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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肆章 既有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改善策略與原則

第二節 無障礙設施改善策略

既有建築物無障礙設施改善,當其無法符合設計規範,另提具替代改 善計畫時,綜合國內外相關研究文獻,建議須達到安全、合法、並儘量符 合最大多數行動不便者可使用,且不致影響其他人使用之方便性,及兼顧 永續使用與合理改善經費等,方能達到改善效益。

綜合國內外相關文獻資料,建議既有建築物無障礙設施改善應考慮其 安全性、可行性、使用性、合理性與永續性。逐項說明如下:

一、安全性

安全性為所有設施最基本之要求,不能因改善造成行動不便者或其 他人使用之危險。如坡道之坡度太陡,造成使用者之危險;或因改善樓梯 扶手水平延伸 30 公分,造成扶手突出於走道上,反而造成一般人使用之 危險。

圖 4.2.1 增設之坡道坡度太陡且一側無扶 手、防護緣等有安全之虞

圖 4.2.2 樓梯扶手端部改善水平延伸 30 公 分反造成撞及之危險

二、可行性

由於既有建築物受基地、結構體等限制,部分設施改善必須考慮其 可行性,以建築物入口有高差為例,如具備足夠之空地,則可增設坡道,

第肆章 既有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改善策略與原則

圖 4.2.3 入口高差,如基地具足夠空間可 設置坡道,如無空間則可以輪椅昇降 台替代

圖 4.2.4 在騎樓上設置坡道,雖解決入口 高差問題,但違反法令及造成行人之 危險﹙本案之坡道坡度亦太陡﹚

三、使用性

無障礙設施設置之目標係以達到行動不便者可獨立進出及使用為目 標,惟既有建築物改善,受制於現況,部分設施之設計可能無法達到規範 之要求,如設計規範規定無障礙廁所內須有直徑 150 公分之迴轉空間,但 如既有建築物空間受限制無法設置,則改善設計指引規定可降低為 110 公 分,惟設計時仍須考慮在可改善之情況下,儘量讓行不便者可獨立進出及 使用,如無障礙廁所之地面不可有高差等。

另部分設施改善會有排擠效應,以致造成其他人極大的不便。例如,

學校無障礙廁所改善,往往會將原來的 2 間廁間打通,合併成ㄧ間無障礙 廁所,造成廁所數量不足,嚴重影響一般學生使用廁所之便利性。

因此,無障礙設施改善除須以儘量達到最大多數之行動不便者可獨立 進出與使用外,亦須兼顧不致過度影響其他人使用之方便性。

建築物無障礙設施替代改善計畫之研究

圖 4.2.5 廁所不良改善案例之ㄧ 廁間入口高差,輪椅乘坐者無法 進入的無障礙廁所

圖 4.2.6 廁所不良改善案例之二 兩廁間打通成ㄧ間,不但影響一般人使用之便 利性,且舊蹲式馬桶未拆除,輪椅仍無法迴轉﹙本 案馬桶型式亦錯誤﹚

四、永續性

設施必須考慮其維護性,且經久耐用,以降低日後維護管理之人力 與物力,例如無障礙廁所之活動式扶手,必須採用扶手後面有鋼板者,以 避免很就損壞,另外入口高差,如果有足夠之戶外空間,應儘量設置坡道,

如空間不足,才設置輪椅昇降台,完全無改善空間時,才考慮使用活動式 坡道或其他軟體服務務設施替代。

第肆章 既有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改善策略與原則

五、合理性

由於部分無障礙設施改善須涉及結構體變更,改善經費龐大。如設 計規範規定無障礙樓梯之級高須為 16 公分以下,且連續性樓梯往上之梯 級須退ㄧ階,對於既有建築物依法改善樓梯。所耗用之經費及改善效益而 言並不合理。另外,部分建築物未設置升降設備,如為大型公共建築物如 博物館,則應該設置;但如該建築物為小型社區活動中心,則建議應該將 一樓儘量做好各項無障礙設施,至於昇降設備則無須增設,使改善經費發 揮最大效益。

圖 4.2.9 梯級不符規定,如欲改善則工 程浩大,不符經濟效益

圖 4.2.10 增設昇降設備經費龐大,需考慮 改善效益,本案例為博物館

六、小結

經由前述探討,歸納既有公共建築物無障礙設施改善之策略小結如 下:

1.安全性:不能因改善造成行動不便者或其他人使用之危險。

2.可行性:在相關法令及建築基地、結構體等限制下,技術上是可行的。

3.使用性:儘量達到最大多數之行動不便者可獨立進出與使用,且不致影 響其他人使用之方便性。

4.永續性:易於維護管理,且經久耐用。

5.合理性:經費與效益具合理比例,使改善經費發揮最大效益。

建築物無障礙設施替代改善計畫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