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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視組民意當然是相當支持的,但是這種制度基本上是治標不治本,但是 在現行的狀況下只能這麼做才能避免動搖政體,也可以順勢鞏固領導核心。」

(E 受訪者)

「你們不能從鞏固一黨專政來理解問題,這是西式的想法,我們中國本來就 是憲法規定共產黨就是執政黨,從合法性來理解會有問題的,但是對國家信 心的增加是無庸置疑的」(B 受訪者)

我們可以說貪官落馬後,巡視組普遍的風評是相當好的。受訪者基本上皆同 意巡視制度能夠鞏固中共政權。尤其是民眾對於領導者產生信心,進而認同國家 與中國共產黨。

而巡視組反腐效率的凸顯也在訪談中表露無遺,回應到本文,就能夠理解為 何領導人喜歡使用這一個政策工具,因為巡視制度快速的打擊貪腐的能力正是能 夠在領導人繼位初期最能快速鞏固權力的獨特制度,不僅如此,透過官員落馬所 空出的職位,重新安排人事,掌握決定權,也都是巡視制度能夠吸引領導者加以 應用的主要原因。

第三節、比較各時期巡視過程

敘述完巡視制度各階段的工作流程後,我們進而比較巡視制度在各階段的不 同,筆者僅以巡視前階段、巡視階段、巡視後反饋階段說明如下,以充分理解巡 視制度之演變。

一、巡視前階段

(一)巡視成員條件之演變

歸納巡視成員的條件,從年齡層面觀之,中共建政前後的規定最為寬鬆,只 需要三年的黨齡歷練,1996 年巡視制度復出後,規定趨嚴,規定年齡需要在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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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歲以下且較有社會聲望之幹部,到了 2009 年後新規定不加限制年齡,只規定 身體必須要健康。儘管如此,研究者歸納後發現此時期雖然沒有規定年齡,但實 際上的運作仍承襲著過去的年齡規定,成為了巡視成員條件的潛規則,這點筆者 在下一章會詳細說明。

其次,我們檢視了巡視成員經歷的規定。探索時期規定其成員必須要在地方 黨部有工作經驗才能錄用。試點時期開始則更詳細的規定必須要是從已經離開領 導崗位的正部級幹部及個別副部級幹部中選派。到了正式時期,雖然還是挑選副 部級以上的幹部來擔任巡視組組長的工作,但是後期開始出現還在工作崗位上並 擁有實權的幹部出任,也不一定要有足夠的地方歷練才能夠出線。最明顯的例子 就是時任中紀委委員、審計署副審計長侯凱,以 50 歲的年齡出任中央第九巡視 組組長,甚至在出任組長後還升任上海市委常委兼紀委書記,再者,其個人背景 幾乎都在審計體系內工作,只有一年掛職擔任河北省香河縣的副縣長之虛職。顯 見中共中央對於組長的選擇已無硬性規定是否離開工作崗位,也將地方歷練的長 短做為任用標準的情形加以弱化。18

第三,筆者發現中共挑選巡視官員的意識形態越來越重,從探索時期簡單的 傳達理念到試點時期轉變為要挑選黨性強、作風好、敢於堅持原則的人。正式時 期更形成具體的要求,包括巡視員需要遵循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 平理論和「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並嚴守黨紀與機密、政治堅定,

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等,都顯示巡視組成員對於其黨性堅強與否,中共中央給 予明確的指標加以定義。

更重要的是在 2009 年後,其規章將公道正派、清正廉潔、強烈的事業心和 責任感、思想敏銳熟悉黨務政務、政策法規及有較強的調查研究和文字綜合能力 等能力增加在其條件中,對於巡視組成員的要求越來越多,頗有走向專業化之 感。整體而言,我們可以說中央巡視組組長的任用隨著條件的增多,任用制度化

18 「 侯 凱 接 替 楊 曉 渡 執 掌 上 海 紀 委 」, 文 匯 網 , http://news.wenweipo.com/2013 /11/

20/IN131120002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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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趨勢是明顯的。

(二)巡視選擇資訊來源之演變

若比較各階段選擇巡視組資訊來源,可以發現其規定越趨繁瑣。在探索時期 只有簡單的強調成員需要充分的準備並與中共中央充分討論並確認任務。到了試 點時期則強化了一些流程,具體而言要求由中央紀委辦公廳會同幹部室提出名 單,並征求中央組織部意見,再由中央紀委常委會研究確定等簡單程序,所以實 際運作起來會比較彈性。

到了正式時期後,中央巡視組則被硬性規定需要先向同級紀檢監察機關和組 織、人事、審計、信訪等部門瞭解被巡視地區、單位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 有關情況。再根據被巡視地區、單位的情況制定巡視工作方案,更重要的是要在 出發前 10 天將巡視工作安排書面通知被巡視地區、單位。但這部分根據研究者 的訪談,其法定工作流程與實際運作之狀況仍有部分出入。

