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語說:「民以食為天。」旅途無論行腳何處,食物必然為不可或缺的民生 大事。然而出國旅行卻與國內旅行的問題不盡相同,異國食物未必能滿足旅人的 胃口,雖然全球化浪潮賜予人們在國內也能享受異國美食的特權,飲食背後的文 化差異性依舊存在。食物不只是滿足基本需求,無論是本身的成份、或是伴隨的 禮儀習俗,以及文化脈絡的背景,都囊括於地景之中,飲食文化亦能牽引出細緻 複雜的社會關係與認同問題。透過文本的食物摹寫,主角衛莎在東南亞各國的遭 逢異於故鄉的飲食型態,似乎建構了她對東南亞的地方感,在揭示其真實身份的 那一刻,再度觸及到青少年小說常見的身份認同主題,故此節將探討青少年旅人 與東南亞飲食地景所發展的地方認同感。
東南亞國家由於特殊的歷史背景,不僅人文資產豐富,地景揉合了各族群、
宗教和不同生活方式的特色,如今受到全球化影響,商業發展越趨迅速的情況之 下,地景的樣貌更為多元。東南亞呈現了與主角相異的文化背景,提供了截然不 同的空間氛圍:
麵包車駛進一條小路,沿著一條蜿蜒的小河往前開,一路超過無數三輪 車(人力腳踏車)和自行車。窗外是一片片馬來西亞傳統建築,中間夾 雜了很多小吃店。然後車進了一處中國城,在裡面七拐八拐。沿街有很 多店舖和古董商店,還有紅底黑字的中文招牌,也有英文的,寫著:時 尚名店、華麗大旅店、好運酒吧。我注意到很多旅行指南裡提到的「神 龕」—基本上都是一些縮微版的廟孙,座落在房屋、商店外搭建的小型 帄台上。每個上面都焚著香、擺著水果、糕點,有一個還頗為怪異放了 芬達汽水,還有吸管呢…我剛剛是看見了一家 A&W 樂啤露餐廳嗎?這 裡也有真熊一般大的泰迪熊25?(45-6)
在這一段關於馬來西亞的敘述裡頭,衛莎顯得無法接受應該具有東方氣息的
25 原文指的是 A&W 樂啤露餐廳(A&W Root Beer Restaurant)的代表招牌跳舞熊(Dancing Bear),
餐廳工作人員身著毛茸茸的跳舞熊裝束,在店外跳舞用以招攬顧客的,或是於店門口擺放跳舞熊 塑像作為醒目的商標;而非譯文所譯的「泰迪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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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景中出現了西方的元素—行銷世界的汽水出現在祭品之列裡頭、代表美式速食 文化的跨國連鎖餐廳開在蜿蜒的中國城巷弄,店外同樣有一座擺飾用的熊,中西 文化交雜其中,形成了一種混和式的地景。儘管衛莎一開始帶著先進國家的「有 色眼鏡」,東南亞成了落後文化的代稱。但當她真正卸下防備,觸及到旅行指南 上不曾提及的部份,包括在帥皮特披薩屋前看到了肢體不全的乞丐,認為自己要 是按照旅行指南上所說:「遊客要停止施捨財物,因為施捨令他們失去了自力更 生的動力」(135),就沒辦法安心地坐在店裡頭享用披薩,她認為旅行手冊雖然 陳述了相當的事實,卻無法使旅人理所當然地面對現實面的無奈,「看來旅遊指 南需要增加點內容:講講看見乞丐後怎樣克服負疚感。特別是當一個啥都不缺、
整個人生已經規劃好的美國女孩,看見地雷炸殘的退伍兵時那種負疚感」(135)。
顯然衛莎也可以依舊事事遵照旅行指南,不必為歷史造成的遺憾感到不安,也不 必替乞丐的命運感到同情,但她卻「把這份額外的禮物送給了那個傷殘的乞丐」
(137),而收到披薩的乞丐比收到錢更為高興,並敬禮回報。旅行指南呈現單一 刻板的西方觀點,未必都如書上所言。經過旅人實際感受,身處在異國的觀感也 會有所變化。
上一節觀看主角衛莎自恃的優越感在東南亞之行中一一瓦解,並逐漸破除想 像地理這段的過程變化。事實上,除了透過習慣衝突來凸顯想像地理與真實地理 的差距以外,文本裡關於東南亞食物的摹寫,同樣循著此一脈絡前進,揭開了旅 行指南所覆蓋的面紗後,旅人習以為常的家鄉味和異國的新奇料理開始在味蕾間 相互對抗。此節將特別針對混合地景中的食物,觀看主角對異國食物之間的關係 及其認同的形塑過程。衛莎對於自己在馬來西亞的第一餐有如此的描述:
路邊攤子上擺著加了花生醬的雞肉串、醃黃瓜、各色水果榨成的果汁:
有番木瓜、菠蘿、橘子。小販們把果汁倒在帶吸管的圕料袋裡,方便顧 客帶走。這麼晚了,吃東西的人還真不少,也有很多小孩…我跟著戈德 奶奶到了一個賣碗裝咖哩麵的攤子,要了兩碗。我本想說吃邊上的一家 北京烤鴨,卻看見攤主把整只鴨子切開,連皮帶肉地堆了一盤子。(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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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已逢夜半,但小吃街人聲鼎沸的景況,令衛莎吃驚不已,不過這些對於 異國的感受很快地轉化成排斥與防備,因為衛莎對飲食的適切時間、食物料理的 方式依舊有自己的堅持,儘管味覺偶而臣服,淺嘗一口咖哩麵後發現「竟然意外 地好吃,雖然有點微辣」(50)。但依舊得面對胃口不合的飲食習慣衝突,當戈德 逕自為自己和衛莎點了兩份椰漿飯,裡頭有煎魚、切片的煮蛋、黃瓜、辣椒和咖 哩。不過衛莎卻表示:「只可惜,這不是我早上第一餐的首選。我撥開辣椒,要 了個百事可樂」(62)。在不適應東南亞飲食文化的情況之下,看似芝麻綠豆大的 吃食小事終究引發更大的衝突,文本巧妙地運用食物作為展現文化差異性的元素。
