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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雅明於 1918 年開始撰寫的博士論文《德國浪漫主義中的藝術批評概念》

(Der Begriff der Kunstkritik in der Deutschen Romantik)中,對於浪漫主義即有其 獨有的闡述。在撰寫博士論文之前,班雅明於 1917 年即已於書信中向好友碩勒 姆表達其對早期浪漫派的關注,並擬出幾位關注的作家:施萊格爾兄弟、諾瓦利 斯、蒂克等文學家,再來是施萊馬赫。在這封信中,他也初步提出對早期浪漫派 的詮釋:

早期浪漫主義[Frühromantik]的中心思想是:宗教與歷史[Religion und Geschichte]。

其無盡的深刻與美感[unendliche Tiefe und Schönheit],相較於所有的晚期浪漫主 義:這兩個範疇之間內在的連結[innige Verbindung]並非倚賴在宗教或歷史的事 實[Tatsachen]之上,而是在自己的思想與生活上尋求製造使二者必能重合之更高 範疇。(Briefe, 138;中文為筆者自譯,斜體為原文所加)

我們可以看到,班雅明試圖強調早期浪漫派(Frühromantik)與後期浪漫派 的不同。他認為,早期浪漫派的中心思想在於追求宗教與歷史更高層面彼此的內 在連結(innige Verbindung),從而產生無限的深刻與美感(unendliche Tiefe und Schönheit)。

以浪漫派的語言觀點重新檢視班雅明的〈譯者〉一文,我們可以發現,班雅 明不但在語言哲學概念上繼承了早期浪漫主義反思與超越對立的創新思維,其書 寫本身更可謂是這種理念的實驗與實踐。而其中,洪堡的語言觀對其影響尤深。

碩勒姆即因班雅明對語言形上學的認知,將班雅明視為是哈曼與洪堡最有成果且 最真實的繼承人(Tiedemann, 173)。除此之外,歌德對班雅明的影響亦清晰可 見。在閱讀歌德的《擇屬親和力》(Wahlverwandtschaften)之後所撰寫的文章〈歌 德的《擇屬親和力》〉(“Goethes Wahlverwandtschaften“)中,班雅明即對歌德 與洪堡推崇備至:「在赫德(Herder)與席勒(Schiller)之後,歌德與洪堡成為 主流。」(Benjamin, 1991a, 64)在這篇文章中,班雅明亦以洪堡的語言觀詮解歌 德的這部小說。他認為,歌德在小說中呈現的是,小說人物因受制於科學理性,

超越自然的生命因此消逝。因此,小說人物試圖追求的,是一種新的觀點,是一 種超越人的未知力量(übermenschliche Kräfte)(ibid, 69-70)。

在〈譯者〉之中,班雅明其實已明確地探討早期浪漫派文人在翻譯的地位:

「在此,『反諷』(‘ironisch‘)兩個字讓我們聯想到浪漫主義者的思想,這不是沒 有道理的。他們比其他人更早瞭解到作品的生命,而翻譯正是這個生命的最高見 證。」(胡功澤譯, 232)這裡所指的「反諷」,並非純粹指涉一般修辭中的反諷技 巧,而是明確地指涉早期浪漫派的語言主張,即小施萊格爾所主張的「反諷的神 聖氣息」(göttlicher Hauch der Ironie)。這種「同時滲透著哲學和詩歌」的反諷,

並不只是一種修辭手段,而是「洞察一切,將有限提升為無限」的意識與主張。

如Gerhard Schulz的描述:

這種「浪漫的」反諷,具有凡認知與創作皆為相對的意識和感受,但正因為如此,

才得以成為通往無限與萬有的橋樑,使之成為新藝術的真正對象。小施萊格爾的 文章建構了完整的反諷說。他曾指出,反諷的真正「歸宿」是哲學,也就是反諷 乃某種思考過程的表述,意在去除所有的片面獨斷。(李中文譯。55)

