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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研究問題與研究方法

第一節 研究問題

本研究主要與Goffman 的道德生涯概念對話,勾勒出台灣申請者的「道德生 涯」,而在生涯中的最後階段,當申請者面對申請失敗時,他/她們如何面對「申 請失敗」也將是本文研究的重點,並且在整個道德生涯中,申請者個人與其重要 他/她人有哪些「說法」。

一、 理論觀點

(一) 道德生涯

Erving Goffman(1961:127)指出「生涯」(career)本為職業的意思,一般表示個 人職業的升遷,但他將生涯定義為「任何人生命過程的任一社會組成部分」(any social strand of any person’s course through life),簡言之,就是個人生命經歷的社 會部分。而且他強調「生涯的價值在於其雙面性,一方面和內在事物緊緊相連,

例如自我的意象(image of self)和自我感受的認同(felt identity);另一方面涉及公 務位置(official position)、法律關係(jural relations)和生活風格(style of life),也是 公 共 可 及 之 制 度 複 合 體 的 一 部 份(part of publicly accessible institutional complex)。因此,生涯概念可以讓人在個人和公共之間,或者自我和其有重要意 義的社會之間不斷地來回,不需要過度仰賴個人說他認為他想像的自己為何的資 料」。

Goffman(1961)在文章註腳提到「道德生涯」出現在早期社會人類學的地位 轉變儀式研究中,也和古典社會心理學敘述中一種自我觀點的重大改變有關,而 近期受到精神病學的啟發,道德生涯研究通常是關於認同、工作生涯和成人社會

化的社會學研究。Goffman(1961:128)定義自己的「道德生涯」概念主要是關注生 涯的「道德」面向,這個道德面向是指「個人的自我以及個人判斷自我和他人意 象的架構是有規則順序的轉變」。

Goffman(1961)研究精神病人的道德生涯,精神病人從入院前(prepatient)的階 段進入到入院中(inpatient)的階段,在這個過程中,精神病人的個人自我如何轉 變。Goffman(1961)也研究幫助或逼迫精神病人入院的三位代理人如何使精神病 人進入再社會化的過程,這三位代理人分別是:關係親近者44(next-of-relation)、

抱怨者45(complainant)和協調者46(mediators),他/她們是在整個過程中和精神病人 互動的重要他/她人,其互動關係影響著精神病人自我的轉變。因此,除了研究 精神病人自我轉變的過程之外,Goffman(1961)也討論精神病人判斷自我和他人 意象的架構又是如何有規則地轉變。

紀 慧 文(1998) 、 Norman Conti(2006) 和 Pranee Liamputtong(2006) 皆 運 用 Goffman(1961)道德生涯的概念,試圖研究一種社會角色的道德生涯,從成為該 角色前到成為該角色後的過程中,該角色的個人自我如何轉變,以及自我和他/

她人的互動過程為何。Conti(2006)僅研究成為一位「警察前」必須經過的三階段 中,這些警察的自我轉變過程,以及和他/她人的互動關係。Liamputtong(2006) 研究在成為一個母親的過程中,澳洲新移民母親如何經歷自我的轉變,以及她們 如何改變了自我和他/她人的互動。然而,紀慧文(1998)的研究沒有討論成為一個 上班小姐(或娼妓和從娼女性)有哪些階段,僅在一開始討論成為從娼女性的機緣 (contingency),接著討論娼妓次文化的內容,以及娼妓文化在社會上有哪些不同 的道德論述和汙名認同。

