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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二節 生命史研究法

在社會科學研究領域中,除了實際在田野中,從和人的互動蒐集資料外,也 包括不直接從人蒐集資料的方法,即使是探討人,基於採行資料方法的不同,而 是針對人所製造出的文本進行非干擾性的探究,如內容分析、檔案研究、生命史 研究等(王雅各,2004)。生命史的研究是一個新興的質性研究方法,一方面是對 人類主體性的重視,可以藉由生命故事的蒐集來瞭解社會互動中個人的主觀生活

經驗;一方面可以促進不同團體或個人表達自我觀點(王麗雲,2000;吳慎慎,

2002)。

本研究選取生命史做為研究方法,以劉其偉為研究對象,研究其生命歷程中 環境關注的行動,並對應當時的社會脈絡來加以探討。原本應該放置於第三章研 究方法中說明,但基於生命史在環境教育上是屬於新興的研究方法,因此在此章 節中來進行探討,以下介紹生命史研究的意義、研究典範及方法、選取生命史為 研究方法的原因,以及生命史研究的限制。

一、生命史研究法的意義

生命書寫有多種方式,生命史研究法是其中一種,多用文字非數字來表達是 生命書寫的特色;其次,強調個人經驗與主觀的知覺,且重視探討對象所處的社 會脈絡與文化歷史背景,研究對象可以是尚在世間的人,也可能是已經作古的 人,藉由大量資料的分析與詮釋,並在研究歷程中注重前後經驗的關聯性,以及 事件或人所處的時空位置是生命史研究的特點(王麗雲,2000;Larissa & karu, 2006)。

自傳、傳記與生命史在某些研究中會交互出現,歐洲的成人教育研究協會 (European Society for Research on the Education of Adults, ESREA)所設的生命史與 傳記研究組,每年的研討會就是將傳記與生命史並置來討論(ESREA, 2006)。雖然 自傳、傳記與生命史都是個人生命的書寫紀錄,但彼此間仍存有差異,根據王麗 雲(2000)的分析,自傳、傳記、生命史這三者都是利用日記、信件、生命故事、

個人經驗故事等生命文件、根據敘說及訪談結果等生命的紀錄來做研究,描述個 人生命中的轉折點,重視內在意義與歷史價值。但在研究對象與研究焦點上是有 差異的,例如自傳及傳記的作者所描述的個人歷史是經過挑選的,某些對我們而 言是重要的部分,作者可能沒有提到。但生命史可以由研究者來選定所關心的焦 點,藉此瞭解研究對象經歷的事實,及其對所經驗的生命歷程加以詮釋。

所謂的生命歷程,是一個生命從生到死的過程中,一連串的事件與經驗,以

及和這些事件相互影響的一連串個人狀態與情境遭遇,而生命史是對個體生命的 經驗歷程予以重新建構,層次比自傳與傳記深入(王麗雲,2000;張翠芬、陳正文 譯,2002),在黃月純(2001)的整理中,生命史研究的意義具有以下特點:

(一)強調研究的背景脈絡,即時間與空間的影響與分析相當重要。

(二)依靠大量被研究者的生命文獻,來做為研究素材。

(三)突顯研究主題在其文化中的獨特性與研究的價值性。

(四)考驗研究者處理靜態資料,建構動態生命歷程的能力。

綜上所述,生命史研究是生命歷程研究範疇中的一支,是將個人的生命故事 置於歷史的脈絡中,將主體事件與該期間內其他事件如經濟、社會、政治事件的 關聯性進行相互結合的做法,不採孤立而是在較寬廣的脈絡中,進行分析(王文 科、王智弘,2006;齊力,2005),以詮釋性分析來呈現個體如何闡明、解釋個體 的生命經驗、社會過程與文化,不但可以觸及自己的故事,也可以涉及他人故事 的一種研究法(Eisner, 1997),本研究以詮釋性分析將研究對象行動的理由以及 行動的社會脈絡納入整體考量,建構一個有意義的社會行動。

二、生命史研究的典範與方法

生命史研究的解釋觀點不同,會影響研究者研究的進行及處理資料時的方式 與態度,Denzin(1989)將生命史的解釋分成兩個取向,一是客觀的研究取向,二 是解釋取向(引自王麗雲,2000;黃月純,2001)。

