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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振興電燈公司的改組與讓渡風波 (1918-1924) - 政大學術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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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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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研究所 碩士學位論文. 蘇州振興電燈公司的改組與讓渡風波. 政 治 大 (1918-1924). 立. THE DISTURBANCE OF CORPORATE REORGANIZATION AND TRANSFER. ‧. ‧ 國. 學. IN SOOCHOW TSUN HSING ELECTRIC LIGHT COMPANY (1918-1924).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Un. v. 指導教授:林美莉博士 研究生:洪主瑩撰.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DOI:10.6814/NCCU201900488.

(2)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Un. v. DOI:10.6814/NCCU201900488.

(3) 謝辭 經過研究所三年的掙扎,雖然無法達到完美,仍然盡力完成這份論文,也完 成研究所的學業,正式踏入教師的行業。當初來讀研究所最大目的就是有個歷史 所的正式學歷,可以在教甄漫漫考試途中,獲得學歷上的優勢,雖然進來政大讀 書是一個巧合,但在政大的學習使我重新建立對歷史的認知,可以將所學應用在 教學生涯當中,我想就是在苦悶研究所的日子當中,最大的安慰。 我要感謝非常多人協助我完成這篇論文,劉季倫老師知道我萌生退意,想要 休學去工作的時候,用溫暖的言語支持我,希望我可以對我的決定感到不後悔, 也提供我許多的獎助金機會,使我在窮困的求學生涯,感受到一絲溫暖。所上同 學陳柔嘉是我求學的好夥伴,不斷陪我修課,激盪靈感,甚至在口試的時候也來 給我幫助。非常感謝丁於堂找我去修美莉老師的課程,可以重新找到論文題目,. 政 治 大 好夥伴,雖然我們在很多事情上意見並不相同,但在共同努力寫論文上,也彼此 立. 而且不斷在寫作論文的過程中,相互打氣,沈士勛一直以來都是讀書兼工作上的. ‧ 國. 學. 鼓勵。姮伃雖然是學妹,但是過程當中給我許多鼓勵。. 教會中的朋友妤柔經常在我困頓的時候,以物易物的方式,讓我們彼此互相 鼓勵,也希望妤柔接下來要讀研究所可以順利。還有很多教會的朋友們,很難一. ‧. 一點名,非常謝謝教會朋友們在我愁苦煩悶的時候,總是在我去教會的時候可以. y. Nat. 帶給我歡笑。. sit. 我也要感謝蔡彥仁老師,給予我精神上的支持,希望老師身體可以快點好起. al. er. io. 來。我要感謝我的家人,雖然他們總是口頭上不支持我讀研究所,但還是讓我任. n. iv n C 在讀研究所過程中有很多負面情緒,都是他一路支持我,讓我得以宣洩,甚至我 hengchi U. 性地完成學業,也會鼓勵我盡快完成論文。以及我要感謝一直陪伴我的男友傑中, 生病之後,也一路陪伴我,降低我生病之後的焦慮感。. 論文的實質幫助中,我要感謝中國的友人,幫助我順利取得蘇州檔案館的材 料,沒有這位友人的幫助,這份論文不可能這麼完整。我也要感謝口委老師邱澎 生老師,從計畫書口試就提點我,讓我可以重新調整論文方向。林蘭芳老師也溫 柔地幫助我,修正論文方向。謝謝嘉星老師常常被美莉老師拉來幫助我,給予專 業上的指導。 最後,感謝我的指導老師美莉老師,嚴謹的幫助我完成論文,也知道我自己 的壓力很大,也會適時的幫助我,讓我不要過度焦慮,甚至會跟我分享許多旅遊 的樂趣,這使我完全不害怕與老師的開會,覺得在研究生涯中,遇到美莉老師, 真的是太幸福了。要謝的人太多了,不如就謝天吧,非常感謝神,讓我可以來到 政大,完成研究所的學業,一切有祂的慈愛帶領,也願神看顧大家。. DOI:10.6814/NCCU201900488.

(4)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Un. v. DOI:10.6814/NCCU201900488.

(5) 摘要 蘇州振興電燈公司成立於 1908 年,1911 年正式送電,1918 年振興電燈公司 經營者祝大椿與日本東亞興業會社改組,為規避中國限制外資的法律規定,東亞 興業會社透過共益公司組合為中介者,以「日支合辦」的名義,實為收購振興電 燈公司。改組一事傳入蘇州,引起蘇州市民的猜測與懷疑。1919 年 1 月振興電燈 公司告知蘇州總商會與共益公司組合改組,3 月振興電燈公司經理蕢敏伯於蘇州 總商會報告振興電燈公司「暗售日人」,5 月五四運動爆發之後,蘇州市民長期 對於振興電燈公司的不滿,因為民族主義情緒激化,以「抵制日貨」的口號抵制 振興電燈公司。蘇州市民和商人以「抵制」和「成立蘇州人的蘇州電廠」兩個方 式,調查振興電公司改組真相,也募集資金成立新的電燈公司,以取代振興電燈 公司。. 政 治 大 從 1918 年的抵制至 1924 立 年結束,交通部裁決振興電燈公司讓渡給蘇州電氣 ‧. ‧ 國. 學. 公司,結束蘇州電業風波。蘇州用戶抵制過程中,祝大椿利用怡和洋行買辦的優 勢,藉由怡和洋行施壓於北洋政府外交部。則日方態度較為樂觀消極,沒有積極 介入抵制風波,直到振興電燈公司正式讓渡給蘇州電氣公司,才出面表態。. 從振興電燈公司的改組與讓渡,形成以蘇州市民和商人為主體,利用「民族. n. al. er. io. sit. y. Nat. 主義」為口號,抵制振興電燈公司的特殊局面。振興電燈公司改組實為商人營業 正常策略,因為引入日資,而被扣上「奸商」和「叛國」的標籤。蘇州市民和商 人則是以「抵制日貨」合理化抵制的行為,包裝想取得蘇州電業利益的動機,成 功打擊振興電燈公司。本文試圖以「蘇州市民」與「振興電燈公司」之間的互相 角力,討論企業與在地之關係。. Ch. engchi. i Un. v. 關鍵詞:振興電燈公司、祝大椿、抵制日貨、東亞興業會社、蘇州電氣公司. DOI:10.6814/NCCU201900488.

(6) THE DISTURBANCE OF CORPORATE REORGANIZATION AND TRANSFER IN SOOCHOW TSUN HSING ELECTRIC LIGHT COMPANY (1918-1924) (CHU YING, HUNG) ABSTRACT Soochow Tsun Hsing Electric Light Company was established in 1908. To evade China’s policy on restricting foreign investment, Chu Ta-ch'un, the president of Tsun Hsing Electric Light Company is Chu Ta-ch'un. Chu Ta-ch'un, recognized and transferred the ownership of the company firm to Toa Kogyo from Japan privately, stating the deal as a cooperation between Chinese and Japanese investors in 1918. Combined with the elevating nationalism, this trade aroused the people’s suspicions in 1919. Soochow businessmen and Soochow citizens boycotted Tsun Hsing and they wanted, attempting to establish another electric light company to replace Tsun Hsing Electric Light Company. The new Soochow Electric Light company was launched began operations in 1920. Through a series of severe. The competition for between the two Electric light company was cutthroat. Because Soochow people boycotted Tsun Hsing successfully. Tsun Hsing Electric Light Company was finally be transferred to Soochow Electric Light company in 1924. Based on the completion.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y. Nat. sit. al. er. io. between two main parties, Soochow citizens and the Tsun Hsing Electric Light Company, this research is therefore going to explor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foreign investors and local people.. n. iv n C Key words:Tsun Hsing Electric Light h eCompany, i UTa-ch'un, Toa Kogyo, Soochow n g c hChu Electric Light company.. DOI:10.6814/NCCU201900488.

(7) 目錄 緒論 .................................................... 1 一、. 研究目的與意義 ................................................................................................. 1. 二、. 研究回顧 ............................................................................................................. 3. 三、. 史料應用與章節安排 ......................................................................................... 9. 第一章. 蘇州市政與振興電燈公司的早期發展................ 11. 第一節. 蘇州市政與市民自治 ....................................................................................... 11. 一、. 蘇州市政組織和商人團體 ............................................................................... 11. 二、. 蘇州商人團體-蘇州總商會 ........................................................................... 15. 立. 政 治 大. 第二節 振興電燈公司早期發展與在地關係的互動 ..................................................... 17 祝大椿與振興電燈公司的營運 ....................................................................... 17. 二、. 在地關係的建立與破裂 ................................................................................... 23. 三、. 用戶的抗議 ....................................................................................................... 25. ‧. ‧ 國. 學. 一、. ………………………………………………………………………………………………………………………29. 第二章. 振興電燈公司的改組風波 ......................... 33. 第一節. 「日支合辦」與「添股改組」 ....................................................................... 33. 一、. 振興電燈公司「讓渡」契約與共益公司組合的成立.................................... 33. 二、. 改組合同與「借貸」關係 ............................................................................... 37. 第二節. 抵制運動的醞釀與展開 ................................................................................... 44. 一、. 市民協會的帶領 ............................................................................................... 44. 二、. 無效的調停 ....................................................................................................... 48. n. al. er. io. sit. y. Nat. 小結. Ch. engchi. i Un. v. 小結. ………………………………………………………………………………………………………………………49. 第三章. 蘇州市民對振興電燈公司的調查與抵制 .............. 51. 第一節. 民族主義的推波助瀾 ....................................................................................... 51. 一、. 抵制日貨 ........................................................................................................... 51. DOI:10.6814/NCCU201900488.

