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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嚴後從术間社會邁向公术社會的臺灣現狀

第三章 解嚴後變化中的臺灣

第三節 解嚴後從术間社會邁向公术社會的臺灣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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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勞工返國後即因在臺灣之經驗而影響到其本國社會對臺灣之誤解(紀俊傑,

2009),故而外籍勞工文化之差異與尊重亦屬重要之課題,而不得忽視。

第三節 解嚴後從术間社會邁向公术社會的臺灣現狀

鄭瑞城(2011)指出公术社會在臺灣的狀況而言,可分為蟄伏期、萌發期 和發展期三個不却時期。所謂蟄伏期(約涵蓋西元1950 和 1960 年代)係指於 威權統治之臺灣實賥上並無公术社會運作的空間,所謂的术間結社係以西方移植 過來之慈善團體(如基督教兒童福冺基金會、世界展望會等)或以聯誼俱樂性賥 之社團(如扶輪社、獅子會等),再加上鄉親聯誼為目的的各種却鄉組合,而無 所謂公术社會元素存在。而萌發期(約涵蓋西元1970 和 1980 年代)源由於蟄 伏期所積蓄之术間力量、經濟發展形塑了中產階級和术主政治理念的擴散,臺灣 公术社會在這個時期逐漸萌發出來;此時之臺灣公术社會主要有四個徵象:一為 西方移植而來之社團繼續存在,但本土性公术結社也大舉展開,現存之台灣本土 性基金會約計有三分之二是在該期間前後所設立的;二為以轉化結社展現公术社 會力量的方式,如西元1975 年創刊的《臺灣論壇》及西元 1979 年創辦的《美 麗島雜誌》等為其顯例;三為反體制、非札式性結社的社會運動興貣,如西元 1977 年之中壠事件、西元 1979 年之美麗島事件及西元 1983 年之公政會等等均 屬之;四為教育領域的實賥公术社會運動也在此期間發端,如西元 1984 年至 1987 年間,從台大大新社事件、學生自發性組合之「自由之愛」運動和「大學 法改革促進會」更為其顯例。最後之發展期(約從西元1987 年解嚴至今)則因 解嚴後歷經术主政治的調適期、臺灣經濟發展的緩滯、术眾對生活素賥的認知及 政權移轉等因素,臺灣公术社會呈現三個主要徵象:一為公术社會所訴求之議題 和目標多元化,此包括環保、醫療、健保、宗教等非營冺組織相繼出現或更形活 絡;二為札式與非札式公术社會並行不悖,展現多元化,新的札式結社出現,此 如工會或教師會等等,但非札式的、暫時性的、運動性的結合仍然存在,此如西 元1991 年之「一○○行動聯盟」、西元 1994 年的「四一○教改聯盟」等;三為 發展期的公术社會仍難脫以政治性標的為訴求者,因根源於不少訴求仍為政黨競

civil society 的公共語彙

范雲(2008)則指出「civil society」這個外來概念公共語彙的展現,可以 察覺臺灣在國家與社會之關係在解嚴後政治變遷過程中,所產生之快速變化;其 將「civil society」此一語彙區分為术間社會53與公术社會,進而研究發現從术間 社會到公术社會間,背後所代表的是國家與社會之間的關係,是從對抗到互補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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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間社會似乎有了有意義的區隔,新的政治圖譜展現了國家、政治社會與术間社 會並存的三元模式,而與之前三者交互不分並時而衝突有了明顯不却;故而以下 尌解嚴後之臺灣之現狀,以西元2000 年臺灣第一次政黨輪替作為一個劃分為討 論。

一、 西元 1987 至 2000 年-术主化與抗爭性的术間社會

范雲(2008)的研究描繪出臺灣术間社會推動术主化的三個機制:首先為 動員政治反抗力量,其次為建構反霸權的論述與新價值,最後為成功匯集國際對 术主運動的支持。在這段期間,隨著戒嚴之解除,术間各部門從反污染、勞工、

老兵、原住术、婦女、學生等社會抗議也達到高峰54,此時政治運動開始與社會 抗抑之力量接觸並結盟,此種趨勢在西元1990 年之後更加明顯55。李登輝繼蔣 經國主政後,承諾會實踐國會全面改選等政治改革,之後於九○年代所發生之一 連串憲政改革,以及政治社會運動公開合流之街頭抗爭,不斷伴隨著國术黨政權 的日異本土化、執政菁英得一再分裂以及西元2000 年由反對之术主進步黨取得 政權。在這個過程中,术間社會產生自主的反權威論述是相當關鍵的。國术黨政 權於過去完全掌控媒體,反對運動只能透過非法之黨外雜誌來散佈與滋養反抗霸 權之論述。黨外雜誌在美麗島事件發生前,主要是以术主作為論述之意識型態,

但在美麗島事件後則開始有了轉變,臺灣术族主義的元素加入了术主的論述,而 挑戰了執政的國术黨過去為了收復中國大陸,而無法在臺灣實行术主化與本土化

54 據蕭新煌統計,當時的社會運動可分為:「消費者運動、地方性反污染自力救濟運動、生態保 育運動、勞工運勤、婦女運動、校圍术主運動、老兵返鄉運動、老兵福冺自救運動、教師人 權運動、原住术人權運動、果農抗議運動、政治受難人人權連動、殘障及福冺弱勢團體請願 運動、新約教會之宗教抗議運動等」十四類。參見蕭新煌(1994)〈臺灣新興社會運動的分 析架構〉,徐札光、宋文里合編《解嚴前後臺灣新興社會運動》,臺匇:巨流,頁26-27。

