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振興電燈公司的改組風波
第二節 抵制運動的醞釀與展開
二、 無效的調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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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電燈公司的目的及過程,將在第三章再作詳細討論。振興公司的改組風波,由 於蕢敏伯的出席報告,蘇州總商會做出決議,將振興電燈公司退出蘇州總商會。
蘇州總商會的理由是,振興電燈公司以蕢敏伯為代表而加入蘇州總商會,既然蕢 敏伯已從振興電燈公司辭職,振興電燈公司在總商會內已無代表,故中止振興電 燈公司入會。158
蘇州總商會的中止振興電燈公司列入商會的決議,顯示出從市民協會到蘇州 總商會都加入抵制振興電燈公司的團體行列。身為振興電燈公司高層的蕢敏伯,
他的背叛與蘇州總商會關係密切,兩者為達到自身利益,相互合作,使振興電燈 公司陷入絕境。
蘇州市民抵制振興電燈公司的主要因素,可能有幾項原因:一為振興電燈公 司與在地關係不好,蘇州地區竊電情況頻仍發生,振興電燈公司採取強硬手段取 締竊電,曾發生工匠擅闖用戶家中調查私裝電燈的事情,導致蘇州市民不滿日 增,最後爆發衝突。二為振興電燈公司與日本改組,該消息傳至蘇州,蘇州市民 開始抵制振興電燈公司,此事應為最大原因,就是電燈公司涉有日資,也是其他 學者們認為的主要因素。三為蘇州商人想取得蘇州電業權利,欲成立新的蘇州電 氣公司取代振興電燈公司,此點應為蘇州市民大力抵制振興電燈公司潛在原因。
透過這三項原因,蘇州市民與振興電燈公司對立,各有各的利益,形成特殊的電 業風波。
小結
本章以蘇州商會檔案比對日方檔案,描述振興電燈公司與東亞興業會社改 組,導致蘇州市民的懷疑,抵制振興電燈公司的經過。
東亞興業會社與振興電燈公司的「改組」行動,透過共益公司組合為中介公 司,以「日支合辦」的模式,「借貸」的名義,將振興電燈公司「買收」。東亞興 業會社願意收購振興電燈公司目的,自然是可以過振興電燈公司介入蘇州電業發 展。蘇州開港通商以來,日本常駐蘇州租界,對於蘇州發展頗有了解,想更一步 深入蘇州重工業發展,又限制於中國法律,透過現成的電氣公司的收購,可以更 直接的掌控蘇州電業。
158 〈商會弔銷電燈公司會證〉,《申報》,1919 年 3 月 16 日,第 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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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市民、士紳和商人,對於外資敏感度甚高,也有地域商人主權的保衛性,
這與蘇州晚清以來自治運動的推展,及對公益的重視,對於外資的排他性十分強 烈。當有振興電燈公司暗售日人的傳聞傳開,挑起蘇人敏感的神經,想盡方法抵 制振興電燈公司,避免日人干涉蘇州電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