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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與著作

在文檔中 卡爾的教育倫理思想研究 (頁 35-57)

第二章 卡爾教育倫理思想之淵源

第一節 生平與著作

第二章 卡爾教育倫理思想之淵源

在本章第一節中,研究者首先會說明卡爾的生平與著作。其次,在第二節卡爾教 育倫理思想淵源的部分,研究者耙梳出卡爾的思想淵源來自五位:亞里斯多德、維根 斯坦、皮特斯、威福瑞‧卡爾(Wilfred Carr, 1945-)、麥金泰(Alasdair MacIntyre, 1929-),研究者會深入說明這五位學者的思想和他們對卡爾的影響。最後,研究者會 在第三節中探討卡爾教育倫理思想淵源的形成。因為,光是從生平、思想淵源,尚無 法形成一個哲學家的思想。是以,要瞭解卡爾教育倫理思想的形成,有必要從一個更 大的脈絡—時代背景,作更整全的探究。為此,研究者會就五大脈絡—壹、英國當前 的教育環境;貳、當代道德的危機;參、現代倫理學理論面臨的困境;肆、二十世紀 德行倫理學的復興;伍、二十世紀教師專業的興起—來瞭解卡爾教育倫理思想的形成。

第一節 生平與著作

壹、生平

由於卡爾的生平資料搜尋不易,研究者在收集這方面資料時,曾向指導教授、大 衛‧卡爾、黃藿教授、郭實渝教授、但昭偉教授等人請益15,最後藉由郭實渝教授與 但昭偉教授所提供的大衛‧卡爾來台訪問之申請文件,以及《教育意義的重建—教育 哲學暨理論導論》譯序(但昭偉、黃藿譯,2007:xii-xiii)所提到的資料,研究者勾 勒出卡爾的生平如下:

大衛‧卡爾於 1944 年 3 月 1 日,出生在英格蘭中北部約克郡(Yorkshire)的工人家 庭,家境並不富裕,因此中學畢業後,不像多數社會菁英所走的升學途徑(先念相當 於大學預科的 A-level,再進知名大學)。卡爾 18 歲那年到瓦克菲爾(Wakefield)的山達

15 有關研究者收集 David Carr 生平資料的過程及當中的信件往來內容,可參照附錄。

爾縣立國中(Sandal County Junior School)擔任助理教師(Assistant Teacher)的工作,直到 1967 年才離開。在這五年的期間內,卡爾利用時間進修,任教隔年進入蘭卡郡 (Lancashire)普里斯卡特(Prescot)的摩特教育學院(CF Mott College of Education),並於 1966 年取得教育證書(Certificate of Education)。1967 年結束了山達爾縣立國中的教職 後,卡爾陸續在蘭卡郡的歐爾姆斯克縣立高中(Ormskirk County Secondary School)擔任 了兩年的藝術科與英文科教師,以及利物浦(Liverpool)嘉斯東(Garston)的聖瑪莉學校 (St Mary's CE School)擔任了一年的助理教師。卡爾在 1962-1970 這八年的中學任教 中,累積了多年基層教育工作的實務經驗,並從教育現場實務工作中,發現許多根本 的教育問題,需透過哲學的思考才足以釐清。於是在 1970 年進入里茲大學(University of Leeds),1973 年哲學學士(BA (Hons) Philosophy)學位;而後,繼續攻讀碩士,在 1973 進入倫敦大學(University of London)的教育研究院(Institute of Education)就讀,隔 年,取得教育哲學碩士(MA (Ed) Philosophy of Education)學位。在獲得碩士學位後,

卡爾立刻受聘為愛丁堡大學當佛萊教育學院(Dunfermline College of Education)的教育 講師(Lecturer in Education);1987 年擔任莫瑞豪斯教育學院(The Moray House School of Education)的教學研究講師(Lecturer in Teaching Studies)。1992 年改任赫瑞歐特大學莫 瑞豪斯研究所(Moray House Institute of Heriot-Watt University)的資深教育講師(Reader in Education);1998 年擔任愛丁堡大學教育學系的資深講師。由於,當時師範院校大 多數的同事主要從事師資培育的教學,並不重視研究,唯有卡爾在教學之餘,仍勤於 研究並發表文章。而在持續這樣的努力與勤奮從事學術研究,使得他很快地在 1999 年成為愛丁堡大學教育學系的教育哲學教授(Professor of Philosophy of Education),並 因為參與相當多教育專業有關的活動,使得他的學術地位與聲望節節上升。例如:卡 爾從 1981 年開始,擔任大不列顛教育哲學學會蘇格蘭分會之會議籌劃者,並屢次擔任 該委員會的成員;同時也是美國教育哲學學會員(American Philosophy of Education Society) ; 1988 年 擔 任 聖 安 德 魯 大 學 (University of St Andrews) 哲 學 與 公 共 事 務

