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每日的電視 每日的生活
「我們成功地創造人類史上最偉大的科技發明─電視,使之完 美,並傳到世界各地,電視能用來做什麼?電視能把娛樂帶進每個家 庭,儘管電視是可移動的家具,卻是繼谷騰堡(J. Gutenberg)後到 漫畫問世以來的獨一無二的偉大貢獻。」
─霍金斯(R. M. Hutchins)前民主研究機構中心主席
當代的大眾傳播媒體中,電視由於其結合了動態影音與靜態文字的媒體特 質,因而對閱聽人產生了多元和深遠的影響性。目前台灣地區擁有電視媒介的普 及率高達百分之九十八,平均每一戶有 1.6 台電視機(潘家慶,1990),電視不 僅提供一般民眾新視野、新娛樂,更進一步改變家庭和個人的休閒生活型態;同 時,電視也提供娛樂、傳遞文化、增進知室等多項功能,更肩負有社會教育的實 質責任。許義雄(1985)曾指出,台灣地區家庭的生活休閒型態,以「全家共同 一起看電視」為排名之首,由此觀之,電視媒介遠比學校教育更能提供豐富、多 元且多面向的知識與資訊。
美國傳播學者 Gerbner(1976)指出,電視是美國文化中相當重要的一部分,
美國觀眾在毫無選擇餘地下,日以繼夜收看的情況下,藉著「儀式化」、「重複」
的過程,長期下來,電視所建構的符號世界卻嚴重影響人們對真實社會的認知。
他因此提出兩種假設:(1)持續暴露於電視內容,會影響人的信念和對社會的 理解。(2)人們心目中的社會面貌,會和電視偏差內容的表達一致(黃明月,
1995)。因此,電視媒體對社會中的個體由其是尚處於發展階段的青少年,有著 潛藏的社會作用(吳翠珍,1997),Gerbner 於其進行的一系列涵化研究中發現,
電視是當代最具影響力的媒介,其內容千篇一律的充滿暴力及刻版印象,並不符 合真實的世界,觀眾日積月累的接收這種訊息,久而久之便會受到影響,而影響 程度則視電視暴露量而定(轉引自黃明明,1994)。
社會學習論的巨擘 Bandura 過去也曾對於透過大眾媒體的學習,以發展中的 兒童為對象做了許多研究,他認為兒童容易受到電視人物言行舉止的影響,進而 造成態度以及價值觀的改變(Bandura, 1997)。電視具有大量、普遍的特質,其 所影響的效果是長期的、隱性的,閱聽眾在接收電視所創造的符號環境時,一方 面也同時接收了電視所呈現的符號性學習,閱聽眾可以對電視內容進行觀察學 習,但是電視卻無法提供實際的回饋來修正學習者的行為。
由此觀之,電視與每日關係密切,研究電視即是研究每日生活,收看電視行 為即是一種文化實踐,它所牽涉的不只是「進行收視」(doing it),而是「如何 進行收視」(ways of doing it)。電視媒體存在於每個家庭中,家庭中的不同個 體,更是以不同的方式在消費電視,擁有著不同的收視模式,而本研究的目的在 於了解觀看音樂娛樂節目的閱聽個體,其收視的動機與目的為何,而閱聽人所處 的社會位置與情境脈絡之下,呈現何種解讀方式,有關這部分將在第二節中會進 行相關探討。
二、 電視作為社會性使用之意義
就電視本身而言,它可以提供若干涉會性作用,電視的收視行為並非在真 空條件下進行,其收視行為往往伴隨著其他活動一同進行,通常是和家庭中的 形為模式相結合所構成的行為,包括吃飯、作家事或功課。學者J. Lull(1990)
認為電視的社會性使用可分為兩大類型:「結構性電視使用」與「關係性電視 使用」。
(一) 結構性電視使用
1、 環境性作用所謂環境性作用是指電視可以做為一種背景聲音或作為陪伴與娛樂,借由 電視提供個人或團體所需要的背景音效,可以伴隨家中的例行工作一同進行,
其所提供的影音效果為創造一個活潑環境的要素。
2、 規則性作用
指電視的定時播映可作為一種對時的工具,如同一個行為調節器,可以提 醒閱聽人用餐時間、就寢時間、家事時間、寫作業時間等(蕭育純,1998)。
Lull 聲稱電視為「時間活動的標點」(Punctuation of time and activity)。此外,
電視的內容也可為人們提供談話型態,提供溝通所需要的素材,收看電視本身 也成為一個權威者給予他人的一種鼓勵或獎品,在家中通常是指父母與子女間 的關係,因此,收看電視經常是與義務、責任和其他活動相關的。
(二) 關係性電視使用
若閱聽人將電視的使用和生活型式的安排結合,Lull 認為可以分為四個主 要的作用(轉引自秦嘉菁,1999)。
1、 促進溝通:人們可借助電視來說明經驗、也可利用觀看電視之經驗作 為溝通的共同基礎,甚至還可以利用看電視來打開話題和減少焦慮。
2、 親密與逃避的媒介:人們可借看電視而與其他人建立進一步的關係,
或作為躲避他人的手段,即電視既可已成為維繫人際關係的工具,也可 以作為暫時終止關係的藉口。
