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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問題與研究方法

第二節、 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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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研究方法

本研究的研究問題分成三個部分,分別是法規、產業與勞動面向。在法規面 向的問題,主要是希望了解兩岸影視交流法規政策的演變,以其知道形塑其變化 的因素為何?;在產業面向,主要想知道建構影視工作者勞動處境背後的結構力 量,了解兩岸在影視交流過程中的政治經濟的歷史與產業結構的變化,最後,企 圖回歸兩岸影視交流政策上做檢討,希望可以對電視劇合作的政策有所建議。

在上述兩部份的研究問題,本研究擬採用「文獻分析法」來蒐集與分析資料,

從兩岸影視交流相關的報章雜誌、期刊論文與法律規範中,拼湊出兩岸合作拍攝 電視劇的互動關係。但在產業面的問題中,為避免所蒐集的二手文獻資料與實際 情況有落差的問題,本研究將輔以「深度訪談法」,透過訪問、比對以更為了解 產業面貌。

最後,在第三個層面(勞動)的問題上,為了更瞭解兩岸合拍對影視工作者 可能造成的影響,與他們所處的勞動狀態。本研究採取「深度訪談法」做為勞動 面向研究問題的研究方法,希望從受訪者訪談的第一手資料中,獲得更為深入與 貼近事實景況的研究資料,以下將就上述兩個研究方法做說明。

壹、文獻分析法

所謂的文獻分析法,係指尋求歷史資料、檢視歷史紀錄並客觀地分析、評鑑 這些資料的研究方法;另外,因為常需要大量的歷史資料與文獻,所以亦稱歷史 文獻法。也就是說,當研究者對歷史資料進行蒐集、檢驗與分析之後,便可從中 了解、重建過去所獲得的結論,以解釋社會現象的現況,甚至進而預測將來的發 展(葉至誠,1999)。

本研究希望透過文獻分析法來蒐集資料,藉由這些資料來釐清兩岸電視劇合 拍的脈絡,本文希望從中了解從過去到現在,影響兩岸電視劇交流官方與民間的 態度的因素。以及將這些文獻資料做為理解台灣影視從業人員彰顯出來的生存心 態(habitus)的基礎。

本文採用的文獻資料有下述這些途徑:

一、 產業調查報告:採用我國官方公布之電視產業現況的線上資料、台灣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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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局委託之產業報告、中國CSM 媒介研究出版的中國電視收視年鑑、中國 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發行的廣播電影電視發展報告、以及中國廣電總局網 站上公告的合拍、引進電視劇之數量等。

二、 報章雜誌:從中蒐集有關兩岸合拍電視劇的新聞報導、雜誌評論等,做 為訪綱的基礎。

三、 網路法規資料庫:從線上的法規資料庫中,例如:法源法律網,了解台 灣兩岸影視交流政策法令變遷的脈絡。

四、 期刊論文:除了從產業報告了解中國電視市場概況外,亦從政大中文期 刊資料庫中搜尋與該國電視劇產業研究相關的中國碩博士論文與期刊;此 外,亦從台灣碩博士論文與期刊之中的二手資料中,相互比對分析兩岸電視 劇交流的成因及歷史脈絡。

參、 深度訪談法

深度訪談類型可分為封閉式、開放式與半開放式三種。本研究採取「半開放 式」訪談,由研究者事先擬定訪談大綱,訪談進行時根據大綱的方向提問,但也 允許受訪者積極的參與,在訪談過程中訪員可視情況所需,在訪談內容與順序上 做調整,並據受訪者的回答再繼續追問下去。

為了深入了解影視工作者在兩岸合拍電視劇中可能相像與不相像的勞動處 境,以及因其所處的位置不同而有不同的生存心態,所以本文採取半開放式的訪 談,希望受訪者在一定的訪談架構下,容許受訪者依個人不同生命歷程的差別,

對問題有不同的詮釋與解讀,訪員則在不偏離研究問題的情況之下繼續追問與了 解,以期可以更為全觀與貼切兩岸合拍電視劇影視從業人員的勞動狀態與認同。

一、 訪談對象的選取

電視劇的產製流程可以分為:一、企畫審核階段:指的是電視劇劇本主題的 企畫過程,企劃可由電視台內部產出,或是由電視台編制之外的個別製作單位投 案至電視台。此過程主要是針對企畫案之內容、閱聽人接受程度與財務規劃等進 行評估調查;二、籌備階段:等第一部之企劃審查通過之後,即進入第二階段拍 攝前的籌備,此階段將確定劇本內容,包括:人物、情節、對排、劇本結構等,

