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陳澧「漢宋調和」論主張的落實與深化
第二節 「漢宋調和」論義理層面的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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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固已近道矣。」42「格物」後方能夠「致知」,皆為問學階段,伊川所謂:「窮 理亦多端,或讀書講明義理,或論古今人物,別其是非,或應接事物而處其當然,
皆窮理也。」43在陳澧看來,無論是「窮理」、「格物」或是「致知」,皆須自 經書中,字句斟酌,於此得見「考據」價值與義理之所在。
用考據的方式,追溯源流,陳澧的義理立基於考據,正所謂:「由考據而明 理,余之學也。講義理必由考據,否則臆說耳,空談耳。」44艾爾曼(Benjamin A.
Elman,1946-)云:
儘管多數考證學者偏好純實證的考據研究,少數由戴震所引領的學者,則 把文字、聲韻、訓詁等學問,當作建立更精確無誤的文本、並由之來進一 步處理傳統哲學問題的新手段。在戴震的影響下,經書中的重要觀念和理 想,需通過訓詁研究方得以彰顯。45
陳澧雖不喜戴震抨擊宋學,但仍受其影響極深,由此可見。
第二節 「漢宋調和」論義理層面的落實
陳澧提出以經為本、道德即學問的觀念,認為德性要透過知識性的認識而獲 致,因此在他看來,漢儒的義理、道德實存於經典當中,訓詁是通往義理的途徑,
沒有訓詁,即失去了邁向義理的道路,因此他引用朱熹之言說明之:
劉淳叟問:「漢儒何以溺心訓詁而不及理?」曰:「漢初諸儒專治訓詁,
如教人,亦只言某字訓某字,自尋義理而已。至西漢末年,儒者漸有求得 稍親者,終是不曾見全體。」問:「何以謂之全體?」曰:「全體須徹頭 徹尾見得方是。」46
漢儒專治訓詁,是因為訓詁為通往義理的道路,訓詁豁然開朗後,讀者便可自行 理解義理。然而因為時代因革,訓詁之學漸失,真正的義理遂湮沒不明。而漢儒 之學、宋儒之學,皆以經典為依憑,可謂皆有所本,只是發揮的部分不同,漢儒 之學從通往義理的途徑─訓詁上面發揮;宋儒之學直指道路之終點─義理。陳澧 兼採鄭、宋的方式,肯認漢、宋義理,並且以漢儒之訓詁釋宋儒之詞彙,綰合兩 者,糾正清儒對漢、宋之學二分的觀念。
一、以漢釋宋
「以漢釋宋」指的是以漢儒之視點詮釋宋儒所使用的詞彙概念。因陳澧著作
42 ﹝宋﹞程顥、程頤:《河南程氏外書》卷 25,《二程集》(臺北:里仁書局,1982 年 3 月),
頁 316。
43 ﹝宋﹞程顥、程頤:《河南程氏外書》卷 18,《二程集》,頁 188。
44 ﹝清﹞陳澧:《東塾讀書論學札記》,《陳澧集》貳,頁 383。
45 ﹝美﹞艾爾曼:〈18 世紀中國經學的危機〉,《中國史新論─思想史分冊》(臺北:中央研究 院,2012 年 9 月),頁 399。
46 ﹝清﹞陳澧:《東塾雜俎》卷七,《陳澧集》貳,頁 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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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為筆記,無較完整之系統性論述,相同觀點常錯雜於不同的筆記材料中,需進 一步釐清審視。陳澧曾云:
《說文》云:「惟初太始,道立於一,造分天地,化成萬物。」《公羊》
何注云:「元者,氣也。無形以起,有形以分。」即濂溪《太極圖說》之 旨也。47
對於「無極」與「太極」問題,陳澧的習慣為先從考據著眼,曾借錢大昕之語揭 示周敦頤「無極而太極」乃承自晉人韓康伯「有生於無」之說:
韓《注》(筆者注:《易‧繫辭傳注》)云:「夫有必生於無,故太極生兩儀 也。」錢辛楣(錢大昕,一字曉徵,1728-1804)《養新錄》曰:「濂溪 言無極而太極,又言太極本無極,蓋用韓康伯義。」(澧案:「大衍之數五十,