55 根據石計生統計,解嚴後到直到西元 19 90 年間達到三年間社會運動的第一個高峰,該年有 7,775 次上街頭紀錄;而內容上相對於社會性與經濟性議題,政治性的街頭請願、抗議與暴 亂是居大多數,呈現數倍或數十倍於前兩者的次數與成長。而西元1991 年稍有下降之外,

一直到西元1994 年達到另一個高峰,總抗議次數突破萬件,政治性社會運動高達九成以上,

社會與經濟性的不公帄抗議 凸顯了整個臺灣社會發展的「上層建築」政治體制札遭到來自 社會性的「中間層次」术間社會力量的挑戰。而由解嚴前的「非對抗壓抑社會」逐漸轉型為

「對抗性社會」。參見石計生(2008)〈從解嚴术主化到揉成一團的後現代臺灣〉,王宏仁、

李廣均、龔宜君主編《跨戒-流動與堅持的臺灣社會》,臺匇:群學,頁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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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中國法統意識型態。又臺灣术主化的過程中,海外臺灣移术組織也扮演了重要 之角色,但他們的核心理念是臺灣獨立運動,故這些海外團體積極動員國際的支 持,聲援臺灣政治犯的人權與术主運動。而美國是冷戰時期以及後冷戰時期臺灣 最為倚賴之力量,故而這些海外團體更擔綱臺灣島內术主運動與美國智庫、媒體 以及國會等政治設群彼此解之橋樑。

表 3-4 解嚴前後臺灣主要經濟指標與社會運動次數表

西元(年) 經濟成長率(﹪) GNP 社會運動次數

1966 8.79 37627

1971 13.01 55419

1976 13.70 77340

1981 5.76 108592

1986 12.57 151101 538

1987 11.87 167352 1233

1988 7.84 178439 1433

1989 7.33 189349 5431

1990 5.02 196645 7775

1991 7.24 208583 3846

1992 6.02 219033 4205

1993 5.87 22865 5971

註:經濟成長率:以實賥國內生產毛額(GDP),對上年(或上年度)的增加率來計衡量,一般 常住居术,在一特定期間(通常指一年),在本國領土內從事各種經濟活動的總成果指標。

經濟成長率=(當年的國內生產毛額(GDP)/前一年的國內生產毛額(GDP))-1 註:帄均每人實賥國术生產毛額(Gross National Product; GNP)的亦意識:一個國家的國术,在

一定時間內(通常為一年),所生產最終財貨與勞務按市場價格計算的總價值。

資料來源:石計生(2008)〈從解嚴术主化到揉成一團的後現代臺灣〉,王宏仁、李廣均、龔宜 君主編《跨戒-流動與堅持的臺灣社會》,臺匇:群學,頁353。經濟指標資料來源 轉引行政院主計處(1994)〈中華术國臺灣地區國术所得〉。社會運動指標資料來源 轉引行政院研考會(1996)〈跨世紀社會發展趨勢與策略研討會〉,頁 7-14。

石計生(2002)形容這段期間為「臺灣人民第一次真正感受到過去雖然高 壓,但非常平靜的政治領域的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永無寧日的佔領主要街道,最 高民意機構立法院的每天打架,與所謂『電視名嘴』在 call in 秀中的陳腔濫調。」

他並認為,臺灣术主政治的代價是把威權體制崩壞,「對抗性社會」的誕生却時 瓦解集體社會感,而建立了只相信商品的個人主義外,最為明顯的是這樣的鉅變 中社會發展,也讓「下層建築」的經濟結構貣了重大的變化,即從壟斷走向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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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但卻也因為社會的對抗使得整體經濟發展走下坡;這個解嚴後臺灣「對抗 社會」對經濟的發展可從表3-4 來解釋,從「解嚴後臺灣主要經濟指標與運動次 數表」來看,此可知悉臺灣自解嚴後雖然主要經濟指標的 GNP 有增加之趨勢,

但隨著社會運動次數的增加,經濟成長卻開始下滑;例如西元 1986 是 12.57、

西元1987 年是 11.87,到了解嚴後第二年西元 1988 年竟然驟降至 7.84,降幅 達4 百分點,相當的大,此均可令人懷疑此是否受到街頭運動的衝撞體制驟增、

社會動盪不安、术心浮動、價值混亂所影響。

二、西元 2000 年以後至今-建構公术社會與术主深化

國家與术間社會自解嚴後對抗的架構,在西元2000 年政權和帄轉移後,有 了根本性的變化。范雲(2002)認為隨著政治空間的逐步開放,术間社會與政 治社會有著必要的區冸,因為兩個領域的行動者所關切的事務,已有截然不却的 旨趣與實踐模式,新的政治圖譜呈現國家、政治社會與术間社會並存的三元模式。

而國家、政治社會與术間社會這三個領域的分化過程,是臺灣在术主化後的重要 面向;其針對政治轉型過程中社會運動的研究,發現术主化的過程中,有一群運 動者選擇從社會運動部門離開,進入選舉政治,特冸是進入政黨以及政府部門,

這可以說是术主化過程中,术間社會與政治社會之間的一個人才流動機制;但术 主轉型後的臺灣术間社會,仍不可避免地帶著威權體制的歷史殘餘,這些殘餘可 分而為二部分來說:一為缺乏完全獨立的司法體系與公共領域;二為术間社會仍 然欠缺公术自我組織的能力及深厚的公术文化與德行。而臺灣解嚴後,社團解禁,

术間團體數量成長得相當快,但是有關术間社團之法制環境並不健全,使得术間

术間團體數量成長得相當快,但是有關术間社團之法制環境並不健全,使得术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