(一)客觀取向

以追求客觀格式為研究典範,效度、信度、假設、傳主代表性,以及可被 推論程度等科學研究典範,皆是客觀研究取向的標準。

1.古典研究取向

以芝加哥學派為主,以理性化的觀點來觀察生命事件與經驗,其主 張的研究步驟為-

(1)選擇研究假設與問題,形成暫時性的操作定義,並選擇研究對象與研 究場域。

(2)根據研究問題記錄研究對象生命中的客觀事件與經驗。

(3)由多種資料來源與多種角度檢視這些客觀事件,以確認矛盾、不規則 以及不連續處。

(4)取得研究對象對這些事件發生的年代與順序的解釋。

(5)以內外在效度與批判的概念來分析報告紀錄。

(6)再次檢證資料的效度與建立假設驗證的優先順序。

(7)開始驗證假設並搜尋反向證據。

(8)組織完整生命史初稿並提供給研究對象,記錄其反應。

(9)依據研究對象的回饋重新組織報告,呈現被支持的假設,舉證相關理 論做結論。

2.詮釋研究取向

以新德國生命史研究學者為代表,與古典取向的差異在於客觀經驗 生命的取得,以多方蒐集資料的方法來詮釋傳主。

其研究步驟為--

(1)以傳主生命歷程中的客觀經驗著手,例如少年、中年、老年期及教育、

婚姻、就業等。

(2)應用敘說、訪談的方式取得具體有脈絡的生命書寫資料。

(3)訪談者要求研究對象擴充更多生命片段。

(4)要求研究對象對其生命經歷提出解釋。

(5)研究者對這些敘述進行詳細的閱讀與解釋,對訪談內容加以分類後,

確認並形成意義,重構傳主的生命。

(6)個案的分析摘要完成,說明傳主生命中的結構性歷程以及生命中獨特 或是一般的特徵。

(二)解釋取向

相對客觀研究典範追求實證科學證據的精神,解釋取向強調傳主本身生命 意義的自我詮釋觀點。Denzin 將其分為三個類型:

1.以傳主觀點為主的解釋取向

(1)以錄音、記錄傳主的口述生命史。

(2)研究者加以編輯不加以解釋。

(3)文本呈現如同文學作品。

2.以傳主與研究者兩者觀點合併的解釋取向

(1)由傳主自行作傳,研究者不給予特別的要求或方向。

(2)透過專家的分析與解釋重新創造自己的生命。

3.研究者觀點的解釋取向

(1)收集傳主的信件、日記、自傳、以及其作品等文獻資料。

(2)閱讀與整理。

(3)組織標題,例如以人生經歷的角色為撰寫標題。

(4)開始分析並仔細辨認傳主的真實生命存於何處。

綜上所述,客觀取向與解釋取向的生命史研究有明顯的差異,客觀取向較注 重假設考驗和建立理論,對主體資料的蒐集與瞭解旨在驗證理論,可以算是實證 科學的一支;而解釋取向注重主體意義的瞭解與詮釋,不受預設的研究假設的框 架束縛,這是兩種生命史研究取向的重要差別。

因為本研究之研究對象已辭世,本研究在文獻回顧後,因「研究者觀點的解 釋取向」研究步驟契合本研究目的所需,而為了使研究結果更切實的貼近劉其偉 的生命歷程,本研究還擷取了「客觀詮釋取向」中適合本研究的論點,即步驟1、

2、5 及 6,將兩種取向整合後做為本研究生命史的典範。

三、選取生命史研究法的原因

Runyan(1982)提出「從傑出人物的生命經驗中加以學習,所能獲得的喜悅與 視野的擴展,世界上沒有幾件事可與之相比」的論點(張翠芬等,2002),與本研 究選擇以生命史做研究方法的心態頗為契合。以下將依據對生命史頗有研究的學 者王麗雲(2000)所提生命史的優缺點,並佐以其他論點來說明選擇此方法的原因。

(一)重視個人主體性

王麗雲綜合國外學者 Becker(1970)、Smith(2000)等人論點,認為機構歷程 中個人觀點是必須重視的,在教育研究中如果無法掌握個人的觀點與想法,瞭 解個人面對外在環境與外部變遷的應對策略,也就無法掌握社會實體,瞭解社 會現況,從事有效的行動進行改進。

而生命史的研究範疇不必然是個體生命全程的所有層面,可以依研究者所 關注的焦點進行某一面向的研究,而不論及其他生活的層面。依據研究人數的 多寡與涵蓋的生命範圍兩構面進行交叉選擇出現四種選項,見圖2-2-1。

這四種選項各有其優勢與限制,分述如下:

1.研究單一個體的一種特殊主題,可能產生較少的資料。

2.從單一個體探究其綜合性的廣泛生命歷程。

3.從許多個體探索有限的主題。

4.集體與廣泛性生命歷程,需要相當時間與分析許多個體的廣泛性內容。

圖 2-2-1 生命史研究的範疇

本研究範圍依此架構,屬於第一種單一個體與主題的層面。研究者將關注 的焦點放在劉其偉關懷環境的行動部分。為什麼這樣的研究主題不採個案研究 法?生命史的研究具有個案研究的特性,但是個案研究通常採取橫斷式的擷取 特定時空背景下的資訊做為研究題材,且個案研究的對象也未必是人,可以是 制度、方案或機構;而生命史是以強調空間與時間、文化背景與個人主體經驗 等生命歷程為特色,重視將個體的生命故事置於歷史脈絡中,在當事人的文化 背景與社會整合中,理解研究當事人與其經歷的生活事件經驗的事實資料,以 及對生活世界的詮釋,藉由個體的行動,與所處的時間、空間、文化背景的交 互作用,產生意義,而不只是進行資料的堆砌(賴誠斌、丁興祥譯,2002;顧 瑜君,2002;熊同鑫,2001)。

(二)提供過程資料

王麗雲認為,生命史能提供豐富的過程資料,說明事情發生的內部機制,

王麗雲認為,生命史能提供豐富的過程資料,說明事情發生的內部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