隨著網路時代的來臨,研究者發現實際操作時網路舉報往往比起過去的管道 更加具有隱密性與方便性,網路管道的應用在當代具有相當程度的影響。其次,

研究者對所謂的提前 10 個工作天將巡視工作安排書面通知被巡視地區、單位這 點存疑。因為這不符合巡視組之保密性原則,且容易使得被巡視地區提前準備,

將不利於自己的證據銷毀。綜合訪談的結果,研究者認為巡視制度的實際運作應 是領導小組辦公室在瞭解那個單位的問題比較嚴重,先制定被巡視地區、單位的 情況制定巡視工作方案,再提報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後,密函要求工作人 員先抵達被巡視地,抵達後再告知幹部調查任務,接著才告知被巡視單位準備接 待並對外公布巡視組的聯繫方式。所以並不會先告知被巡視地方,以利保密達成 最大效果。

二、巡視階段

(一)巡視組工作方式

接著我們歸納其工作方法的變化。探索時期工作的有很濃厚的戰爭保密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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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傳、教育之性質,例如向省委與幹部做個別教育工作,解釋黨內重要問題的路 線、考察刊物、幫助地方培訓巡視員等,甚至還要進行各地政經狀況考察。而在 試點時期則以參加會議、幹部談話、查閱資料為主。到了正式時期則是更具體的 規定其內涵,例如從試點時期直接找省、自治區、直轄市和中央、國家機關部委 領導班子成員談話,擴及到要與其他幹部群眾個別談話。從「查閱會議記錄和有 關材料」到「調閱、復制有關文件、檔案、會議記錄等資料」等皆更加具體。

此外,到了 2009 年後巡視組也可以對幹部進行「民主測評」與「問卷調查」, 並對於其家人,同僚、部屬、長官等要進行談話,也能夠以適當方式對被巡視地 區、單位的下屬單位或者部門進行走訪調研。根據公開資料個別談話包括家庭情 況,例如子女、愛人的職業、收入等,對於部屬階層則側重「對省委和省委領導 的意見」。「因人施問」各有不同的訪談技巧可以運用。19研究者認為各階段基本 上都沒有脫離訪談、調資料、參加會議、調研等四大步驟。最大差別在於巡視組 是否接受民眾舉報以及其資訊透明度之差別。2009 年後法規上具體規定了巡視 組會受理反映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問題的來信、來電、來訪等提升其 保密程度,對內受理體制內幹部的舉報。

習近平上任後的巡視組在這個基礎上開闢新區提供民眾檢舉,最重要的是提 供了巡視組的舉報電話,大大的降低舉報門檻。儘管如此,根據我們的訪談發現 政治菁英仍然比起一般民眾有更多的機會,原因在於有所本的舉報本身就是個很 高的門檻,一般民眾仍難以跨越。此外,巡視組抵達後的的公開程度,習時代也 遠比過去都還要公開,從巡視成員、巡視對象、聯絡方式等各方面都是由官方主 動匯整公開,有別於以往的被動方式,大大的提升巡視制度的透明度。如附表 3-1:

表 3-1 各階段巡視工作方式比較

19 「 中 央 巡 視 組 掌 握 地 方 實 情 方 式 揭 秘 : 聽 街 談 巷 議 」, 人 民 網 , http://politics.p eople.com.cn/n/2013/0604/c1001-21722605.html;馬培偉,「淺談巡視訪談中的提問技巧」,法治與 社會,2010 年 10 月,頁 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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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特殊情況下,那就是巡視組可以直接向派出巡視組的黨組織主要領導同志匯 報,保留著垂直領導的特性,直通最高領導者。強化了中央領導人對於地方的控 制程度。

(二)巡視制度反饋內容

為了更深入探討巡視制度反饋之內容,筆者整理了幾個階段的反饋內容。然 而探索時期與試點時期的反饋均為內部資料,並沒有對外界公開。主要能夠查詢 的部分從 2012 年開始,逐漸有媒體會發布各省反饋之新聞稿,而到了習近平上 台後,官方媒體與中央紀委監察部更主動將之整理成表格,以利外界瞭解各單位 的主要問題。

具體而言,筆者觀察了幾個案例,包括 2012 年「中央巡視組向山西反饋巡 視回訪情況」20「中央巡視組反饋對我省巡視回訪情況」,21「中央巡視組反饋對 湖南省巡視回訪情周強主持」,22等新聞,此時期的巡視新聞主導權掌握在地方 手中,較不會明確的點出省府的毛病,較注重改進層面,維持較好的形象。

相對的,2013 年開始的巡視反饋,官網就開始整合各單位在巡視時的「問 題」與「意見」完全公開,例如「2013 第一輪巡視組查出的作風和腐敗問題一 覽」。23而到了 2014 年巡視反饋又更加細緻。不僅製作一覽表外更細緻的匯整歸 納那些省分犯了那些錯誤。24

而比較 2013 年與 2014 年的反饋,25不難發現 2014 年的巡視組反饋比起過

而比較 2013 年與 2014 年的反饋,25不難發現 2014 年的巡視組反饋比起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