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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2.3 知覺風險

2.3.2 知覺風險之構面

Cox(1967)首先提出消費者的相關知覺與社會心理或財務因素有關。其主張 社會心理因素(social psychological)以及財務因素(financial)會影響消費者 的知覺風險。

Perry and Hamm(1969)則再將 Cox(1967)所提之社會心理因素再區分為社會 因素以及心理因素,並增加身體安全因素。

Roselius(1971)首次提出「時間風險」之構面,這是學者所沒有考慮到的構 面, 此其主要貢獻所在。其指出消費者購買時可能蒙受時間損失(time loss)、

危險損失(hazard loss)、自尊損失(ego loss)、金錢損失(money loss)。其相 關意涵如下:

1.時間損失(time loss):當某商品不能使用時(故障或毀損),導致消費者浪 費時間為了維修或更換所蒙受之損失。

2.危險損失(hazard loss):當某些商品不能使用時,會對消費者的健康或安 全造成損害。

3.自尊損失(ego loss):若買到與期望不符合之商品(仿冒品或瑕疵品),消費 者會自覺不智或受人調侃,以致蒙受損失。

4.金錢損失(money loss):當某些商品不能使用時,為了使用它所導致更換新

品或維修之金錢損失。

 

Jacoby and Kaplan(1972)除了繼續探討影響知覺風險的因素外,另外增加 了功能、身體的風險考量,因此提出了影響知覺風險的五種風險:

1.財務風險(financial risk):即購買商品的評價無法達到購買成本之風險。

消費者認為物非所值時,即會感到此風險。

2.功能風險(functional or performance risk):即購買商品的產品功能未能 達到消費者所預期效果之風險。

3.身體風險(physical risk):即購買商品有瑕疵或不理想時,在使用時可能 會對身體造成傷害之風險。

4.社會風險(social risk):即購買商品無法和消費者的自我形象搭配而傷害 消費者的風險,在高心理利益的購買時容易發生此風險。

5.心理風險(psychological risk):即購買商品無法被他人或社會價值所認同 之風險。

Bettman(1973)對知覺風險有另外看法,他認為在處理知覺風險時,應該分 成兩個概念:

1.固有風險(inherent risk):產品種類對消費者的潛在風險--產品種類所產 生的之衝突的先天程度。

2.處理過的風險(handled risk):當購買者在其通常之購買情境中,由產品種 類中選出某一品牌時,所產生的衝突量。

Peter and Tarpey(1975) 以 Jacoby and Kaplan(1972) 的五個構面再加上 Roselius(1971)的時間風險,共計有功能風險、財務風險、身體風險、心理風險、

社會風險與時間風險等六個構面,做為消費者之知覺風險構面。例如在購買產品 時,所可能發生的時間與努力的不確定損失。

Brooker(1984)亦認為知覺風險應包含功能風險、財務風險、身體風險、心 理風險、社會風險與時間風險這六個構面。

Murray and Schlacter(1990)研究服務業中的知覺風險類型,提出了六大風 險構面,計有:財務風險、功能風險、身體風險、心理風險、社會風險與便利風 險(convenient risk)六種。

Srinivasan and Ratchford(1991) 則認為以財務風險、功能風險、心理風 險三個構面為知覺風險之核心構面,並且以此三者來衡量消費者知覺風險。

 

Stone and Gronhaug (1993)將 Jocoby and Kaplan (1972)提出的五種風險

構面加上 Roselius(1971)提出的時間構面加以研究,發現財務、功能、心理、

身體、社會以及時間等六項風險對總知覺風險的解釋能力達 88.8%,涵蓋了大部 分的知覺風險。其主張衡量消費者的知覺風險時,以此六項構面較具完整性。

Dowling and Staelin(1994)發現買賣雙方往往存在著「資訊不對稱」的現 象,因此消費者會有「資訊風險」。也就是說消費者無法完全掌握產品的訊息,

故在消費者購買時存在著訊息不全之知覺風險。

Schmidt and Spreng(1996)則認為社會風險、功能風險、心理風險三個構面 為知覺風險之核心,並藉以衡量消費者之知覺風險。

國內學者黃智強(2000)根據 Settle and Alreck(1989)、Mitchell(1992)、

Loudon and Bitta(1993)、Stone and Gronhaung(1993)等學者的研究亦把知覺 風險區分為六個構面:「財務風險」、「功能風險」、「身體風險」、「社會風險」、「心 理風險」與「時間風險」。

Bansal and Voyer(2000)的研究中也利用了財務風、功能風險、身體風險、

心理風險、社會風險、便利險等風險構面來衡量消費者在購買服務的過程中所產 生的知覺風險。

 

        Forsythe & Shi(2003)研究發現網路購物主要面臨四項知覺風險:(1)績效 風險:擔心在網路所購買的產品的性能不如預期;以及產品購後服務不完善;(2) 財務風險:消費者擔心網路消費會造成金錢的損失或財務資訊的外流,其中以擔 心信用卡資料被盜用為最大的因素;(3)隱私權風險(Privacy Risk):擔心在購 物網站留下的個人資料會被濫用或轉賣; (4) 時間/ 便利風險

(Time/Convenience Risk):擔心在購物網站的內容超過負荷,導致搜尋目標商 品耗費太多時間(如網路塞車、圖檔太多);另一方面,擔心訂貨至到貨的流程花 費太多時間。

Jarvenpaa & Todd(1997) 將影響網際網路消費者的知覺風險分為五個構面:

