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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談「暴力的」小說?

我們日常生活中常會聽見或遭遇到一些關於「暴力」的事件,最容易得知的 管道,就是每天電視新聞內容、報紙社會版。另外,在暴力故事的領域裡,最著 名也流傳最廣的就是日本漫畫20、卡通21,甚至日劇22、韓國電影23或是偶像劇24 中,只要主角設定是國、高中生,或是社會邊緣人的戲劇,幾乎都有圍毆、穿制

19 佛斯特(Edware Morgan Forster),李文彬譯,《小說面面觀─現代小說寫作的藝術》(Aspects of the Novel)(台北市:志文,2000 年),頁 222。

20 例如「海賊王」,雖然青春立志漫畫(也有拍成卡通),但常有誇張的打鬥畫面。

21 例如「名偵探柯南」,雖是給孩子看的卡通,但每集都會發生殺人事件,雖然畫面上很少見血,

但對於殺人手法講解詳細。

22 例如「極道鮮師」,故事大綱為一個黑道出身的女生,當上放牛班導師後,替學生解決一連串 的事情,主題以勵志、搞笑為主,但還是有不少打鬥場景。

23 例如「藉著雨點說愛你」、「我的老婆是老大」、「黑道千金逼我嫁」等片,皆不乏打架、流血 的畫面。

24 例如「鬥魚」,故事環繞著生活在社會邊緣的少年們,雖然主題上著重在愛情,但還是有許多 火爆鬥毆的情節。

服打架的情節。雖然這些打鬥衝突,都會安排主角有讓人同情的遭遇,或是不可 告人的原因,像是為了追尋自我的目的或是為了保衛愛情,而結局通常是讓原本 逞凶鬥狠的主角,在運用暴力、迷失之後,都能夠找回自我。但是,暴力真的是 解決問題的必需過程嗎?

維基百科中提到:「暴力是一種激烈而強制性的力量。通常是指個人或犯罪 集團之間的毆鬥以及兇殺。國家、民族之間也往往會發生暴力事件。權力的形成 也往往要訴諸暴力威脅,強制對方服從。25」我們從這一段話裡不難發現,暴力 行為不是只限一人的活動,可能會變成群體之間的行為以及一種社會現象或氣 氛。沃夫剛‧索夫斯基(Wolfhang Sofsky)在《暴力十二章》(Traktat űber die Gewalt)

中以戰爭、處決、刑求等等歷史上曾經發生的事例,提出對人類與暴力的淵源,

其講述過程中以施暴者以及受害者26這個觀念,來為暴力行為與權力關係做了區 分。以此觀念擴大,我們可以說不論是身體攻擊或是語言暴力,都會有一個施暴 者以及受暴者(姑且不論團體或個人的區別)。一般情況下,施暴者通常會被認 為是較具攻擊性、可怕、殘忍,擁有負面形象,而受暴者會被認為是柔弱的、需 要保護,是受到同情的一方。兩者在暴力事件發生的一瞬間,不論事件起源,一 但成為施暴者那一方,似乎就顯得對另一方有較大的主控權,掌控害怕的程度以 及傷害的力量。因為暴力可以讓死亡現身,它包含對死亡的恐懼,而權力的權威 恰巧就建築在這種恐懼之上。27

成人文學裡不乏書寫暴力的小說作品,像許多偵探殺人小說、武俠小說都可 歸類於此。動作片為了吸引觀眾而強調聲光效果,也常有打殺、血濺四處的畫面,

甚至有些電影更打出「暴力美學」28的宣傳口號,把暴力場面當成了一種藝術。

25引述自維基百科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6%9A%B4%E5%8A%9B&variant=zh-tw

26沃夫剛.索夫斯基(Wolfhang Sofsky),秋慈貞譯,《暴力十二章》(Traktat űber die Gewalt),

84。

27同註26,頁 25。

28 一開始是香港電影開始運用此手法,在畫面處理上,不只使用打殺攻擊,兼具以象徵表現(例 如加入象徵和平的白鴿、畫面朦朧處理、停格等等),讓原本充滿暴力的畫面藝術化,充滿美感。

至於在兒童文學部份,有暴力或血腥情節的文體,除了早期的童話29就是少年小 說了。雪登‧凱許登在《巫婆一定得死》(The Witch Must Die- How Fairy Tales Shape Our Lives)30一書中提到,最初的童話(也就是並不是專門為兒童書寫的階段), 得死》(The Witch Must Die- How Fairy Tales Shape Our Lives),頁 27。

30 雪登.凱許登(Sheldon Cashdan)著,李淑珺譯,《巫婆一定得死─童話如何形塑我們的性格》

(The Witch Must Die- How Fairy Tales Shape Our Lives),(台北市:張老師文化,2001 年 8 月)。

31 「格林兄弟沒有撰寫其中任何故事,但他們確實將故事加以修改,以適合孩童閱讀。他們修

說作為由童話世界到成人世界的橋樑,因此少年小說的功能應該是描寫純潔的心 和向上的態度,激發少年開拓光明的未來。他提到:

