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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信實度與研究倫理

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五節 研究信實度與研究倫理

由於質性研究多由研究者自身的判斷與詮釋,為避免僅有單方面的觀點,以確 保研究品質與真實性,質性研究會透過研究信實度檢驗與評估研究結果可信賴的 程度,以下說明本研究所採取檢核研究信實度的方法。

一、多元資料檢核

本研究採用多元的資料蒐集方法,例如課堂觀察、深度訪談、學習文件,得以 減少因為使用單一蒐集方法產生的系統性偏誤。此外,經由不同蒐集途徑所獲得的 資料亦能相互對照,進而確認與檢證研究參與者提供的資料是否具一致性。

二、長期進入田野

在研究場域中,若能進行時間較久的觀察與訪談,將有助於建立良好與相互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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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的研究關係(潘慧玲,2004)。研究者進入研究場域的時間涵蓋國中一年級上學 期,對於研究場域及研究參與者的熟悉,除了能提供研究者修正原先自己與文獻的 觀點,進而更貼近研究參與者的學校經驗,所建立的信任關係有助於研究者獲得研 究參與者更深入的資料,另外在研究撰寫上,則能藉由長期的接觸,厚實敘寫研究 者在研究場域中觀察與訪談呈現的情境與學生經驗述說。

三、採用同儕審視

研究者參與指導教授主辦的團體論文晤談,每一次的論文進度分享皆有研究 同儕針對研究者所撰寫的內容,包括研究方法使用、資料分析與詮釋、報告撰寫方 向等詰問,使研究者能從不同的客觀角度,釐清自身研究的盲點。

貳、研究倫理

由於質性研究的實施往往會與研究場域內的人員進行長時間的密切接觸,以 及深入瞭解研究參與者的生活經驗與內在世界,為確保研究者與研究參與者之間 的權力關係,在研究過程中需要遵守研究倫理的規範,使研究成果更為嚴謹與負責 任,以下為本研究在研究過程中遵守之研究倫理規範。

一、知情同意原則

社會科學研究的基本倫理原則為參與「必須」是自願的,絕不強制任何人參與

(王佳煌、潘中道譯,2002)。因此,研究者在進入研究場域之前,會事先獲得研 究守門人包含學校校長、教務主任、青春班導師暨地理教師的同意後,才對研究參 與者說明參與研究的內容及其權益,使能做出充份理解的決定。

本研究提供合作教師(附錄二)、研究參與者(附錄三)的知情同意書包括以 下內容:(一)介紹研究者之研究身份及聯絡方式(二)摘要說明研究內容與目的、

(三)充分告知研究過程中可能被要求的行為及花費的時間、(四)交代資料處理 過程中的匿名保密措施、(五)擁有中途撤銷同意權(潘淑滿,2003)。另由於研究 參與者尚未成年,本研究亦提供家長知情同意書(附錄四),請家長確認是否願意 讓孩子參與本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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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學生及其家長皆有權利決定是否參與本研究的進行,若有學生或其家長 在瞭解本研究之內容後,決定不願意參與本研究,本研究將依其決定,不採用該位 研究參與者的資料。

最後,在研究參與者及其家長簽妥上述知情同意之資料後,研究者皆另影印一 份交還給研究參與者及其家長,確保參與研究之權益,原稿則由研究者保管。

二、匿名保密原則

由於質性研究是進入研究參與者的生活世界中,深入瞭解其想法、信念與價值 觀(潘淑滿,2003),其提供之資訊即是他們個人的資產(王佳煌、潘中道譯,2002), 為保障研究參與者之隱私權益,避免未來論文研究公開後可能對研究參與者造成 不良影響,本研究除了事先以知情同意書方式,主動告知研究參與者其資料將保密 不公開,並確實保管研究資料且不外流之外,在撰寫研究論文時,任何與研究參與 者有關之人名或其他可辨識之訊息例如研究場域等,皆會進行匿名處理,例如改以

「青春班」、「阿飛」、「阿星」與「芒果老師」稱呼班級、研究參與者與地理教師。

三、互惠關係原則

在質性研究過程中,研究參與者往往需要花費許多時間和經歷參與研究活動,

提供研究所需要的訊息,甚至討論與個人有關的隱私(潘淑滿,2003)。因此,本 研究基於互惠原則,即於知情同意書中說明在研究過程中,若研究參與者有地理學 習上之疑惑,可向研究者提問,研究者將於課餘時間協助作為回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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