經濟(economic)、社會(social)、績效(performance)、個人(personal)及隱私 (privacy)。

1.經濟風險:購買商品而蒙受金錢損失的可能性。有兩個造成損失的原 因,包括糟糕的購買決策,以及購買不能退回的產品,或已經付款卻沒 拿到貨物。當商品是以非直接的方式購買時,知覺的經濟風險是較高 的。因為每一個網站的架構都是不同的,消費者可能會比傳統通路較難 對商品進行比價。

2.社會風險:其他人不贊同此購買的程度;認為是輕率的或難以接受的程

度。反映出消費者關心透過自身的行為,所建立出來的形象。

3.績效風險:產品或服務不符合消費者的期望。尤其當消費者無法在購買 前先試用產品或服務時,這類的風險會更顯著。在網路上購物時,無法 實體碰觸或測試產品,消費者對是否正確的購物會感到更加不確定。

4.個人風險:不論是產品或購物的過程中,會讓消費者受傷害的可能性。

信用卡相關資訊的遺失,是網路上受到廣泛討論的個人風險。即使資料 加密的標準使得網路比現行的信用卡系統更安全,而發卡銀行也願意賠 償顧客因網路交易導致的損失,網際網路仍然沒有讓顧客滿意的安全形 象。

5.隱私風險:消費者於網路購物時,網站未經同意就收集個人資料,導致 隱私曝光的程度。

在一般傳統的購物中,個人與隱私風險並沒有被提及,因此這兩者是與虛擬 的交易相關的。

綜合風險構面探討的結果,本研究認為在過去傳統通路的時代,風險是源自 於產品本身。90 年代後,因為虛擬通路的興起,購買網路上的產品或服務所產 生的風險,已經超出產品本身而與購買的形式有關。Miyazaki & Fernandez(2000, 2001)提出網路購物隱私(private)風險與安全(security)風險兩大構面。政府與 消費者組織已經將隱私與安全,視為電子商務的兩個核心議題(CNN, 2000;

Consumer Reports Online, 1998; Judge, 1998; Machrone, 1998)。

Sandra and Bo(2003)針對線上消費者行為的研究認為消費者透過網路購物 主要會面臨四項知覺風險:

1.財務風險(financial risk):網路購物消費者擔心在網路上消費會造成金錢 的損失,或是財務資訊的外流,其中以擔心信用卡資料被盜用為最大因素。

2.產品功能風險(product performance risk):網路購物消費者擔心在網路所 購買之產品的性能不如預期;以及產品購後服務不完善。

3.隱私權風險(privacy risk):擔心在購物網站留下的個人資料會被濫用或轉 賣。

4.時間/便利風險(time/convenience risk):消費者擔心在購物網站裡,花費 太多時間;另一方面,擔心從下單訂貨到收到貨物的流程花費太多時間。

Featherman & Pavlou(2003)在研究網路服務所會面臨的知覺風險時,認為 網路服務的環境中,對於人的生命並不會帶來任何威脅。因此其研究並沒有包括 身體風險的衡量。該研究除了衡量財務、績效、時間、心理、社會等五個傳統的 構面外,也包含了隱私風險的衡量。該研究最後得出與績效風險相關的構面(隱 私、時間、財務與績效)在網路服務的研究環境下是重要的,心理與社會風險相 對於這些構面來說是不重要的。

   

2.3.3 知覺風險之衡量  

Cunningham(1967)是第一個針對知覺風險衡量構面及決定因素進行研究的 學者,運用事件發生的確定性程度來衡量不確定性;以及用與其他產品比較,一 個產品的危險程度來衡量影響性,危險性越高則影響性越大。首先提出以「確定 性」及「危險性」來衡量風險,並將這兩個要素相乘以得出風險值。模型如下式:

知覺風險值=確定程度 × 危險程度

Jacoby and Kaplan(1972),沿用Cunningham(1967)的概念,用其在研究中 所發現的五種知覺風險構面-財務風險、績效風險、身體風險、心理風險與社會 風險,將每個構面產生的不確定性與嚴重性相乘,用一迴歸方程式來預測整體知 覺風險,其迴歸方程式如下:

OPR=f(財務風險之不確定性×嚴重性; 績效風險之不確定性×嚴重性;

身體風險之不確定性×嚴重性; 心理風險之不確定性×嚴重性;

社會風險之不確定性×嚴重性)+error,

其中OPR=Overall Perceived Risk,整體知覺風險。

Peter & Tarpey(1975)運用Kogan and Wallach(1964)定義,將知覺風險衡 量構面分為「機會」與「危險」,機會則是損失的可能性;危險則是負面結果產 生的嚴重性,並參考Fishbein(1975)的概念,將知覺風險模式之衡量方式,用依 函數公式呈現,將機會與危險相乘,得到整體知覺風險值。知覺風險整體指標,

如下式:

風險=損失的機率 × 損失的重要性

該研究加入品牌的觀點,以六個風險構面(財務、績效、實體、心理、社會 與時間)來衡量知覺風險,模式如下:

OPRj =f

Σ

( PLij×ILij ) OPRj 表對品牌j 的知覺風險;

PLij 表對購買品牌j 發生i 損失的機率;

ILij 表對購買品牌j 發生i 損失的重要性;

i 表各個風險構面。

Stone & Winter(1987)則將風險分為三個公式加以計算,該公式如下:

風險=預期的損失;

風險=不確定性 × 後果;

風險=對正、負後果的不確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