事實上,一個想要出國留學的申請者經歷的申請過程,並不像一般網頁上描

44 Goffman(1961:136)在此所指的 next-of-relation 是「最後懷疑精神病人有問題以及最先做任何事 情來保護精神病人的人」,而這些人往往是精神病人的親戚或朋友,本文翻譯為「關係親近者」。

45 Goffman(1961:136)指 complainant 是「開始讓精神病人關進精神病院的人」。

46 Goffman(1961:136)指 mediators 通常是「警察、神職人員、一般的醫療實踐者、精神科醫師、

公家診所人員、律師、社會服務工作者、學校老師等」。

述的申請準備步驟47那樣簡單,好像只要照著那些步驟就能夠申請到學校,接著 順利地出國留學。例如美國教育基金會建議申請者從正式出國留學往回推算兩年 前開始準備,將準備過程分為六個階段:第一階段(18 至 24 個月前)先找學校、

準備留學考試和準備留學經費;第二階段(12 至 14 個月前)決定欲申請學校、準 備申請文件、尋找推薦人和參加留學測驗;第三階段(11 個月前)索取申請學校表 格、填寫表格和撰寫申請資料;第四階段(10 個月前)寄出所有資料;第五階段(4 至5 個月前)收到錄取信;第六階段(3 個月前)申請學生簽證以及準備出國留學。

從「夢想」出國留學至「實際」出國留學的過程,也就是從成為一位申請者前到 正式成為一位申請者後的過程中,申請者如同精神病人、警察或新移民母親一 樣,也是經歷一連串有規則順序的自我轉變,而且申請者自我和他/她人的互動 關係同樣有所轉變。

和 Conti(2006)研究的警察一樣,申請者也比精神病人有較多的主動權,他/

她們有更多的權利選擇自己是否要申請學校,而且申請者也是有他/她人幫助、

鼓勵或強迫他/她們去申請學校,只是到底什麼樣的情況讓申請者選擇繼續走下 去?又是什麼情況讓他/她們放棄這條申請之路?在申請學校的過程中,申請者 可能會遇到一些問題,這些問題影響申請者的決定去留,他/她們經歷了怎樣的 過程?申請者身邊的重要他/她人如何參與這個過程?重要他/她人的參與是否也 會影響申請者的決定?

本文欲研究申請者的道德生涯,一方面研究從申請前到申請中的階段,申請 者經歷了哪些不同的階段?在不同的階段中,申請者的自我如何轉變?申請者的 身邊有哪些不同的重要他/她人?申請者個人判斷自我和他/她人意象的架構又是 如何轉變?

(二) 失敗理論

在申請留學出國的最後階段,申請者陸續接到各間學校的申請結果,申請學

47 美國大學申請步驟一欄表:http://www.uscampus.com.tw/apply_schOOls/apply_calendar.htm (2008 年 06 月 08 日查詢)

校的結果通常有三種情況,第一種是接到錄取通知48,第二種情況是接到拒絕通 知49,第三種情況則是接到備取名單50,但是備取名單通常要等其他/她錄取者放 棄入學才可能有機會錄取,往往該校會告訴你/妳即使收到備取名單,能夠錄取 的機會也不大51。然而,是否接受拒絕信就是申請失敗?還是有收到錄取信就算 申請成功?每個人認定自己申請成功或申請失敗的標準可能不同,到底申請者如 何定義自己的整體申請結果?

當他/她們認為自己申請失敗時,該怎麼面對這樣的申請結果?Christopher G.

Davis(2001)認為人們會用反事實的想法和設想失敗的意義來面對失敗,他/她們 是否會設想如果自己當初怎麼做,也許就能申請上學校了?又或者他/她們開始 思考自己即使申請失敗也有些好處?他/她們是否決定再度申請?還是乾脆直接 放棄出國留學?

另外,Goffman(1952)提出安慰失敗者的方法是把安慰失敗者的工作交給和 失敗者地位有關的人,那和申請過程有關的重要他/她人如何安慰申請失敗者?

