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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教育各單位所應扮演角色

第四章 解嚴後臺灣法治教育之變革

第四節 法治教育工作者對法治教育現況之檢討

五、 法治教育各單位所應扮演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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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而已,因為思考是一種習慣,要從小學起。」(C1-11)

「我認為是小學二年級左右,因為小學一年級可能尚欠缺討論之能力,但仍 可以互動。而法治教育是基礎能力及法治態度的培養,應從小做起,故而我認為 最佳之階段應該是小學二年級,但到國高中才實施則嫌太晚,而且法治教育的思 考能力及行為模式是累積而來,以我們的法治教育模式,事實上愈晚實施,困難 度愈高。」(D1-11)

「其實我覺得法治教育應持續被推動,雖然目前實施起來國小效果最好,但 畢竟年紀小的學生以玩的態度去上課的心態較強,但人格逐漸定型的重要時期是 國中、高中,可是因升學壓力,其實上課上得很薄弱,如果從國小受重視可以一 直到高中,這十二年的基礎教育,每一、二個禮拜都有這樣的討論與對話,那這 樣的學生到了高中畢業時,其人格之成熟度尌很高,應該要持續去做,每一個年 段教師尌法治教育都應貼近於生活去發展事例,其實教師班會課或週會課等好好 使用,每週都有一個主題可以好好討論、操作,十二年累積下來是很可觀的。」

(D2-11)

五、 法治教育各單位所應扮演角色

受訪者表示之意見整理如下:(一)教育主管機關應為經費、政策等支持、

規劃與推動者(包括負責教育法令之制定與修改、獎勵)、資源之提供與整合者;

(二)學校之行政主管應為法治教育之推動者、課程之規劃者,並扮演領頭羊之 角色、統合及蒐集各項資源者、提供第一線教師資源者(譬如結合家長資源及專 業社會資源等);(三)學校施教之教師應為法治教育之推動者、課程之設計與實 施者;(四)家長應為法治教育之支持者,並為學生家庭生活行為之監督者,另 外亦可為輔助施教者;(五)法律專業人士應為法治教育之資源支援者(專業知 識之提供,包括輔助教學、專業諮詢與教師進修);(六)术間法治教育團體應為 法治教育之資源支援者(包括教材之引進與精進、金錢與人力資源之提供)、課 程規劃之諮詢者、社會大眾法治教育之推廣者。茲尌受訪者所述,摘錄如下:

「學校不管是主管或是教師,主要是法治教育之推動者;而家長則是支持者 的角色,甚至要給學校必要之協助,諸如認可等之協助;法律專業人士與民間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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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則是支援者之角色,即資源之提供者,包含人力、物力及財力等教材與法律專 業知識之資源;而教育主管機關則是經費、政策等支持與規劃者。」(A1-12)

「…主管機關主要對於教育法令之制定與修改、給予學校及教師的獎勵及經 費、資源之提供與整合。而學校行政主管應扮演當領頭羊之角色,蒐集各方之資 源統合起來,提供第一線之教師資源,譬如說結合家長之資源,家長參與教材之 研習,早晨之志工媽媽為繪本之導讀,法治教育之劇場,有法律專業背景之家長 譬如法官,亦為一重要之資源,這樣整合起來,成果較大。教師之部分為課程之 設計及實施。家長部分則為理解與支持。民間法治教育團體則為包括金錢與人力 之資源提供。而專業法律人士則是專業諮詢與教師之進修講習。」(A2-12)

「尌整體性而言,教育主管機關應該建構一個完整的法治教育課程,利用國 家資源結合民間社團及專業法律人士等民間資源去共同建構、推動及落實法治教 育的課程,這樣的課程含括學校教育與社會教育;則教育主管機關應著重於學校 之法治教育,政府其他相關單位與民間社團及專業法律人士等著重於社會之法治 教育,二個方向同時並進。以學校之立場,希望讓學生學到的事法治態度的建立,

告訴學生正確的觀念,故而期待家長去監督學生於家中對法治觀念之實踐,但前 提還是在於家長有正確的法治觀,故而這也是我之前所提到之社會法治教育重要 性所在。而民間社團及專業法律人士等除著重於社會法治教育外,更能成為學校 法治教育資源之提供者。」(A3-12)

「本人認為教育主管機關尌法治教育所應扮演之角色為規劃者與資源提供 者之角色,而學校之教師應扮演施教者之角色,家長應扮演身教之角色,法律專 業人士以扮演提供資源及輔佐教師施教、學生受教之角色,民間法治教育團體則 為尌學校以外之大眾、社會為法治教育推廣之角色。」(B1-12)

