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注意力缺陷過動症學生的身心特質

在文檔中 桌上遊戲對提升國小 (頁 21-27)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注意力缺陷過動症學生的身心特質

本節主要探討注意力缺陷過動症的定義與診斷,以及其身心特質,分述於下:

壹、注意力缺陷過動症的定義與診斷

注意力缺陷過動症(Attention Deficit Hyperactivity Disorder,簡稱ADHD)為一 種神經心理疾病,可依據醫學及教育兩個角度進行判別。以醫學的角度來看,主 要是根據美國精神醫學會(APA)所發行的《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簡稱DSM) 以及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WHO)編訂的國際疾病分類第十版(ICD-10)與國際健 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ICF)之診斷準則來判定;而從教育的角度來看,則是 依據我國特殊教育法(2019)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2013)來判定,

分別說明如下:

一、DSM-5的診斷標準

經臺灣精神醫學會(2014)翻譯的《DSM-5精神疾病診斷準則手冊》中提到,

ADHD的診斷準則為:

(一)具干擾功能或發展的持續注意力缺陷或過動-衝動樣態,有「不專注」或「過 動-衝動」兩個組型內之特徵,組型內的九項症狀中,符合六項以上;且對 社會、學業或職業活動造成直接負面的影響。

「不專注」組型內的九項症狀如下:

1. 經常缺乏對細節的專注,或在學校功課、工作或其他活動中粗心犯錯。

2. 經常在做作業或遊戲活動時不能專注持久。

3. 經常有聽而不聞的現象。

4. 常常不聽從指示,因而無法完成學校功課、雜務或該做的事。

5. 對於完成需要組織或按照順序的工作或活動有困難。

6. 常常逃避、厭惡或是抗拒需要持續專心的事物。

7. 常弄丟工作或活動的必要物品。

8. 經常因為外界刺激而分心。

9. 健忘。

「過動-衝動」組型內的九項症狀如下:

1. 經常坐立難安,手腳動來動去,或是身體在座位上扭動不停。

2. 經常在需要保持坐在位子的情形下離開座位。

3. 經常在不適當的情境下過度跑來跑去或爬上爬下。

4. 經常不能好好的玩或是安靜地從事休閒活動。

5. 舉止彷彿裝上馬達一般,沒有辦法持續做一件事而換來換去。

6. 經常多話。

7. 經常在問題講完前搶著說出答案。

8. 經常在需輪流的團體活動或遊戲中不能等待。

9. 常常打斷或干擾別人。

(二)持續時間至少超過六個月以上。

(三)在12歲以前就有數種「不專注」或「過動-衝動」的症狀。

(四)這些症狀發生於兩種以上的情境,例如:學校、家裡及社區。

(五)這些症狀會干擾或降低社交、學業或職業功能的品質,且無法以另一種精 神疾病(如:焦慮症、人格障礙)做更好的解釋。

二、ICD-10及ICF的診斷標準

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編訂的國際疾病分類第十版(ICD-10)對於ADHD的診斷 標準為:

(一)在一種以上的情境(如:家庭、學校、工作場域等)出現注意力不足或過動 的行為。

(二)做事常半途而廢,並易受其他事物的干擾而分心。

(三)無法保持安靜,身體時常扭動不安。

再依據注意力不足、過動及衝動的症狀,以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 統(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 Disability and Health,簡稱ICF)進行 診斷與評估,以描述個體身體功能的損傷情形及因為以上的損傷所致的活動限制

與參與侷限的狀況。

ICF分類系統將身心障礙者依照身體構造和功能分為八大類,第一類為神經系 統構造及精神、心智功能,第二類為眼、耳及相關構造與感官功能及疼痛,第三 類為涉及聲音與言語構造及其功能,第四類為循環、造血、免疫與呼吸系統構造 及其功能,第五類為消化、新陳代謝與內分泌系統相關構造及其功能,第六類為 泌尿與生殖系統相關構造及其功能,第七類為神經、肌肉、骨骼之移動相關構造 及其功能,第八類為皮膚與相關構造及其功能。

而ADHD學生通常被歸類為第一類神經系統構造及精神、心智功能,依其特質 而有下列編碼:

(一) b122整體心理社會功能:指在生涯發展中,需要了解及建構性地整合心智 功能,以形成有意義及有目的之社會互動所需人際技能的一般心智功能。

(二) b140注意力功能:指在要求的時間內集中注意力於外部刺激或內在經驗的 特定心智功能。包括:注意持續力、注意力轉移、注意力分散、注意力分 享的功能;專注力;分心度。

(三) b147精神動作功能:指在身體層次控制動作和心理事件的特定心智功能。

(四) b152情緒功能:與心理活動中的感覺和情感成分有關的特定心智功能。

(五) b164高階認知功能:指特別依賴大腦前葉之特定心智功能,包括複雜的目 標導向行為,例如做決定、抽象思考、計畫和執行計畫、心智的靈活度,

以及決定哪些行為在某種環境下是適當的;通常稱為執行功能。

三、特殊教育法及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

我國特殊教育法(2019)將ADHD學生歸類為情緒行為障礙,鑑定時依據身心障 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2013),指長期情緒或行為表現顯著異常,嚴重影 響學校適應者;其障礙非因智能、感官或健康等因素直接造成之結果。前項情緒 行為障礙之症狀,包括精神性疾患、情感性疾患、畏懼性疾患、焦慮性疾患、注 意力缺陷過動症、或有其他持續性之情緒或行為問題者。