(8) ii | 蘇州振興電燈公司的改組與讓渡風波(1918-1924). 二、. 振興電燈公司的因應計畫 ............................................................................... 56. 三、. 蘇州日本領事館對振興公司事件的態度 ....................................................... 58. 第二節. 蘇州市民對振興電燈公司的調查行動 ........................................................... 59. 一、. 振興公司的外部威脅—蘇州市民的調查 ....................................................... 59. 第三節 振興電燈公司的內部危機與審查會議的敗退 ................................................. 69 一、. 振興公司的內部危機—營運成員的分裂 ....................................................... 69. 二、. 蘇州電氣公司的成立 ....................................................................................... 71. 三、. 沉重的打擊-審議委員會「指駁報告書」 ................................................... 75. 小結. ……………………………………………………………………………………………………………………..82. 第四章. 蘇州電氣公司的成立與振興電燈公司的結束 .......... 85. 第一節. 籌組蘇州「市立電燈廠」 ............................................................................... 85. 一、. 蘇州商會主導設立新電氣公司 ....................................................................... 85. 第二節. 蘇州電氣事業競爭 ........................................................................................... 89. 一、. 新舊電廠之爭 ................................................................................................... 89. 二、. 北洋政府對振興公司的調查行動 ................................................................... 92. 第三節. 蘇州電氣公司併購振興電燈公司的行動 ....................................................... 96. 一、. 電廠讓渡的討論 ............................................................................................... 96. 二、. 蘇州電氣公司併購振興電燈公司 ................................................................. 100. 三、. 日方抗議振興讓渡 ......................................................................................... 102. ‧. ‧ 國. 學. n. al. er. io. sit. y. Nat. 小結. 立. 政 治 大. Ch. engchi. i Un. v. …………………………………………………………………………………………………………………….104. 結論 .................................................. 107 一、. 「經濟民族主義」的反思 ............................................................................. 107. 二、. 「在商言商」與在地經營 ............................................................................. 109. 三、. 從商業競爭到外交事務 ................................................................................. 111. 附錄 .................................................. 115 附錄一、電氣事業取締條例(1918 年 4 月 11 日公布) ............................................. 115. DOI:10.6814/NCCU201900488.

(9) 附錄二、電氣事業執照規則(1918 年 7 月 23 日公布) ............................................. 121 附錄三、人名檢索及簡要介紹 ....................................................................................... 122 附錄四、振興電燈公司改組大事紀 ............................................................................... 124. 徵引書目 .............................................. 127.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Un. v. DOI:10.6814/NCCU201900488.

(10) iv | 蘇州振興電燈公司的改組與讓渡風波(1918-1924). 圖目錄 圖 1 蘇州市城廂地圖 ................................................................................................. 12 圖 2 祝大椿故居中的祝大椿銅像 ............................................................................. 19 圖 3 振興電燈公司可能廠址圖 ................................................................................................ 21. 表目錄 表 1 振興電燈公司改組合約的比較說明 ................................................................. 60. 政 治 大. 表 2 振興電燈公司股東帳略內容的質疑 ................................................................. 62. 立. 表 3 振興電燈公司審議指駁報告書內容摘要 ......................................................... 75.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Un. v. DOI:10.6814/NCCU201900488.

(11) 緒論| 1. 緒論 一、. 研究目的與意義. 中國近現代工業的公用事業,電業為重要民生事務,中國電業發展初期,以 電燈照明為主,繼而向電力方向發展。1中國自設電廠最早出現在清朝宮廷,1888 年設西苑電燈公所;同時,張之洞任兩廣總督,批准在廣州試辦電廠。華資電廠 經常限於資金不足及技術問題,時常倒閉,或被其他電廠兼併。 蘇州電力照明的開端是 1897 年(光緒 23 年)蘇綸紗廠設置 3 台直流發電機, 供應工廠內照明。1906 年(光緒 32 年)怡和洋行買辦蕢梅賢創辦生生電燈公司,. 政 治 大. 成為蘇州第一個電氣公司,然因資金不足,委請蕢敏伯和無錫實業家祝大椿與蘇. 立. 州業界人士洪少圃合股,於 1908 年(宣統元年)改名為振興電燈公司。. ‧ 國. 學. 祝大椿出任振興電燈公司的董事長,蕢敏伯為經理,供電範圍主要以蘇州城 為主,1911 年正式供電,先以蘇州閶門區域內外商家使用振興電燈,後與蘇州. ‧. 警務公所簽訂路燈合同,供應蘇州城區電燈。1918 年前,振興電燈公司營業狀. sit. y. Nat. 況與在地狀況時有摩擦,加上振興電燈公司於 1918 年調漲電費,引起蘇人反彈, 更使振興電燈公司營業不順。1918 年底,振興電燈公司引入日資,與東亞興業. io. n. al. er. 會社改組,為了規避中國法律對外資的限制,東亞興業會社成立「共益公司組合」. i Un. v. 與振興電燈公司改組,實際上為「日支合辦」的買賣。振興電燈公司將公司抵押. Ch. engchi. 給東亞興業會社,東亞興業會社以「借貸」名義將資金給振興電燈公司,完成銀 貨兩訖的合約。 1918 年 12 月,蘇州地區因傳聞振興電燈公司引入外資,引起振興電燈公司 工人罷工運動,1919 年 1 月祝大椿向蘇州總商會報告「振興電燈公司添股改組」, 並向交通部申請新的營業執照。此事引起蘇州市民的懷疑聲浪,先由蘇州自治團 體市民公社發起抵制,向蘇州市公益事務所呼籲停止與振興電燈公司續約路燈合 同,並應成立新的市立電燈廠取代振興電燈公司。此時蘇州市民對於抵制的口號 為「祝大椿非蘇州人,電業應收回蘇州」 、 「成立蘇州人的蘇州電燈公司」或「維 護地方主權」,這些口號顯示商人以「地方公益」排外的競爭,拒絕非本地人的 1. 王樹槐,〈中國早期的電氣事業,1882-1928〉,收入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編,《中國現代化 論文集》 (台北:中國近代史研究所,民 80) ,頁 444。. DOI:10.6814/NCCU201900488.

(12) 2 | 蘇州振興電燈公司的改組與讓渡風波(1918-1924). 產業。 1919 年 5 月 4 日,北京爆發抵制日貨運動,蘇州學生聯合會響應五四運動, 要求蘇州總商會需鼓勵蘇州商人共同抵制日貨。振興電燈公司因有引入日資之嫌 疑,成為抵制日貨的重要目標之一,並蘇州市民認為「民族主義」相對「地方公 益」更加有力,成為打擊振興電燈公司最好的藉口,也可以合理化蘇州人成立新 電燈廠的理由。 1919 年 12 月,蘇州市民召開三次大會調查振興電燈公司改組事件,並籌組 市立電燈公司。1920 年 6 月蘇州電氣公司成立,1921 年 6 月蘇州電氣公司正式 供電,取代振興電燈公司,與蘇州市公益事務所簽訂路燈合同。由於蘇州電氣公 司無法提供全蘇城區的路燈,故振興電燈公司尚可繼續營業,呈現兩家電氣公司. 政 治 大. 競爭的局面。直到 1922 年 11 月,交通部代表吳昆吾調查蘇州電業互控事件與振. 立. 興電燈公司改組,交通部做出裁決由蘇州電氣公司併購振興電燈公司,結束蘇州. ‧ 國. 學. 電業風波。1924 年,經過雙方長達一年的協調,祝大椿以 85 萬兩將振興電燈公 司讓渡給蘇州電氣公司,結束蘇州電業競爭的局面。. ‧. 振興電燈公司以「供電照明」為主,並非工業用電。電燈屬於一種民生消費. sit. y. Nat. 品,振興電燈公司為業者,提供照明給消費者,消費者與業者之間的關係影響電 燈公司的發展,政府也因為訂定相關法規,保障消費者及管控業者,政府、業者、. io. n. al. er. 消費者三者之間呈現交錯縱橫的關係網。從這三者關係看待蘇州電燈照明的發展,. i Un. v. 振興電燈公司可謂第一個蘇州專門提供照明的電燈公司,也是中國兩間電燈公司. Ch. engchi. 因有日資遭到被抵制而結束營業的公司之一。2. 從振興電燈公司的成立與結束,對於蘇州市民而言是極大的轉變。原本蘇州 地區沒有使用電燈,使用煤油燈。一種「文明的利器」被帶進蘇州,蘇州市民紛 紛接受「現代化」的進步,使用振興電燈,彷彿提升蘇州文明的程度。可是,振 興電氣公司如同其他華資電業,面臨資金不足,設備老舊的問題。解決資金短缺, 通常引入外資或向外國借貸;設備老舊可能為向國外訂購機器,由於資金問題, 不會購買全新機器及設備,經常購買二手機器,所以電燈時常晦暗不明或供電不 穩。這些問題成為蘇州用戶不滿的源頭,這些情緒在振興電燈公司引入外資的傳 聞後爆發,蘇州市民想成立屬於蘇州自身的電燈公司,改善蘇州電業。. 2. 另外一家公司為山東省博山縣博山電燈公司創立,由商人鄒秉綬集資五十萬元呈請註冊立案因 該公司滲有日股,為人檢舉,1923 年交通部撤銷博山公司立案。. DOI:10.6814/NCCU201900488.

