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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第一章 緒論

課程統整為我國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簡稱九年一貫)重要的特色,音樂教育 者在實踐統整教學的過程中,教師教學專業與學生學習成效有所成長,但也面臨困難。

如今,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簡稱十二年國教)已正式實施,課程統整的理念以跨領域

/科目的形式持續推廣。本研究透過探討一所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公立國小一年級主題課 程之音樂教學,希冀提供課程統整之音樂教學參考。

本章分為四節,第一節為研究動機、第二節為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第三節為名詞 釋義、第四節為研究範圍與限制。

第一節 研究動機

自古至今,西方哲學家司默茲(Jan Christian Smuts,1870~1950)的整體論(wholism), 中國的內外合一說,社會學斯賓賽(Herbert Spencer,1820-1903)的社會整體論等,心 理學柯勒(Wolfgang Köhler,1887-1967)的完形說(gestalt psychology),皆涉及統整

(integration)觀念。統整的觀念反映於課程,是自十九世紀末受赫爾巴特(Johann Friedrich Herbart ,1776-1841)統覺論(apperception)的影響,赫爾巴特認為統覺即「由 已知到未知」,以了解新觀念之謂,凡理解、認識及學習等心理作用,唯有透過統覺方能 行之(詹棟樑,1979)。自此,教育學者相繼發展出不同的統整觀,例如:齊勒(T. Ziller,

1817-1882)的中心統合法(Konzentration)、帕克(Colonel Francis Parker,1837-1902)

以兒童為中心的統整觀、進步主義杜威(John Dewey,1859-1952)提出的兒童生活經驗 統整觀、結構主義布魯納(J. S. Bruner,1915-2016)以學科為中心的統整觀,以及人本 主義的認知與情意之整合等(陳新轉,2003)。

在各統整理論的奠基之下,全球邁向二十一世紀之時,各國開始實踐課程統整的理 念。我國教育部亦於1998 年公布《國民教育階段九年一貫課程總綱綱要》,以七大學習 領域整合國中小的科目,於2003 年的《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總綱》提出:「學 習領域之實施,應掌握統整之精神,並視學習內容之性質,實施協同教學」(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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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2003),揭示我國九年一貫課程邁向統整之趨勢。

然而,在九年一貫課程統整的理念受到重視後,音樂教師們相繼提出實施之困境,

其困境可歸納為:統整課程設計的問題、教科書的銜接問題、授課時數的問題、協同教 學的問題、教師統整專業的問題朱正宗,2006;林琇慧 2002;莊佩螢,2001;廖婉君,

2009

教育部於 2014 年頒布「實驗教育三法」─《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 驗教育實施條例》、《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委託私人 辦理條例》(教育部,2014a;2014b;2014c),其中《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法規 第23 條實施條例規定:「公立學校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得提出申請,或由各該主管機關指 定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公立學校,以學校為範圍,依據特定教育理念,就行政運作、組織 型態、設備設施、課程教學、學生入學、學習成就評量、學生事務及輔導等事項,辦理 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教育部,2018c)。由上述可知,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公立學校可 不受課綱之規範,形成有益發展統整教學的條件,例如:不受課綱領域節數的限制,教 學時間與教師排課更具彈性化;能落實協同教學,不受課綱領域/科目之限制;課程內 容可依據學校特定教育理念進行安排等。

在實施課程統整方面,Jacobs(1989)、Fogarty(1991)、Drake(1998)、Erikson(1995)、 Beane(1997)等多位學者相繼提出不同的課程統整方式,總論其共通性,即以「主題」

(theme)統整課程最為常見,亦為我國教師實施課程統整最為普遍的方式。以主題作為 統整課程的方式,可說是既典型又有效,主題課程可提供學習者一個良好建構知識的情 境,能兼顧知識的廣度與深度且適合不同能力的學習者,促使學習者主動探索與學習(高 翠霞,1998;徐愛婷等譯,2002)。

因應全臺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公立學校實施統整教學多屬國小教育階段(陳秀如,

2018),且研究者擁有國小音樂教師資格亦具國小音樂教學經驗,故本研究擇國小教育 階段的學校探討之。研究者參考陳秀如(2018)「全台177 所實驗學校、機構、團體一覽 表」之課程特色,並電話訪談多所學校後得知,截至 106 學年以前,創新國小(化名)

為全國少數以不分科主題統整課程為主要正式課程的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公立小學,且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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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國小為全國首座《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公布實行後,全新籌建之學校型態實 驗教育公立國小(參考該校實驗教育計畫),相較於一般欲轉型至實驗教育之國小須經 歷轉銜階段,創新國小可立即實踐其課程規劃、教學資源等各方面之創新理念。

研究者經實地參訪瞭解,創新國小的音樂教師身兼教務主任一職,熟悉創新國小主 題課程之理念與架構,並持續精進音樂統整教學之研究與實施,使音樂教育於主題課程 中極具主體性,且創新國小的主題課程為不分領域/科目的統整課程,不採用教科書,

教材皆為教師自編,學校無鐘聲制度,主題課程的教學時間長,有益師生共同深入探討 主題,教師們採全程協同教學,教學資源豐富等,形成多項有益音樂教學實踐於主題課 程之因素,故本研究以「個案研究」探討創新國小主題課程之音樂教學。

本研究確定以個案研究的方式進行後,研究者與創新國小的音樂教師決議以學生的 學習情況為主要考量,選定一年級學生作為本研究之研究對象,以「創新國小106 學年 夏學季『故事大玩家』主題課程」(簡稱「研究個案」)作為本研究的研究個案。研究個 案由三位班級導師、音樂教師,與視覺藝術教師共同設計與實施,本研究除探討研究個 案之課程內涵,更著重探討音樂教師的教學內涵,而音樂教師的教學內涵是以三位班級 導師的教學內涵為依據,因此,本研究亦探討三位班級導師於的教學內涵及其與音樂教 師教學之連結。

教師的教學內涵可由各種角度進行探討,本研究為使研究結果結構化、系統化,並 兼具學理的支持,在參考幾個與音樂相關的課程模式後,研究者認為 Bennett Reimer

(1932-2013)的七階段全面課程模式(A Seven-Phase Model of The Total Curriculum)提 供一個客觀且宏觀的角度,適用於本研究在未具假設性的情況下,全面探討音樂教師的 教學內涵。同時,研究者與音樂教師的面談中得知,音樂教師對於「音樂於創新國小主 題課程的定位與價值」,以及「主題課程之中建構音樂教學脈絡的理論」甚為注重;上述 二理念屬於 Reimer 的七階段全面課程模式的第一階段「價值階段」與第二階段「概念 化階段」,於Reimer 的課程模式中相當重要,價值階段為教育信念之起源,概念化階段 以理論為依據,啟動教育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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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論上述,本研究將以一所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公立國小──創新國小作為研究場域,

透過其有益實施主題統整課程的條件,以探討106 學年夏學季一年級的主題課程為研究 個案,並以 Reimer 的七階段全面課程模式探討音樂教師的教學內涵,期望能提供課程 統整之音樂教學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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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