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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會時間:108 年 11 月 8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 30 分

開會地點:內政部建築研究所討論室(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 200 號 13 樓

主席:鄭主任秘書元良 記錄:賴深江、江瑞平

討論內容:

一、張副總工程司國強:

1. 報告書撰寫之編號方式與一般使用方式不一致。標題編號 依次為壹、貳、...;一、二、...;(一)、

(二)...;1、2...; (1)、(2)...。除主標題置中外,其他次標題均靠左對齊。

2. 報告書 P.14 目前已有第三代淹水潛勢圖,應採用最新資 料套疊,且機構數量是否亦有同 步更新?

3. 第四章水災因應之個案分析請補充說明機構挑選原則及補充說明個案之代表性,並建議做 一綜合比較分析。

4. 演練情境中,本署在發布淹水警戒時會主動致電,由中華電信語音通知機構,建議納入演練 腳本中,使機構知道政府有這樣的服務。

5. 案例中住民人數與員工人數接乎都為 2:1,在人力吃緊的情況下,針對撤離動作有何具體建 議? 政府推動防災社 區運作,如水利署水患自主防災社區,如何在水災發生時, 協助機構 的方式是否也應列入腳本參考?

6. 報告書 P.188 短期政策建議教育訓練推動方式以小班上課及工作坊方式辦理,雖可透過情 境模擬學習應變作為,是否應強化防災應變作為須因地制宜,社區與機構共同討論 在地化 的防災應變機制?

7. 本署歷次辦理課程的師資及講議皆已建資料庫,可提供地方政府及機構參考,辦理單位(機 構)若從中挑選代表性課 程,建議仍須考地方特性,客製化規畫課程。

二、何教授明錦:

1. 本案對高齡少子化社會之老人福利機構需求日增情況下,更具意義。

2. 除對新建之老福機構可事先規劃外,區位選定應以預防為優先。

3. 既有老福機構則應加強風險評估、應變與避難撤離指引。

4. 由於機構移動應變能力較差,最好藉由精準之預測及早撤離以保安全。

5. 應變撤離必須先依機構位址、建築型態及收容人特性就風險評估加以分類,並採取有效作 為。

6. 避難應變應包含住民水平、垂直移動,與到達避難處所,最重要是避難時間之推估,及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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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啟動時機。

7. 指揮系統的完整性方面,指揮系統主體在機溝還是地方政府,或是救災單位?若主體在機 構尤佳,若機構無法完善執行應變則應由政府協主輔導。

8. 有一套好的應變輔導撤離的參考手冊絕對是有用的,但最重要還是在於能及早啟動,而不 是等到發生已經太晚了。

三、陳教授亮全:

1. 近期之災害類型或情境更多樣、多變,故對可能影響的災害情境亦可再多考量。

2. 對於降雨以短延時、強降雨、颱風/熱帶低氣壓來分類,是很有科學性的,值得肯定。但 對機構人員來說是有些複雜,可考慮簡化為:可準備;有充裕時間及突發、強烈降雨型,

以利方便思考因應對策。

3. 雖然預測、預警技術提升許多,淹水潛勢預估也精確不少,但既然存在不確定因素,也會 未能充分顯現在地較真實或及時的災情或災害情境,因此建議加強機構對周邊環境的認知 與評估,進而設定更合乎現實的災害情境。

4. 研究團隊規劃討論式的事前演習值得肯定,但建議考量進時間軸,即災害情境策略與操作 會隨時間改變,故建議加入時間軸的概念,在討論演習或腳本編篡都可以時間軸來編寫、

安排與進行,增加操作的真實感。

5. 對因應對策加強檢討、篡寫之外,也應對可能受災機構的評估,包括基地、建物、設備(如 電力、供水或應變設施…等)以至人員以做為應對策之重要依據,或在避難疏散或異地疏 散時的可能性判斷之依據。

6. 本研究成果(含指引參考手冊)應是較總體原則或通則的層次,但對於各既有機構的對應方 式或檢評演練方法,實際操作的推動應由業務單位或地方政府較合乎實務的可行性,對此,

各業務單位或地方政府可思考成協力團隊方式進行以落實常照機構水災避難機制。

四、鄭教授安廷:

1. 聯合國 SDGs 提及,氣候變遷對於弱勢群體造成傷害更加巨大,研究提出老人福利機構具 脆弱特性,有其必要性。

2. 演習機制作為應變行動有其重要性,但可能也同時思考,過於精細的設計會不會影響事件 發生時實施效果?

