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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經研究得知,三位班級導師設計與實施的課程內涵,屬於「超越學科界線」的課程 統整模式,其主題的形成、教材與課程架構說明如下:

一、 主題的形成要素為「社會」、 「學習者」 、「素養」三者的結合。

本研究個案主題形成的要素為:1. 專家角色(社會)、2. 學生興趣(學習者)、3. 創 新國小的自主學習面向(素養)、4. 符合各年段的兒童身心發展(學習者);形成本研究 個案「故事大玩家」主題。

二、 合適的教材能彰顯主題的特質。

教師們選擇適合學生的教材─中國長篇神怪小說《西遊記》,開展各種「玩」故事的 學習活動。

三、 先擴散後聚斂的課程發展,有助於學生自廣至深的探討主題。

本研究個案以三階段「體驗增能」、「主題任務」、「成果發表」形成課程架構。

貳、 三位班級導師的教學內涵

本研究將三位班級導師的教學內涵分為教學活動、教學方法、評量策略進行結論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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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教師依據課程發展三階段,以不分科的教學活動深化及探討主題。

研究個案的課程發展共分為三階段─「體驗增能」、「主題任務」與「成果發表」。三 位班級導師於「體驗增能」階段,共進行五項教學活動「故事導入」、「閱讀朗讀」、「聲 音劇」、「紙偶劇」與「桌遊」;於「主題任務」階段分為「有聲書組」、「戲劇組」與「桌 遊組」深入探討主題,並於學季末進行成果發表。

四、 良好的學校組織支持,有益形成主題課程統整發展的教與學環境。

創新國小的主題課程,教師們皆採共同備課與協同教學。本研究個案由五位教師共 同設計與實施,協同教學能適時因應學習內容之需調整教學方法,例如:分組教學、分 站教學。

五、 質性且多元的評量方式有助師、生、親注重學生的學習歷程,回歸主 題本身的探討。

本研究個案以教師的「觀察評量」,學生透過自主學習機制的自評、教師與同儕的他 評、學季末成果發表的「實作評量」,以及學季末家長、教師、學生的「質性回饋與省 思」;透過上述質性且多元的評量方式,有助師、生、親共同注重學生的學習歷程,回歸 探討主題本身。

參、 以 Reimer 七階段全面課程模式探討音樂教師教學內涵

Reimer 的七階段全面課程模式之中,鞏固每一階段的基石為「期望階段」,本研究 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國民小學生活課程綱要》(教育部,2018b)作為社會對第一學 習階段音樂學習的期望,回應以 Reimer 課程模式探討音樂教師於研究個案實施音樂/

肢體/戲劇教學每一階段的內涵。

一、 價值階段:透過每一次的主題課程,讓學生發現音樂/藝術就在生活

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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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教師的教學理念為 1. 實踐音樂/藝術出現於創新國小每一次的主題課程之中;

2. 透過教學,讓學生發現音樂/藝術就在生活之中。第一學習階段的音樂於十二年國教 的生活課程之中,生活課程倡導主題統整教學,以及兒童從生活中開展學習(教育部,

2018b),由此可知,社會期望與音樂教師的教學理念互為呼應,形成良好的教學價值。

二、 概念化階段:音樂教師以兒童發展理論為整體教學的依據,以兒童音 樂發展理論與達克羅士音樂節奏教學法的脈絡為音樂教學的依據。

音樂教師以 1. 兒童發展理論:皮亞傑的認知發展理論、維果茨基的近側發展區理 論與鷹架作用、2. 兒童音樂發展理論、3. 達克羅士音樂節奏教學法的脈絡,啟動研究個 案之音樂/肢體/戲劇教學的價值。

十二年國教的生活課程,提倡以兒童為學習主體,透過生活中的觀察與體驗,最自 然的學習從自發活動開始自主學習(教育部,2018b),此理念與音樂教師依據的皮亞傑 的認知發展理論相符,認為個體對環境事物的認知是自動自發、自行建構的;十二年國 教的生活課程認為教師在學生學習時,扮演引導者與促進者的角色(教育部,2018b),

此與音樂教師依據的維果茨基的近側發展區理論與鷹架作用相符,教師所扮演的角色即 為協助者、引導者,如同教師搭建鷹架協助學生發展出最大的潛能。

三、 系統化階段:音樂教師以《十二年國教生活課程綱要》與《十二年 國教藝術領域課程綱要》的學習重點,作為創新國小音樂/藝術學 習序列之依據。

《十二年國教生活課程綱要》與《十二年國教藝術領域課程綱要》的學習重點具順 序性,可作為國小教育階段的藝術學習順序之參考,亦為社會對國小教育階段音樂/藝 術之學習期望;音樂教師以此二課程綱要,作為創新國小學年之間的音樂/藝術學習序 列之依據。