上述所定情緒行為障礙,其鑑定基準依下列各款規定:

(一)情緒或行為表現顯著異於其同年齡或社會文化之常態者,得參考精神科醫 師之診斷認定之。

(二)除學校外,在家庭、社區、社會或任一情境中顯現適應困難。

(三)在學業、社會、人際、生活等適應有顯著困難,且經評估後確定一般教育 所提供之介入,仍難獲得有效改善。

綜合以上的診斷標準,可知注意力缺陷過動症是指與同齡一般的兒童相比,

會有不專注、過動和衝動的行為症狀,影響其在學業、人際互動、工作等適應的 困難;而這些症狀在12歲以前就出現,且持續時間需超過六個月以上,並為跨情 境顯現者。

貳、注意力缺陷過動症學生的身心特質

ADHD學生的主要核心症狀為注意力缺陷、過動和衝動,這些特徵影響其認 知和學業成就,也導致其無法遵守日常生活規範、難以維持人際關係、社會適應 困難等問題。以下就認知及學業表現、情緒、人際及社會適應三部份來探討其身 心特質:

一、認知及學業表現

洪儷瑜(1998)提出大多數ADHD學生在智力測驗和成就測驗的成績較差,學業 表現極度不穩定。

商志雍、高淑芬(2010)指出ADHD學生屬於執行功能(executive function)

異常的精神疾患,執行功能指在新環境或多種反應的選擇下完成目標導向

(goal-directed)的認知功能,執行功能非單一的認知功能,涵蓋了工作記憶、抑 制能力、規則轉換與計畫能力等功能;而ADHD學生的執行功能異常,造成不專心、

衝動、坐不住、情緒控制困難及組織計畫能力不佳等問題。

洪儷瑜、張郁雯、丘彥南與蔡明富(2001)以讀、寫、算技巧評估ADHD學生 的能力,發現約有3~38%的ADHD學生,出現閱讀理解或是數學計算的學習障礙。

陳瑋婷(2019)指出ADHD學生在注意力的五個向度:集中注意力、持續性注 意力、選擇性注意力、交替性注意力及分配性注意力,除了集中注意力外,後四 個向度與一般同儕相比皆有明顯困難,無法持續專注於課堂,也影響學科學習,

尤其是數學需要同時進行閱讀、推理、運算與分析的科目。

ADHD學生的注意力是選擇性的,對於不感興趣的事物無法集中精神,枯燥 乏味的任務難以維持專注,在課堂學習上的持續性注意力較差,也較難記住他人 指令或遵從指導;但在電腦、電視、遊戲或書籍等感興趣的事物能全神貫注(高 淑芬,2013)。

二、情緒問題

Barkley(1997)提出ADHD學生因為大腦前額葉運作的功能缺陷,導致情緒控 制困難,並對誘發的刺激出現強烈的情緒反應,或對無法預期的事件出現負面情 緒。

洪儷瑜(1998)指出有情緒困擾的ADHD學生相當普遍,他們對自己的滿意度 顯著低於一般同齡學生,還有焦慮、憂鬱、低自我概念的問題,也較常出現心因 性的頭痛、肚子痛等疾病。

多數至精神科就醫的憂鬱症青少年患者,部分伴隨ADHD症狀,所以ADHD學 生有較高機率罹患憂鬱症,若考量ADHD學生挫折感重,例如被指責而情緒低落,

無法發揮潛能,合理化其憂鬱情緒,則容易忽略學生潛在的憂鬱症(商志雍、高 淑芬,2010)。

ADHD學生因衝動控制困難,遇到挫敗、壓力的情境時,無法以適當的方式抒 發情緒,所以通常直覺性的將情緒爆發出來,例如:尖叫、大哭、攻擊他人、摔 東西等。張季筠(2018)認為ADHD學生較需要介入的是提升「處理情緒」及「自我 效能」的技巧,先要學會在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控制衝動,選擇較適當的處理方 式;接著學會以適當的方式抒發情緒;最後發掘自己的優勢能力並朝此方向努力,

進而激發自信心;最後要能在面對問題時,不再受到衝動的控制。

三、人際及社會適應

洪儷瑜(1998)提出ADHD學生可能因為不專心及行為抑制困難的原因,不易 利用習得的規則來規範自己,出現違規行為及攻擊行為的機率很高。其研究也指 出ADHD學生人際關係不佳的主要因素是不當的社會行為,包括外向性的行為問 題,如:攻擊、反抗、破壞東西及爆發性的情緒失控,以及內向性的行為問題,

如:因為經常受到挫折與誤會,造成自信心低落、焦慮、憂鬱等。

蔡瑜君(2015)指出ADHD學生在遵守規則行為上有所缺陷,他們的困擾不在於

「知道做什麼」,而是「做所知道的」,例如他們在學校受傷的頻率比一般同儕高,

但他們是知道應該要遵守那些校園規則。臨床上也發現ADHD學生無法將先前所學 的規則,轉移到新的情境中;以及在使用立即性增強的方式比延宕增強的方式指 導下,他們的表現較好。

一般人可以透過習得規則來規範自己的行為或者依其行為後果習得,但注意 力缺陷過動症兒童不易以這樣的方式來學習規則並規範自己的行為,(洪儷瑜,

一般人可以透過習得規則來規範自己的行為或者依其行為後果習得,但注意 力缺陷過動症兒童不易以這樣的方式來學習規則並規範自己的行為,(洪儷瑜,

在文檔中 桌上遊戲對提升國小 (頁 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