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產品屬性、政策行銷工具與消費動機之關係
依據前述各節之理論與研究,本節乃針對產品屬性、政策行銷工具與消費動 機之影響與關聯性的文獻,進行重點式的摘要與探討,並在第三章中以之作為發 展研究架構的基礎。
一、產品屬性與消費動機之關係
產品是由多種有形或無形的屬性所組成,產品屬性即是描述了有關產品的相 關特性、特徵與基本的功能,亦顯示出該產品之附加價值或心理的價值(方文熙、
賴玟敏,2012)。對於社會企業產品屬性而言,其不僅包含了一般基本功能之屬 性,亦含括了附加之公益屬性。
消費者之消費動機的產生可能會源自於產品的屬性。產品屬性是消費者自覺 購買某個產品,對於產品可以感受的任何特質,為消費者對於產品本質所具有明 確的主觀評斷,亦是消費者選擇產品的依據,消費者在購買產品或服務時,即會 以產品屬性來作為選擇該項產品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亦即,消費者在購買某項 產品或服務時,會重視該產品之外貌、價值、功能與品質等屬性。而產品的內部 屬性、外部屬性皆會影響了消費者對於產品或服務的判斷,並形成一種消費動機,
進而影響顧客的購買決策;因此,消費者會以產品的內在與外在的屬性來發展一 套對產品信念,且這個產品的信念會影響消費者對於產品的品質與整體之評價與 最終購買的選擇(陳品如,2014)。
就消費者之消費動機而言,由於消費者間之特質均為相異者,故不同的消費 者對產品屬性看重的程度以及喜好也會有所不同,換言之,因為消費者具有不同 的偏好,對於不同屬性會有不同的重視程度。而每項產品的屬性眾多,消費者可 能不完全的了解產品所有之屬性,但只要該產品其中的某些產品屬性能吸引消費 者的欣賞或喜歡,就能夠影響其購買慾望和消費動機,進而影響消費者之消費行 為(周文賢、張欽富,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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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以產品屬性來說,就算為相同類型之產品,然而在對於不同的消費者來說,
其所認為之產品屬性包含有哪些屬性之種類,皆有可能不盡相同;產品屬性是決 定於消費者對於該項產品的評價,隨著不同的產品屬性,消費者對於購買產品之 動機亦會不同。
根據學者之研究指出,產品有了名人的代言會改變或影響了消費者原先的購 買習慣(黃美鑫,2016)。而對於環境保護具有正面態度與價值觀之消費者,會 選擇購買綠色之產品;換言之,有環保意識或動機之消費者會有綠色的消費行為 (Balderjahn, 1988;魏文欽、柯玉鳳,2008)。消費者對於購買產品的需求,除了 該項產品能夠提供與滿足其基本需求之功能外,亦期望對於社會公益之性質和環 境的附加價值能有所獲,產生藉以解決消費者之問題或需求,亦可以得到心理層 面的滿足感之動機。
在消費市場,產品屬性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社會企業可根據不同的產品屬 性來吸引消費者購買。而消費者則藉由產品屬性來選購符合自己需要之產品,以 滿足消費者需求。產品屬性不僅會影響消費者的認知,亦會影響了消費者對於產 品的評估。換言之,產品屬性決定了消費者是否願意購買該項產品,其與消費者 消費動機之間具有關聯性。
由此可知,消費者在購買產品前,會評估與了解產品的屬性,以確認產品符 合自己的需求,當產品所能提供的屬性與自身需求符合時,消費者就容易產生購 買的想法(黃美鑫,2016)。因此,產品屬性能幫助消費者有效的找到適合其之 產品,以滿足消費者需求;產品屬性這項因素對於消費者購買產品是有重要之影 響。
因此,在消費者評估某項產品的過程中,產品屬性是一項重要的部分,因為 產品屬性會影響消費者對於產品的評估與購買的決定(Tran and Fabrize, 2013)。產 品屬性的組合是影響消費者心中、主觀判斷進而影響消費動機及購買決策中不可 缺少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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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以上文獻所示,產品屬性是影響消費者購買社會企業產品消費動機的重要 因素之ㄧ,因此,本研究認為有進一步釐清此兩者之影響,將進行產品屬性與消 費動機兩者間關係之探討。故,本研究根據過去學者研究產品屬性及消費動機之 影響關係為主軸發展,提出以下假設:
假設一:社會企業產品屬性對消費動機有顯著影響。
二、產品屬性與政策行銷工具之關係
Hanson(2000)認為生產產品的企業會根據組成產品的屬性和性能改變行銷 的方法;具有少數簡單屬性的產品,主要在價格方面競爭。由於產品和服務的品 質通常決定於少數關鍵性的幾個構面,行銷人員必須確認而且監控這些決定因素,