(Philosophy and Public Affairs)中心的研究員;1988 年擔任 SER 的教學品質特刊之顧問 委員會主席;此外,尚任蘇格蘭教育評論(Scottish Educational Review, SER)編輯委員會 委員、以及擔任許多期刊—英國教育研究(British Journal of Educational Studies)、教育 哲學與理論(Educational Philosophy and Theory)、哲學與教育研究(Studies in Philosophy and Education)、劍橋教育期刊(Cambridge Journal of Education)、英國教育研究期刊 (British Educational Research Journal)、醫學倫理學期刊(Journal of Medical Ethics)、歐洲 體育期刊(European Journal of Physical Education)—的顧問。

貳、著作

卡爾目前是英國愛丁堡大學教育學系教育哲學的教授,多年來之主要研究興趣和 著作聚焦在教育哲學、德行倫理學、倫理學、專業主義與專業倫理的性質、道德教育、

精神(宗教)教育、藝術教育和情緒教育……等領域。

以下列表說明卡爾 1996-2007 年的著作,分述如下:

2-1 卡爾著作表(1996-2007 年)

出版物類型 標題名 出版年 出版社

Making Sense of Education: An Introduction to the Philosophy and Theory of Education

and Teaching

(教育意義的重建:教育與教學的哲學與理 論之導論)

2003

London:

Routledge

Professionalism and Ethical Issues in Teaching

(教學上的專業主義與倫理爭議)

2000

London:

Routledge Professionalism and Ethics in Teaching

(教學倫理)

2000

London:

Routledge Authored Books

(著作類書籍

-4 筆)

Virtue Ethics and Moral Education

(德行倫理學與道德教育)

1999

London:

Routledge Philosophy, Spirituality and Education

(哲學、精神與教育)

2003

London:

Routledge Edited Books

(編纂類書籍

-2 筆)

Education, Knowledge and Truth: Beyond the Post-Modern Impasse

(教育、知識與真理:超越後現代僵局)

1998

London:

Routledge

至於 1996-2007 發表的期刊類(Journal articles)有 47 筆;

章節類(Chapters in books)有 27 筆;

其他類型文章則有 16 筆;

總計 90 篇,省略之。

註:研究者僅列卡爾的著作類、編纂類書籍,其他類型文章則省略。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自愛丁堡大學教育學院教育學系網頁。

第二節 卡爾教育倫理思想之淵源

由於國內學界未曾有人研究過大衛‧卡爾的教育倫理思想,因此,在卡爾教育倫 理思想淵源的萃取上,研究者苦思甚久。在經過與指導教授的討論,以及卡爾主要著 作的研讀、理解、摘錄後,研究者耙梳出其思想的淵源,認為有以下五位—亞里斯多 德、維根斯坦、皮特斯、威福瑞‧卡爾、麥金泰—茲將此五者的思想及其對卡爾教育 倫理思想的影響,說明如下:

壹、 亞里斯多德

亞里斯多德的倫理學思想主要有三部著作,即《尼各馬科倫理學》(Nicomachean Ethics)、《優德米亞倫理學》(Eudemian Ethics)、《大倫理學》(Magna Moralia)。其中 以《尼各馬科倫理學》的完整性與重要性最受到肯定。在亞里斯多德以前,希臘哲學 家們對倫理道德問題都廣泛討論過,可是亞氏卻是第一個道德哲學家,因為他把人生 倫理道德的原則原理建立成一種專門學問,可以說他是倫理學的創始者,其著作成為 西方哲學史上最早的倫理學著作。因此,在西方的哲學家中,亞里斯多德對倫理學理 論的建立是最有貢獻的人(詹棟樑,1997:5)。亞里斯多德的思想影響著人類對倫理 問題的思考與反省,並成為後人尋求道德之規範或理論基礎時的典範。而卡爾教育倫 理思想的建立也深受亞里斯多德的影響,在卡爾的著作中,常常論及亞里斯多德的思 想,甚至表達了對亞氏的崇敬(張慧芝、陳延興譯,2003:93;Carr, 2000: 83)。

因此,在簡單地瞭解到卡爾著作中存在著亞里斯多德的影子後,接下來有必要深 入陳述亞里斯多德的思想和對卡爾之影響:

一、 目的論觀點

亞里斯多德認為一切事物皆有其目的(end),他相信宇宙中一切自然事物的成長 和發展,最後一定有目的,這便是「目的論」(Teleology)的觀點(詹棟樑,1997:9),

因此,在《尼各馬科倫理學》的開卷章即指出:

一切技術,一切研究以及實踐和選擇,都以某種善(good)為目標。所以,人們說得好,

萬物都是向善的。……例如,醫術的目的是健康,造船術的目的是船舶,戰術的目的是 取勝,理財術的目的是發財(苗力田譯,2001:27)。

亞里斯多德從經驗面的實踐觀點,說明人類一切活動都有著自身所要達成的目 的,即是將份內工作做好,盡到應負的責任,並導出人類行為的最終目的-善的頂點 就是一種「幸福」。人生的目的便是實踐道德,完成道德的人生。那就是幸福,即幸福 的人生,而倫理學在這當中的角色,便是以研究「至善」為目的(詹棟樑,1997:9)。

關於這點,卡爾在其著作中也屢次傳達,即使教育的目的眾說紛紜,對工具性目 的與非工具性目的爭辯不休,但無論如何,文明堡壘的三巨頭(big three)—醫藥、

法律與教育,其目的用以對抗人類長久以來的三大禍害—疾病、不公與無知,此論點 應該是大家所能接受的(但昭偉、黃藿譯,2007:4-29;張慧芝、陳延興譯,2003:

43-65,136;Carr, 2000: 39-59; Carr, 2003: 3-19)。所以卡爾在其《教學倫理》一書的 最後,便特別再強調,即使教師對於能將我們從無知中解放出來的正確智慧究竟為何,

此點或許並不清楚(不像醫師能較清楚地知道何謂健康),但教育存在著一個一致的專 業目標是必要的,否則教師就會像個從事詭辯與騙術交易的商販(張慧芝、陳延興譯,

2003:136,280;Carr, 2000: 121, 245)。此外,卡爾提到教育理論容易與一些特定的 評價觀點相連結,而對於這些觀點的反省,無法像自然或社會科學理論一樣屬於理論 性的反省—發現真理為何;而是像亞里斯多德所區分,是一種規範的或評價的—重點 在於善為何物(張慧芝、陳延興譯,2003:51,83-84;Carr, 2000: 48, 75-76)。

二、 實踐智慧

亞里斯多德以為「幸福就是合乎德行的實現活動」(苗力田譯,2001:37-39),

而所謂的「德行」(virtue), 原本意義是「卓越」(excellence)的意思(黃藿,1996:

29)。亞里斯多德將德行進一步分為「理智德行」(intellectual virtues)與「道德德行」

(moral virtues)兩類。理智德行得自於教導(teaching),道德德行則出自於天性(by nature)和習慣(林建福,2006:14)。道德的德行也就是品行或品格的卓越;而理智 的德行則是聰明才智表現的卓越,而此種智德使得人能慎思明辨(deliberation)、領悟、

果斷。理智德行包括五個不同的層次,分別是:科學知識(episteme)、技藝(techné)、

實踐智慧、理性直觀或直觀的理性(nous),以及哲學智慧(sophia),其中以哲學智慧 的層次為最高,實踐智慧則居次;而道德的德行則包括勇敢、節制、正義、慷慨、大 方等(黃藿,1996:29)。而根據林建福的論證,儘管亞里斯多德把德行區分為理智德 行與道德德行,不過理智德行與實踐智慧是相互預設與完成的兩者無法分離:一方面 道德德行必須要有實踐智慧才能擇取中庸,另一方面道德德行能確保抉擇的適當幸而 保全實踐智慧,不至於使實踐智慧淪為精明或聰明(林建福,2006:23-24)。

實踐智慧、理性直觀或直觀的理性(nous),以及哲學智慧(sophia),其中以哲學智慧 的層次為最高,實踐智慧則居次;而道德的德行則包括勇敢、節制、正義、慷慨、大 方等(黃藿,1996:29)。而根據林建福的論證,儘管亞里斯多德把德行區分為理智德 行與道德德行,不過理智德行與實踐智慧是相互預設與完成的兩者無法分離:一方面 道德德行必須要有實踐智慧才能擇取中庸,另一方面道德德行能確保抉擇的適當幸而 保全實踐智慧,不至於使實踐智慧淪為精明或聰明(林建福,2006:23-24)。

在文檔中 卡爾的教育倫理思想研究 (頁 3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