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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壹、從挖掘美國水門弊案之「深喉嚨」(消息來源)談起:

一、當年(一九七二年)轟動全球之美國[水門案]中,提供內幕消息的所 謂「深喉嚨」,在 2005 年 5 月 31 日終於在刻意掩蓋三十三年後謎底揭曉。前 美國聯邦調查局(FBI)職位位居第二[副局長],如今已高齡九十一之費爾特

(W. Mark Felt)向《浮華世界》(Vanity Fair)雜誌坦承,確是當年導致尼克森 總統下台的水門案消息來源。當年率先報導水門案的華盛頓郵報記者伍德華

(Bob Woodward)、柏恩斯坦(Carl Bernstein)和總編輯布萊德利(Ben Bradlee),

在水門案發後,曾向費爾特保證,在費爾特死前不會透露其「深喉嚨」的身份,

但費爾特既已先行承認,加上他的健康狀況不佳,飽受中風症狀之苦,華盛頓郵 報記者伍德華、柏恩斯坦和執行編輯布萊德利決定披露真相,並證實此項消息。

「深喉嚨」號稱新聞史上保存最久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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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二年六月十八日,華盛頓郵報登出第一篇關於當時尼克森總統涉嫌唆 使竊聽民主黨競選總部的報導,開啟了著名[水門案]之序幕。「深喉嚨」(Deep Thro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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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個代號,他是《華盛頓郵報》記者伍華德(Bob Woodward)當年 採訪水門醜聞案時最重要的匿名消息來源。伍華德從開始接觸「深喉嚨」起就答 應他,除非他自己願意公開,否則一定替他的身分保密。「深喉嚨」(Deep Throat)

者,此人真正身分,除直接與之接頭採訪的兩位記者及總編輯等三人外,連發行 人葛蘭姆女士( Katharine Graham)都不知道。一九七三年一月法院傳喚包括發 行人、總編輯,及其他三位記者出庭作證,並要求必須提出所有採訪相關文件。

1參見美國大紀元時報報導,[前 FBI 官員費爾特證實為美水門事件消息來源],引用 2005 年 6 月 1 日美國大紀元時報報導 http://www.new7.com.tw/weekly/old/716/716-070.html

2 「深喉嚨」原來是一部描寫一個性快感部位長在喉嚨深部的女子,她為了尋求真正的性快感而 自我解放,並以此來反映 70 年代初期美國婦女追求男女在性事上的平等,至今被女權主義者視 為經典大片。爾後,「深喉嚨」就被拿來成為匿名人士爆料的代號,起源於《華盛頓郵報》33 年 前(1972 年)記者伍華德採訪美國白宮涉及之水門案醜聞時,接觸了代號為「深喉嚨」的人,

才得以擁有許多揭發醜聞的消息來源,至今,就被許多人士拿來當成[爆料者]的共稱。

華盛頓郵報當時將記者所採訪之筆記封存交給發行人保管,華盛頓郵報總編輯布 萊德利 Bradlee 在法庭上拒絕供出秘密消息來源,並在法院傳喚為水門案作證 時,對當年採訪記者堅定表示:「如果法官要把你們誰關進監獄,葛夫人自是第 一個。……門開處,我們的女士走出來,走進監獄,以維護我們的憲法第一修正 案。……一場革命就要爆發了」3,這段對話即是出庭作證前總編輯對記者的談 話,以展示保護消息來源之決心。多年來,各界對「深喉嚨」真實身份的猜測始 終不斷,許多人諸如季辛吉、海格或聯調局長葛瑞(L.Gray)等人,均被媒體點 名為「深喉嚨」,包括費爾特在內,但費爾特矢口否認,但不管猜對或猜錯,伍 華德從未主動說明,也從未被動證實或否認,如今「深喉嚨」的真實身分保存了 33 年謎題,至 2005 年 5 月謎題才揭曉,之前,包括華盛頓郵報發行人葛蘭姆女 士直至過世前都不曾知曉。