唯有確切掌握產品的特性,才能採取適當的行銷策略,誘使顧客消費該項產品(蔡 玉萍,2002)。
產品會因屬性的不同而採取不同的行銷方式,在過往之相關研究當中即有發 現,產品屬性對於網路行銷、銷售等交易行為,以及消費者的接受度層面上,具 有相當程度的影響(Peterson, Balasubramanian and Bronnenberg, 1997; Liang and Huang , 1998; Phau and Poon, 2000),因此,企業必須要正確的了解產品屬性,才 能擬定良好的行銷策略。蔡玉萍(2002)在產品屬性與行銷策略之研究中亦提出,
行銷策略會受到企業產品屬性的不同造成影響,所以企業在制定行銷策略時,必 須要正確的掌握產品的特性,選擇配合產品屬性合適之工具與策略,才能奠定行 銷策略的基石,以達到銷售的目標。
在何昭賢(2000)的研究中表示,廣告是現今廠商用來傳達產品訊息的一種 方式,但在消費者頻繁的接收到廣告的訊息的同時,廠商於運用廣告行銷時,即 必須在廣告中建立出每個產品的差異性,將消費者希冀從產品中獲得之功能、便 利、服務、滿足等心理上的需求和期待,形成一個個或一連串之廣告訴求,對於 消費者來說,他們購買的並非是產品本身,而是產品所能提供之利益或某種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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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的方法,而產品的廠商透過廣告行銷的方式告知消費者產品訊息,須明確的 表達出產品顯示出的利益、激勵、認同和理由,說明消費者為何要關注或購買該 產品。Kotler(1996)亦指出行銷人員對於多樣的產品屬性有相當傳統的分類方 式,包括依據耐久性、服務和使用目的,每一項產品屬性都有其適當的行銷組合 策略。因此,在透過行銷方式或工具時,必須將產品的屬性和訊息,明白的和消 費者說明,才能引起消費者的注意。
政策行銷工具亦然如此,政策行銷即是為將政策的設計、包裝等,於民眾市 場中宣傳的行銷方式,以滿足民眾的需求,提升人民對於公共政策的接受程度(丘 昌泰,2010);在政策行銷的程序中,政府必須定位出提供的產品、服務、財貨 為何,訂出合適的價格,且政策的產品和服務要能夠創新、有獨特性,不能太過 僵化,缺乏創造力,如此才會有誘因吸引目標市場顧客的購買(丘昌泰,2010),
消費者才會願意買單,而這些有關產品的價格、設計、包裝、獨特性等,皆是產 品屬性中的一環。
有學者亦指出,當消費者選取某項產品或服務時,其所考慮的因素不單單只 是產品的外在功能,還包括產品的潛在功能與價值,故,當向消費者行銷時,需 將產品或服務的優點與潛在價值展示給消費者,讓消費者知悉產品能為其帶來的 好處(林文祥,2007)。換言之,一項產品除了產品本身外,尚包括其標籤、包 裝、品牌形象以及附加價值等屬性,才是一個完整的產品概念(林佳慧,2015),
政策行銷的推廣即是透過各種的媒體宣傳、促銷活動,將政策或產品的功能與價 值推銷出去,讓社會大眾知悉與了解。
故,如同學者所述,在政策行銷的概念上,公共政策即是產品,政策行銷需 了解政策產品的內涵、設計和包裝,以民意為導向,重視民眾的需求,才能了解 消費者真正的想法為何,了解產品的內涵和屬性,才能選擇適當的政策行銷手法,
針對標的市場消費者進行行銷。因此,在政策行銷上,面對產品屬性的不同,政 府在制定政策行銷的策略及工具上,必然有所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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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如何將社會企業產品屬性清楚向消費者介紹及推廣,藉由行銷工具彰 顯產品屬性的特質與價值,以影響其對產品的需求,在政策行銷工具的使用上,
是具有相當重要的影響。綜合以上討論,本研究提出以下的研究假設:
假設二:社會企業產品屬性對政策行銷工具有顯著影響。
三、政策行銷工具與消費動機之關係
政策行銷的目的是為民服務,社會大眾則為政策行銷中的消費者。而政策行 銷工具的功能即是為了建立政府良好的形象、使政策商品化、滿足民眾的需求,
透過行銷的規劃、構想、執行理念以及推廣的過程中,藉由政策行銷工具的運作,
以創造交換,刺激消費者的需求,爭取消費者的認同及支持,並吸引民眾購買公 共服務或產品,不僅有助於公共政策的推展,亦能滿足個人和政府的目標(翁興 利 2004;丘昌泰,2010)。
一個成功的政策行銷工具,需要考量到民眾的需求,才能爭取服務對象的支 持,接納政策之價值觀與目的。而民眾之所以會接受或購買產品,即是因為該項 產品能夠滿足其需求,才得以說服消費者的認知和觀念,影響消費者之消費動機,
才能確實的達到宣傳和推廣的效果。
政策行銷服務的對象是社會大眾,政府透過政策行銷工具傳達政策理念,以
政策行銷服務的對象是社會大眾,政府透過政策行銷工具傳達政策理念,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