(13) 緒論| 3. 此時蘇州市民的「地方公益」排斥外資的競爭心態,無法順利抵制振興電燈 公司。五四運動爆發的「民族主義」抵制日貨的氛圍,比「地域主義」來得強烈, 且更有用的凝聚蘇州市民的向心力,共同打壓振興電燈公司。與其說是抵制日貨, 不如說是蘇州市民想要取回蘇州電業的權利,排擠一個非蘇州人經營的電業公司。 實質的原因並非「民族主義」的愛國情緒,而是經營電廠的「利益」。祝大椿藉 由「添股改組」隱藏引入外資所得的利益,蘇州市民透過「民族主義」 、 「抵制日 貨」隱藏欲取得蘇州電業的利益,雙方各有立場,透過不同的商人關係網絡與對 方競爭,形成特殊的蘇州電業風波。. 二、. 研究回顧. 政 治 大 動中商界的考察〉,探討蘇州商人抵制振興電燈公司的歷程,是否在民族主義浪 立 潮下從生意人轉向愛國者。 黃河認為,蘇州商界抵制振興電燈公司的真實動機. 與本文討論主題直接相關研究成果的是黃河的〈對民國前期蘇州收回電權運 3. ‧ 國. 學. 應為利益驅使所致。他引用王季同參觀報告所推論的數字,振興電燈公司每月利 潤可能高達 1.8 萬,在王季同在報告中指出:「尚有餘利洋一百五十元,若照三. ‧. 萬盞算,則每天可於六百元。」4高額利潤刺激了蘇州商人收回蘇州電業的決心,. y. Nat. 甚至因為「電業壟斷性」的特質,使商人必須使用非常規的商業競爭途徑,使用. sit. 歷史契機解決問題。該文的主要結論:第一,振興電燈公司改組起初並沒有引起. al. er. io. 蘇州各界的重視。第二,抵制運動對於收回電廠並無實質助益,市民公社缺乏社. v. n. 會與經濟資本,無法成功成立新的電燈廠,蘇州總商會取代市民公社,成為抵制. Ch. i Un. 運動的中流砥柱。不過,相對於市民公社的高調抵制,蘇州總商會略顯低調。第. engchi. 三,商界抵制振興電燈公司的方式有控告舉報及創辦新廠兩種方式,從蘇州商會 檔案可以明顯看出蘇州商會控告振興電燈公司「暗售日人」,黃河以「道德制高 點」來形容蘇州商人使用「民族主義」包裝控告的正當性。四,蘇州商會以「市 政」和「主權」的口號抵制振興電燈公司。5 黃河認為,蘇州商人不明白「市政」和「主權」的真實內涵,「主權」屬於 國家,並非屬於地方, 「地方主權」是錯誤概念, 「市政」才屬於地方。地方主權 的概念其實是一種地域主義的概念,並非錯誤概念。高家龍(Sherman Cochran) 在《大公司與關係網:中國境內的西方、日本和華商大企業》提到中國商人的特 3. 黃河, 〈對民國前期蘇州收回電權運動中商界的考察〉 , 《近代中國》 ,2 期(上海,2018),頁 252。 黃河, 〈對民國前期蘇州收回電權運動中商界的考察〉, 《近代中國》 ,頁 258。蘇州市檔案館館 藏蘇州商會檔案,檔號 I14-02-0184-012,〈王季同參觀振興電燈報告書〉(1918 年 2 月 10 日)。 5 黃河, 〈對民國前期蘇州收回電權運動中商界的考察〉, 《近代中國》 ,頁 255-256。 4. DOI:10.6814/NCCU201900488.

(14) 4 | 蘇州振興電燈公司的改組與讓渡風波(1918-1924). 色,是宗族關係和地域觀念形成的地域性組織。6這種地域組織的關係網絡形成 一種排他特色,不同地域的商人,到別的地方經商,必須突破當地排他的關係網。 這種地域主義,也會成為企業的考量,例如南洋煙草公司內部成員當公司發生危 機時,拒絕開拓全國性市場,高家龍認為他們將地方主義和民族主義連結在一起。 7. 邱澎生認為晚清的知識份子過度解釋商人因為地域或職業出現的競爭關係,冠. 上「地域性」、「排外性」的術語,將之視為不健康的「競爭」關係。 8其實從商 人經營的角度,這種同鄉的合作,基本是一種商業利益的考量,也是經營上的常 態,無須以「排外性」形容。9學者們對晚清至民國商人的觀察,地域主義一直 以來就是中國商人的特色,連結至蘇州市民的口號,「地方主權」與其說是誤解 「主權」之意,從另外一個口號「蘇州人的蘇州電廠」觀察地方主權之意,應屬 於蘇州商人地域主義的概念。. 政 治 大 法解釋原本蘇州市民公社提出「收回市辦」的口號。收回市辦,利益屬於蘇州地 立. 筆者認為,巨額利潤確實是推動蘇州商人收回蘇州電業,然而,此一動機無. 方政府。從檔案史料當中可以發現 1918 年 12 月底工人罷工運動及傳聞振興電燈. ‧ 國. 學. 改組,就引起蘇州市民公社的關注,連續召開大會討論振興電燈公司改組,並提 議將振興電燈公司收歸市辦。市民公社號召成立新電燈廠的成效雖然不高,但不. ‧. 可忽略市民公社呼籲用戶停止振興電燈,對於振興營運帶來的重大影響。五四運. y. Nat. 動爆發之後,蘇州總商會是蘇州抵制日貨運動的主要帶領者,自然不會比市民公. sit. 社低調。因此,巨大利益促使蘇州商人取回電業權利的決心,但是否完全以利益. n. al. er. io. 去解釋蘇州市民抵制振興電燈公司運動,則有待商榷。因為抵制振興電燈公司並. v. 不是完全由蘇州商人發動,而是有蘇州市民的參與,才能夠成功地打壓振興電燈 公司。. Ch. engchi. i Un. 關於蘇州電業相關研究論著的不多,葉揚兵〈清末江蘇水電廠的考訂〉中考 訂蕢梅賢成立的生生電燈公司,因資金不足,籌建工作難以為繼,1908 年委請 蕢敏伯與祝大椿等人合股續辦,更名為振興電燈公司。這是目前最早對於振興電 燈公司來源考訂文章。10. 6. 高家龍(Sherman Cochran) , 《大公司與關係網:中國境內的西方、日本和華商大企業》 (上海: 上海社會科學,2002) ,頁 5。 7 高家龍(Sherman Cochran) , 《中國的大企業-菸草工業中的中外競爭(1890-1930) 》 ,頁 143-144。 8 邱澎生, 〈公產與法人:綜論會館、公所與商會的制度變遷〉收錄於朱英、鄭成林編, 《商會與 近代中國》 (廈門:廈門大學出版社,2005) ,頁 82。 9 邱澎生,〈公產與法人:綜論會館、公所與商會的制度變遷〉收錄於朱英、鄭成林編, 《商會與 近代中國》 (廈門:廈門大學出版社,2005) ,頁 82。 10 葉揚兵,〈清末江蘇水電廠的考訂〉 ,《學海》 ,期 5(南京,1999.05),頁 128。. DOI:10.6814/NCCU201900488.