歷史上雖然把揭發醜聞的功勞歸給兩位《郵報》記者,但真正改變美國歷史,

並且把總統拉下馬的頭號功臣,卻應該是代號叫「深喉嚨」的那個神祕消息來源。

水門醜聞從案發到尼克森辭職下台,前後歷經 26 個月,其間雖也有白宮放出「民 主黨媒體」打擊「共和黨總統」這樣的陰謀論,但多數美國人卻不做如此想。更 重要的是,水門醜聞雖然造成華府政壇兩年多的紛擾不安,牽連的對象又高到總 統與他的親信幕僚,最後甚至逼得總統辭職下台,多位親信入獄,但從頭到尾沒 有人以總統形象受損、政局動盪不安或國家利益高於保護消息來源的個人利益等 理由,要求《郵報》公開「深喉嚨」的身分,或者公布採訪的證物來證明《郵報》

的報導為真,即使連視媒體如寇讎的尼克森也不敢提出這樣的要求。所謂民主,

所謂新聞自由,所謂新聞倫理,在水門醜聞一案中盡皆表現無遺。因為有了這些 條件,真相才得以大白,媒體才得以免於恐懼,「深喉嚨」也才得以隱姓埋名至 2005 年 5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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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媒體具有揭發弊案、監督政府、對抗強權之功能,而「深

3參見 K. GRAHAM 著,尹萍譯,「個人歷史— 全美最有影響力的女報人葛蘭姆」(下),頁 213,

1998 年。

4 參見美國大紀元時報,[深喉嚨現身,老布希鬆口氣],引自美國大紀元時報 2005 年 6 月 3 日之綱路報導 http://www.new7.com.tw/weekly/old/716/716-070.html

喉嚨」提供之秘密新聞資訊,則使新聞媒體發揮揭發弊案、監督政府、對抗強權 之重要資料與支柱。

二、另在我國,新聞媒體亦在司法權之外扮演偵查角色,所謂「消息人士指 出」或「深喉嚨」一詞,成為熱門話題,自民國 89 年以來,政黨輪替導致台灣 政治對立、藍綠分明之情勢之下,甚或引發政治風暴。民國 94 年 8 月 23 日,高 雄捷運公司泰國籍外勞因不滿待遇被剝削、生活環境欠佳,而發生暴動,引發社 會大眾關注及檢調機關調查,高雄捷運公司與華磐管理顧問公司引進泰籍外勞,

是否涉及不法利益輸送之弊案,無論是民意代表交相指責,被點名之關係人,為 撇清涉入,紛紛出面「報料」背後操控整個事件之「有力人士」及實際內幕,其 中尤其具爆炸性之話題,就是立法委員邱毅於民國 94 年 10 月 27 日,在TVB S電視台「2100 全民開講」節目中,提出一張自稱由「深喉嚨」人士提供之照 片,顯示前總統府副秘書長、時任國策顧問陳哲男與高雄捷運公司副董事長陳敏 賢共赴韓國濟州島賭博玩牌,引起全國譁然,令陳哲男捲入高雄捷運弊案中,並 經多日連續報導,在輿論壓力及民眾知的權利要求之下,引起檢調之重視,並深 入追查起訴多件(但法院嗣後判決部分之案件無罪確定,其餘案件仍在審理中,

尚未確定),在我國實際案例中,「深喉嚨」提供之秘密消息來源,而使新聞媒體 發揮其揭發弊案、監督政府之功能,亦扮演相同重要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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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最近在 2008 年 2 月間總統大選前,爆發國防部擬組織成立軍火交易仲介公司之[鐽震公司 案],經新聞媒體大肆批判及立法委員連番砲轟該鐽震公司的成立目的,主要在 迴避國會監督及圖利特定人士的不法陰謀或計劃,引起輿論譁然,最後行政院自 動讓鐽震公司無法籌集資本而宣告解散,並導致國防部長李天羽被迫辭職下台。

