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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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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18 世紀工業革命的發生為人類生活帶來重大的改變,機械的力量突破 了傳統人工的限制,不僅改變了人類原有的生產方式,進一步也導致社會、

思想和人類文明的巨大進步。科技的發展為人類生活帶來便利,利用大自 然的資源,人類以科學方法人工製出許多原本大自然中沒有的物品,像電 燈、汽車、人造纖維、電腦…,但這種生活上的便利,也帶來環境的破壞,

因工業大量製造所產生的廢水、廢棄物,遠遠超過環境容受的範圍,同時 也對生物產生致命危險,於是人類在環境中的生活態度有了改變,除了追 求經濟發展與生活上的便利,也興起環境保護的觀念,從原本較不重視自 然的價值,轉而重視自然環境。70 年代美國環境保護政策之發展與形成,

來自社會民間的環境保護運動,扮演關鍵性的催生作用(丘昌泰,1993:

48),在這股風潮下,美國率先於1969 年通過的「國家環境政策法」(National Environmental Policy Act, NEPA),成為二十世紀中期各國環境政策的指 標。其中,該法第 102 條有關聯邦政府提出對人類環境品質有重大影響的 立法或行動,應運用科學技術,以系統性的方法程序評估其對環境的影響 並做成報告書之規定,啟發了環境影響評估的概念,亦為各國所跟進。環 境影響評估改變了決策的方式,使決策者在決策之時,將環境納入考量。

臺灣經過二次大戰的戰火蹂躪,百廢待舉,經由政府一連串的土地改 革政策及工業推展計畫,使臺灣在短短數十年間迅速在國際經濟體系中竄 起,但這種以經濟開發為導向的國家發展,也使得生態環境千瘡百孔。1970 年代之後,國內的環保運動終於萌芽,學術界開始有公開的學術討論環境 問題,立法委員開始把環境問題做為其質詢的內容,而民眾也開始透過新 聞媒介來反應環境問題(蕭新煌,1991:3-20)。1980 年代,民眾對環境問 題有了更深的體認,貢寮反核四、鹿港反杜邦、後勁反五輕等,都是不可 忽視的環保抗爭行動。在持續不斷的環保爭議中,民間也對政府逐步建立 的環境影響評估制度寄予厚望,期待它能為臺灣帶來更均衡的發展(蕭新 煌,1991:347-350)。

我國環境影響評估制度之發展,自1975 年經設會(現經建會前身)首 度翻譯介紹發展至今,已有 30 多年的歷史。自 1985 年「加強環境影響評 估方案」起,1991 年續推動「加強環境影響評估後續方案」,至 1994 年「環 境影響評估法」公告實施,正式在該法第四條明定環境影響評估的定義:

「指開發行為或政府政策對環境包括生活環境、自然環境、社會環境及經 濟、文化、生態等可能影響之程度及範圍,事前以科學、客觀、綜合之調 查、預測、分析及評定,提出環境管理計畫,並公開說明及審查。」,我 國已累積相當可觀的環境影響評估個案與經驗,其制度之建立及改良,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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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來均為學界所關注且熱烈討論。雖然各界對環境影響評估的實施寄予厚 望,希望環評能為生態環境把關,取得開發與環保間的平衡,然而,自環 境影響評估法公佈以來,許多重大開發的環保爭議並沒有獲得解決,反而 遭受許多質疑。

蕭新煌教授(1999a)認為評估環評制度的成效端看看它能不能確實發 揮「預防」和「減輕」不當開發行為,所造成「不良環境影響」的政策功 能,而其前提更在於它本身能不能同時取信涉及環評兩造的「當事者」,

亦即「開發行為者」和「受開發行為影響者」,不過就環評制度的精神來 看,首該重視的是第二類當事者(開發行為的潛在受影響者)對環評的信 任程度。他根據環評法實施後1995、1996 年兩年間與環評有直接相關的 17 件環境抗爭案件,歸納出六大類環評制度面臨的「信任差距」問題,1認為 臺灣民眾對於環境影響評估制度的建立雖然抱持認可態度,但對其客觀性 和公正性都存有相當的疑慮。以其觀察17 個案例中的濱南工業區開發案為 例,該案自1993 年東帝士集團及燁隆集團提出七輕、大煉鋼廠興建計畫起,

至1999 年終於有條件通過環評,於 2006 年 1 月經環保署公告濱南工業區 環評報告書定稿本,然該環評報告書一出,立即引起臺南縣政府強力反彈;

2而濱南工業區所處的七股已設立黑面琵鷺保護區、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 區、臺灣鹽博物館等,生態保育與旅遊觀光成為重要發展方向,每年也吸 引國外學者到七股關心黑面琵鷺的保育狀況。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2006 年10 月 27 日上午召開「濱南工業區可行性規劃報告」第二次審查會議時,

場外即遭受環保人士抗議,區域計畫委員也表示濱南工業區一案仍有重大 爭議,因此不建議開發。3郭憲銘(2002)在其對濱南案的環評爭議研究中 亦指出環評法施行多年以來浮現許多問題與瑕疵,尤其在民眾參與方面的 表現不如預期,其問題在於:參與時機過於狹隘、參與回應機制不夠完備、

資訊公開未能妥善、聽證會無法發揮原有之功能(郭憲銘,2002:119-120)。

回顧我國環境影響評估發展歷程,過去環境影響評估的執行,多著重 在 開 發 行 為 的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 但 一 般 個 案 型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project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簡稱個案環評)常受限於不同政治經 濟、社會文化條件,而有功能不彰的情形發生,也無法有效減輕環保爭議。