(15) 緒論| 5. 王樹槐〈中國早期的電氣事業〉中提到蘇州振興電廠遭遇早期電廠經常面臨 的問題,因為資金不足向日本借貸遭到蘇州市民抵制,也因為設備不佳,屢次電 線走火,使蘇州市民深感不安,又有工匠擅自闖入婦女家中查看電燈情形,導致 蘇人群起抗議,這幾個原因都導致蘇州市民對振興電燈公司觀感不佳。11王樹槐 以振興電燈公司的例子表達華資電廠經常面臨設備與資金不足的問題,只有提及 蘇州市民抵制的動機,並無更深入的探討。 鄭亦芳的《中國電氣事業的發展》將民國以後的外資電廠及華資電廠整理為 通論性的研究。鄭亦芳提到山東地區的博山縣博山電燈公司,1918 年成立,同 年 12 月准予立案,1919 年 12 月正式開燈,因滲有日資,後遭人檢舉,1923 年 撤銷營業。. 政 治 大 電燈公司當初成立之時,就是日資為主的電燈公司:「鄒秉綬勾串日人,全用洋 立 股組織而出。」 博山電燈公司於 1919 年四月後遭到舉報,實業廳派人處理,且. 從原始檔案分析,博山電燈公司與振興電燈公司的狀況類似,差別在於博山 12. ‧ 國. 學. 查到明確的資金來源來自中日實業公司。13博山地方財政管理員兼教育會會會長 張新曾呈交通部一文中提至蘇州振興電燈公司與博山電燈公司相似:「蘇州振興. ‧. 電燈公司僅有轉售於洋人之風傳,而博山則鄒秉綬確係恃日款,既准蘇州立案, 斷不能不准博山立案。」14主要反對博山電燈公司,成立新的電燈公司取代博山. Nat. sit. y. 的帶領者主要為山東省議會省議員等人,商人則是少數。15交通部查明之後,要. er. io. 求博山地方決定是否改組或讓渡,最後因地方無法籌集龐大資本讓渡電廠,交通 部撤銷博山電廠營業。16兩家電廠背景相似,均因為日資遭到撤銷,最大的不同. n. al. Ch. i Un. v. 是蘇州市民共同抵制振興電燈公司,則博山電燈公司是由當地政府官員抵制。蘇. engchi. 州市民後來成立蘇州電氣公司收購振興電燈公司,博山縣當地政府無法有巨額資 金可以成立電氣公司,最後博山電燈公司被勒令解散。山東區域是五四運動爆發 的核心地區,但蘇州地區並不是五四運動的核心區域,甚至當時振興電燈公司不 如博山電燈公司有明確證據,蘇州市民抵制如此激烈,順利成立新的電氣公司取 11. 王樹槐,〈中國早期的電氣事業,1882-1928〉 ,《中國現代化論文集》,台北:中國近代史研究 所,民 80,頁 468-470。 12 中研院近代史檔案館外交部檔案,檔號 23-25-02-006-02, 〈梁祖基呈博山電燈引入外資一事〉 (1919 年 4 月 19 日)。 13 中研院近代史檔案館外交部檔案,檔號 23-25-02-006-02, 〈實業廳密呈〉(1919 年 4 月 19 日)。 14 中研院近代史檔案館外交部檔案,檔號 23-25-02-006-02, 〈張新曾請求設立新電燈公司〉(1919 年 10 月 9 日)。 15 中研院近代史檔案館外交部檔案,檔號 23-25-02-006-02, 〈張新曾請求設立新電燈公司〉(1919 年 10 月 9 日)。 16 中研院近代史檔案館外交部檔案,檔號 23-25-02-006-02,〈電政司咨農商部關於博山電燈公 司撤銷一事〉(1923 年 4 月 21 日)。. DOI:10.6814/NCCU201900488.

(16) 6 | 蘇州振興電燈公司的改組與讓渡風波(1918-1924). 代振興電燈公司,此事引起怡和洋行和日本的關注,蘇州抵制電廠事件形成特殊 的現象。 個案研究成果方面,王樹槐的〈上海浦東電氣公司的發展〉和楊琰〈工部局 與近代上海電力照明產業研究,1882-1929 年〉都是以 1920 年代前存在於上海的 電燈公司的個案研究。在個案研究當中,著重於企業家的經營和企業內部材料, 企業內部和外部如何發展,並影響上海地區的照明。照明用電和工業用電是兩者 不同的概念,從金丸裕一〈統計表中之江蘇電業,以建國十年時期為中心的討論 稿〉中,他認為中國電業從 1914 年起,工部局的電力市場,對原動力之供給開 始凌駕對照明之供給,電力從消費財轉為生產財。. 17. 其次,關於商人抵制日貨的「愛國心」與背後利益的需求的相關文獻,以涉. 政 治 大 的《中國的大企業-菸草工業中的中外競爭(1890-1930) 》以英美煙公司和南洋 立 及五四運動為主要探討範圍,呼應蘇州商人在五四運動抵制日貨的情形。高家龍 煙草公司兩家在中國的競爭為題,討論「帝國主義侵略」 、 「經濟民族主義」和「企. ‧ 國. 學. 業家精神」在兩家企業中如何呈現。高家龍提出南洋煙草公司先以「愛國」的民 族主義打擊英美菸公司,卻又在五四運動的時候,被英美菸公司以簡照南有日本. ‧. 護照攻擊。從這個例子,高家龍提出「民族主義抵貨運動的雙重性」去解釋民族. y. Nat. 主義對於商人而言是一把雙面刃,「在一個高度競爭性的消費品行業中,當相互. sit. 競爭的中國商人發生衝突,誰能在商戰中更有效的表現其愛國主義或更有效揭露. al. er. io. 對手的虛偽,誰就可能以對手的犧牲為代價,增強自己的地位。但如果一個中國. n. iv n C 立一個好形象,也願意在媒體上花費巨資對抗它的消費者」 商人抵制日貨可能 hengchi U. 商人與一個變得令公眾極為厭惡的國家有聯繫,那麼即使他認識到需要為自己樹 18. 源於民族主義但重點為他們如何透過民族主義達到自己想要的目的。. 馮筱才的《在商言商:政治變局中的江浙商人》也提出「愛國與私利的矛盾」, 認為商人在商戰之中,經常因為民族主義獲得利益,也會因為民族主義失去利益。 19. 兩位學者認同民族主義所包裝的「愛國」形象,對於商人而言,並不是完全有. 利,同時也呼應「經濟民族主義」的理論。高家龍認為「經濟民族主義」並不完 全適宜歷史的詮釋,不過也可以解釋一些現象,他歸納五個方向:一為商人不允 許外國資本投資到他們的公司,二為分析支配示威者決定參加反對外國帝國主義 17. 金丸裕一, 〈統計表中之江蘇電業,以建國十年時期為中心的討論稿〉 , 《立命館経済学》 ,45/5(京 都,1999.12),頁 887 18 高家龍(Sherman Cochran), 《中國的大企業-菸草工業中的中外競爭(1890-1930) 》(北京:商 務印書館,2001) ,頁 188-189。 19 馮筱才,《在商言商:政治變局中的江浙商人》,頁 193。. DOI:10.6814/NCCU201900488.

(17) 緒論| 7. 的罷工、抵制外貨和其他群眾抗議活動,三為製造業者依賴本國的原料進行生產, 四為所在國企業與本國政府之間關係,五為民族資本家就是經濟民族主義的例證, 他們因為不依賴外國資本家,同外國對手進行競爭和抵制帝國主義侵略而受到讚 揚。20馮筱才提出的「經濟民族主義」定義為「對外主張收回經濟主權或者抵制 外國經濟侵略,對內大力提倡振興實業,積極推動經濟的近代化。」21 高家龍和馮筱才認為「經濟民族主義」立基於反對外國「帝國主義」的侵略, 維護國家經濟主權,不過,兩位學者認為經濟民族主義無法完全解釋商人抵制行 為,因為商人抵制行為不單只是「愛國」而有背後的利益。從兩位學者對於五四 運動中商人抵制行為的研究,發現學者們著重於「商人」如何使用民族主義宣傳 或攻擊對手,卻沒有從消費者觀點分析,消費者如何看待「愛國消費品」或「洋 貨(日貨)」 。業者與消費者之間的關係,是否能用純粹的利益,解釋商人的行為,. 政 治 大. 或是能純粹以「民族主義的觀點」來分析消費者購買產品的選擇。. 立. 葛凱(Karl Gerth)從消費者的角度,結合消費主義與民族主義,分析中國的國. ‧ 國. 學. 貨運動。22在《制造中國:消費文化與民族國家的創建》中,以五四運動中抵制 日貨為例,葛凱提出產品具有民族性,國家公民必須忠於國家產品,這種民族消. ‧. 費主義將個人消費行為,區分為愛國與叛國兩種性質,抵貨運動更加強化消費民 族主義化的過程,成為五四運動的核心。23同樣地,葛凱與高家龍認同抵貨運動. Nat. sit. y. 促使中國企業家成立新公司,並且鼓勵中國企業家生產產品取代外貨。24這種「經. er. io. 濟民族主義」特質的展現,不僅限於政治領導者和經濟的領導話語,而是一種廣 泛而多維度的社會運動。25葛凱將愛國主義和利益結合在一起,去解釋商人在抵. n. al. Ch. i Un. v. 貨運動中所發起的國貨運動,藉由民族主義的力量推廣產品。但是葛凱忽略商人. engchi. 的「愛國行為」並沒有讓消費者完全買單,消費者認為商人背後是「私利」,如 同簡照南認為南洋煙草公司與英美煙公司的競爭是一種「愛國聖戰」,幻想公司 以外的人就會支持他,高家龍提出這種想法是錯誤的。26所以商人的「愛國行銷」 並非使消費者支持該產品,也並非透過「愛國行銷」就可以成功擴張市場。. 20. 高家龍(Sherman Cochran) , 《中國的大企業-菸草工業中的中外競爭(1890-1930) 》 ,頁 327-331。 馮筱才,《在商言商:政治變局中的江浙商人》,頁 44。 22 葛凱(Karl Gerth), 《制造中國:消費文化與民族國家的創建》 (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 , 頁 4。 23 葛凱(Karl Gerth),《制造中國:消費文化與民族國家的創建》,頁 145。 24 葛凱(Karl Gerth),《制造中國:消費文化與民族國家的創建》,頁 151。 25 葛凱(Karl Gerth),《制造中國:消費文化與民族國家的創建》,頁 15。 26 高家龍(Sherman Cochran), 《中國的大企業-菸草工業中的中外競爭(1890-1930) 》,頁 142。 21. DOI:10.6814/NCCU201900488.

