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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三節 環境學習場域探討

一、博物館作為環境學習場域

環境教育在臺灣已經實施發展了二十多年,有愈來愈多的人關心環境教育,也有愈來愈多 的人參與環境教育。環境教育的發展,需要正規教育與非正規教育兩套系統彼此合作,發揮其 特性,才能創造最好的效果。

推廣環境教育,促進環境學習的場域有各式各樣的類型,在周儒(2011)的書中,廣義的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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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自然中心、社區型自然中心、自然資源管理單位管轄範圍內的遊客中心、動物園、植物園、

生態農場、博物館(海洋、自然科學、科學教育……)、營地,或是一些致力推廣環境教育的民 間團體,也許沒有固定設施場域經營,都可成為優質的環境教育學習場域。由此可見,推廣環 境教育的環境學習場域需要因地置宜,發揮其環境特色,並提供適當的場域、展示、教育、設 施與活動,再搭配專業人員的解說、引導及教育,使各年齡層的對象,皆能從中進行環境學習。

環境學習中心同時也可以扮演社區的博物館及圖書館,作為學校活生生的教學實驗室,並 有效的與學校課程結合(周儒,2011)。環境學習中心與博物館同樣具有展示、研究及教育的功 能,同時可以發揮幫助外來民眾瞭解在地,提升在地居民自我認同與發揮社區培力等功能,直 接或間接地促進地區的永續發展。

蘭嶼擁有豐富的自然與人文資源素材,值得細細研究、好好收藏,並利用其獨一無二的自 然與人文資源作為展示及教育推廣。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於民國八十五年便在蘭嶼成立「自然 學友之家」,期望在地發揮博物館收藏、研究、展示與教育等功能,同時扮演蘭嶼與外界的良 好媒介,使外來的觀光客能瞭解與學習蘭嶼達悟族的傳統智慧,而不只是走馬看花式的一次性 旅遊;同時也能提供在地居民就業的機會,辦理傳統文化課程及其他研習活動給地方教師、社 區民眾及學童,協助培育地方人才,提升族群自我認同。

雖受風災及營運組織移轉不順利等因素影響,蘭嶼「自然學友之家」目前已暫停營運(國 立自然科學博物館,2008),然以生態博物館的模式作為環境學習場域,應是蘭嶼未來發展地 方環境教育時可以嘗試的途徑,以下將就博物館的功能與教育、生態博物館的內涵、臺灣的原 住民博物館及國外相關案例進行文獻回顧與分析。

二、博物館的功能與教育

(一) 博物館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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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寶德(2000)指出一個完整理想的博物館應具備收藏、研究、展示與教育四大功能(圖 2-1),

且彼此間有良好的互動運作,但博物館依其設立宗旨與目標,也可能側重在一、二個功能。例 如科學博物館的天文展,無法將太空中的星球、星團、星雲拿來收藏,只能透過相關的照片或 天文儀器加以展示,而其主要功能在於天文教育。實際上,這四大功能間的相互關係,依其功 能型態與發展階段有所改變。

收藏功能是傳統博物館的主要職責,越古老或功能越良好的博物館往往收藏量越大;研究 則是博物館另一主要功能,一個專業機構必定需要研究工作的支援,博物館的研究功能又可為 傳統自然史分類學的研究、展示的研究及觀眾研究三類(漢寶德,2000)。然收藏及研究可說是 博物館的聖殿,外人常不得其門而入,也因此需要展示及教育作為博物館與大眾間的介面。若 能讓博物館受到公眾的喜愛與支持,就是展示與教育成功的結果,而展示與教育實際上就是收 藏與研究的延伸。

(二) 博物館教育

張譽騰(1994)在其關於博物館學的論文集中,針對博物館的教育角色提出以下看法:「博 物館作為一個教育機構,由於其機構與教育之客體皆與學校有別,因此必須有獨特的教育方式,

這種教育方式係以社會全民為對象,以社會生活為範圍,以社會整體發展為目的的。」對觀眾 而言,博物館是自由的、非正式的教育,沒有年級制、沒有教學計劃、沒有考試,觀眾隨性來 去,可以按自己的節奏和興趣觀看展覽。博物館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標,在於激勵觀眾的想像力,

及喚起其觀感意識(Waidacher 著;曾于珍等譯,2005)。劉襄儀(2011)於其研究中也認為博物館 是一個教育性的公共服務機構,透過「物質文化」的展示,引導大眾認識過去,了解如何演化 成為今日,並且展望未來,它是社會的文化橋樑。

研究 展示

收藏 教育

圖 2-1 博物館功能關係圖(漢寶德,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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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OM(2007)針對博物館教育做出相關論述,認為博物館教育可被定義為「一套促進觀眾 發展其價值觀、概念、價值和實際操作的總合,透過其教學方法、發展、履行及取得新知識進 行文化互滲」。具體而言,教育是藉由活用博物館以獲取知識、發展新的感受、及實現新的經 驗,使個人充分學習與發展。「博物館教育提供在博物館環境中進行教育活動的理論及方法框 架,其活動的主要目標在使觀眾學習知識(資訊、技能和態度)(ICOM,2007)。」因此,博物館 所提供之教育活動,應不論觀眾性別、年齡、背景等條件,使觀眾皆可參與其中並有所收獲。