其用四十有九。」韓《注》云:「王弼曰:『其一不用,斯《易》太極也。夫無不可以 無明,必因於有。故常於有物之極而必明其所由之宗也。』然則韓康伯又本於王輔嗣,
或「夫無不可以無明」云云,乃韓康伯引申之說歟?)48
《太極圖說》全文為:
自無極而(為)太極。太極動而生陽,動極而靜,靜而生陰。靜極復動。一 動一靜,互為其根;分陰分陽,兩儀立焉。陽變陰合,而生水、火、木、
金、土。五氣順布,四時行焉。五行,一陰陽也;陰陽,一太極也;太極,
本無極也。五行之生也,各一其性。無極之真,二五之精,妙合而凝。「乾 道成男,坤道成女」,二氣交感,化生萬物。萬物生生,而變化無窮焉。
惟人也,得其秀而最靈。形既生矣,神發知矣,五性感動,而善惡分,萬 事出矣。聖人定之以中正仁義(周敦頤注:聖人之道,仁義中正而已矣),而主 靜(周敦頤注:無欲故靜),立人極焉。故「聖人與天地合其德,日月合其 明,四時合其序,鬼神合其吉凶」。君子修之吉,小人悖之凶。故曰:「立 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又曰:
「原始反終,故知死生之說。」大哉易也,斯其至矣!49
周敦頤「無極而太極」一說,陳澧認為根源自韓康伯注《易》的解釋,而韓康伯 又依據漢末王弼之說加以引申,因此證明周敦頤的說法原為漢代以降之注疏。
又,陳澧舉出許慎(叔重,58-147)《說文解字》、何休(邵公,129-182)《公 羊注》與周敦頤《太極圖說》對照,認為其主旨即是「有生於無」,將《公羊》
47 ﹝清﹞陳澧:《學思錄序目》,《陳澧集》卷二,頁 773-774。其文亦見於《陳蘭甫先生(澧)
遺稿》,《嶺南學報》第2 卷第 3 期(1932 年 6 月),頁 179。
48 ﹝清﹞陳澧:《東塾雜俎》卷七,《陳澧集》貳,頁 585。據《周易王韓注》,韓康伯文曰:
「夫有必始於無,故「大極」「生兩儀」也。大極者,無稱之稱,不可得而名,取其有之所極,
況之大極者也。」見﹝魏﹞王弼、﹝晉﹞韓康伯著:〈繫辭上〉,《周易王韓注》(臺北:大安 出版社,1999 年 6 月),頁 216。又陳澧案語中之韓康伯注,同出於氏著:〈繫辭上〉,《周易 王韓注》,頁212。
49 ﹝宋﹞周敦頤:《周子全書》(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78 年 9 月),頁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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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休注的「無形」、「有形」對應於《太極圖說》的「無極」、「太極」,天地 萬物初起時為一無形混沌之狀態,直到轉化為有形,因而分出天地,化生萬物。
因此宇宙之初乃是「無」的狀態,而若依照韓康伯借王弼之口提出的說法:「夫 無不可以無明,必因於有,故常於有物之極,而必明其所由之宗也。」50「無」
的根源亦是「有」,而非「無」,只是以「無形」稱之,「無形」並非「無」,
而是「實有」之代稱。
劉師培〈漢宋學術異同論〉亦論及此,其云:
夫學問之道有開必先,故宋儒之說多為漢儒所已言。如太極、無極之說,
濂溪所倡之說也,然秦漢以來悉以太極為絕對之詞,(劉師培注:《說文》
云:「惟初太始,道立於一,造分天地,化成萬物。」即由太極生陰陽之說。鄭君注《周 易》亦云極中之道,淳和未分之氣也。)而無極之名亦見於《毛傳》,(劉師培 自注:《維天之命》篇引孟仲子說。)濂溪言無極而太極,即漢由無形而生有 形之說耳。(劉師培注:何休《公羊解詁》云:「元者氣也,無形以起,有形以分。」
趙歧《孟子章句》云:「大道無形而生有形。」)51
劉師培認為「濂溪言無極而太極,即漢由無形而生有形之說」,與陳澧之理解似 有異曲同工之妙。然而,陳澧並未深論「無形」是否為「氣」。何休注《公羊》