3. 情境應變立意良好,目前台灣機構在人力及能力尚不知能否勝任。

4. 給予方向:由機構自己衍生應變內容是正面的模式。

五、衛福部社家署:

1. 目前全國有 1093 家老福機構、護理之家至 107 年有 518 家,這樣子的研究的確可以讓 1500 多家機構受益,有關這樣一個實用的手冊,可以提升業者防災的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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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有關手冊中案例情境推演的部分,是否可以提供多點圖示,以提供一般業者在操作上可以 有初步概念。

3. 手冊建議將來出版之外,也應提供電子檔案,方便推廣至全國相關照護機構。

六、全國建築師公會:

1. P138 機構分類別之「淹水潛勢」查詢,建議增加手機查詢說明。

2. 建議參考手冊提供下載,利於應用推廣。

3. P148 之抽水機數量,建議於第一類、第二類機構設置 2 台抽水機。

4. P175、p177 走道實寬 92cm、82cm,建議修正為 90cm、80cm 以上,以接軌技術規則上之 規定。

5. P177,「具有深度 1.5m 以上……之下車空間」,是否為筆誤?

七、社團法人老人福利機構協會:

1. 因涉及到老人福利機構一開始立案的條件,沒有要求機構針對水災避難的發展,在執行程 面,會比較難要求既有機構配合。

2. 老人長期機構分為:失智型;長期照護型;養護型。不同類型之機構,能執行水災應變或 撤離的程度因收容人而異。由於多數長照機構收容人在異地疏散會有困難,因此建議非必 要還是採就地垂直避難之形式。

3. 應建議各縣市政府在長照機構立案籌設審查階段時,就應該提出機構所在位置之災害潛勢 分析,可以對災害之應變及早做規劃。

4. 建議在對新設之機構若位於水災潛勢範圍內,就應輔導或建議機構提出相關應變措施計 畫。

5. 研究團隊對於不同收容人性質之機構,該如何在應變上,利用兵棋推演事先讓機構模擬災 害情境,是值得期待的。

八、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書面意見):

1. 本研究題目符合政策規劃與未來社會發展需求,現有成果與預期成果相符。

2. P22,王安強等(2018),查 P216 ,參考資料所列網址缺漏。

3. P23,75%的機構自我評估,可在下列時間達成原地垂直避難,所列為 2 小時以上,是否 誤植(應為一段時間以內)

九、承辦單位:

1. 由於水災發生時是一整個地區,涵蓋到的災害範圍甚廣,建議研究團隊可以在手冊提到若 社區參予水患聯防,社區可以提供機構什麼樣的幫助。

2. 對於研究團隊在內容中有提到一些腳本,但這些腳本比較偏向災害來臨時之應變方法。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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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手冊應針對準備、應變以及復原三個階段性的內容應再詳加補充。

3. 在預防水災及應變上,該如何準備硬體設備及軟體設備上應再詳加補充。

4. 建議估算整個水災應變到完成撤離各階段執行的動作之所需時間,讓機構可以了解大概執 行所需要之時間。

5. 建議在機構兵棋推演時指導機構該如何在收容人需要異地避難狀況下,減少收容人因在運 送過程中罹難之機率。

6. 在收容人床位安排上,若機構有兩樓層以上,行動不方便者應放較高樓層,行動較方便者 應放較低樓層,在執行避難撤離時,行動不方便者可以較易做垂直避難。

十、主席鄭主任秘書元良:

1. 建議針對檢核表之項目擬訂相關因應策略。

2. 指導長照機構紙上兵推演練時,可建議長照機構演練之週期,及相關應變情境內容也應該 周全規劃。

研究團隊回應:

1. 感謝委員提供諸多提升機構水災因應能力之建議。由於機構特性有諸多差異,本研究特別 強調透過演習的機制,讓機構有機會檢視自身之環境風險,並透過情境討論方式讓機構得 以結合自身狀況研擬合宜之因應作為。而本研究所產製之本手冊,也針對機構進行討論式 演習事宜提供多項對策說明,期能幫助機構提升討論式演習之熟悉程度。

2. 會中檢核表內容與手冊對策有所對照,若審查委員沒有進一步修正意見,將增補進手冊 中。

3. 關於委員所提走道寬度之調整、演習加入時間軸、補充手冊相關說明、與社區聯防等建議,

均對協助機構強化水災因應有所助益。本研究將納入並於本研究結案前進行修正。委員之 其他建議,本研究將納入最終報告及手冊修訂之依據。另有格式、錯漏字、語意不清處,

亦將於最終報告中一併調整。

4. 手冊未來出版及提供方式,本研究將依建築研究所有關手冊出版之決議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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