早期博物館的功能在收藏與研究,然隨著大眾文化水準提升,國民教育普及的需求出現,

在二次大戰後,教育已成為博物館的主要功能,並發展出展示以外一系列的教育活動,如演講、

戶外教學與演示。博物館逐漸成為非正式教育活動的基地(漢寶德,2000)。二十世紀開始,不 論在博物館的興建數量、博物館的作用或功能的認定,都產生了質與量的變化,其社會角色與 功能隨公眾的需求轉變,由早期被認為「只為特權階級服務」,轉變成為社會大眾服務的非營 利機構。博物館是範圍廣泛且資源豐富的教育推廣中心,在終身學習中扮演著極為重要的角色 (Anderson,1997; Hein&Alexander,1998)。

三、生態博物館的內涵

現代博物館的定義,各國詮釋不盡相同。如美國博物館協會(AAM)於1962年將博物館定義 為:「一座非營利性的常設機構,主要並非為了舉行特展而存在,它可免於課徵聯邦或州政府 所得稅,係對大眾開放,為公益而經營,係以保存、呈現、研究、詮釋、組合和對公眾展示具 有教育及文化價值的物件與標本,包括藝術、科學(生命或非生命)、歷史與工藝的物質,並 為公眾教育和娛樂的目的而存在。以此定義,所謂的博物館將包括植物園、動物園、水族館、

星象館、歷史學會,以及符合前述要求的歷史性建物和遺址等(Burcaw,1997;張譽騰等譯,

2000)。」英國博物館協會(MA)給予博物館的定義為:「博物館使人們為靈感啟發、學習與愉 悅而探索收藏品。它們是受社會信賴而收藏、保存人工物與標本並使之得以為人們親近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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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婉真,2005)。」亞洲國家中最早訂有博物館法的日本,則將博物館定義為:「收集、保管、

展示有關歷史、藝術、民俗、產業與自然科學相關資料,並在教育的考慮下提供一般大眾利用 這些資料,進行與其相關之教養、調查研究、創造所需之工作,也就是以調查研究這些資料為 目的的機構(伊藤寿朗,1993;張婉真,2005)。」以具權威性的國際博物館協會(ICOM)於2007 年對於博物館所作定義如下:「博物館是為社會服務與自身發展為目的,向公眾開放之非營利、

常設機構,藉由蒐藏、保存、研究、詮釋與展示人類有形和無形之文化遺產及與環境間之關聯,

以達教育、學習及娛樂等目的」。

英國博物館學會(MA)便曾草擬一份「建立二十一世紀卓越博物館的宣言」,該宣言明確的 指出:「在社會經濟衝擊下,廣義的博物館是科學與藝術普及教育或終身學習的中心,是公民 與社區的空間,是社會變遷與促進文化理解的機構,典藏人類文化遺產的博物館是創造力的觸 媒,是旅遊與觀光的關鍵夥伴,也是文化研究與創新事業中重要的一環(王嵩山,2006,p.5)。」

對於博物館的定義及功能,隨時代需求不同而不斷修改,然其中心內涵卻是固定的。由上 述可發現,博物館需具備蒐藏、保存、研究、展示與教育功能,且是非營利、常設與永久對公 眾開放的公益、教育機構。

二十一世紀中期(1960),博物館的社會角色產生根本性轉變,開始重新評估其存在的價值,

由原本中央傳遞知識的機構,服務精英、提供知識或真理的殿堂,轉向廣納多元觀點,重視弱 勢族群權益,在這股風潮中,具地方性及專題性的博物館中小型博物館紛紛成立。美國於 1967 年成立以社區群眾及社區議題為主的「安那考斯迪社區博物館」(Kinard 著,陳家伶譯,1994)。

博物館逐漸成為都市與鄉村社區的一分子,扮演地方社會變遷的催化劑。

於此同時,1970 年代初期法國博物館界兩位承先啟後的開創性人物──Rivière 和 Varine,

首先將生態(人與環境)與地域的觀念帶入博物館界,認為博物館(尤其是地方博物館)的宗旨,

在以科際整合與社區參與的方式來呈現某一個地理區域的集體記憶,而非汲汲於以學術或功能 分組的專業部門為基礎,去執行傳統中央型國家級博物館的收藏、研究、展示和教育功能。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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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博物館的範圍不再侷限於有形的建築,可以更廣泛發揮其社會教育與社會賦權的功能。

Querrien 認為生態博物館具有幾項「特性」或「存在的必要條件」,包括它是「地域性」

的,具有「社會實踐」的特性;是「去博物館化」的,以文物收藏為手段,保存地域集體記憶 為終極關懷;透過損贈、長期寄放等方式進行「日常文物」的收藏,展現地域族群的日常生活 面貌;作為地域的「文物資產資料庫」,以供民眾檢索、查詢、研究;是一個開放式的學習機 構,地方型「研究和相互訓練中心」,透過辦理研討會、演講、更換常設展、特展等,加強地 域族群的參與和鄰近的交流;代表一種對地域的看待方式,具有「實驗和暫時的」非固定模式,

以動態方式觀照地域的「整體現實」(張譽騰譯,2004)。

生態博物館的思潮,可說是一種大膽的、富實驗性的文化運動,特別強調博物館做為社會

生態博物館的思潮,可說是一種大膽的、富實驗性的文化運動,特別強調博物館做為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