(18) 8 | 蘇州振興電燈公司的改組與讓渡風波(1918-1924). 這些個案研究當中,提到外資的帝國主義引起中國民族主義的興起,柯保安 在《美國的中國近代史研究-回顧與前瞻》中提到學者們對於帝國主義的迷思, 提到不同的學者們對於帝國主義是否對於中國的經濟有正面影響,是否促進中國 經濟的近代化有所疑慮。27吳翎君也在《美孚石油在中國(1870-1933)》提到外資 對於中國的影響,並不止於經濟,外交層面也十分重要,中國政府會選擇與外國 資本合作,獲得最大利益,也會透過外交手段,限制外資的擴張。28華資企業和 中國政府並沒有完全排斥外資,會因為利益需求互相合作,但也會為了保護中國 利益,限制外資在中國的擴張。中國商人也會因為時代的更迭,利益上的考量, 有抵制外貨的行為,但抵制外貨的行為除有民族主義的帶動,仍出於利益考量。 關於五四運動抵制日貨的主動權,有學者提出商界帶領整體抵制運動,白吉 爾(Marie-Claire Bergère)在《中國資產階級的黃金時代(1911-1937)》提出中國商人. 政 治 大 之始,商人就掌握主動權,並利用抵制運動創造並發展自己的企業,也可以透過 立 形成資產階級,經濟抵制運動就是中國資產階級動員的一種方式。29從抵制運動 抵制運動獲得某種政治目的。30馮筱才和李達嘉卻認為五四運動抵制日貨的主導. ‧ 國. 學. 權,應是掌握在學生手中,學生對商人施壓,要求商人配合抵制運動。31李達嘉 認為民族主義甚至合理化學生的強制行為,使用強硬手段實施抵制。周石峰針對. ‧. 抵制日貨的成效,提出抵制日貨並無成功使日本企業有巨大損害,是因為商人不. y. Nat. 願意為了民族主義而放棄自己私利,「將商人逐利動機凌駕於民族危機之上視為. n. al. Ch. er. io. 自己的利益,也是因為時局被迫而參與抵制日貨。32. sit. 抵貨運動失敗的最主要原因。」周石峰提出商人並不會因為民族主義而選擇犧牲. i Un. v. 從有關五四運動中商人參與抵制日貨的相關研究,發現學者們有幾個共同點,. engchi. 第一,「經濟民族主義」並沒有辦法完全解釋商人抵制運動的行為,更是一種多 重維度的社會運動。第二,商人在抵制日貨當中,一部份是得利者,一部份是受 害者,所以民族主義是一把雙面刃。第三,商人會利用抵制日貨的行為獲得某種 目的,可能是政治目的或經濟目的。從以上學者們的論述,大多會偏向光譜的某 一端,可能是商人純粹逐利或是商人想透過民族主義達到政治目的,愛國與私利 似乎是無法並行的,並沒有純粹的愛國,愛國之心底下隱藏的是私利。 27. 柯保安(Paul A. Cohen) ,《美國的中國近代史研究》(台北市:聯經,民 80),頁 109。 吳翎君,《美孚石油公司在中國》(台北市:稻香,民 90),頁 272-277。 29 白吉爾((Marie-Claire Bergère), 《中國資產階級的黃金時代(1911-1937)》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4),頁 280。 30 白吉爾((Marie-Claire Bergère), 《中國資產階級的黃金時代(1911-1937)》 ,頁 300。 31 馮筱才, 《在商言商:政治變局中的江浙商人》 ,頁 201-202;李達嘉, 〈罪與罰-五四抵制日貨 運動中學生對商人的強制行為〉 ,《新史學》 ,14 卷 2 期(台北,2003.06),頁 108。 32 周石峰,《抵制日貨運動的歷史困境》 (新北市:花木蘭文化出版社,2015) ,頁 165。 28. DOI:10.6814/NCCU201900488.

(19) 緒論| 9. 振興電燈公司主要以供電照明,屬於消費財的類型,業者、消費者、政府三 者在電燈企業如何發展,均扮演重要角色,振興電燈公司如同其他地區的電燈公 司,必須考量消費者和政府的關係。目前由於缺乏振興電燈公司內部材料,本文 無法分析公司營運內部問題,而是利用檔案材料,分析振興電燈公司與蘇州市民 和政府的關係建立與斷裂。同時,本文藉由前輩學者的研究成果,探討蘇州商人 抵制振興電燈公司的原因,抵制日貨是核心觀點,抵制運動背後是蘇州人想取得 電業的權利,但並不是完全追求利益,而忽略抵制運動的成效,也並不是因為抵 制運動的成功才導致振興電燈公司的結束,而是蘇州市民的利益驅動,兩者互相 交織而成,缺一不可。. 三、. 史料應用與章節安排. 政 治 大 本文主要利用的資料是檔案、報章雜誌、史料集以及蘇州檔案館所架設的蘇 立. 州地情網提供的史料彙編。檔案部份為蘇州商會檔案、日本外務省檔案及中研院. ‧ 國. 學. 近史所檔案,其中,中央研究院近代史所檔案館藏《北洋政府外交部》檔案提供 本文怡和洋行如何介入蘇州電業競爭,經濟部檔案中的《建設委員會檔案》所藏. ‧. 的蘇州電氣公司檔案和博山電燈公司檔案,提供相關電廠比較。日本國立公文書. sit. y. Nat. 館亞細亞中心所藏的《外務省檔案》,提供振興電燈公司與日方改組的資料,和 日本蘇州領事館看待蘇州抵制振興電燈公司的態度。蘇州檔案局出版《蘇州商會. io. n. al. er. 檔案叢編》,提供蘇州總商會參與五四運動的態度,也收錄振興電燈公司被抵制 的相關檔案,及蘇州電氣公司成立的內容。. Ch. engchi. i Un. v. 報刊雜誌以《申報》及《吳語》為主,《申報》從 1911 年開始至 1926 年均 有報導蘇州電業發展相關報導,可與蘇州商會檔案互相對照,補充檔案未及之處。 蘇州地區的小報《吳語》,連載時間從 1922 年至 1923 年之間,有關於振興電燈 公司與蘇州電氣公司的廣告和聲明。史料集方面,《蘇州史志資料選輯》和《辛 亥革命史叢刊》,提供蘇州市民公社發展,和振興電燈公司調查始末相關資料。 蘇州檔案局所架設的蘇州地情網資料庫,收錄《蘇州市志》等蘇州地區的地方志, 提供蘇州背景資料。 本文的章節安排,除緒論和結論之外,共有四章。第一章〈蘇州市政與振興 電燈公司的早期發展〉簡略介紹蘇州市政發展,介於晚清和民國之間中經歷的辛 亥革命,改變地方行政組織。晚清時期,開始推動地方自治運動,這些自治運動. DOI:10.6814/NCCU201900488.

(20) 10 | 蘇州振興電燈公司的改組與讓渡風波(1918-1924). 影響地方自治組織地興起,例如市民公社或商人團體。市民公社和商會成為蘇州 中上階層參與的組織,尤其以商會更為重要和介紹振興電燈公司 1908 年至 1918 年的發展,和蘇州地區商民之間的互動關係。第二章〈振興電燈公司的改組風波〉 探討振興電燈公司與日方改組,對照蘇州商會檔案和日方檔案,互相比對,梳理 振興電燈公司改組的過程及內容。改組的傳聞在蘇州傳開,蘇州市民公社首先抵 制振興電燈公司,開始調查振興電燈公司並發起將電廠收歸市辦的提議,並鼓勵 蘇州用戶停用振興電燈。第三章〈蘇州市民對振興電燈公司的調查與抵制〉從五 四運動開始,蘇州市民和蘇州學生投入五四運動抵制日貨的行動,並將振興電燈 公司視為抵制運動的首要目標。蘇州市民經過多次的調查大會,將調查結果送給 交通部,交通部雖然派代表去蘇州調查,也收到調查結果,並沒有馬上處理振興 電燈公司改組的風波。振興電燈公司也展開反擊,向交通部控訴蘇州市民調查不. 政 治 大 的力量。蘇州市民成立新的電燈廠,想要取代振興電燈公司,拿回蘇州電業權利。 立 公,且有經營電業的利益衝突。雖然振興電燈公司想挽回頹勢,仍無法阻擋抵制 第四章〈蘇州電氣公司的成立與振興電燈公司的結束〉蘇州電氣公司於 1921 年. ‧ 國. 學. 6 月正式成立,並取得蘇州的路燈合同,開始送電,引起振興電燈公司的抗議。 雙方互控的情形,加上祝大椿藉由怡和洋行介入蘇州電業風波,北洋政府交通部. ‧. 派代表去蘇州調查蘇州電業互控事件,於 1922 年 11 月裁決由蘇州電氣公司收購. sit. y. Nat. 振興電燈公司,經過雙方協調,1924 年振興電燈公司正式讓渡給蘇州電氣公司。. al. er. io. 總之,本文將運用原始檔案與相關論著,試圖超越「民族主義」的愛國包袱,. n. iv n C 的為逐利,是「在商言商」;也有學者提出商人想干政,所以透過商人團體的利 hengchi U. 討論蘇州市民與振興電燈公司的競爭關係。有的學者提出商人愛國主義的背後目 益,試圖成立「資本階級政權」 。33一道光譜當中,商人的行為不應該僅有「在商 言政」或「在商言商」,而是政治背景、利益追求與社會關係三者交織而成,導 致特殊的商人行動。蘇州電業更是如此,蘇州市民不單只是抵制振興電燈公司, 也不純粹響應愛國運動;振興電燈公司引入外資,除了解決資金問題,也有日方 背後的利益考量。筆者希望由前人對於電業的研究,另闢以蘇州商會檔案和日本 外務省檔案為主的研究路徑,探討蘇州市民與振興電燈公司的關係,不僅呈現振 興電燈公司的發展,更著重於企業與地方社會關係的建立與破壞,充實近代中國 電業史的研究成果。. 33. 馮筱才, 《在商言商:政治變局中的江浙商人》 (上海: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2004) ,頁 3。. DOI:10.6814/NCCU201900488.