並召開製播會議,確定錄製階段的主要工作人員,通過拍攝預算的審核,以及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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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節目製作合約;三、錄製執行階段:則是電視劇開始拍攝錄製,以及拍攝完成 後的剪輯後製階段;四、節目播出與檢討階段:在節目播出後,根據觀眾反應進 行這一期電劇視企畫的總檢討,做為下一次企劃開始之前的前置知識(高世威,

2001)。將高世威(2002)的研究對應 Ryan(1991)對文化產業的分工,第一、

二階段(企劃審核與籌備階段)為Ryan 所說的創意階段,第三、四階段(錄製 執行與節目播出)則為再製階段。

本研究的研究問題有三個層面,其中產業與勞動面向的問題將使用深度訪談 法。在產業層面的問題,主要希望透過文獻分析法建構出台灣影視政策的政治經 濟脈絡,並輔以深度訪談法以了解政策與實際產業狀況的落差。所以,在訪談對 象的選取上,將以參與電視劇籌備過程(第一、二階段)的電視台節目部主管、

電視劇製作人為主。

另外,在勞動面向上,希望可以了解兩岸影視交流(人員的流動),無論是 透過正式的合拍或是假國產方式的交流,在不同產製位階中的勞動者所受到的影 響程度為何?同時,企圖檢驗Ryan 所提到「資本家無法透過對工作時間與效率 的控制來管理創意階段的文化工作者,但仍追求降低成本以累積剩餘價值,於是 資本家往往透過對再製階段工作者的控制,達到對資本的積累。」(Ryan, 1991 : 114),此現象是否出現在兩岸電視劇合製的過程之中?

本研究一共訪談了12 位線上影視工作者,包含工會、同業公會、製作人、

導演、編劇、統籌、執行製作和佈景人員。為了保護影視工作者使其工作權益不 因此論文訪談而受損害,特別是無法掌握中國政策之意向,本研究訪談未來是否 將造成受訪者之困擾不可得知。因此,本研究決定將所有受訪者以匿名方式處 理,改以受訪者編號方式出現在文本之中。

2011.04.11

受訪者3 廣播電視節 目製作商業 同業公會

2011.04.20

創意階段 受訪者 4 編劇 2011.02.10 2000 年後開始間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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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訪談大綱

產業面向

(一) 請問依您的經驗,目前台灣與中國在電視劇交流過程中,有哪些主要的合作 模式?請問台灣與中國大陸合作拍攝電視劇的動機為何?以及就您的觀 察,吸引中國大陸與台灣合作拍攝電視劇的原因為何?

(二) 兩岸合拍電視劇的題材多為哪些?為什麼?

(三) 中國幅員廣大,中央、省、地級電視台有上千個,若做為一個電視劇製作的 新手,應如何選擇合作對象以及如何進入中國市場?在申請兩岸合製電視劇 的過程中,可能遭遇到哪些困難?台灣製作團隊會有彼此相互競爭的狀況 嗎?

(四) 台灣與中國均對兩岸影視交流做相關規定,例如:兩岸從業人員前往該國拍 片的人員比例的限制、播出時段的優惠,但是融資與賦稅優惠方面卻未見著 墨,不清楚這樣的理解是否正確?若是,則想請教您如何看待這樣的狀況?

(五) 兩岸合拍電視劇尚未如其他國家邁入正式的條約合製的簽訂,未來若有條約 合製的計畫,想請教您有什麼樣的建議?

勞動面向

(一) 合拍劇由於是不同的文化市場的文化團隊的合作,在產製過程中勢必會有需 要協調溝通,或是做選擇(例如:演員、劇情、閱聽眾取向等)的部分,想 請教您在這過程中,可能較需要做協調、溝通的部分有哪些?以及若需要「做 選擇」是否有主導權的高低?誰較具有主導的力量?

(二) 請問您在合拍劇中選擇演員角色與製作團隊成員時,例如:選擇錄用 A 而 不錄用B,的主要考量依據是什麼?兩岸特殊的文化背景是否會影響到您做 決策?

(三) 請問兩岸合拍劇在電視劇產製的後製階段,比較常在台灣或中國完成?後製 地點的選擇依據是什麼?

(四) 就您長期的觀察,請問兩岸合拍電視劇對影視從業人員的影響主要是什麼?

位於哪個產製階段的工作人員影響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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