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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發現與結論

第七章  結論

第一節  研究發現與結論

Hall 於 1980 年提出製碼/解碼模式時曾明確指出,閱聽人解讀的差異會受 到文本結構的影響,但也和閱聽人所處的階級、性別、種族或年齡等社會位置有 關,因此產生「特定的論述位置」的觀點。

即閱聽人的觀看電視行為並非在真空下進行,閱聽人會將自身其它生活領域 的討論與再現經驗一併帶入觀看的過程,特定的論述位置才是造成特殊的解讀方 式之要點,此外,閱聽人會根據他們認知結構或是基模中所累積的經驗來接收文 本與建構意義。本研究之目的乃在於探討情境脈絡對音樂娛樂節目閱聽人解讀之 影響,而情境脈絡包含了閱聽人的社會位置、經驗與觀視情境共三個層面。經由 訪談資料分析可以得知,閱聽人對音樂娛樂節目內容的解讀,會根據觀視情境、

個人經歷與知識的不同,而形成差異性的詮釋。

本研究發現,音樂娛樂節目以學校上課的形式呈現,以各種單元類型輪流播 放,作為主要的節目單元內容,而單元內容主題呈現多樣化且極具有討論性的特 質,其原因在於,音樂娛樂節目單元類型的主題內容,均圍繞在青少年的興趣、

流行事物、人際相處、同儕關係等面向上,對於青少年而言,可以將節目內容與 自身的真實生活相互結合,形成一種參考的標準與來源。又由於音樂娛樂節目內 容是以最日常化、生活化的呈現手法給閱聽人,讓閱聽人在收看的同時,便會用

屬於自身「特定的論述位置」的觀點加以解讀,並回溯過往認知結構,運用基模 經驗與知識作為詮釋的基礎。

此外,音樂娛樂節目的參與來賓形象呈現,是比擬學校生活的角色,將整體 節目營造出校園生活的環境,在此,作為觀看者的閱聽人,其真實世界中的社會 位置是屬於學生身份,當節目中不斷地使用一般學校會使用的規範性稱謂與語句 時(譬如:上課、老師好、學生、請坐、敬禮、進行測驗…等用詞),正是屬於 學生身份的閱聽人,平日在學校生活裡最為熟悉的稱謂使用和句子,又加上參與 音樂娛樂節目來賓的身份(在真實生活中均為在學學生)與特質顯現(年輕、大 膽、打扮風格且無厘頭的作風),觀看者便會從自己的社會位置的情境脈絡中產 生認同與共鳴,自然而然地融入節目營造出的「學校」氛圍裡。

如同Hoijer(1992)研究閱聽人對於電視內容的劇情理解發現,閱聽人會參 考過去的經驗,來接收、理解、詮釋所收看的電視節目訊息,閱聽人的先前經驗,

對日後所接收到的媒介訊息,將會形成一種參考與回憶。

因為節目的內容與閱聽人的生活環境具有高度相關連性,閱聽人能將真實生 活經驗的感知與節目內容的邏輯互相連結,閱聽人會根據他們認知結構或是基模 中所累積的經驗來接收文本與建構意義,將有助於閱聽人去了解音樂娛樂節目 中,來賓角色的行為、動機、與心理狀態。音樂娛樂節目閱聽人除了將自身所學 到的知識或曾經歷過的體驗為出發點,與節目的內容連結形成解讀的不同之外,

受訪者表示亦會藉由參考電視角色的行為,來詮釋自己生活中可能遭遇到不如意 的事件或困難。

二、 閱聽人解讀型態與情境脈絡之關連

Hall(1980)曾分析閱聽人的詮釋結果與文本的意識形態,發現閱聽人的解 讀與文本的意識型態不一定相同,文本的多義(polysemic)並不完全的多元

(plurastic),閱聽人的詮釋仍是有其限制與模型的,因此,Hall 認為閱聽人面 對編製成碼的訊息建立在三種不同的價值體系上,分別是:「主流文化主導權立 場」、「協商式符碼或立場」、「對立符碼立場」。

本研究發現,音樂娛樂節目閱聽人在觀看節目的過程中,可以分別針對影響 閱聽人解讀之情境脈絡因素作探討。

首先,影響閱聽人解讀之情境脈絡因素之一,即是閱聽人本身經驗性解讀與 社會位置,在此點因素的影響下,研究結果發現,閱聽人解讀的位置多半採取「主 流文化主導權立場」,去解讀音樂娛樂節中所呈現的訊息,主要原因是因為,閱 聽人可以透過音樂節目的訊息中,獲得與自我相似性的回饋訊息,電視如同是一 扇窗口,帶領著閱聽人進入這個窗口,了解周遭的環境事物,除了比較、參考劇

情與自身生活外,並且能從中獲得收視的喜悅。另外,受訪者亦認為,觀看音樂 娛樂節目時,就好像看到類似自己的生活細節中,可能遇到的事情出現在節目中 一樣,譬如現實生活中遭遇到挫折、與人相處的問題、人際關係的情況等,一旦 節目內容與閱聽人的生活情境接近時,便能引起觀眾的共鳴與認同感。

「譬如像是朋友間的相處啊…總覺得這些問題也是常常會發生在我 們周遭的啦,…看節目還真像是在看自己同學間的問題哩。」(受訪 者 1,女,17 歲,一年)