(21) 第一章 蘇州市政與振興電燈公司的早期發展| 11. 第一章 蘇州市政與振興電燈公司的早期發展 振興電燈公司風波呈現一種圖像,這種圖像是由蘇州商業團體和地方市政聯 合起來,共同對抗振興電燈公司,彷彿振興電燈公司是背後帶著日資的怪獸。所 以了解本文振興電燈公司改組風波之前,本章先簡述蘇州市市政發展過程,及蘇 州商業團體的成立背景,時間點大致從 1908 年到 1918 年振興電燈公司改組風波 爆發。. 第一節 一、蘇州市政組織和商人團體 (一)蘇州市政發展. 立. 蘇州市政與市民自治. 政 治 大. ‧ 國. 學. 清末,蘇州城由長、元、吳三縣分治。1903 年蘇州始辦警察。1906 年警察 更名為巡警,設巡警總局。1908 年,巡警總局改名為警務公所,警務公所負責 巡警總局。. ‧. 蘇州市路燈簽約問題,與振興電燈公司簽訂路燈合同,民國之後警務公所改名為. y. Nat. sit. 1910 年 6 月,蘇州自治公所成立,1911 年 1 月 3 日改名為蘇州市公所,從. al. er. io. 警務公所承接路燈相關行政事務。1911 年 11 月 5 日江蘇巡撫程德全在蘇州宣布. n. iv n C 月 24 日,裁蘇州府和長、吳、元三縣,設蘇州,置蘇州民政長署,管轄原長、 hengchi U. 獨立,在蘇州成立中華民國蘇軍都督府及蘇州軍政府,程德全擔任蘇軍都督。3411 元、吳三縣縣境。12 月 3 日,改蘇軍都督府為中華民國江蘇都督府。351912 年 1 月,江蘇都督府頒布《江蘇暫時地方制》,各地廢府、州、縣、廳,長、元、吳 三縣改組為吳縣。1912 年 8 月 13 日,蘇州民政長署改名為吳縣民政長署,12 月 10 日,袁世凱令各縣民政長改稱縣知事,吳縣民政長署改稱為吳縣知事公署。 1914 年 3 月,袁世凱解散國會,停辦地方自治,蘇州市公所被取消,市政由蘇州 市公益事務所主政,承繼蘇州市公所的路燈合同,向振興電燈公司簽約。1914 年 6 月,原蘇州、常州兩府轄區設蘇常道,道尹公署設在蘇州。36. 34. 蘇州地情網:http://www.dfzb.suzhou.gov.cn/database_books_detail.aspx?bid=3(檢索時間:2019/7/9) 。 蘇州地情網:http://www.dfzb.suzhou.gov.cn/database_books_detail.aspx?bid=3(檢索時間:2019/7/9) 。 36 蘇州地情網: http://www.dfzb.suzhou.gov.cn/database_search_detail.aspx?nodeid=58&keyword=%E8%8B%8F%E5%B7 %9E%E5%B8%82%E5%85%AC%E7%9B%8A(檢索時間:2019/7/9) 35. DOI:10.6814/NCCU201900488.

(22) 12 | 蘇州振興電燈公司的改組與讓渡風波(1918-1924). 蘇州市公益事務所由三位市董事處理相關市政,市董事以舉薦的方式推選而 出。在振興電燈公司改組風波當中,與蘇州市公益事務所有直接關係的是路燈合 同,全名為〈植杆地權合同〉。這會在第二節當中詳細介紹。 圖 1 蘇州市城廂地圖.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y. Nat. n. al. er. io. 2019/4/15) 。. sit. 資料來源:蘇州地方志-數字地情庫 http://www.dfzb.suzhou.gov.cn/database_index.aspx(檢索日期:. (二)蘇州自治運動的開展與市民公社的成立. Ch. engchi. i Un. v. 20 世紀初,改革派士紳和商人階層支持大清帝國的改革,許多地方人士認 為應將城市事務給予民間監督,這些意見共同促成政府的地方自治運動。蘇州作 為江蘇省省會,也是政界、商界和教育界精英薈萃之地,也是江蘇省自治運動的 早期中心。1909 年清政府頒布《城鎮鄉地方自治章程》,根據此章程,政府要 求組建地方自治公所和自治研究所,為成立自治政府做準備。蘇州設立自治研究 所,1909 年蘇州成立籌備公所和自治研究社。1910 年蘇州舉行蘇州城廂自治議 事會選舉。37 蘇州城鄉自治議事會議長為潘祖謙,潘祖謙是商務局的創始者,更是蘇州商 會的領導者,長期活躍於蘇州各種事務。在振興電燈公司改組風波當中,潘祖謙 37. 柯必德(Peter J. Carroll), 《天堂與現代性之間:建設蘇州(1895—1937) 》 (上海:上海辭書出版 社,2014) ,頁 103-105。. DOI:10.6814/NCCU201900488.

(23) 第一章 蘇州市政與振興電燈公司的早期發展| 13. 雖然並非商會中主要成員,他代表蘇州士紳階層代表,不斷向政府發文表達振興 引入日資,有害地方利權。副議長為蔣炳章,日後成為蘇州市公益事務所的市董, 面臨振興電燈公司改組風波,他與蘇州電氣公司簽訂了路燈合同,後又受交通部 吩咐,處理振興電燈公司讓渡事宜。議員孔昭晉,深度參與蘇州城市規劃,曾參 與振興電燈公司審查會議。38上述自治議事會的成員,與抵制振興電燈公司的成 員有部分重疊,多為蘇州自治運動中的核心份子,這些人代表地方精英階級的聲 音,且具有號召力。詳細內容會在第二章、第三章談論。 蘇州市民公社是一個整合商業街區的自治組織。391909 年第一間市民公社成 立,前後蘇州共有 27 個市民公社。這些市民公社是以蘇州的主要街道等為依據 分類命名,最早成立的是觀前大街市民公社,又稱為觀前公社,是由蘇州商務總 會會董、自治研究會成員等人組成,因符合城鄉自治章程,迅速由江蘇蘇屬地方. 政 治 大. 自治籌辦處等行政單位通過成立。40. 立. 從市民公社創社動機可發現,市民公社大致以一個街坊為單位,負責該地區. ‧ 國. 學. 公益事業,公益之事大概分成一是衛生,二是消防等,尤其側重消防安全,因為 蘇州商家林立,住家密集,如發生火災,損失不可估計。41市民公社雖稱為「市. ‧. 民」,不過參與者大多為商人,例如觀前公社中,每一位都是蘇州當地開店的商 家,其他市民公社中,商人比例大概九成。成員當中,也有居多身兼蘇州商團和. y. Nat. sit. 蘇州救火會的成員,這些成員既有商人身分,也負責蘇州地方武裝力量,經常透. al. er. io. 過自己的關係網絡,促進公益事業,也可能干涉市政發展。例如在北洋政府時期,. n. 蘇州的省議會選舉,選票幾乎掌握在各市民公社當中,包括選舉人選也由市民公. Ch. i Un. v. 社推選而出,或蘇州市公益事務所市董選舉也會有市民公社的參與與支持。. engchi. 42. 前述市民公社主要由蘇州商務總會會董等商人所組成,市民公社的經費也來 自於轄區商人,支出也用之於轄區商人,故市民公社與商會之間關係密切。章開 沅和葉萬忠提出商會之於市民公社,屬於一種階層性質,例如 27 個市民公社, 僅有一個成立是向蘇州自治公所提出申請,其餘 26 個市民公社向蘇州商務總會 申請;市民公社選舉時,必須有商會成員在旁監督,選舉結果也必須向商會備案;. 38. 柯必德(Peter J. Carroll), 《天堂與現代性之間:建設蘇州(1895—1937) 》 (上海:上海辭書出版 社,2014) ,頁 105。 39 柯必德(Peter J. Carroll), 《天堂與現代性之間:建設蘇州(1895—1937) 》 (上海:上海辭書出版 社,2014) ,頁 105。 40 章開沅、葉萬忠, 〈蘇州市民公社與辛亥革命〉,《辛亥革命史叢刊第四輯》(北京:中華書局, 1982),頁 39。 41 章開沅、葉萬忠, 〈蘇州市民公社與辛亥革命〉,頁 38-39。 42 章開沅、葉萬忠, 〈蘇州市民公社與辛亥革命〉,頁 41。. DOI:10.6814/NCCU201900488.