所言:「元者,氣也。」,以「氣」作為宇宙化成的本源,為典型的「氣化宇宙 觀」。周敦頤雖也認為「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二氣交感,化生萬物。」但並未 強調「無極」為「氣」。是以陳澧雖以漢儒之說解釋宋儒之語,但並未深究其中 關係。再就另一例觀察:
《春秋繁露》:「聖者法天,賢者法聖。」即《通書》所謂「賢希聖,聖 希天。」也。52
這一則引用周敦頤《通書》之語,和董仲舒(前179-前 104)《春秋繁露》語句 相對呼應。《春秋繁露》之原文云:
《春秋》之道,奉天而法古。故聖者法天,賢者法聖,此其大數也。得大 數而治,失大數而亂,此治亂之分也。53
原文主要認為《春秋》之道理,在於「奉天法古」,遵從天意、效法古人,「法」
在此有效法、學習之意,唯有法古方能治亂,故求以古為本。而周敦頤《通書‧
志學》之原文為:
50 ﹝魏﹞王弼、﹝晉﹞韓康伯著:〈繫辭上〉,《周易王韓注》,頁 212。
51 劉師培:〈漢宋學術異同論〉,《清儒得失論》(北京:中國人民大學,2009 年 11 月),頁 210-211。
52 ﹝清﹞陳澧:《學思錄序目》,《陳澧集》卷二,頁 773-774。其文亦見於《陳蘭甫先生(澧)
遺稿》,《嶺南學報》第2 卷第 3 期(1932 年 6 月),頁 179。
53[漢]董仲舒撰、[清]蘇與義證:《春秋繁露義證》(北京:中華書局,1992 年 12 月),
頁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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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希天,賢希聖,士希賢。伊尹、顏淵,大賢也。伊尹恥其君不為堯、舜,
一夫不得其所,若撻於市。顏淵「不遷怒,不貳過」、「三月不違仁」。
志伊尹之所志,學顏子之所學。過則聖,及則賢,不及則亦不失於令名。
54
「希」字語義帶有「嚮往」、「崇尚」之情感,與「效法」、「學習」文字意義 上稍有出入,且《春秋繁露》上下文所談者為《春秋》之道;《通書》所論者為 以聖為志。由於文字之排列近似,加以「法」與「希」皆有立志之隱含意,儒者 對於「聖賢」,心中本就抱有崇敬、嚮往以及效法之情,就儒者認同「聖賢」的 根本上,或許可以說兩者皆是儒者心境的投射,亦為儒者希冀達到治世的目標。
因此陳澧以董仲舒之言釋周敦頤之語,有其語境依據。
此外,陳澧又言:
《禮運》:「故人者,其天地之德,陰陽之交,鬼神之會,五行之秀氣也。」
注云:「言人兼此氣性純也。」又:「故人者,天地之心也,五行之端也。
食味、别聲、被色而生者也。」注云:「此言兼氣性之效也。」此鄭君言 性兼言氣。程子云:「論性不論氣,不備。」鄭君兼氣性之說,可無不備 之譏矣。55
此以鄭玄之「氣」、「性」解程頤所謂「論性不論氣」,用意在於解消了漢儒、
宋儒經典詮釋之時代性,將漢儒對「性」、「氣」、「無形」、「有形」等語句 的認識,套用於宋儒語句上,在解釋上開了一條不同的途徑,漢與宋之間的界線 似已消弭,可互為解釋。
其他諸例如:
《尚書大傳》云:「陟皆所自取,聖無容心也。」即明道論〈定性書〉所 謂「聖人自喜,以物之當喜;聖人之怒,以物之當怒。聖人之喜怒,不係 於心,而係於物也。」56
伏生於漢初始傳《尚書》;其說尚書之書,謂之《尚書大傳》。57此段原文於《尚 書‧堯典》為:「三載考績;三考,黜陟幽明,庶績咸熙。」,《大傳》曰:
積不善至于幽,六極以降,故黜之。積善至于明,五福以類升,故陟之皆 所自取,聖無容心也。58
內容指臣位之升、降,全賴自身積善努力,積不善則遭黜;積善則得升,皆由自 取,聖人無所偏私。陳澧遂以此作為明道《定性書》「聖人之喜怒係於物」之解
54 ﹝宋﹞周敦頤:《通書》,《周濂溪集》,(北京:中華書局,1984 年),頁 95。
54 ﹝宋﹞周敦頤:《通書》,《周濂溪集》,(北京:中華書局,1984 年),頁 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