3、 提供社會學習:人們可以從電視中學到社會文化設定的價值觀,乃至 具體而為的行為,對許多人而言,電視被廣泛的視為一個學習的資源,
電視提供的資訊甚至可以取代學校。現今父母會鼓勵子女收看益智節 目、公共電視等較具有教育意義的節目,期待隱含在電視節目中的價值 級主題,可被用來教育其子女(Katzman, 1972)。
4、 能力或支配的強化:人們由電視所獲得的學習,可進一步增強自己的 角色或強化自己的認識,進而穩固其權威,或藉此而發揮守門的功能。
另外,家庭中使用電視時,會有一套支配的策略,也就是決定收看哪電 視節目的決策過程,或是收室中產生意見不合時,可以觀察看出庭中成 員間的溝通與互動模式(蕭育純,1998)。
三、 青少年媒介使用情形
廣電基金會從事電視收視行為調查,每年以 6000 人的樣本規模進行調查。
經由其一系列的調查發現,電視的吸引力是廣泛、早期且持續的,媒介吸引力、
節目偏好、人際影響與父母的管制為媒介使用的影響要素。邱莉玲(1990)的調 查發現,超過七成以上的青少年最常做的活動式看電視,郭靜晃(2001)探討青 少年的休閒需求亦發現,看電視是12 至 17 歲的少年最常與家人一起從事的行為
(82.3%)。台北都會地區在周一至周五和周末最主要的休閒活動之中,看電視 也佔了最高的比例(林東泰,1994)。
廣電基金會於 2001 年的「電視收視行為調查」顯示,高達 94.2%的 13 歲及
國內綜藝節目發展至今,已有近四十年的歷史,從早期的綜藝節目多以大牌 歌星為節目主持人,到現今的內容主持人多已能帶動氣氛、控制場面、反應快且 能模仿搞笑者為佳,不僅從以往以大牌歌星的知名度來包裝節目轉變成注重與觀 眾的互動為主,新視代主持人又以直接、淺白、無厘頭似的語言,廣為青少年喜 愛並相繼模仿與傳頌,甚至蔚為風潮。
吳知賢(2002)指出,這種不拘形式的語言百無禁忌,鮮活生動的捕捉社會 現況,使長久壓抑在主流文化及學術霸權之下緊繃的心情得以紓發,閱聽眾借由 觀看得到滿足與愉悅,特別符合新世代年輕人的胃口,成為語言創新及顛覆異化 的另類表現。
綜藝節目在忙碌的現代社會中,往往能提供放鬆心情、博君一笑的效果,此 外,綜藝節目在某種程度上領導著社會流行文化的風潮,特別是表現在日常對話 與用語上,諸如:董月花的客家國語、著名藝人的口頭禪等,因此,綜藝節目對 整個社會來說仍具有其一定的地位與影響力。在台灣,學生的課業相當繁重,使 得青少年往往在念書之餘,皆想借由各種娛樂方式來放鬆心情。
而在各種的電視節目之中,目前集整人胡鬧、打歌及情色於一身的綜藝節 目,其刺激感官的節目內容又正好符合青少年的需求,如此一來,青少年的電視 綜藝節目收視量自然居高不下。因此,在目前收視率掛帥的綜藝生態中,這些綜 藝節目因而能獲得這群小觀眾的賞識,從眾多競爭者中脫穎而出,姑且不論其內 容及目的是否得大家的認同,如此的收是型態,使得綜藝節目的內容逐漸年輕 化,內容無法滿足年長觀眾之需求,而使其逐漸流失。
不僅綜藝節目收視的量居高不下,其收視的品質也逐漸下滑。李昶儀(2001)
從綜藝節目主持人吳宗憲所引發的現象切入,探討國中生對該現象所呈現之綜藝 節目解讀,研究發現當代的國中生長期暴露在電視媒介之下,對於綜藝節目的戲 謔手法習以為常,節目內容在娛樂化的包裝之下,無形之下所傳達的價值觀念,
對國中生產生潛移默化的效果,構成了次文化的形成(轉引自方鳳琪,2003)。
另外,與綜藝節目相關的研究面向包含「綜藝節目主持人與青少年次文化」,
如:陳蔓嫻(2001)探討綜藝節目主持人吳宗憲的用語和青少年流行用語之間的 關係;「媒體識讀研究方面」,如:林淑貞(2001)分析電視綜藝節目的內容,
探討國小學童的電視綜藝節目收視情形及對綜藝節目內容的看法;「性別研究方 面」,如:曾莉婷(2001)針對晚間綜藝節目作內容分析,探討其性別間權力的 不平等狀態與複製父制兩性關係的情形;以「敘事觀點分析談話性的類型特質」,
如:嚴玉鳳(2001)則探討電視綜藝節目談話性的類型特質與敘事觀點,分析性 別反串話題的互動過程。
目前各大型綜藝節目多屬於拼盤式11的主題綜藝單元,台灣綜藝節目的經營 方式往往包含著多元的內容與形式,由廣電基金會在2000 年對觀眾收視情形所 作的調查研究中發現,目前綜藝節目的主要單元包含七項,分別為:競賽、訪談、
目前各大型綜藝節目多屬於拼盤式11的主題綜藝單元,台灣綜藝節目的經營 方式往往包含著多元的內容與形式,由廣電基金會在2000 年對觀眾收視情形所 作的調查研究中發現,目前綜藝節目的主要單元包含七項,分別為:競賽、訪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