綜合來說,個案環評的運作有下列缺點:缺乏對環境的累積性影響評估

(cumulative effects)(王鴻濬,1997:250;呂雅雯,1999:24),對於同一 地區上進行的數個計畫所產生的類似影響,其累積的影響情形為何,無法 進行評估;而一般決策的習慣皆是先決定一項開發行為後再考慮到環境影

1 這六大類問題分別為:一、民眾及環保團體不信任已執行環評的公正性。二、民眾及環 保團體質疑或企圖影響正在進行之環評。三、政府在未進行環評之前,即決定進行工程或 變更地目為環保用地。四、環評法不溯及既往,使業者有機可乘。五、已實施之環評不適 用,需重新再評估。六、污染工業企圖規避環評。見蕭新煌(1999a:7)。

2 見臺南縣政府網站新聞稿,http://www.tainan.gov.tw/cht/public/dealdata.aspx?SN=5956 。

3 相關新聞見環境資訊中心,民間與中央同聲反對 濱南工業區可行性規劃遭區委會否 決,http://e-info.org.tw/node/15805。

政策環境影響評估(Strategic Environmental Assessment, SEA)(簡稱政策 環評5)便是要彌補開發環評的不足之處。

所謂「政策環境影響評估」,簡單來說,乃是對於政策(policy)、計畫

(plan)與方案(program)6及其替代方案,進行有系統且全面性的環境影 響評估(Thérivel et al., 1992:19-20)。探究政策環評的必要性,在於它不 僅能抵消開發環評的限制,同時還能促進永續發展(Thérivel and Partidário, 1996:8-9),而為各國所重視。其涵蓋環境、社會、經濟三方面考量,環 評過程須評估各種替代方案,側重意見徵集與民眾參與。政策環評的概念 即緣起於美國「國家環境政策法」第一百零二條有關聯邦政府提出對人類 環境品質有重大影響的立法時,應評估其對環境的影響並做成報告書之規 定。不過,Strategic Environmental Assessment 的名詞最早並非出現於在美 國,而是在歐盟CEC 的報告初稿中(Wood and Djeddour, 1992:4),發展 也遲至1980 年代中期才有實踐(Partidário ,1996:32),而時至今日,已推 展到世界超過60 個國家。

民間社會力不足、其他結構性問題(見呂雅雯,1999:85-90)。

5 我國在建立環境影響評估制度的過程中(詳細過程後述),將政府政策列為須進行環境 影響評估的項目之一,故在法令用語上,除開發行為的環境影響評估外,還有政府政策環 境影響評估,其概念即引自Strategic Environmental Assessment(葉俊榮,1997:223)。按 Strategic Environmental Assessment 一詞英文原文及國外文獻,主要將 SEA 分為 policy、

plan、program 三階 PPPs 的評估,本文認為「Strategic」一詞在中文應翻譯成「策略的」,

較能涵蓋整個PPPs 的應用,同時符合廣義的 SEA 類型分類(Dalal-Clayton and Sadler, 2005:46)。但由於過去國內對於 SEA 的研究大多配合法規用語以「政策環評」簡稱之,

故為與法規用語銜接,本文仍以「政策環評」作為SEA 的中文簡稱。

6 政策(policy)、計畫(plan)與方案(program)在不同國家有不同的意義,甚至於在同 一個國家內,因個案不同,解釋也會不同。一般來說,政策是指全面性的指導,或建立政 府部門行動的綱要,並以計畫和方案來執行,在計畫和方案中建立行動、選擇項目和方法。

見Abaza et al.(2004:86)。

7 見環境影響評估法第四條及第二十六條。

過程中欠缺進一步的討論(葉俊榮,1997:222)。至 1997、1998 年有關 政策環評的相關作業辦法「政府政策環境影響評估作業要點」及「應實施

(資料來源:蔡志舜,2008:18)

工業區設置方針政策評估為我國最早進行的政策環評案,係經濟部工

(見葉俊榮,1997:222)

9 見環保署環境影響評估案件清單系統,

http://ivy3.epa.gov.tw/eiadoc/eiaweb/fun02/web02.asp,於開發計畫類別選擇「政策環評」, 即可查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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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方針時進行之政策環評,期望能兼顧工業發展、地方繁榮、生態平衡等 各方面。高爾夫球場設置之政策環境影響評估屬於土地利用政策的政策環 評,由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提出,針對現有高爾夫球場的開發、管理進行檢 討,在發展高爾夫球運動的同時,更加注意球場對環境生態的破壞。臺灣 地區水資源開發綱領計畫策略評估由經濟部水資源局提出,目的係在總量 管制的前提下,評估水資源的運用及開發策略,以使我國各地區水資源供 需平衡。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縮編政策評估由經濟部水利署提出,在維 持自來水保護區生態完整性及連續性的原則下,兼顧自來水事業的永續經

該方針時進行之政策環評,期望能兼顧工業發展、地方繁榮、生態平衡等 各方面。高爾夫球場設置之政策環境影響評估屬於土地利用政策的政策環 評,由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提出,針對現有高爾夫球場的開發、管理進行檢 討,在發展高爾夫球運動的同時,更加注意球場對環境生態的破壞。臺灣 地區水資源開發綱領計畫策略評估由經濟部水資源局提出,目的係在總量 管制的前提下,評估水資源的運用及開發策略,以使我國各地區水資源供 需平衡。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縮編政策評估由經濟部水利署提出,在維 持自來水保護區生態完整性及連續性的原則下,兼顧自來水事業的永續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