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本研究旨在探討社教志工參與志願服務的動機與對其組織承諾 之研究。本章首先說明本研究之動機與目的,其次為研究範圍與限 制,再次為研究途徑、方法與流程及名詞釋義。
壹、研究動機
2001 年是國際志工年,而我國的志願務法亦於是年元月四日經 立法院三讀通過。我國志願服務法的通過象徵國內「志工社會」的來 臨,它能提昇民眾參與志願服務的意願。而志願服務人力的增加,亦 有助於社會福利和社會公益責任的參與行為(曾華源等,2003)。
根據內政部統計處(2005)資料顯示,我國的志願服務工作隊數 及工作人數都在成長中,首先是依隊數的成長來看,從八十六年的 653 隊,八十七年的 737 隊,到了九十四年的 1,338 隊,每年都持續 成長中。而志工人數方面,由八十六年的 34,176 人,八十七年的 38,601 人,到了九十四年已經是 78,528 人,呈現顯著的增加,由此 可見,從事志願工作已成為國人生活的一部份了。
在公務機關人事精簡,人力不足的前提下,以目前國立台東社教 館僅編制 13 名正式人員(考試院,2002),而要負責提供花蓮、台東 兩縣民眾的各種社會教育推廣活動及輔導諮詢相關社團的服務,以現 有行政編制之人力實在無法應付日益增加的民眾需求,更何況花蓮、
台東兩縣地形狹長。所以招募志工共同參與社會教育的推展及輔導的 工作可以有效地解決社教館人力不足的問題。因此志工對機構的認同 與承諾,在社教館的服務中就顯得日漸重要。
國立台東社教館於民國六十九年依據社會教育工作站設置要
點,在花蓮、台東兩縣相繼成立,辦理社教活動,之後受政府推動「社 區總體營造」及「終身學習」政策之影響,加上民國九十一年五月八 日行政院提出「挑戰 2008 國家發展重點計劃」之 E 世代人才培養計 劃,增設社會教育工作站。而台東社教館所屬之社教站計三十二個,
所服務的花蓮、台東兩縣之所有鄉鎮市皆設立。社教工作站以志願服 務者組成之,就人力資源而言,社教站是以志工為主的組織,而志工 是社教站對民眾辦理社教活動最直接、密切的一環,諸多事項均需仰 賴志工的參與,以提供當地民眾社會服務,故志工可說是社教站最重 要的資產。
社教站的工作性質主要是由社教館培訓志工,在地方成立工作推 行委員會,依社教館的工作規定項目協助地方社區推展社會教育。因 此志工的招募、培訓養成,除了能結合社區資源,協助推動社會教育 外,又能兼顧個人的自我成長機會(吳坤良,2006)
研究者就讀大專時代曾擔任救國團全國自強活動的志工,秉持著 學習和服務態度,犠牲奉獻,服務期間感受到救國團組織對青年朋友 的付出,在活動之經驗中產生服務他人的「動機」、良好的「人際互 動」,樂觀進取的「態度」、奮發努力的價值觀、及顯現出「自我成長」
的期許。
基於前述的理由,研究者以社教機構的推廣人員及運用志工辦理 社教活動的立場。如何運用社會資源協助推展業務,充份了解運用社 教志工的人力資源。是研究者責無旁貸的責任。因此,有必要且必需 對投入志工的志願服務工作之研究,期能增進組織機構的效能和效 率。同時並能將研究成果作為志工人力運用之參考。
一般而言,個人行為受動機之影響,面對不同性質的志願服務,
志工人員除了依據個人興趣和居住地考量外,最重要的是參與志願服 務的動機。志工參與動機早期的研究,普遍認為是在做善事,秉持為 善最樂的精神,願意犠牲奉獻,表現出「我為人人」的價值觀,且有 濃厚的道德性和私利性(曾華源等,2003;張月芬,2004),其主要 的動機是「利他的動機」。然而日後的研究指出志工的參與動機亦相 對的多元多樣(Fischer & Schaffer,1993)。面對各非營利機構人 手不足的情況,志工的協助對機構來源更是一大助力,機構可以創造 影響志工的動機,有益於志工的成長發展,因此,希望對社教志工參 與志願服務的參與動機加以研究探討,以協助其在服務的過程可以獲
得其需求的滿足,此為研究者的動機之一。
「人」是組織裡最重要資源,如何有效激勵領導及對組織認同與 投入等,來完成組織的目標與交付的工作,是值得重視的課題。如何 增強志工對機構的組織承諾,有效的運用志工人力資源,以達到機構 使用志工的目的,是本研究的主要目的。志工人員的組織承諾代表志 工對其服務機構的忠誠及付出的意願。
過去學者大多以志工人員在組織的環境變數來探討志工對組織 承諾的影響,較少研究以志工人員的個人變數對組織承諾的影響作探 討,所以影響志工組織承諾的因素相當複雜。而探討志工的個人背景 變項可以有效掌握目前志工的特質,瞭解不同個人背景變項的志工對 組織承諾上的差異性,「動機」可視為內在因素,影響可見之行為,
就組織行為觀點而言,視之為引發個體行為之原動力(張月芬,
2004)。因而探討志工的參與動機,及其與組織承諾之間的關聯,可 提供社會教育工作站或相關機關對其現有志工或招募志工的參考,此 乃作者研究本文之另一動機。
志願服務法公佈施行後,志願服務工作經由政府的主導,民間的 配合,志工人力的投入,顯然「志工社會」已經來臨了。而志願工作 又是志工終身學習的重要管道之一,也是擴大參與公民社會之機會,
更是投入社區新的活力及助力,因此綜合上述研究者想要瞭解社會教 育工作站志工的參與動機為何?其對組織承諾的狀況為何?以及社 會志工之個人特質與組織承諾之間的關係為何?參與動機和組織承 諾之間是否相關?期望從本文之研究結果,作為未來社教館對志願服 務者提供建議之參考。
貳、研究目的
根據上述研究動機,本研究欲達成的目的為:
一、瞭解社教志工之參與動機與組織承諾的現況。
二、探討不同人口統計變項之社教志工對參與動機程度上之差異情形。
三、探討不同人口統計變項之社教志工對組織承諾程度上之差異情 形。
四、探討社教志工參與動機與組織承諾的關係。
五、根據研究結果提出具體建議,作為相關單位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