依循這樣的對話線索,我們對於班雅明〈譯者〉一文的用字,的確需要處處 呼吸,處處停下來重新思考。而其中,如:力量(Kraft)、想像(Phantasie)、魔 力(Magie)、超越(über-)、無限(unendlich)、內在脈絡(innerer Zusammenhang)、 人的提升(Erhebung des Menschen)等看似平常的字詞,便無形中與浪漫派的語 言生命觀行程相當濃密的互文性,而所謂的高層意涵(einen hohen Sinn)、精神

表述(Äußerung ihres Geistes)、外來性(Fremdheit)等詞彙,亦非是現代語言文 法的範疇,而是與修辭學、哲學、以及浪漫派所關懷的認知、形式、表達、與意 義之間的對話息息相關。

3. 〈論語言之究竟及論人的語言〉概述

1916年的〈論語言〉,是班雅明在與碩勒姆交往密切期間,雙方討論語言哲 學時所撰寫的底稿,其主要目的是作為一種自我概念的釐清,因此當初並沒有明 確出版的設想(Menninghaus, 9)。1916年正是索續爾《普通語言學教程》(Cours de linguistique générale)出版的年代,該書主張以科學原則來分析語言,在當時 成為一劃時代的著作。因此,1916年的〈論語言〉,是班雅明與時代的對話。綜 合自己在形上學、早期浪漫主義、猶太教義、美學、文學、神學等等的所學所思,

班雅明更在乎的,是語言尚未被說出的部分。因此,他在〈論語言〉中為自己的 早期語言理論賦予一個神學與形上學的框架,以藉此在基本上與索續爾的《普通 語言學教程》做出一種區隔(Kramer, 15)。作為一種概念藍圖,〈論語言〉幾乎 涵蓋了班雅明所有對語言與歷史哲學提問與回答的重要語彙,也成為其日後各種 語言哲學書寫的出發點與中心思想(Menninghaus, 9)。因此,這篇文章也是我們 理解班雅明〈譯者〉的重要線索。

依據Menninghaus的分析,〈論語言〉分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依語言的直接 性(Unmittelbarkeit)設定語言為一種「魔力/神力」(Magie)的理論;第二部分 為翻譯的理論;第三部分則探討語言作為「抽象語言元素」的理論(Menninghaus, 9)。對班雅明而言,語言遠超過符號體系。為了深刻探討語言的精神本質,班雅 明以實驗的方式,將語言置於神學範疇,結合卡巴拉(Kabala)教義、聖經教義、

哈曼的思想、以及早期浪漫派的理論與語彙來重新探討語言的「神力/魔力」

(Magie der Sprache)這個概念。在這樣的展示之下,普通且模糊、神祕而又平 常的語彙“Magie“獲得一種新的視野(Menninghaus, 28)。透過這種再詮釋的實驗

式反思角度,班雅明藉助既有的語彙,卻使每個字詞都產生了新的意義,並依此 討論名(Name)與字(Wort)、翻譯(Übersetzen)與認知(Erkenntnis)、傳達(M itteilung)與媒介(Medium),使每一個詞都推向新的極端,成為一種班雅明獨有 的語言套語(Topoi)(Menninghaus, 41-46)。班雅明這種實驗式反思的寫作手法,

非常具有創造力地開啟了新的視角,依此試圖涵蓋人類所不能掌握的語言成分,

展示出結構主義關於符號的任意性,以及將語言簡化為傳遞內容之工具等觀點之 侷限性。因此,如Kramer所說,班雅明可謂創立了最為廣泛的語言理論(Kramer, 15-17)。

而如Menninghaus所論,班雅明在第一部分藉著神學語彙重新詮釋了語言的 精神本質,即試圖讓語言能夠自一般的語彙內容(verbale Inhalt)因神力的超越 性(magisches Transzendieren)而提升至形上的脈絡,並依此建構了後續的其他 論述。因此,第一部分的推論是後續兩部分的基礎,但這樣的脈絡卻常被忽略