四、 詮釋階段

音樂教師在符合社會期望《十二年國教生活課程綱要》之價值階段、概念化階段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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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化階段後,以音樂/肢體/戲劇之教學內涵詮釋價值階段、概念化階段與系統化階 段。

(一) 詮釋價值化階段:音樂教師於本研究個案「故事大玩家」的主題實 施音樂/藝術的教學,以生活中的閱讀故事活動,引導學生從故事中 發現、體驗、感受與理解音樂/藝術。

音樂教師的教學理念為 1. 實踐音樂/藝術出現於創新國小每一次的主題課程之中;

2. 透過教學,讓學生發現音樂/藝術就在生活之中。音樂教師於本研究個案「故事大玩 家」的主題實施音樂/藝術的教學,以學生日常生活中「閱讀故事」的活動,引導學生 從故事中發現、體驗、感受與理解音樂/藝術。

(二) 詮釋概念化階段:音樂教師的教學內容符合一年級兒童的音樂發展,

且因應兒童的生理改變,給予兒童多變化的學習活動;其中以達克羅 士音樂節奏教學法的律動、音感訓練與即興創作,以及歌唱、說白節 奏、樂器演奏、音樂知識、肢體開展與戲劇,豐富學生的學習項目。

音樂教師依據「兒童音樂發展理論」與「達克羅士音樂節奏教學法的脈絡」詮釋音 樂/藝術教學活動。1. 音樂教師的教學內容符合一年級兒童音樂發展的理論,其中符合 最多的理論為「教師可配合兒童生理的改變,給予兒童變化較多的活動」;2. 音樂教師 詮釋達克羅士音樂節奏教學法的脈絡:律動、音感訓練、即興創作之外,其學習項目另 含歌唱、說白節奏、樂器演奏、音樂知識、肢體開展與戲劇,豐富學生的學習項目。

(三) 詮釋系統化階段:音樂教師的教學內涵以《十二年國教生活課程綱 要》的「創作、分享與實踐」、「感受美、欣賞美、覺察美與發展美」

及「尊重、溝通與合作」為主要核心素養;以「表達想法與創新實踐」 、

「美的感知與欣賞」 、 「表現合宜的行為與態度」及「與人合作」為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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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表現的主題軸;以「生活事物特性的探究與創新應用」 、 「人際關係 的建立與溝通合作」與「生活規範的實踐與省思」為學習內容的主題。

《十二年國教生活課程綱要》與《十二年國教藝術領域課程綱要》以核心素養、學 習表現與學習內容為依據,為學生設計音樂/藝術的學習序列;音樂教師以此二課綱的 核心素養、學習表現與學習內容為創新國小音樂/藝術學習序列之依據。

音樂教師於本研究個案實施的音樂/肢體/戲劇教學,以《十二年國教生活課程綱 要》的「創作、分享與實踐」、「感受美、欣賞美、覺察美與發展美」及「尊重、溝通與 合作」為主要核心素養;以「表達想法與創新實踐」、「美的感知與欣賞」、「表現合宜的 行為與態度」,以及「與人合作」為學習表現的主題軸;以「生活事物特性的探究與創新 應用」、「人際關係的建立與溝通合作」,與「生活規範的實踐與省思」為學習內容的主 題。

五、 運作階段

(一) 音樂與主題的連結為「多學科課程統整模式」 ,音樂與表演藝術(肢 體/戲劇)的連結為「跨學科課程統整模式」。

音樂教師教學內涵多為音樂學習內容,音樂與主題之間屬「多學科課程統整模式」; 當音樂與表演藝術(肢體與戲劇)結合時,呈現「跨學科課程統整模式」。此雙統整模式 的優勢為,具有音樂的學習脈絡與深度,又能與主題緊密相連,亦能在與表演藝術(肢 體與戲劇)融合的過程中,延展學習內容的廣度。

(二) 音樂教師以「音樂要素」發展音樂教學脈絡,運用學習項目教學之。

音樂教師於研究個案實施的十次音樂教學內容,以「音樂要素」節奏、曲調、力度 與速度發展音樂教學脈絡,運用七項學習項目:律動、音感訓練、即興創作、歌唱、說 白節奏、樂器演奏、音樂知識教學之。

