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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問題與目的

狄波頓(Alain de Botton)的著作《旅行的藝術》提及了這樣一則故事,這 是關於他閱讀斯曼(Joris-Karl Huysmans)於一八八四年出版的小說《歧途》(À

Rebours)

1裡頭的片段。

主人翁德埃聖公爵(Duc des Esseintes)是一個萎靡不振,覺得人生乏味的 人,天底下的人對他而言全都俗不可耐,醜陋至極,因此他也鮮少出門。他孤家 寡人住在巴黎郊區的一棟大別墅,一日突然心血來潮,決定去看一看狄更斯筆下 的倫敦究竟如何?於是他越想越興奮,搭乘火車前往巴黎。

由於到倫敦的火車沒那麼早開,於是他便先到街上專賣英國書的書店逛逛,

買了一本倫敦旅遊指南以後,他繼續沉浸於迷人的幻想。接著又來到一間酒吧,

這裡的常客是英國人,酒吧氣氛活脫是狄更斯小說的場景,想像書中角色也曾在 坐在這樣的酒館中。之後他前往火車站附近的一家英國飯館,發現裡頭昏暗氤氳,

角落擺著一排啤酒,檯上的火腿如小提琴般的深棕色,英國女客各個都像男人婆 般粗壯,雙頰像蘋果一樣紅,門牙則大得像調色刀。德埃聖公爵找了張桌子坐下,

點了一桌的英國菜餚。

隨著開車時間逼近,即將化想像為現實。突然間,一股倦怠感襲上聖埃德公 爵的心頭,他光想到匆忙跑去車站,搶腳夫來幫忙提行李、坐火車、陌生的床舖、

排隊、受凍、拖著孱弱的身子按旅遊指南沿途走馬看花,這趟旅行便有如噩夢一 般。倘若能坐在椅子上便能以逸待勞,何必四處奔波?倫敦人以及倫敦的氣味、

天氣、食物、甚至是餐具,早已領教過了。他陷入思索:「我真是糊塗。想像有 什麼不好。幹麼偏要像老太婆般聽信『行萬里路是必要、有趣及實用的』這種話?」

於是,他付了帳單,離開飯館,搭乘第一班火車,並帶著大包小包的行李回家,

再也不出家門一步。(19-21)

旅行顯然對於每個人並非有絕對的吸引力,有人為旅行而欣喜若狂,也有人

1 原出處自 Huysmans, Joris-Karl. À Rebours. Paris: Pocket, 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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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到興趣缺缺,就好比故事中那個自認不必出國也可以領受異國氛圍的公爵。不 過,筆者卻對旅行情有獨鍾,始終期待下一次的旅行。然而一趟旅行何以具有足 以摧毀人的原初旅行動力,或激起了更多對於旅行的想像?回顧第一次的出國旅 行,身為台灣人,筆者認為在美國的旅行經驗中所經歷的不僅是環境的改變,還 有與當地居民、國際學生交流互動,這些經驗引發了對文本的思考,兩位主人翁 的出發動機各不相同,《印地安人的麂皮靴》中的主角莎兒不喜歡旅行,卻因思 念離家的母親,外加想逃避家裡拘束而踏上了她的旅程;《一次旅行遇見整個世 界》的主角衛莎同樣討厭旅行,更無法想像第一次出國竟然是到東南亞國家,卻 不得不屈就戈德奶奶的要求。她們在旅途中所獲得的收穫,似乎完整了生命曾經 感到疑惑、困頓的部份;對應到筆者個人的旅行經驗,回顧當初堅持出國打工旅 行,明白是消耗體力,甚至是用健康來換取金錢的勞力工作,也沒想過要晚幾年,

待工作賺錢之後再開始享受純粹渡假悠閒的舒服旅程,卻執意踏上旅程擁抱未知,

與文本之間似乎有著許多相似之處。

莎朗.克里奇(Sharon Creech)的《印地安人的麂皮靴》(Walk Two Moons)

以及康薇秋(Autumn Cornwell)的《一次旅行遇見整個世界》

(Carpe Diem)2,文本描述兩種不同型態的旅行,兩位主角對旅行也抱持著大 不相同的看法;一位是追尋母親的腳步,從美國的俄亥俄州前往愛達荷州的陸依 斯頓,在旅行途中回溯過往回憶,並和家人一同遊覽沿路風光,從旅行中了解母 親離家的苦衷,更能體會他人處境。另一位則是寧可好好用功,全力爭取畢業生 代表,也不願千里迢迢前往遙遠的東南亞,深怕錯失了寶貴光陰而來不及準備明 星學校的入學資格。她在旅行途中經歷過種種冒險,甚至差點死在寮國,而這趟 旅行逐漸改變了她過去執著的想法,決定不再凡事計畫,真正把握當下享受才是 體驗人生的法則。

讓人好奇的是,文本裡來自不同背景的青少年旅人進入異域之後,不同地方

2 研究文本採用大陸出版社之譯名,英文原名為 Carpe Diem,即拉丁文中及時行樂、把握當下的 意思。大陸譯名「一次旅行遇見整個世界」推測應為青少年讀者設想,但將旅行視作全盤認識世 界的途徑,筆者視其隱含帝國主義的意識形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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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帶來的經驗,包含了對當地景物的觀察、感受,以及與當地居民互動的情形,

似乎對她們產生了影響,旅程的地點不再只是單純為空間的轉換,地景開始有了 旅人賦予的意義,並在青少年旅人的生命中形成關聯性。因此想透過分析文本的 旅行型態,進一步了解旅行中的地景與青少年的認同感之間的關係及意義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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