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水災的疏散避難機制方面,為使公部門落實在颱風豪雨期間疏散撤離危險地區居民至 安全避難場所,經濟部水利署制定「水災危險潛勢地區疏散撤離標準作業程序」作業程序,
如圖 2-5。然而,其機制考量到一般居民運用之普遍性,較未依住宿式機構特性而進行特定設 計。因此,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針對長照機構的特性,編纂多類天然災害應變流程供機構 參考。有關颱洪災害之應變流程如圖 2-6。
圖 2-5 水災疏散撤離作業流程圖 資料來源:經濟部水利署(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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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6 颱洪應變流程圖 資料來源: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
王安強等(2018)為了瞭解機構對淹水預警訊息之應變作為,運用情境模擬方式,設計四 種淹水情境,從輕微到嚴峻分別是:政府發布淹水一級警戒、周邊路面淹水、機構外部淹水、
水淹至機構內部四個漸進式情境。由於機構會因其建築特性而採取原地垂直避難或異地避難,
因此,其在資料處理上將機構在該情境下即開始執行疏散均納入估算。從結果發現,僅有不 到 6 成的機構願意在淹水一級警戒的狀況下撤離。而這結果也顯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 以淹水二級警戒作為機構避難的判斷標準,可能與機構的實際運作有較大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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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5 各類境況下機構執行原地垂直避難或異地避難之比例 災害境況 淹水一級警戒 附近路面淹水 機構室外範圍
淹水
機構室內範圍 淹水 會執行原地垂直避難
或異地避難比例
58.6% 65.4% 65.4% 92.1%
資料來源:王安強等(2018)
王安強等(2018)亦從調查分析中,列出在原地垂直避難及異地避難狀況下,75%機構能完 成主要應變事項之時間。需特別說明的是,在應變時,各工作將會由不同應變分組織成員進 行,應變事項可分工進行,故應變所需應變時間並非將所有時間加總。
75%的機構自我評估,可在下列時間達成原地垂直避難事務:
評估資訊,確認進行垂直避難:2 小時以上。
聯絡非當班員工返回協助:2 小時以上。
騰出、調整較高樓層空間以供住民使用:2 小時以上。
供電正常將全體住民移動至高樓層空間:2 小時以上。
停電狀況將全體住民移動至高樓層空間:2 小時以上。
75%的機構自我評估,可在下列時間達成異地避難事務:
評估資訊,確認進行異地避難:超過 2 小時。
聯絡非當班員工返回協助:1-2 小時。
通報社會局處(含協調、請求支援):31-60 分鐘。
通報消防單位(含協調、請求支援):31-60 分鐘。
協調接收住民之機構、醫院或收容場所:1-2 小時。
協調運輸工具(如請交通業者協助):1-2 小時。
確認住民異地避難之交通路線:1-2 小時。
載送全體住民至避難地點(含搬運上車、路程交通、下車):超過 2 小時。
抵達後之居民安頓(分配至所屬床位):超過 2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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