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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訪談資料分析

4.4. 環境開放資料應用端的夥伴關係

在應用開放資料政策的過程當中,促成應用成功的關鍵因素除應用者本身外,

其他外部的協助亦相當重要,可概分為資料持有者(資料供應端)、中介者(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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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資料的中介角色)、領域專家(對議題理解深入的專業人士)及合作者(關心 相同議題的其他人士、團體)。綠盟及環資作為我國環境開放資料的唯二應用團 體,與上述四種角色均有互動,而其他嘗試努力應用開放資料的環團無法順利應 用開放資料,與前述四個角色互動不力亦有關聯。

4.4.1. 資料持有者:為推廣開放資料應用,可擔任環保團體和資料專家媒介平台

儘管開放資料政策的原意是,政府僅擔任資料供應的角色,不涉入資料應用 面向,惟實務上因為許多民眾不知道開放資料政策的存在,或者不知道哪些資料 集已經開放,故政府作為資料持有者仍需要擔任部份的應用者,或者與民間進行 合作。

「像去年我有聽過有人問說,既然外界有用我們的資料做 APP,為什麼我們 還要自己做 APP?類似這樣子的提問,但像您剛剛講的,有些團體根本不會 做,你不能期待民間自發性去做,因為我們是公部門,知道自己有哪些資料,

可以提供民眾什麼服務,我就先做,等外面的技術發展成熟,我們才能收手 去做其他事情。」(環保署監資處受訪者)

地球公民基金會受訪者(C1)亦舉例,該基金會的其中一項主要環保訴求為推 動「非核家園」,儘管在台電的網站上找得到我國再生能源發電資料,惟基於技 術、人力及缺乏經費考量,其並未應用這些資料,而是推動資料供應端的台電架 設「再生能源發電可併網容量」網站,視覺化呈現後讓環保團體及民間都能易於 使用。

「這個網站(再生能源發電可併網容量)是我們一直逼台電,然後彭秘(彭 盛韶,前台北市政府資訊局機要秘書)幫我們而促成的。這個網站不是台電 做的,台電請一位 G0V 的高手來做,民眾才看得懂,這才是我們團體要的 東西,只要你點進去,就大概知道地方上可以併網的再生能源量有多少。今 天你牽一條電線整併地方能源大概花兩三億,但是如果有這個東西就能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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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分散型的再生能源,而不是劃設很大一片再生能源區,然後再透過電網 連接。我之前跟台電要過六都用電地圖,有些地區用電量高得不可思議,你 就可以知道它是節電的最佳潛力戶。像能源局 2015 年推了一個三十億的節 電活動,就可以針對這些地區的人加強宣導和推廣,讓民眾知道節電的方式,

也可以藉此找出各縣市耗電前一百大戶。」(地球公民基金會受訪者)

資料視覺化公司受訪者(D1)指出,政府若要促進環境開放資料被民眾廣泛使 用,應考慮積極與民間進行合作,既可促使政府資料被有效率地使用,亦能讓民 間看到開放資料對整體社會的助益。

「關於開放資料的使用,我可以提供我在思考的資料問題:在既有制度下,

政府應該怎麼樣跟民間合作、使用資料?首先可以透過『標案』,發包標案 的時候,必須要有一個標的物,但因為很多需求是中途出現的,還沒有開始 實驗之前我們沒有辦法知道結果,所以標案成果很難訂,結果通常也不太好。

第二種可以透過『研發替代役』,讓有資訊背景的人進入政府內部開發,但 政府薪水通常遠低於業界。第三種是透過『民間社群』像 G0V 組織,大家自 發性做自己覺得重要的東西,但目前缺乏機制讓這些人可以更長期投入在這 上面。」(資料視覺化公司受訪者)

4.4.2. 中介者:各公務機關資訊單位應扮演更積極的開放資料應用推廣角色

在 GovLab 發表的開放資料影響因素週期表中,將中介者解釋為能夠解決網 路普及率較低的開發中國家的資訊近用關鍵角色。以我國目前資訊近用情形,網 路普及率並非開放資料使用與否的關鍵因素;因此中介者的角色比較像是資料供 應單位與資料使用者之間的推廣、傳播媒介,例如各個中央部會與地方政府中承 攬開放資料業務的資訊處即扮演著雙邊的協調溝通窗口,在推動開放資料政策上 扮演重要中介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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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如果跟台北市政府要資料但遭到拒絕,有一個申訴管道,應該是資訊 處在做。民眾可以提出申訴,然後資訊處會找業務承辦單位和申請方兩邊的 人一起到一個場地談各自的陳述,看有沒有可能用不同的方式提供,兩邊共 識在哪裡。釐清資料申請方要的資料是什麼,爭議在哪。它讓雙邊有一個機 制去做討論,看有沒有可能在 yes 和 no 之外,還有別的處理方式,有蠻多的 成功案例。」(G0V 受訪者)

4.4.3. 領域專家:開放資料的應用亟需資料專家與議題專家合作

應用開放資料的專家應具備的知識可分成兩類來討論,資料科學上的專家以 及應用議題的專家,大多數開放資料需求者只具備其中一項能力,難兩者兼具。

「其實很多資料工程師很願意貢獻他們的專長,但他們缺乏題目發揮,他們 也不想隨便找一個題目。所以今天如果你是專門在做特定議題的團體,你們 對這個議題的資料需求很大,但是缺乏資料處理能力,而他們缺的是題目,

兩邊合作就有很大幫助。」(環境資訊協會受訪者)

受訪環保團體均提到應用開放資料的技術困難,以及在資料科學專家上的匱 乏,此可於前項「4.2.4 技能和專業」中得知;然而環保團體自身也應對訴求議題 具有一定程度的深入了解,才能夠理解政府開放資料內容,監督政府資料是否正 確,並且做出有意義的應用。

「一開始他們(環保署空保處)開放的時候也沒有標準值,就開放很多數據,

像是這個煙道排放二氧化硫 35,不透光率是 40,你會完全看不懂這是什麼 意思,因為它沒有標準值,那它是有超標嗎?35 是離超標多遠,有超標沒有 超標,還是超標多少?我們完全沒有辦法從它的開放數據裡面有任何感覺。」

(綠盟受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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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 NGO 遇到困難是,他拿到了很大的一份 Excel 檔案,裡面有 14,000 筆 資料,但他沒辦法地圖化。地圖化的關鍵在應用地籍資料系統,例如『段小 段』這種名稱。它其實不是地址,你沒辦法直觀從『段小段』的中文字來判 斷在哪裡。地籍資料的編碼系統不是一般人看完就可以理解的。」(G0V 受 訪者)

4.4.4. 合作者:環團的開放資料應用可與相近理念團體結合

開放資料的使用者可以透過與立場相近的團體及個人合作,延伸其理念。以 我國環境資訊協會為例,雖然作為國內唯二應用開放資料的環保團體之一,對其 他規模較小或無法處理龐大數據的團體有很大幫助,協助提供他們所需資料分析 內容;此外環資亦與地球公民基金會和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簡稱彰化環農)達 成一種合作模式,即環資提供數據分析、地球公民基金會發表倡議,彰化環農以 行動支持。

「(有些環團)會來問我們一些開放資料內容,或是一些我們已經處理過的 資料,譬如說跟污染有關、跟工廠有關的資料。接下來我們會做的還有農舍、

農地回填的事業廢棄物,這些跟農業有關的污染資料,他們就會來找我問看 看有沒有已經做好整理的資料,或請我幫他們找他們要的東西,這對我來講 就是某一種跟個案的合作。」(環境資訊協會受訪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