(Menninghaus, 41)。Menninghaus所整理的〈論語言〉之論述脈絡亦同樣出現在

〈譯者〉之中。這樣的書寫即為班雅明刻意為之的,且為一種實驗性質的創新文 體,目的即在推翻字詞被傳統所困住的層層枷鎖,讓思想得以回到新的起點。為 了在更多層面從〈論語言〉了解〈譯者〉,本文擬以夾譯夾述的方式,依循〈論 語言〉的論述脈絡作一描述。為求精簡,譯述並非完全逐句進行,但為了呈現出 班雅明的推論式語句與問答式的辯證思考,譯述中仍會盡量保留各句的順序、句 型與邏輯,以避免漏失其論證的邏輯性。此外,對於前述具有關鍵地位的重要字 詞,筆者亦希望在能力範圍內予以標示,於該字詞後面列舉德文原文。為了避免 譯文的不當或不足阻礙原文字詞的多義性,譯述中會在必要的時候反覆舉出原文 以為提醒,以利讀者觀察該詞在不同文脈中意義的流變。譯述中並於必要處再輔 以部分筆者的添加說明,以求補充論述的流暢度,幫助理解。此嘗試只是希望能 夠盡量呈現出班雅明類似「苦修」(Mortifikation, GS I, 396)般的行文方式與「神 學辯證」式的思考邏輯,同時亦希望能夠呈現出每個字詞做為其論證思考的位階

之重要性,以便與〈譯者〉做出更仔細的參照。

4. 〈論語言〉譯述

每種人類精神生命的表述(Äußerung)都可理解為一種語言(Sprache),因 此,依據班雅明開宗明義的設定,語言是一種表述(Äußerung),所表現的是精 神生命(Geistesleben)。但如何將這種表現做出理解與詮釋,則實際的形式會使 得理解與詮釋在過程中產生各種新的問題。因此,班雅明舉例,我們可以說出某 種法律、技術(Technik)、音樂等語言,但這種語言可以與英語或德語所說出的 法律用語,或現行的技術用語沒有直接的關係。因此,所謂的語言是:以傳達

(Mitteilung)物件(Gegenstände)中(如技術、宗教、法律等各事物)的精神內 容(geistiger Inhalt)為目的之一種原則(Gesetz),一言以蔽之,各種精神內容的 傳達均為語言,透過「言辭」(Wort) 的傳達僅是其中一種特殊的,以人類為基 礎 的 特 例 。 因 此 , 語 言 的 存 在 (Dasein ) 不 僅 開 展 於 人 類 所 有 精 神 表 述

(Geistesäußerung)的各領域之中,語言其實是開展於一切(alles)有生命、無 生命的萬物之中。反過來思考,所謂的語言,完全是一種內容的認識(volle inhaltliche Erkenntnis),其精神的本質在某種程度上一定透過表達(Ausdruck)來 傳達(mitteilen)。沒有了語言,我們根本無從思考或想像。唯一可以沒有語言而 存在的,是理念(Idee),屬於神的範疇,但沒有語言,理念終究無法開花結果。

(GS II, 140-141)

因此,每一種表達(Ausdruck),只要是一種精神內容的傳達(eine Mitteilung geistiger Inhalte),都可視為是一種語言。另一方面,我們則要問,這種表達

(Ausdruck)是哪一種精神本質(geistiges Wesen)的直接表達(der unmittelbare Ausdruck)。舉例而言,德語不是所有一切的表達,德語能夠直接表達的,是在其 自身之中所傳達的部分。而這個自身(sich)便是其精神本質。在此,班雅明欲 釐清一個在他那個時代正開始流行的語言觀點。他說:語言與精神本質,即語言

所欲傳達的部分,好似不言而喻是不同的、分開的兩方。這樣的假說即是威脅著 語言理論導致墮落的原因。因此,將這樣的理論懸置,正是語言理論應當從事的

所欲傳達的部分,好似不言而喻是不同的、分開的兩方。這樣的假說即是威脅著 語言理論導致墮落的原因。因此,將這樣的理論懸置,正是語言理論應當從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