更有甚者,在 2008 年 5 月初,爆發台灣與[巴紐金錢建交醜聞]弊端,台灣不 僅被詐騙約 10 億台幣(美金 2980 萬元),還衝擊台灣的國際形象,可能有使台 灣[金援外交]汙名化為[金錢外交]的負面觀感。實際上,台灣於 2006 年 8 月間,擬與巴布亞紐幾內亞國家建立外交關係,但該建交案早在 2007 年間已知 無法建交,外交部經透過各種管道,向中間人金紀玖、黃思材等人私下追討仲介 費用(或工作費用)未果而隱匿近一年,外交部始向新加坡法院聲請查扣中間人 黃思材等人在新加坡銀行帳戶,經國內新聞媒體引自新加坡報導有關台灣查扣中

5參見王瑜玲,「論新聞從業人員之拒絕言權」,台灣大學法研所碩士論文,2006 年 7 月,頁 1-2。

間人黃思材等人在新加坡銀行帳戶的新聞報導後,而揭露引爆該案外交醜聞,引 起檢調注意偵查,進而搜索行政院副院長、外交部長、國防部副部長等人辦公室 及其官邸,最後導致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外交部長黃志芳、國防部副部長柯承 恩等人的辭職下台,亦為新聞媒體揭發政府濫權或弊案的最佳寫照。

貳、從烏龍爆料之負面報導談起:

雖新聞媒體有促進資訊流通、揭發弊案、監督政府與社會之功能,但是如果 讓新聞記者擁有拒絕證言的豁免權,永遠不必在法庭中說出消息來源的身分,除 了有[法院能否發現真實、其公平審判能否踐行]的疑慮外,更讓外界擔心的是,

媒體會不會濫用這種特權,反而斲傷了新聞自由?一向新聞記者自律功能不佳的 我國,在實際案例中,聯合晚報曾於民國 95 年 3 月以危言聳聽之標題,刊載「檢 察官殺人」,導致「南迴搞軌案」6之主嫌李雙全,可能是「畏罪自殺」,造成檢 警蒐證困難,調查其他共犯之犯罪證據發生瓶頸,增加辦案人力物力的浪費。另 外,民國 95 年間,引起人心惶惶,自助餐館業者義憤填膺的[腳尾飯--造假事件]

7,即是由電視台節目製作人與工作人員疑以事先串同排演的鏡頭畫面,故意捏 造有人將台北市第一殯儀館內祭拜死者後之魚、肉、雞之三牲或五牲供品,低價 轉賣給附近的自助餐店加工烹煮後,再出售給用餐客人,此件[腳尾飯--造假事 件]造成台北市第一殯儀館附近自助餐店生意清淡之損失,令人餘季猶存,國內 新聞界又發生[周政保擁槍影帶--造假事件], 於民國 96 年 3 月 28 日晚間 7 時

6參見[南迴鐵路意外死者丈夫李雙全今晨上吊身亡,張冠李戴莫虛有之罪,害死人了吧---警察 不會辦案,媒體不會檢討]之網路報導,引自雅虎奇麼網站 2006 年 3 月 23 日網站報導

http/tw.news.yahoo.com/060323/43/2yrki.html

7 腳尾飯事件源由:2005 年 6 月間,臺北市親民黨籍議員王育誠利用錄影帶拍攝殯儀業者把腳尾 飯用作自助餐菜餚與製作成豆腐乳的片段,該片段於 2005 年 6 月 2 日於 TVBS-N 新聞台播出。腳 尾飯現象經王育誠議員提出後引起台灣社會的普遍關注,但疑點也逐漸浮現,經媒體追查,該卷

7 腳尾飯事件源由:2005 年 6 月間,臺北市親民黨籍議員王育誠利用錄影帶拍攝殯儀業者把腳尾 飯用作自助餐菜餚與製作成豆腐乳的片段,該片段於 2005 年 6 月 2 日於 TVBS-N 新聞台播出。腳 尾飯現象經王育誠議員提出後引起台灣社會的普遍關注,但疑點也逐漸浮現,經媒體追查,該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