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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環境教育教師的角色與任務

本節嘗試闡釋環境教育教師的角色與工作,研究者聚焦在環境教育人員,藉由對實 務工作者的描述,包括環境教育人員對環境學習中心的重要性、描述、環境教育推動範 疇、以及環境教育教師的工作任務。

一、 環境教育教師之於環境學習中心的重要性

前一節討論環境學習中心的定義中,提供了「推動環境教育的設施」的明確定位(周 儒,2001)。因此在探討教師的角色和任務前,先說明環境教育工作可能面臨的領域範 疇。周儒(2000)的環境學習中心四個要素是以活動方案為核心,活動方案提供了學習 者環境教育、環境解說和環境傳播三個領域類別的學習機會,也就是 ECEI(Environmental Communication, Education, Interpretation, ECEI)模式(Heimlich, 1993; Jurin, Danter, &

Roush, 2000, p. 19):

圖 2-3 環境教育、傳播、解說之 ECEI 模式

正規領域(formal)通常指得是學校教育,具特定目標的結構性的學習,學習者通 常為「非志願性」。非正規領域(non-formal)通常指得是環境傳播,多發生於環境資訊 要以大眾媒體為散播媒介,如電視、廣告、報紙等,目的在傳播資訊,而學習者的學習 則是由自己決定,較為自願。非制式領域(informal)指環境解說,多半發生在休閒性質 高的場域,如博物館、公園、自然中心、動物園等地,由於缺乏結構性的特性,所以學 習過程常要有專業人員協助(Heimlich, 1993; Jurin et al, 2000)。不過環境學習中心在形 態,雖然被歸類於非制式(informal)領域的學習發生場所,但實際上執行環境教育工作 時,是無法將這三個學習領域切割開來的,而有可能因為對象的不同,而需採用不同策

環境教育 Education Formal

環境解說/非制式 Interpretation

Informal 環境傳播/非正規

Communication Nonformal

略途徑去推動。

環境學習中心有輔助學校學生學習的功能(王鑫,1995;周儒,2001;2003;2011), 但除了服務正規學校的對象外,成人、社區與大眾團體,也是重要的服務族群。因為環 境教育不應只靠學校來推動,也需要有場地和媒介來協助離開學校的人,進行觀點與價 值的轉換,才有辦法形塑整個社會所存在的潛在價值,甚至造成典範上的轉移。此外以 學習者參與形式來看,環境學習中心服務族群的志願性較強,雖說學校學生可能是非志 願參與中心課程,但往往是由教師或行政人員依教學的需求「志願」選擇的,因此以學 生為本位的學習方法,就相當的重要。加上環境教育是以關於環境的學習(about)、在 環境中學習(in)、以及為環境而學習(for)的途徑在施行(楊冠政,1997),環境學習 中心場域之中的課程執行、自然與人文環境,或是永續設施的示範,皆能夠直接的達成 關於環境與在環境中的方式。至於為環境的學習,則是期待學習者在關於環境、在環境 中的條件之下,主動積極的參與獲得改善環境的知識、態度和技能等,這其實和成人教 育所提倡的自我導向學習相當類似。環境學習中心則可以運用教育方案、場域設施、配 置妥適的人員與營運機制,去擴展學習者的學習。

周儒所提出的環境學習中心的四個要素之中,雖然以方案為核心(周儒,2000),但 事實上不論方案、設施、或營運,都需要人在其中穿針引線。方案需要有教學者與學習 者的共同參與,設施與運作更需要教育專業以外的人配合執行運作,才能發揮環境學習 中心的整體能量。方案核心這個概念,連帶凸顯了執行方案人員,也就是環境教育教師 的重要性。周儒、姜永浚(2013)運用德懷術方法(Delphi-method),蒐集專家及實務工 作者意見,提出 27 項優質環境學習中心的指標。人員部分除了環境素養、理念、能力、

個人特質的關切外,中心亦需要「一位全職的環境教育人員」,這些概念不但說明環境教 育人員能力、穩定性對習中心營運的貢獻,也影響到整個台灣的環境教育發展,例如環 境教育法(2010)中也特別強調,公部門、高中以下學校,及超過政府 50%補助的單位,

都需要有一位專職人員負責環境教育業務的推動。呂天琦(2012)將周儒等人的指標以 模糊層級分析法進一步分析,也以「專業人員」獲得的權重最重。王喜青、王書貞(2008)

在東眼山自然教育中心的評估報告之中指出,專業的環境教育人員,包括環境教育教師 和解說人員,是學校選擇該場地做為戶外教學場域的重要考量。這些觀點都再再顯示環 境教育教師被受期待的關鍵角色。此外從公眾需求面的角度來看,除了環境教育法規的 要求外,公眾對於像博物館、科教館或天文館這類非制式機構所提供的學習機會,以及 對於科學、環境保護主題的瞭解和偏好,人口也逐漸地增加(黃臺珠,2013),足見非制 式教育系統的觸角與影響潛力。

