,落實「民主政治」,就是讓中國人民拿回自己個人權益,並持 續受到保障的方式,自然讓人嚮往。

殷海光除了將「民主政治」與「自由」、「人權」等概念自然而然的連結在一 起外,還認為「民主政治」之所以可以是一種「把人當人」的政治制度,是因為

「民主政治」與「法治」也是必然相伴的概念,如同他直接說:

民主政治真正實現,就可能防止這些「把人不當人」的弊端。防止弊端之 最佳的方式,就是法治。所以,民主與法治底關聯,是正比例的關聯。109

107 殷海光:〈自由主義底蘊涵〉,《自由中國》,第 3 卷第 3 期,1950 年 8 月 1 日。

108 殷海光:〈民主底試金石〉,《祖國周刊》,第 8 卷第 12 期,1955 年 1 月 3 日。

109 殷海光:〈自由主義底蘊涵〉,《自由中國》,第 3 卷第 3 期,1950 年 8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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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把人不當人」的弊端,就是指極權國家中,人民自身的命運不能自主,只 能聽任當權者擺佈的狀況,而在殷海光看來,由於「民主政治」與「法治」擁有 正相關,人民的行動並不聽令於任何一個當權者晦暗不明的個人意志,而是受限 於大眾共同制定並遵守的法律,因此自己可以自由行動,並且清楚的知道自身的 權利義務為何,與社會上的每一個他人所享有的人權沒有上下之分,或者含混不 清的狀況,所以「民主政治」才被認為是一個「把人當人」對待的制度。而且,

殷海光自認就自己的觀察而言,通常「民主政治」發展越成熟的國家,人民就越 謹守法律,比如他認為英國就是很好的典範,英國近代史除了可以作為「民主政 治奮鬪史」,還可以視為「為法治而奮鬪的歷史」。

殷海光這樣的觀察論述,可能讓人質疑是否過於推崇英、美「民主政治」與

「法治」,畢竟我們也可以輕易地指出,專制極權國家也有自己的國家法律在實 行,這些國家也並非沒有「法治」,殷海光並不否認這種情形,但是他同時認為,

我們不能否認的是,這種「法治」多是由上對下的片面要求,居下位者必須遵守 這樣的法律,但是大權在握的上位者是否守法,就不得而知了。殷海光的這種觀 察即使放眼今日,都應該無法反駁,更遑論在專制極權國家裡,法律可能隨時不 經人民同意便輕易更動,而這些行為恐怕都與民主國家的「法治」執行方式相去 甚遠。

「自由」、「人權」、「法治」這些對殷海光來說,都與「民主政治」高度相關,

「民主政治」是保障人民權利的最佳政治制度,也可以直接說是為保障人民權益 而生的制度,而「法治」則是「民主政治」得以正當執行權力的機制,殷海光甚 至認為,除去這些內容,「民主」就只是一個沒有內容的空殼,因此他堅定的論 斷:

任何國邦或社會,它底基本性質是否民主,端視這一點而定。保有基本人 權的國邦或社會,才是民主的國邦或社會。否則不是。我們有充分的理由 進一步說:有而且只有民主的社會才真正是人的社會。換句話說,一個社 會是否真正屬於人的社會,完全以它是否民主為斷。物質建設發達,不是 屬人的社會之標誌;有時反而是悲慘,奴役,桎梏,以及地獄的標誌。……。

要保障基本人權,有而且唯有實行民主政治。我們可以說,民主制度是為 保障基本人權而存在的制度。離開了基本人權這一基石,民主將無安頓處,

而成為毫無意義和內容的空殼。110

關於殷海光的這種想法,似乎與下節將提及的徐復觀觀點有相契合之處,徐復觀 就認為「民主」僅是一種政治形式,而非政治內容,參照徐復觀對「民主政治」

的這種分類,我們應該也可以更理解殷海光的上述說法,「民主政治」雖然看起 來無特別高深的內容填充,僅是在「保障基本人權」,但可能也正因為如此,所 以殷海光才認為唯有在「民主政治」的制度底下,才能兼容每個不同的個人,將

110 殷海光:〈民主底試金石〉,《祖國周刊》,第 8 卷第 12 期,1955 年 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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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都視為活生生的人來對待,同時,這種透過大家賦予權力的制度,不會成 為任何一個單獨個人的權力工具,如此才能最大範圍的保障每一個人的權利福 祉。

二、殷海光論實行「民主政治」的理由

「民主政治」被殷海光視為保障「諸基本人權」的政治制度,而且屢屢被拿 來與「專制極權」做對比,殷海光認為:

民主與極權之不同,實在不是枝枝節節的不同;而是從思想模態到社會建 構,以及政治設施,從最初的起點以至於發展的大方向,都不相同。認為

「國家應為個人的利益而存在」的,是民主政治。認為「個人應為國家利 益而存在」的,是極權暴政。這是民主政治與極權暴政在基本出發點上之 不同。111

這樣的對比論述,在殷海光書寫的文章中大量可見,由此也不難想見,殷海光當 然會將「民主政治」拿來作為反對共產主義、打擊極權統治的武器,同時,除了 打擊共產黨,他也會藉此諫言當時的國民黨不要走回中國古代專制的老路,如果 要與共產黨作出區別,讓人民確實信任政府有所轉變,就應該快點步上施行「民 主政治」的道路,殷海光認為唯有如此才能團結人民意志,讓民心所向確實展現,

基於這些想法,他為文時,在字裡行間也時常積極推廣「民主政治」的效用層面,

比如他會說:

防止共黨活動固然必須武力,而最根本的辦法是培養民主自由。民主自由 是最好的防腐劑。在不腐爛的社會環境裡,赤色細菌滋長不起來。而且,

只有實行民主,才能真正集中意志,團結力量。所以,自由民主是對付極 權統治最有效的武器。112

這樣的文字雖然看來有些功利,且多片面推崇「民主自由」,直接認定「民主自 由」就會締造「不腐爛的社會環境」,彷彿「民主自由」是某種具有奇效的萬靈 丹,若將這樣的想法與實際施行情況相互對照,或許難免感覺過於理想,但是回 到當時代的中國處境,應該也可以理解殷海光當時的渴求。殷海光之所以屢斥共 產主義與極權統治,原因應該在於他認為這是侵害「諸基本人權」最劇烈的政治 制度,在殷海光的眼中,中國歷代一直處於專制制度,在這樣的國家裡,人根本

這樣的文字雖然看來有些功利,且多片面推崇「民主自由」,直接認定「民主自 由」就會締造「不腐爛的社會環境」,彷彿「民主自由」是某種具有奇效的萬靈 丹,若將這樣的想法與實際施行情況相互對照,或許難免感覺過於理想,但是回 到當時代的中國處境,應該也可以理解殷海光當時的渴求。殷海光之所以屢斥共 產主義與極權統治,原因應該在於他認為這是侵害「諸基本人權」最劇烈的政治 制度,在殷海光的眼中,中國歷代一直處於專制制度,在這樣的國家裡,人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