(24) 14 | 蘇州振興電燈公司的改組與讓渡風波(1918-1924). 如有市民公社想向地方政府交涉,均由商會代為轉呈,地方政府如有事情需要貫 徹,都由商會代為轉達給市民公社。商會宛如一個蘇州商人最高的階級,代表官 商之間的連結,連結蘇州地區各商人,成為蘇州商人的領導團體。43 (三)市民團體「公益」的展現 自治運動雖於民國初年結束,維護地方自治和市政發展的態度仍然不減。蘇 州市民公社致力於維護蘇州地方秩序及地方行政事務的推展,被視為促進「公共 利益」的展現,簡稱為「公益」 。電氣事業是公共事業,雖然不歸屬於政府經營, 但有相關法規管轄電氣事業,1918 年交通部頒布《電氣事業取締條例》,規範電 事業的公司註冊、電氣安全等規定。振興電燈公司的成立,對於蘇州市民而言是 新的氣象,可以使用電燈照明,是一種「城市現代化」的展現。振興電燈公司改. 政 治 大 共營業」 ,所以振興電燈公司無故改組影響「地方公共營業」 ,蘇州士紳認為振興 立 電燈公司罔顧「公共事業」只顧「私利」。. 組風波爆發之後,市民公社立即出面抵制振興電燈公司,他們主張電氣事業是「公 44. ‧ 國. 學. 章開沅和葉萬忠將市民公社的定位於蘇州仕紳或稱為「蘇州資產階級」建立. ‧. 市民公社的目的,除符合晚清政府所推動的地方自治,背後動機有「擴張權利」 的用意。45無論蘇州士紳如何利用市民公社的地方自治組織,來達到何種政治目. io. al. er. 市民公社的確也成為抵制的力量。. sit. y. Nat. 的,市民公社某一程度反映蘇州市民的聲音,且在振興電燈公司改組風波當中,. n. iv n C 廣,從學校教育、市政建設、公用事業均可看到市民公社參與的足跡。電業歸屬 hengchi U. 市民公社隨著蘇州商人聲望及經濟優勢加強而發展,涉足地方事業越來越. 為公用事業,市民公社著重於電氣事業的民生安全,例如電線安全或植杆的地點 等,也居中協調電廠與用戶之間的用電問題,更成為抵制振興電燈公司,號召成 立新電氣公司的主要力量。 公共事業的發展,受到政府的重視,推動地方自治,引進現代化的技術進行 城市革新,例如馬路的修建、鐵路的建設或本文討論的照明工具的改變,都呈現 一種致力於公共事業,企圖達到革新的目的。日本在 1895 年於蘇州取得租界, 對於外資的敏感程度再度提高。公共事業的投入象徵一種「進步」的文明,這些 公共事業某些程度仰賴外國技術,商人與外資合作投入地方公益事業,卻也不希. 43. 章開沅、葉萬忠,〈蘇州市民公社與辛亥革命〉,頁 42-44。 〈市董反對電燈公司之表示〉 ,《申報》 ,1919 年 3 月 6 日,第 7 版。 45 章開沅、葉萬忠,〈蘇州市民公社與辛亥革命〉,頁 48。 44. DOI:10.6814/NCCU201900488.

(25) 第一章 蘇州市政與振興電燈公司的早期發展| 15. 望「帝國主義」透過公共事業侵入地方市政。這種對於公共事業的投入與維護, 可以理解蘇州市民對於外資的敏感及反彈。從「公益」連結到「地方主權」的關 係,地方主權可以想像成市民對於「自治」或「市政」的重視,認為振興電燈公 司既有外資侵入的可能,對於「市政」也就會有所危害,就無法保全「地方主權」 , 所以市民公社前期抵制振興電燈公司之時,經常使用「維護地方主權」的口號, 引起蘇州市民對於振興電燈公司改組的關注,「以重市政而保主權」的想法,反 映蘇人激烈的抵制背後的動機,不管效果如何,引起蘇人關注的目的達成,加上 之後五四運動民族主義的想法催化之後,振興電燈公司改組風波形成電氣事業中 「公益」與「私利」的角力場景。 二、蘇州商人團體-蘇州總商會. 政 治 大 業與公共事務,促使商人聯合地方士紳共同決議地方市政。 蘇州總商會前身為 立 蘇州商務總會,於 1905 年創立,組成人員大多為富豪鉅子,且大多在清政府捐. 商會的出現是國家資助及商業改革的產物。地方政府與商會共同管理城市商 46. ‧ 國. 學. 有官銜,故學者稱呼亦官亦商的這群人為紳商。47王同愈聯合其他紳商創立蘇州 商務總會,主張從外國金融利益中收回江蘇的鐵路利權。48他希望透過成立商會. ‧. 來保護地方利權。而地方利權最大的敵人是「帝國主義」,要抵禦外資的最好方 法就是團結蘇州商人和士紳的力量建設地方。. sit. y. Nat. 蘇州商務總會於 1915 年依照北洋政府頒布的《商會法》,更名為蘇州總商. io. n. al. er. 會。 《商會法》下的商人結社,具備依法自治的特性,擔負著政府交辦的種種公. i Un. v. 共任務。邱澎生認為商人團體在晚清是一種「法人」性質的團體,商人團體被賦. Ch. engchi. 予重大任務,就是聯合中國商人與政府關於,團結一切官、商之力量,借以共同 抵抗國外的經濟、政治等優勢。尤其以商人團體而言,是借以舉辦公事的地方自 治事項,邱澎生指出地方自治運動其實是晚清「商戰」與「保利權」思潮的進一 步發展。49蘇州商務總會成立的動機,其中之一便是商戰與保利權的思想: 「蘇城 為省會之區,葑、盤門附郭一帶日本租界與各國通商場毗連,寧滬鐵路開車在即, 洋商紛至沓來,商界所關實非淺鮮。」因此蘇州應成立商務總會,調查商業、和 協商情、開通商智,研究商學等事。50商會成立後,舉辦更多的集體活動,在政 46. 柯必德(Peter J. Carroll), 《天堂與現代性之間:建設蘇州(1895—1937) 》 (上海:上海辭書出版 社,2014) ,頁 103-104。 47 馬敏, 《官商之間:社會劇變中的近代紳商》 (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5) ,頁 94。 48 柯必德(Peter J. Carroll), 《天堂與現代性之間:建設蘇州(1895—1937) 》 (上海:上海辭書出版 社,2014) ,頁 104。 49 邱澎生,〈公產與法人:綜述會館、公所與商會的制度變遷〉,頁 71-73。 50 〈蘇地紳商為擬設商務總會呈商部說帖〉,收入蘇州市檔案館、華中師範大學所編, 《蘇州商會. DOI:10.6814/NCCU201900488.

(26) 16 | 蘇州振興電燈公司的改組與讓渡風波(1918-1924). 府准許下成立許多外圍組織,例如上段提及的市民公社等。51 蘇州總商會固然是一個地方自治團體,同時也是政府用來「保利權」與「商 戰」的力量。52蘇州由於有日本租界,對於外國「洋貨」的情緒特別敏感,商會 更是一種保障「蘇州商人」的利益團體,這種強烈的民族性與地域性的情感,使 商會抵制外貨的反應更加劇烈。 蘇州總商會的成員來源,分為會員和會友,會友人數沒有限制,「歲捐會費 十二元者,經眾認可,得為本會會友。」53會員從會友中選出,具體規定有: 「每 年公捐會費三百元以上,得舉會員一人,至得舉三人為限。經眾認可者,得為本 會會員。」如果以振興電燈公司的狀況為例,振興電燈公司有祝大椿、蕢敏伯、 洪少圃三人成為會員,已達上限,也代表振興電燈公司每年繳至少 9 百元會費給 蘇州總商會。. 立. 政 治 大. 朱英提到蘇州總商會在民國之後成立一個新機構,是商事公斷處。商事公斷. ‧ 國. 學. 處立於仲裁地位,作為商會處理商業訴訟的場所,1913 年政府研擬商事公斷章 程,將商人之間的商業糾紛,交由商事公斷處處理。政府雖賦予商會有處理商業. ‧. 糾紛的權力,但商會處於輔助的角色,並無司法上的最終裁判權和強制執行權。 在商會處理的商業糾紛,原告和被告可以不服從公斷,使用司法裁判來訴請重新. y. 54. sit. Nat. 審判,司法機關通常會參考商會公斷處所做出的裁決。. al. er. io. 交通部在振興電燈公司改組風波當中,面對蘇州士紳的請願,賦予蘇州地方. n. iv n C 於商業事務,委託蘇州總商會召集蘇州各民意團體來共同開會討論。蘇州總商會 hengchi U. 政府調查振興電燈公司改組事件的權限。蘇州地方政府認為振興電燈公司改組屬 發揮商業糾紛仲裁的角色,然而參與會議的人員之中多人與振興電燈公司有利益 競爭的關係,蘇州總商會在處理振興電燈公司事情上,是否達到秉公處理的態 度,有待商榷,此部分將在第三章進行討論。. 檔案叢編-第一輯》 (武漢:華中師範大學出版社,1991) ,頁 2; 〈王同愈等呈商部稿〉 ,收入蘇 州市檔案館、華中師範大學所編, 《蘇州商會檔案叢編-第一輯》 (武漢:華中師範大學出版社, 1991),頁 3。 51 邱澎生,〈公產與法人:綜述會館、公所與商會的制度變遷〉,頁 75。 52 邱澎生, 〈公產與法人:綜論會館、公所與商會的制度變遷〉收錄於朱英、鄭成林編, 《商會與 近代中國》 (廈門:廈門大學出版社,2005) ,頁 72-73。 53 朱英, 《近代中國商會、行會及商團新論》 (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8),頁 154。 54 朱英, 《近代中國商會、行會及商團新論》 ,頁 159-161。. DOI:10.6814/NCCU201900488.