此十次音樂教學脈絡可分三階段說明:1. 增能階段:又分為「增能一」與「增能二」,

「增能一」為音樂教師第一次與第二次的教學,以 與 的「節奏」以及中國五聲音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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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調」為學生增能,「增能二」為音樂教師第三次與第四次的教學,以「力度」與「速 度」的各四種變化為學生增能;2. 主題任務階段:為音樂教師第五次至第八次的教學,

因應學季末成果發表的「孫悟空說白節奏」與「中國五聲音階之擊樂合奏」開場呈現,

「節奏」部分加入 、 ,以及以詞意為主的潛在脈動,「曲調」維持中國五聲音階的學 習,「速度」則加入自由速度的學習;3. 成果發表階段:此階段為學季末最後的總彩與 成果發表,為第九次與第十次的音樂學習。

(三) 音樂教師運用「共同核心概念」 (角色/背景/情節) ,構成音樂/

肢體/戲劇與研究個案之《西遊記》教材之連結。

音樂教師以「角色」、「背景」與「情節」,為音樂/肢體/戲劇與主題課之間的共同 核心概念。音樂教師以「音樂」與「肢體」詮釋《西遊記》的「角色」特質、以「音樂 與戲劇」的結合呈現「背景」之戲劇音效、以「音樂」的速度與力度與「戲劇」呈現故 事「情節」張力與內容;而音樂教師再以「中國五聲音階」貫穿研究個案之音樂學習內 容,其原因為中國五聲音階與研究個案之《西遊記》教材皆出自中國文化,文學與音樂 感相互連結。

(四) 學習內容:音樂與表演藝術相結合、聽覺/視覺/動覺相輔相成、

教師教學因材施教。

1. 學習內容除了音樂之外,加入表演藝術(肢體與戲劇)的增能。

音樂教師除了運用七項音樂學習項目之外,透過與三位班級導師實施的研究個案脈 絡連結,音樂結合表演藝術(肢體與戲劇)的增能,使學生的學習內容更為豐富。

2. 視覺/聽覺/動覺相輔相成,輔助學生學習。

音樂教師教學內涵中,教師們擅用A.圖像輔助聲音、B.聲音輔助肢體與 C.肢體輔助 聲音,以輔助學生學習。A.圖像輔助聲音:於創作戲劇音效的過程中,TTA 引導學生以 圖像譜記錄,學生依據圖像譜進行演奏;B.聲音輔助肢體:學生開展肢體時,教師們會 以棒棒糖鼓的力度與速度變化,引導學生的肢體做出相同速度與力度的變化;C.肢體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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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聲音:音樂教師引導學生創作符應「孫悟空說白節奏」第二段重點字的動作,以肢體 輔助聲音的延續性、以及以詞意為主的潛在脈動。

3. 依據學生表現,因材施教。

本研究個案之音樂成果發表共分兩組呈現,一為「孫悟空說白節奏」、一為「中國五 聲音階之擊樂合奏」。學生皆體驗增能上述兩組學習內容後,音樂教師發現班級導師實 施的主題任務分組之,「戲劇組」與「有聲書組」學生呈現「孫悟空說白節奏」聲音具張 力,「桌遊組」的學生呈現「中國五聲音階之擊樂合奏」,展現專注力與精準的演奏;音 樂教師依此將學生分類至合適的音樂成果發表組別,因材施教。學生於「中國五聲音階 之擊樂合奏」練習的過程中,教師不斷依據學生的表現,調整適合學生各自的學習內容。

(五) 音樂教師實施的教材來源與類別,以「即興的聽覺教材」與「自編 的視覺教材」為主。

本研究將教材類別分為「聽覺教材」、「視覺教材」與「動覺教材」,又依教材的來源 分為教師的「即興教材」、「自編教材」、「參考教材」與「改編教材」。音樂教師使用最多 為即興的聽覺教材,其次為自編的視覺教材。

以教材中的音樂要素而論,本研究以Boardman、Andress、Pautz 與 William(1998)

所提的十項音樂要素(節奏、旋律、音色、力度、語法、和聲、織體、曲式、表現性、

時地風格),探討音樂教師實施頻率較高或著重的音樂要素學習內容為:(1)力度:相對 性的強與弱、漸強與漸弱;(2)節奏: 、 、相對性的快與慢、漸快與漸慢;(3)曲調:

高低音域、西洋C大調、中國五聲音階;(4)音色:鋼琴音色使用最為頻繁,其次依序

高低音域、西洋C大調、中國五聲音階;(4)音色:鋼琴音色使用最為頻繁,其次依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