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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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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研究動機與目的

隨著經濟的成長,中國大陸已成為重要的文化消費市場,反映在電視劇市場 上,根據中國大陸廣電總局2008 年的統計資料顯示,中國大陸國產連續劇扣除 製播品質不良的節目,該年實際播出時數為14498 小時,引進劇總時數約 1492 小時。台灣每年以引進劇方式在大陸播出474 小時,約佔總體引進劇的 20%,佔 大陸地區整體年平均播出量的3%(文化創意發展方案,2009)。且中國擁有 13 億人口、超過4 億台電視機、11 億的電視觀眾、1500 多家有線電視系統,中國 已然是世界上最大的電視市場,而在這個市場上,大家最愛看連續劇(非凡新聞 週刊,2009),例如:2006 年中國大陸各類型電視節目播映比例統計表顯示,電 視劇收視比重為34.6%,其次是其他類型占 15.9%,再次之為新聞時事占 12.6%

(行政院新聞局委託研究,2008a)。

因此,中國電視連續劇市場的蓬勃發展,成為擁有良好製播經驗且同屬華語 文化圈的台灣,一個可以積極經營的電視市場。回顧台灣與中國大陸電視劇的影 視交流政策,最早可在新聞局於1989 年公佈的〈現階段大眾傳播電視事業赴大 陸採訪、拍片、製作節目報備作業規定〉1與〈現階段廣播電視事業、廣播電視 節目供應赴大陸地區製作節目報備作業實施要項〉中看見。條文公佈的年代,台 灣正處於解嚴與開放大陸探親時期,反映在影視政策上,台灣政府逐漸鬆綁台灣 影視工作者赴大陸拍攝電視節目的禁令,一時間大陸成為著名的電視劇場景取景 的地點,如:1988 年華視電視劇《六個夢》2系列,為台灣編劇瓊瑤聯合中國湖 南廣播電視台所提供的拍攝器材與人力所製作的電視劇。

但台灣與大陸的影視產業交流,並非從此就一帆風順,兩岸變動的政治氛圍 亦影響著產業政策的制定與電視劇生態走向。就台灣方面,如:馮建三2007 年 的研究觀察,發現台灣早在1995 年「亞太媒體中心」的計畫中,將大陸市場納 入,並逐步放寬兩岸影視文化交流之規定,如:中國大陸演職人員來台之規定。

之後隨著台灣政權輪替,亞太媒體中心計畫則停擺下來。再以中國電視劇政策為        

1  不得接受中國資金、或與中共合作拍片、製片、發行或出版等事宜。但因工作需要可以接受當 地技術層面的支援,或雇用當地人員為臨時性工作人員。不得運用大陸現職演員擔任主、配角。 

2  此劇當時在上演時曾引起爭議,《六個夢》系列之一的《婉君》,第一集由大陸童星金銘擔任主

而言為一利多。於是在「創意台灣─文化創意發展方案行動計畫 2009~2013」中,

表明:「當前兩岸政策的開放,為兩岸文化交流營造出更寬廣的空間,台灣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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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大道公》,宣稱為兩岸官方正式核准通過之合拍劇劇目。《神醫大道公》是由台 灣民視、廈門廣播電視集團與北京世紀影視傳媒三方合作拍攝之作品,總製作費 達1700 萬人民幣,平均一集為 300 萬台幣 (聯合晚報,2009.07.21,A13 版),

在2010 年 5 月 10 日於中央電視台第八套節目中播出。但考量到兩岸市場以及台 灣在資金與市場相對弱勢的情況下,合拍劇《神醫大道公》之主要演員,台灣參 與有限。民視節目部副總許念台針對此情況表示:「台灣演員參與的名額有限,

確實是遺憾,但既要合作,必須有尊重專業的心態,我們會慎選對象,找真的能 拍好戲的單位,古裝劇是大陸強項,就放手給他們做,假使未來拍時裝劇,台灣 具優勢,主導性就要強一點。」(聯合報,2009.04.17,D1 版),顯示在國際合製 的過程中,並非台灣方面樂觀的期待,勢必出現權力階層劃分。後來證明此劇最 後在身分的歸屬上,並非原先所說的兩岸首部合拍劇,而是中國的國產劇。

兩岸不同的政治經濟脈絡亦將影響雙方的合作關係,例如中國大陸視媒體產 業為重要的國家意識型態宣傳機器,雖然採取「政企分離」的經營原則,但中國 境內主要的媒體集團大多直接受限於中國中央機關。在廣電政策上,則是中國官 方握有極大的更改權力,如日前之新聞標題「偶像劇假合拍大陸不准了,影視交 流愈做愈小」(聯合報,2010.04.13,C2 版)。中國為了保障該國演職人員的工作 機會,其廣電總局宣布未來將更嚴格限定男女主角的國籍身分,規定必須要擇一 為中國籍演員。同時,中國電視劇從製作到播出都有嚴格審批制度,顯示兩岸在 實際合作過程中,可以反饋台灣電視劇產業的實質效益,是否會如預期?其中間 可能還有需要考量的部分是本研究想要探究的部分。

特別是雙方在電視劇內需市場的不平等的情況下,中國擁有上千個電視台,

需要大量節目以填充收視時段,且處於經濟起飛階段的中國,市場資金充沛。反 觀台灣電視市場競爭激烈,內需市場萎縮,受歡迎之電視劇劇種走向單一,導致 電視劇製作成本偏低,擴充製作資金來源以及尋求其他版權販售市場是台灣電視 劇製作單位重要的生存之道。就此看來,在生產的面向上,中國大陸明顯優於台 灣,因此,吸引中國與台灣合拍的原因與意義是什麼?倘若中國不需要台灣資金 共同合作的情況下,那台灣是否會被反過來納入中國大陸電視劇產業的價值鏈 中,成為另一種形式的代工?

所以,本研究希望可以深入了解兩岸電視劇產業的產製狀況,透過研究大陸 實際上的電視劇市場狀況,例如:從歷年審查通過之台灣引進劇與合拍劇的播映 狀況,了解兩岸影視交流是否如相關報章雜誌報導,與政府政策樂觀的期盼一 樣,將有助於我國影視產業的提升?

最後,回歸到兩岸影視交流中,台灣電視劇工作者的勞動狀態,探討不同位 位置的電視劇工作者受合拍的影響程度為何?以Ryan(1992:108)的概念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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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生產分成「創意階段」(creative stage)與「再製階段」(reproduction stage),

以了解兩岸影視交流,特別是在人員流動的過程中,不同產製位階中的勞動者受 到的影響程度為何?以及合拍劇是否會影響文化產品在創意階段的選擇與排除 策略?各個參與兩岸電視劇合拍之工作人員的認同、及其彰顯出來的生存心態又 是什麼?

在研究目的上,本文分成兩個層面,分別是從社會層面與個人層面。在社會 層面上,本研究希望透過對法規政策與產業的探討,理出目前兩岸影視交流過程 中可能產生的困境,企圖對政策提出一點建議,並對在兩岸影視產業流動的文化 工作者有所回饋。

另外,就個人層面而言,由於爸爸長年在中國工作,所以對於台灣人在中國 可能收看到具台灣風味的媒體文本(合拍戲、有台灣演職人員參與的電視節目)

感興趣。本文欲了解台灣文化工作者在中國電視劇產製邏輯中,是否有其文化認 同的差別,文化產業和其他產業相較,文化產品有其特定市場的文化脈絡需要考 量,往往是多種背景、創意的折衷,因此,本文欲了解在中國的台灣影視工作者 在其文本產製過程中,如何適應、篩選與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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