使得衛莎意識到不管大熱天,頭髮溼透也得吃著熱騰騰的麵食,或者是每逢用餐 時間便如臨大敵,必先「嚼了片佩托比斯摩好給胃裡貼層保護膜,又用防菌皂液 把勺子仔仔細細地擦了一遍」(50)。然而她這樣小心翼翼的舉止卻招來戈德的鄙 視,認為就算是拉肚子也是旅行的一部分,畢竟無法鉅細靡遺地全面預防。於是,
對飲食方式有著不同思考模式的兩人,在初次見面後之間的嫌隙變得越來越深。
在戈德塞了衛莎一口榴槤,迫使她將「那一種強烈的刺激、一股像是把鹹、甜、
洋蔥和奶酪醬合而為一,又互相牴觸的味兒」(54),一股腦兒地吐進了馬桶之後,
衛莎更是對東南亞的食物敬謝不敏。她與戈德的不合正如同自己無法適應東南亞 的食物一般,藉著主角對食物的喜好來呈現她和此地的格格不入。然而,正因為 衛莎無法接受東南亞的飲食,才輕易地落入了提提先生準備的禮物陷阱,三言兩 語地就被這位喜歡騷擾外國女遊客的老先生所準備的起司三明治給騙個正著。在 吃膩了東南亞的常見主食米飯之後,戈德奶奶叫她在旅行指南上隨便找一間餐館,
當決定要吃披薩時,心情自然是雀躍萬分,儘管她的旅遊指南上不忘提醒讀者:
「第三世界國家的西方飲食和東方飲食沒什麼兩樣」(135)。明顯地,故鄉味戰 勝了理智,衛莎對於食物的選擇反映了她對美式文化的認同,就算無法完全符合 她心目中的衛生標準,起碼是她熟悉的味道。有學者表示,「美食是國家認同的 重要指標」(Winchester, Kong and Dunn 55)。范銘如也表示,「食物與鄉愁的聯 想是司空見慣的文學隱喻」(142)。可見食物的意象很容易與家國結合,衛莎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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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斥東南亞飲食的當下,儘管在地的披薩可能不夠道地,但無疑是對五臟六腑最 直接的安慰。文本中位居柬埔寨的帥皮特披薩屋包含了兩層意義,一來是衛莎在 異國仍能尋得家鄉氣氛的最佳場所;然而,對當地來說,亦為一個全球化影響下 的食物消費空間,滿足在地對歐美風格食物的想像和需求,不過顯然此時衛莎的 認同仍偏向故鄉美國,此處販售的披薩來自衛莎原來的飲食文化脈絡,選擇該食 物代表了她對家鄉的強烈思念,身處異地又遭逢一些不愉快的地景互動經驗,使 她的味覺自然而然地做出了「適切的」選擇。但衛莎卻因為過於注重衛生的心態,
遭到不肖小販利用,購買了冒牌的飲食衛生噴霧,以為噴在披薩上就能安心享用,
卻反而害得自己、戈德以及路邊乞丐一同進了醫院洗胃。
美味的披薩原來應該是歷經水土不服的旅人的最佳慰藉,故作聰明的衛莎竟 敗在自己的粗心大意,而非出於她視為細菌遍佈的食物上,反諷的劇情安排說明 了想像中的地理正逐步瓦解,徹底讓衛莎覺悟,往後她不再過度要求飲食的標準,
嘗試用入境隨俗的態度看待當地的飲食文化。當故事場域轉入群山峻嶺的寮國後,
為因應長途跋涉的簡便裝束,食物的量和來源都大為縮減,促使旅人卸下固著的 意識形態,面對基本的生理需求,此時食物回歸至原始層面。待他們一行人入住 赫蒙族寨子內的王先生家,衛莎初次嚐到甘蔗的滋味:「先嚼碎,再吸進甘蔗汁,
最後吐掉渣滓」(169)。並表達了對於紫糯米飯的愛好,「一口飯我嚼了足有一分 鐘。但是味道比一般的米飯更好,紫褐色的米粒我也很喜歡」(172)。她按照嚮 導邦米的指示,「糯米飯要蘸著調料吃,不用拿叉子…把小塊米飯團成一團,在 一碗雞肉末和薄荷汁調成的醬汁裡蘸了蘸,扔進嘴巴」(172)。甚至在戈德的暗 示下,為了表示禮節而違背自己未成年絕不能飲酒的堅持,喝了寮國的釀造甜米 酒,愉悅地表示:「我唯一喝過的含酒精飲料還是感冒糖漿。這種甜酒的味道更
最後吐掉渣滓」(169)。並表達了對於紫糯米飯的愛好,「一口飯我嚼了足有一分 鐘。但是味道比一般的米飯更好,紫褐色的米粒我也很喜歡」(172)。她按照嚮 導邦米的指示,「糯米飯要蘸著調料吃,不用拿叉子…把小塊米飯團成一團,在 一碗雞肉末和薄荷汁調成的醬汁裡蘸了蘸,扔進嘴巴」(172)。甚至在戈德的暗 示下,為了表示禮節而違背自己未成年絕不能飲酒的堅持,喝了寮國的釀造甜米 酒,愉悅地表示:「我唯一喝過的含酒精飲料還是感冒糖漿。這種甜酒的味道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