「她們也很像是在上課…我覺得她們(按:參加節目錄影的人員)也 是在對自己的事情負責吧…後來我想想這其實跟現實生活也很像 啊,朋友也是這麼覺得…就跟節目中一樣,也是會出現我們一般生活 中可能發生的情形。」(受訪者 17,女,16 歲,約兩年)

對音樂娛樂節目的閱聽人而言,在收看的過程中不僅能獲得愉悅,若當節目 中參與的來賓出現了與自身的價值觀以及先前生活經驗相類似時,可以透過觀看 音樂娛樂節目來獲得替代性的補償,即使角色並非自己,仍可以在觀賞節目的過 程中感到愉悅,林芳玫(1994)指出,閱聽人將自己投射到劇中和劇中角色合而 為一,甚至可以和劇中人產生認同與共鳴的感受,主要的目的是希望能夠獲得替 代性的滿足。

此外,部分受訪者表示,由於所擁有的社會位置與參與節目的來賓相似,因 此,觀看音樂娛樂節目時,會對節目中的人物產生投射作用,閱聽眾將節目的內 容融入自己的現實生活當中,不斷地將自己的生活與節目中的人物角色互動與討 論。

Hobson(1982)指出,這樣的解讀型態,代表著閱聽人正在解讀真實生活中 的問題,而不僅僅只是單純的逃避而已。受訪者在觀看音樂娛樂節目時,會參考 節目中人員的行為模式或是處事態度,將自己的生活與節目中的人物角色互動與 討論,並實際應用在現實生活中所遭遇到的狀況,不是逃避反而學習如何解讀生 活中的問題,除此之外,受訪者在觀看時亦會從中學習到了解自己,參考節目中 的人員,來詮釋自己生活中的事件。

其二,影響閱聽人解讀的情境脈絡因素則是觀視情境,在此點因素的影響 下,研究結果發現,閱聽人解讀的位置多半採取「協商式符碼或立場」。Hoijer

(1990)認為,當閱聽人個別不同的生活使(life history),會讓閱聽人在文本 訊息的接收上,也就是閱讀或收視的經驗,有所不同。透過觀看音樂娛樂節目,

閱聽人會與三者產生互動─媒介、家人與他人。

研究結果發現,受訪者會與媒介產生互動,節目內容過程中所塑造出的懸疑 性和緊張感,自然引起觀眾的興趣及參與感,讓閱聽眾不但有參與節目的動力,

更有與節目內容一同進行的欲望,參與的過程讓受訪者感覺到與節目的互動性提 高,受訪者對節目訊息的解讀,並無產生直接的影響性。

反之,當受訪者處於與家人或友人一同觀看音樂娛樂節目的環境時,藉由與 第三者閒聊或討論節目內容的過程中,可以獲得不同於自己的意見與想法,受訪 者認為可以透過觀看音樂娛樂節目,進而讓父母瞭解自己的休閒活動與生活興趣 為何,不但可以促進良好且和諧的溝通,更增進與家人的感情交流,而家人也會 給予一些意見與想法。

此外,研究發現,不同於男性受訪者,當女性閱聽眾在觀看音樂娛樂節目時,

較容易表達出自身經驗性的詮釋,對她們而言,這樣的討論行為即是代表姐妹圈 的參與,女性社群的建立,因此,若當音樂娛樂節目的閱聽人,其觀視情境並非 獨自一人的情況之下,並不會對音樂娛樂節目的訊息產生全盤性的接收,反之,

她們會偏向以協商的方式,並與他人討論的過程中對節目訊息進行解讀。

Gary 指出,流行文本不僅是每日生活的一部分,也有助於與他人建立友情,

尤其是大部分的女性傾向看電視後會討論節目內容,藉此和家人、朋友互相溝 通,更成為女性分享日常生活經驗的場域(張錦華譯,2001)。

三、 從情境脈絡中獲得之愉悅

Croteau 和 Hoynes(1999)曾指出,媒體文本必須提供給觀眾意義與愉悅,

閱聽眾所產製的意義是利用文本與日常生活之間的相關性構築而成,而愉悅源自 於以閱聽人為依據的意義產生(湯允一譯,2001)。因此,閱聽人得到的意義與 感受,與閱聽人所處的情境脈絡有關,意義的產製只有置於日常生活情境中才能 被理解。

音樂娛樂節目閱聽人經由與自我相似的社會身份與過往基模的認知的理解 與詮釋,會感到與劇中人物同喜同悲,心情會隨著劇情起伏,這種進入劇情的感 覺,使她們盡情釋放自己的情緒,並產生了替代性的愉悅,閱聽人將自身從現實 生活中達成的目標與行為,投射到與自我身份或個性相似的參與來賓身上,從參 與來賓身上流露的特質中,閱聽人感受到了能與自我知識和經驗相呼應的行為展 現,在閱聽人自己與文本距離的縮短下,透過觀看音樂娛樂節目來獲得替代性的

音樂娛樂節目閱聽人經由與自我相似的社會身份與過往基模的認知的理解 與詮釋,會感到與劇中人物同喜同悲,心情會隨著劇情起伏,這種進入劇情的感 覺,使她們盡情釋放自己的情緒,並產生了替代性的愉悅,閱聽人將自身從現實 生活中達成的目標與行為,投射到與自我身份或個性相似的參與來賓身上,從參 與來賓身上流露的特質中,閱聽人感受到了能與自我知識和經驗相呼應的行為展 現,在閱聽人自己與文本距離的縮短下,透過觀看音樂娛樂節目來獲得替代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