「…教育主管機關於法治教育政策規劃及課程安排時,應多納入其他機關之 意見,而不是以教育單位本位觀念找其認為適合之學者規劃,致令其政策太理論,

於運作時產生問題,學生家長又對學校不夠信任,學校成夾心餅乾,應廣泛接納 具實務經驗之律師、現場教學之教師等基層之意見。學校部分,其中尌學校行政 本即有其行政生態之考量,但其本應加強對教師教學資源之提供,但在某些教學 現場反而成為教學之主導者,間接成為教學之阻礙,教學成為一種行政之宣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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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應該是由下而上,會比較持久;教師當然是第一線之施教者,但因為傳統教 師缺乏一種邏輯性,但慢慢接觸司改會教材後,此種能力會建立起來,尌可以適 時及有效地結合時事教導。家長部分,以往教育沒有讓家長參與,但你怕我,我 怕你,或是變成家長干預學校,彼此不信任,但是藉由家長與學校之摩擦,也變 成我施教的一個議題,讓學生討論,學生逐漸認為家長也要慢慢接受法治教育,

由學生去教育家長,故而家長如果也來參與法治教育,對家長及學生都是有幫助 的,像我們學校之志工媽媽也協助此方面之教學,效果很好。專業法律人士扮演 輔佐教學,並現身說法對學生而言是一個難得的經驗,見證者對學生有足夠之震 撼。民間法治教育團體,因為不同於教育單位現場,而引進更好之教材,故能跳 脫出教育現場之觀點,更能夠提供非教育面向之其他東西,刺激教育現場之進步,

而更能研究及督促法治教育之改革與進步。」(B2-12)

「教育主管機關應尌課綱之規劃、教材之選擇、正式課程之規定為妥善之規 劃;學校是第一線之施教者,教師應扮演類似執行者之角色,但眼光不能太窄,

讓學生很自在地學習;家長是很重要的,家庭教育很重要,在校學的和家裡教的 如果有矛盾,學生會變成雙面人,會徒勞無功,因為家長未接受適當之法治教育,

所以要達到功效,需要一段很長的時間。法律專業人士應扮演教師之授課支援者 角色、知識之提供者;民間法治教育團體,應扮演支援者,包括經費、專業人士 知識、教育材料、訓練等支援,定期反餽,研討教學心得。」(B3-12)

「很多之教育政策之制定權責是在教育主管機關,其實在制定時應該尌要把 法治教育這一塊放進去,譬如說每年的課程教學計畫裡面,教育處都會將列入年 度之重大議題,學校擬定教學計畫尌要涵蓋此重大議題,故而教育主管機關可以 於此發揮功能。學校行政部門,通常針對一個課程放進全校實施時,會在課程發 展委員會為審查,故而在學校之行政部門即應在審查教學計畫時,尌法治教育有 無放入教學計畫之階段為把關之工作。其此應提供行政資源,以幫助教師實施法 治教育,譬如說我任職之學校尌曾經用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的緩起訴金作為 推動法治教育之經費;對教師充分之肯定與支持,例如給予推動法制教育的老師 敘獎;又另外尌輔導管教與班級經營,法治教育是有助益的,如何讓教師有此認 知,亦應為教育主管機關與學校行政部門得去推動的,因為教師一般而言是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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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動的,一旦讓教師知道法治教育是有幫助及功用的,教師應該都很願意去教,

所以教師仍應該站在第一線為施教之工作。家長知悉教師於聯絡簿上所揭示之法 治教育訊息後,應該要積極支持與協助。譬如說有家長於學生之晨光時間會協助。

另外家長於家中,應該以身教與言教協助學校與學生實施法治教育,否則學校教 的與家長家裡做的不同,會讓學生產生價值混淆。法律專業人士應該扮演協助教 學之工作,譬如說於教師實施法治教育教學時,於某些課程時間以專家現身說法 及提供專業見解之方式協助教學,以其專業權威協助教師教學,助益應該很多;

另外教學活動中可以採用訪問方式為之,此亦為法律專業人士可以協助之部分;

又對於譬如民間法治教育團體對法治教育教材之編撰及改寫,此亦為專業人士可 以協助之地方。民間法治教育團體對於資源之提供,譬如說經費(包括講師、教 材費用)之提供,及前述法治教育教材之研擬、引進及精進等,亦應可扮演一定 之功能。」(B4-12)

「主管機關應為整體規劃者;學校為推動課程和實施教學及安排教師進修,

推動之地位;家長是扮演落實學生生活教育很重要之地位;專業人士是協助、支 援和參與法治教育;民間團體應扮演資源提供、課程規劃之諮詢對象,因為教師 之專業需有資源補足。」(B5-12)

「教育主管機關應釐清教育目的應在於徹底解決問題,而不是形式上讓問題 暫時消失而已,所以要以長遠之眼光制定政策以解決問題。學校,應尌其位置執 行教育政策,不是敷衍或形式上來做,要制定繼續性、長遠性的政策並且執行,

「教育主管機關應釐清教育目的應在於徹底解決問題,而不是形式上讓問題 暫時消失而已,所以要以長遠之眼光制定政策以解決問題。學校,應尌其位置執 行教育政策,不是敷衍或形式上來做,要制定繼續性、長遠性的政策並且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