前述內容表達出環境學習中心中,在實施環境教育所涉及到的廣度,因此環境教育 人員所涉及到的工作範疇,亦可能因這個廣泛性而顯得相當複雜。但不論是正規、非正 規或非制式,皆需要靠如同教師、協助者、主持人、解說員、報導者、教育者等名稱的 中介者(mediator)來推動(Jurin et al, 2000)。從實施方式考察,環境學習中心也具有社 教機構的意涵,因此環境教育教師有協助人們終身學習的重要功能,具「協助學習者如 何學習」的角色,而得以與傳統正規領域教師有所區別。

二、 環境教育教師之描述與工作內容

環境教育教師是環境教育人員這點應該無庸至疑,那麼環境教育教師這個稱謂,或 是環境教育工作者要如何描述呢?在環境教育法中,環境教育人員管理辦法的第二條,

將環境教育人員分為行政人員和教學人員。行政人員係從事環境教育之規劃、推廣等行 政工作者;而教學人員則是從事環境解說、示範及展演等教學事項者(環境教育人員認 證及管理辦法,2013 年 10 月 17 日)。不過就筆者過去從事第一線環境教育教師的工作 經驗,實務工作上行政與教學皆要兼顧的人員也大有人在,因此要將環境教育的規劃人 員和教學執行人員區分開來並非是件容易的事,也簡化了環境教育教師工作的複雜性。

對於環境教育教師描述的研究和看法並不多,Hug 在 1977 年提出環境教育者的兩 頂帽子,說明了環境教育者具有環境保護論,以及教育工作者兩種角色,因而必須在個 人環保企圖和教育工作角色的兩頂帽子上權衡。環境教育者是指得是教育者呈現與針對 特定的環境議題,使用資訊和教育方法,來協助人們分析價值的多元觀點。不是調停者、

不是利益交換者、不是專家或利益協商者,而是一個發展者,藉由發展技能和分析資訊 來幫助對象準備、進行環境參與和決策。環境教育活動亦要不偏坦任一方,維護和揭示 每一個倡議者的心聲,與提供理性而且平和的討論平台。Hug 的觀點所表達的環境教育 者的角色,是從環境教育工作者需要秉持的倫理與責任切入,而倫理則任是一個領域能 被視為專業的重要條件之一。

在實務上 Wesselink 與 Wals(2011)的研究,對環境教育人員較有較詳盡的描述可 供參考,他們將環境教育人員依不同任務和工作分成三個層級,分別是教育實務工作者、

方案領導者、組織管理者,並做以下描述:

(一) 教育實務工作者(educational practitioner):具有完成日常活動的領導角色,

有為其組織發展教育活動、課程、產品的責任。他們擁有不同的教學理論知 識(pedagogical theory)能夠引發學生的觀點,同時能夠創造正確的情境鼓 勵學習,並在學習過程中有能力支持教學者和學習者。教育實務工作者也是 田野和環境教育組織間建立良好關係的聯結者,並且需要與方案領導者、組 織協商。除了正規學習活動外,他們也有責任執行非正規和非制式學習活動

(例如與地方遊客在自然旅程中扮演解說人員)。也需要持續地更新特定知 識內容,如生態、環境和社會等知識。

(二) 方案領導者(programme leader):指環境教育組織中的方案設計以及領導人 員。主要是設計者、計畫領導者、政策決定者。任務在獲得、管理、規劃、

執行短程計畫、評估以及建立相關的文件。方案領導者與外部的單位有著密 切的關係,並且擴展新的夥伴,他們洞察外界發展,並且為組織提供面對威 脅或機會的發展。維持網絡是他們的重要工作之一,所以要有能力對內部和 對外部溝通。也要能夠轉化經驗於計畫和網絡工作上,他同時也是組織政策 決定者,這些政策要回應組織目標,以及重要的永續性議題,方案領導者亦 有責任管理環境教育組織。

(三) 組織管理者(organisational manager):管理者或主任的重要工作之一是管理 環境教育組織。包括跨部門人員的管理與訓練,並要能讓員工產生動機和刺 激,充實自我和有興趣持續投入。管理者也必須對外展現組織旨趣和社會參 與的方向,表現環境教育的親和力。管理者亦有責任去管理外部關係;維持、

創造與其他組織之間的關係及協作網絡,是組織的大使(ambassador),以辨 別、開創、追求與組織推動策略有關的機會。

上述對於環境教育者的描述是較為全面的,他們可能涉及到教育、方案或計畫管理、

以及組織管理三個層面。除了教學、規劃設計教育方案等教育工作性質,也包括了方案 管理和維繫教育者和管理者的關係,以及外部組織網絡的工作,高階的人員還會涉及到 人員的管理與培訓,以及為組織建立網絡和開拓機會的工作。

關於環境教育者的工作內容方面,Wesselink & Wals(2011)的研究也呈現了他們的

關於環境教育者的工作內容方面,Wesselink & Wals(2011)的研究也呈現了他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