少年期的教育必須受到格外重視,這個時期的閱讀生活也更需加強輔 導……家長們觀念錯誤,只希望子女專心鑽研升學的書,甚至禁止孩子 閱讀「閒書」。於是情感豐富,充滿求知欲與青春情懷的少年,就偷偷 躲在成人背後閱讀言情小說或暴力的小說,不知不覺身受其害。35

強調少年小說的內容應該要是正面的取向,不應該包含暴力或是偏重談情說愛的 故事,關於這一點,張子樟在《沖天炮vs彈子王》36一書的編者序中,提出不同 看法,他說:

作家不能也不應該避開現實的種種矛盾、問題衝突及人世間的陰暗面,

而只一味在作品塑造虛無空泛的美麗世界。作家應真實精確地呈現這些 矛盾、問題與陰暗面對青少年心靈的影響與觸動,以及它們造成的困 惑、痛苦、不安、壓力等等。這樣的少年小說才能與青少年的現實生活 貼近,並且有濃烈的時代色彩。37

兩著的說法比較之下,傅林統認為的優良少年小說比較屬於理想型,張子璋提出 的看法,較接近現實出版狀況,著重作者、題材應該與時代一起進步。

現在市面上出版給兒童或少年閱讀的小說,內容越來越多元,冒險、奇幻、

愛情幾乎是不可缺少的重要元素,更有一些新興特殊的文體,像是電玩遊戲改編 的小說、奇幻武俠或是完全架空時代背景的幻想故事,像塞爾的《魔族流放者》,

這類作品主打少年與青少年的消費市場,特色是封面畫有精美的人物,而書中角

35 同註 32,頁 205-206。

36 張子璋主編,《沖天炮vs彈子王:兒童文學小說選集 1988-1998》(台北:幼獅,2000 年 2 月)。

37 同註 36,頁 14。

色也都是容貌俊美、能力超群的俊男美女,雖然也有涉及勇氣、希望、人性光明 面等等,但角色與故事大都脫離不出英雄救美模式,尤其是這類型小說著重閱讀 畫面與情節的刺激,打鬥場景當然不可缺少。閱讀這類小說,對成長中的孩子們 會有什麼樣的影響呢?

所謂少年是指國小高年級與國中年齡的孩子38,但是除了認為國中生年紀的 孩子容易受到誘惑,父母的擔心還延伸到高中的青少年階段。國、高中生年紀的 孩子,似乎最容易被認為是逞凶鬥狠的階段,大概是因為身體和心理產生變化,

對未來不安或是對現狀的不滿,開始需要他人的認同或是自我認同,希望自己各 方面都能表現突出,這種心理若是無法透過課業上表現或是同儕之間得到滿足,

就可能轉往其他方面,像是打架這類比較原始的力量尋求39,從這部份得到滿足 與自我肯定。我們在強調小說內容正面取向的同時,似乎也不可忽略邊緣的孩子 們,他們在閱讀上也許也是需要一個和他們類似的主角,來傳達給他們一些力 量。因此研究者選擇了《大逃殺》、《魔域大冒險》、《惡童日記》三套充斥著問題 的小說作品,這三套作品的主角年紀都是少年,雖然《大逃殺》和《惡童日記》

不是少年小說的範圍,但讀者群亦不只限定為成人,像這類情節爭議性頗大,以 少年們為主角的小說,是否可以和少年或青少年共讀呢?想必是許多人心中的疑 惑。

《大逃殺》中為一整班國三學生,《魔域大冒險》有三位主角,葛柏是未滿 青春期的年紀,推測為國中生,康諾則大約是國小中、高年級左右,女祭司貝可 則是十幾歲,接近適婚年齡的少女,《惡童日記》第一集的主角受過兩年半教育 才到外婆家,估計為九或十歲左右,第二集描述的路卡斯,則是十七歲的青少年。

故事內容不論是牽扯到屠殺或是戰爭,幻想或是現實世界,這三套書共同的主 題,就是談論到了暴力,而且不只是為了暴力而暴力。作者們安排在這些少年主 角們身邊等待他們的,似乎只有死亡陰影,而鮮血飛濺的場面,只是路途中的小

38 傅林統,《兒童文學的思想與技巧》,頁 205。

39 例如《大逃殺》中的沼井充,即是這樣的人。詳見《大逃殺》(Battle Royale)(上),頁96-99。

插曲,終點是哪裡呢?誰也不知道,但一直向前似乎是不可避免的宿命,於是研 究者也跟著主角們一起,踏入了扭曲的世界。

以下每一節將就各系列文本的創作動機與故事背景設定、人物設定等方面來 介紹作品,在以戰鬥動機、模式來分析角色投入戰鬥的理由,最後就文本的寫作 特色來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