John H. Harvey at el.(2001)提到失敗者藉由告訴別人自己失敗的經驗創造自我失 敗的意義,因此,除了重要他/她人如何安慰失敗者之外,本文也很好奇失敗者 向重要他/她人訴說自己失敗的過程。

(三) 說法

Terri L. Orbuch(1997:455)認為「說法」(accounts)是人們組織自我觀點、他人 觀點和社會觀點的一種表達方式。最早是 Goffman 研究人們如何運用說法在他/

她人表現自我,通常人們都是以自我保護的姿態,讓自己在別人面前看起來是較 禮 貌 的 人 ; 而 Garfinkel 分 析 人 們 如 何 運 用 說 法 成 功 地 降 低 地 位 (status

48 即 admission。

49 即 rejection。

50 即 waiting list。

51 Grad SchOOl Admission Results for 2006~2008 網站上有位拿到 University of Santa Barbara 備取 名單的學生表示,「Told that there's a very small chance of being taken off the waitlist. Will be notified by 4/30.」。http://thegradcafe.com/survey/index.php?q=sociology&t=a&o=&p=2 (2008 年 3 月 10 日查 詢)

degradation),此說法是指當個人碰到問題時的一種解釋或詮釋。Marvin B. Scott 和 Stanford M. Lyman 是第一個提出「說法」這個概念的社會學家,Scott &

Lyman(1968:46)認為「說法」(accounts)可以「用來說明自己或他/她人不預期或 不適宜行為的解釋」,他們將說法的範圍限縮為兩種:藉口(excuse)和辯解 (justification)。

根據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52對於「說法」(accounts)的定義,較符合 Scott 和 Lyman(1968)的定義有為推卸責任的陳述(statement),或對一件事物的特別陳 述或表白,Scott 和 Lyman(1968)的定義有為自己可能被責罵的行為找藉口或者辯 解的意味。事實上,Orbuch(1997)也認為早期研究將「說法」視為一種字彙的解 釋,用來解釋被責罵或非預期的行為。

然而,近期研究仍注重說法的內容,但同時也探討個人陳述說法的過程,他 們強調產生說法的社會過程、向他/她人訴說說法的互動本質,以及個人生活的 說法和產生這些說法的功能。此時「說法」的概念不只用來解釋可能被責罵的行 為,更發展了較廣的概念,這種類似講故事的說法概念,包含解釋更多社會行為 的個人或公共的解釋。

在申請階段中,申請者經歷很多不同的情況,申請者如何來敘述自己的申請 故事?申請者面對同樣的情況可能有不同的說法?申請者使用哪些說法來解釋 或說明自己的申請過程?在申請學校的過程中,可能會有些重要他/她人給予申 請者一些建議、批評或質疑,這些重要他/她人對於申請出國留學這件事情有什 麼樣的說法?而申請者又是怎麼回答他/她們?可能面對不同的重要他/她人有不 同的說法?

事實上,當人們遇到問題時,不一定每次都會提出某種說法,他/她們也可 能選擇沉默,Scott & Lyman(1968)的研究提到個人不會隨便找藉口或辯解,他/

她們會根據當時的情境提出適合的說法。另外,研究逃避(Disengagement)理論的

52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http://dictionary.oed.com/ (2007/10/07 查尋)

心理學研究指出有些人會用逃避方式處理自己的困境53,例如大學生遇到學業瓶 頸時,可能選擇逃避面對自己的學業失敗,例如貶低自己的學業目標,或者認為 老師的評價和考試分數不是評斷學術能力的好方法。在申請階段中,申請者是否 選擇逃避申請結果?或者申請者用什麼方法來逃避申請結果?到底在什麼樣的 情況下,留學生會選擇使用哪些說法來回答自己或他/她人的疑問,什麼時候又

心理學研究指出有些人會用逃避方式處理自己的困境53,例如大學生遇到學業瓶 頸時,可能選擇逃避面對自己的學業失敗,例如貶低自己的學業目標,或者認為 老師的評價和考試分數不是評斷學術能力的好方法。在申請階段中,申請者是否 選擇逃避申請結果?或者申請者用什麼方法來逃避申請結果?到底在什麼樣的 情況下,留學生會選擇使用哪些說法來回答自己或他/她人的疑問,什麼時候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