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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學習中心的本質與定位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一節 環境學習中心的本質與定位

環境教育的發展,需要正規環境教育(formal environmental education)系統與非正 規環境教育(non-formal environmental education)系統共同的合作發揮其特性,才能創 造最好的效果(周儒,2011)。過去,我國的環境教育多是以學校為出發點,但是正規教 育系統受限於師資、課程與場地等因素,影響了環境教育推動的成效,而戶外教育

(outdoor education)扮演了正規教育與非正規教育之間的橋樑。

王鑫(1995)認為校外教學可以配合學校的教學,並彌補學校教學的不足。除了正 規環境教育的活動之外,博物館、自然中心、國家公園、森林遊樂區、野生動物保護區、

動物園、植物園等,也提供不同性質的戶外環境教育(Ford,1981)。因此,在地方與社 區中發展環境學習中心,以達成環境教育的目標與功能(Stapp & Tocher,1971),讓環 境學習中心成為非正規環境教育系統中的關鍵角色,便是許多環境教育推動者正努力的。

本研究指的環境學習中心(environmental learning center)即是國際上所稱的自然中 心(nature center),它其實是一個代表了許多不同樣貌而多元型態組織的泛稱,它可以 含括很多努力目標類似,但是型態呈現卻不一的組織機構(周儒,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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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hbaugh(1971)認為自然中心是為了服務社區中的每一個人而設計,它的功能是 提供一個可以進行戶外課程與環境教育的未開發場域,而自然中心及其提供的課程方案 應具備教育、研究、保育和文化四種目的。

王鑫(1995)則認為環境學習中心是指一個擁有戶外環境教育(自然生態環境教育)

教學資源之場域,再經規劃設置為環境教育學習用地,設有管理中心及人員,並備有必 須之教材、教具及導覽解說設施等。

周儒(2001)更明確定義環境學習中心是在一片具有環境教育資源特色的土地區域 上(不論是大或小),整合環境教育專業人力、專業課程方案與適當的環境資源,整體發 揮其能量,提供環境教育專業服務給第一線的顧客如學校學生、一般社會民眾,以達成 教育、研究、保育、文化、遊憩之多功能目標的環境教育專業設施。

一個環境學習中心(或是自然中心)要能夠存在,必須具備有四項最基本的要素(周 儒,2000),包括有:1.方案(program);2.設施(facility);3.人(people);4.營運管理

(operation),每一個要素相輔相成,彼此互相依存、影響。

我國自 2011 年 6 月 5 日「環境教育法」正式實施後,環境教育設施場所的認證申 請成為一股熱潮,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及管理辦法所認可之環境教育設施場所是指:

整合環境教育專業人力、課程方案及經營管理,用以提供環境教育專業服務之具有豐富 自然或人文特色之空間、場域、裝置或設備。

環境學習中心集合了「專業的環境教育人員、優質的環境教育方案、深具環境與社 會關懷的經營管理、具永續關懷的合宜設施與場域」四位於一體,無疑就是環境教育法 所提「環境教育設施與場所」的最佳詮釋與實踐者(周儒,2011)。然而,實施了三年多 的認證制度,至2014 年 12 月仍只有 99 家通過認證,超過 200 個設施場所提出認證卻 無法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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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毓秀(2013)分析多個單位未通過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之原因,方案佔很大的 因素,因為許多方案沒抓到與環境教育設施場所結合的重點核心,也未涉及至知識、技 能、態度及價值觀的整合。林文惠(2013)更進一步指出許多未通過認證的場所的問題 在於課程方案無法表達環境教育的內涵、全職環境教育人員只是掛名、財務規劃沒有表 達實際情況,及對教學場所及範圍規劃不當,在在顯示臺灣許多單位陷入了認證的迷思 之中,卻未掌握到認證背後的精神。

周儒(2011)認為環境學習中心這個系統要能長遠的發展運作,有許多必要條件必 須要慎重的考慮與多方設法和配合,而環境學習中心的構成要素應以活動方案(program)

為核心,逐步影響到設施(facility)、人(people)、營運管理(operation)。在設施、人、

營運管理等三項要素上,彼此也互相影響著,如圖2-1 所示。

目前國內環境學習中心的研究,多著重在課程方案(楊薇蓉,2011;張秀珍,2013;

潘淑蘭,2013;陳繹如,2014)及人員(廖若然,2012;林姵辰,2012;方春憲,2012)

上,對於設施及營運管理的研究仍較缺乏。從營運管理的層面來看,學習中心的存在、

運作與發展,一定要有有效的經營管理策略與實際的執行。有完善的營運管理,一個中 心才能邁開步伐向前滾動,才能真正提供有品質的環境教育服務給使用者(周儒,2000)。

廖若然(2012)調查社區型環境學習中心經營者預期會遭遇的問題,其中經費不足 為最多經營者擔心的問題。郭珮斳(2011)則建議政府應以引領和支援的角色,提出環 境學習中心機構的設置營運標準,鼓勵並帶動相關機構的成立與發展,並能夠適時提供 相關資源(包括經費、行政支持等)。

臺灣環境學習中心的發展,在各界的努力之下,如今已站穩腳步,中心的課程方案、

專業人員與設施漸趨成熟,而中心整體的營運管理和經費考量也變的越來越重要。瞭解 環境學習中心本身的價值以及民眾的需求,藉此確立環境學習中心的營運模式(business model)和整體發展,是未來環境教育研究者可以著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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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1 環境學習中心構成要素

資料來源:周儒(2000)。設置臺北市新店溪畔河濱公園都市環境學習中心之規劃研 究。市府建設專題研究報告第298 輯。臺北,臺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a. 環境教育 b. 環境解說 c. 環境傳播

a. 中心設施 b. 解說設施 c. 教育設施 d. 生活設施 e. 環境設施

a. 經營管理 b. 經費 c. 維修 d. 棲地管理

活動方案

a. 經營管理者 b. 教育人員 c. 夥伴

d. 服務使用者

設施 營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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