(27) 第一章 蘇州市政與振興電燈公司的早期發展| 17. 第二節. 振興電燈公司早期發展與在地關係的互動. 電氣事業以生產電力為主,早期的電氣使用以電燈為主,各廠多以電燈公司 命名。最初的電燈供應,以路燈為主要市場,次則推向公署或民間。電燈相對於 煤油燈的優點為光度強,不過缺點為不易移動,對於家庭用燈極為不便。55 長期研究中國電廠的學者王樹槐提出,電廠設立有兩個條件,一為資金,二 為技術。56早期設立的電廠都遇到資金及技術的困難,振興電燈公司也不例外。 本章希望從振興電燈公司的發展,進一步討論蘇州商人團體與電廠主要經營者祝 大椿的關係網,如何影響振興電燈公司的營業。因為缺少振興電燈公司內部資 料,僅能從蘇州當地報章雜誌的資料或《蘇州市志》等內容,盡量填補振興電燈. 政 治 大. 公司早期發展的空白。許多蘇州市民嘗試使用新型電燈,電燈為一種「現代化」 氣息的象徵,似乎可以促進商家生意的人潮。這些蘇州市民本身可能是蘇州市民. 立. 公社的成員,或是蘇州總商會的董事,大部分都身兼功名,是蘇州在地士紳,他. ‧ 國. 學. 們與政府關係良好,在蘇州更是具有影響力。蘇州市民使用電燈,與振興電燈公 司形成交易關係,當然會對電廠經營、電燈品質、燃費、用電安全等有所要求。. ‧. 電廠主要經營者如果想要在蘇州發展電廠得宜,也必須與這些蘇州市民建立良好 關係網,滿足消費者的需要,才有可能永續經營。. y. Nat. io. sit. 本章討論電廠的經營方向,大致首先為資金及技術,接續為經營者的經營策. n. al. er. 略,最後為電廠與在地的關係。本章會從電廠本身深入討論電廠與在地的關係,. i Un. v. 試圖從外部材料(非振興內部材料以外稱外部材料)探究振興電燈公司早期在蘇 州經營的困境與挑戰。. Ch. engchi. 一、祝大椿與振興電燈公司的營運 蘇州城內街燈,使用過蠟燭、豆油燈、煤油燈作為光源,會由專人晚上點燃, 白日熄滅。蘇州電燈發展為 1897 年蘇綸紗廠設置三台直流發電機,提供工廠照 明。蘇州第一間專以提供照明電力為主的電廠為蕢梅賢於 1906 年獨資的生生電 燈公司,是蘇州公用電氣事業之初。蕢梅賢為怡和洋行的買辦,因生生電燈公司 資金不足,1908 年蕢梅賢與同族人蕢梅伯,及無錫出身的同樣為怡和洋行買辦 的祝大椿、蘇州錢業界人士洪玉麟、龔子英等人合股改組新的電燈公司,名為振. 55. 王樹槐,〈中國早期的電氣事業,1882-1928〉,《中國現代化論文集》,台北:中國近代史研究 所,民 80,頁 465-466。 56 王樹槐,〈中國早期的電氣事業,1882-1928〉 ,頁 467。. DOI:10.6814/NCCU201900488.

(28) 18 | 蘇州振興電燈公司的改組與讓渡風波(1918-1924). 興電燈公司。振興電燈公司於 1909 年正式成立,透過上海商務總會轉向農工商 部批准立案。振興電燈公司資金總額為十萬兩規銀,十兩為一股,共一萬股,祝 大椿任董事長。從資料當中,無法得知為何主動籌組的蕢梅賢反而並非董事長, 推測應是祝大椿的投資較多。 祝大椿出身無錫,關於祝大椿的實業經營,目前論著大致以介紹生平和企業 為主,並無太多著墨。王賡唐、馮炬的〈試論祝大椿——早期民族資產階級的微 觀研究〉將祝大椿視為民族資產階級的代表,敘述祝大椿如何成為一名實業家, 提到祝大椿成為怡和洋行的買辦,也與許多人投資不同的工業企業。1907 年上 海商務總會呈請政府為祝大椿請賞,原因是祝大椿大量投資中國民族工業,共 191 萬兩之多,在 1911 年前,祝大椿共投資超過 200 萬兩於近代民族資本。祝大 椿 1908 年參與振興電燈公司的成立,1913 年投資揚州的振揚電氣公司、常州振. 政 治 大 「電氣大王」的美譽。祝大椿除發展企業,也積極投入社會福利,也參與民族抗 立. 生電氣公司、溧陽振亨電氣公司、安徽大通(或南通)振通公司等,因此祝大椿有 爭,1905 年祝大椿上海商務總會議董的身分,帶頭拒絕購買美貨。論者認為祝. ‧ 國. 學. 大椿由買辦商人轉型成民族資產階級,對於實現中國工業有莫大貢獻。57祝大椿 投資許多中國近代工業,不過祝大椿投資這些企業背後的動機是否為了民族主義. ‧. 而投資企業,或者其實是為自己利益,利用怡和洋行買辦的身分,轉而投資華資. y. Nat. 企業。不管如何,祝大椿與洋行關係良好,也給自己帶來投資企業上的優勢,卻. al. er. io. sit. 也因為引入日資,遭到蘇州市民抵制,對商人而言,與外資合作總是一把雙面刃。. n. 祝大椿在 1872 年至上海大成五金行當學徒,後獨自創業,開創源昌鐵號,. Ch. i Un. v. 進口煤還有其他鐵礦物進行貿易,因源昌鐵號經營順利,祝大椿又投資運輸業,. engchi. 購置輪船來返於上海、新加坡、日本及中國沿海港口,隨之上海房地產上漲,祝 大椿看準土地買賣的利潤,透過投資房地產,獲得大筆資金。58因祝大椿在 1900 年成為怡和洋行的買辦、獲得洋行大班的信任,先後又於英商上海電氣電車公司 (上海市電力公司的前身)及揚子保險公司擔任買辦,1908 年成為怡和洋行總買 辦,透過洋行、投資輪船航業、房地產獲得大量資金,為自己創造商機,創辦許 多企業,先是開辦上海第一家華資機器碾米廠(1898),1902-1906 年之間在上海創 辦華興機器麵粉公司、源昌機器繅絲廠、與怡和洋行合資的怡和源機器皮毛打包 公司,1906 年與顧敬齋合資創建公益機器紡織公司。除創建公司,祝大椿在 1903. 57. 王賡唐、馮炬, 〈試論祝大椿—早期民族資產階級的微觀研究〉 , 《蘇州大學學報》 ,頁 123-126。 筆者曾前往無錫祝大椿故居,在地人稱許祝大椿為「工商先驅,民族之光,敬業務實,造福鄉梓。」 (參見圖 2) 。 58 M. C. Powell, Who's Who in China(1925) ( Shanghai: The China Weekly Review,1925), 233.. DOI:10.6814/NCCU201900488.

(29) 第一章 蘇州市政與振興電燈公司的早期發展| 19. 年也入股榮家無錫茂新第一麵粉廠。59 祝大椿有上海電氣電車公司的經驗,並於上海所投資的產業帶來豐富資金, 適逢蕢梅賢邀請祝大椿等人合資創辦振興電燈公司,祝大椿後成為主要經營者。 1908 年,生生電燈公司因祝大椿其他人的入股之後,改組為振興電燈公司。有 了振興電燈公司的經驗。1914 年,祝大椿與當地人士合資創立江都振明電燈公 司(後成為振揚電燈公司),1916 年籌組溧陽縣振亨電燈公司等電氣產業,祝大椿 可謂在電氣事業上頗有建樹。60 圖 2 祝大椿故居中的祝大椿銅像.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Un. v. 資料來源:筆者於無錫祝大椿故居拍攝(2018 年 8 月 17 日). 對於蘇州當地而言,電燈的引進可能是一件新奇的事情,雖然蘇州離上海不 遠,不過自從上海開港,設立租界地區後,蘇州商業就不如以前繁榮,上海更是 成為現代化進步的指標城市。蘇州地區雖然商業不如以前繁榮,手工業等產業仍 然不容小覷,並且蘇州是一個文教盛行的地區,蘇州商人大多都有功名在身,有 人稱呼這種商人為「紳商」 。這些蘇州商人多少有到過上海,明白上海「不夜城」 的繁華,也明白電燈雖然比較昂貴,但電燈帶來一種現代化的氣息,似乎可以讓 59. 王賡唐、馮炬, 〈試論祝大椿——早期民族資產階級的微觀研究〉 , 《蘇州大學學報》 ,期 4(蘇州, 1990 年 4 月),頁 123。 60 蘇州地方志-數字地情庫 http://www.dfzb.suzhou.gov.cn/database_index.aspx(檢索日期:2019/4/12). DOI:10.6814/NCCU201900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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