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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研究問題、研究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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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漸下降,終究與被管制者形成緊密共生關係,喪失管制能力。

若就政策網絡的理論概念檢驗政府管制問題,可以理解的是,政策網絡雖然 提供一套解釋說明在政策過程中各個不同政治目標的社群行動者所形成的網絡 彼此競逐、運用本身資源進行策略行動來達到各自政策目標。但在管制政策領域 下,私人企業團體的雄厚實力、遊說能力遠遠大於一般公民團體,進而導致政府 管制失靈的狀態。而政策網絡的概念運用解釋政府管制失靈的問題,似乎僅能解 釋各自政治行動者的策略行為。

除了實務層面呈現出管制失靈的狀態。本文研究動機也奠基於上述兩種理論 概念,似乎無法更細緻說明政府管制政策下的科學規範標準設定型塑之因,以及 政府運用號稱中立客觀的專業科學技術,所設定的管制規範標準下仍產生政府失 靈的狀態之下。因此,本文試圖從另外的學術觀點去釐清,現今運用專業知識制 定政策仍產生失靈的原因。新政治科學社會學(New Political sociology of Science, NPSS; S. Frickel & K. Moore, 2006)的理論概念,即是在論證貌似中立客觀的科 學,鑲嵌在政治制度內是具有政治性的;同時,學者 Ascher、Steelman 與 Healy

(2010)也藉由知識的生產、傳遞與運用在政策過程當中所扮演的角色與功能,

闡述科學知識並非客觀中立。

換句話說,現今政策的制定仰賴專家學者所提供的專業科學知識,去加以釐 清與解決高度爭議性的公共問題已屬常態。這樣的政府體制設計已經有學界的社 群團體注意到其中隱含著科學政治性的問題。基此,本文在管制規範標準與管制 能力建置的息息相關之下,藉由新政治科學社會學與知識生產、傳遞與運用之三 大功能的研究角度,來釐清我國管制科學規範標準的設定面貌、也了解政府管制 失靈的其他原因,以及更深刻地去了解政治性、商業利益以及管制科學對於人類 的健康、公民社會的民主性以及環境維護的問題。

第三節 研究問題、研究目的

科學已經鑲嵌於當代社會與政治制度當中,並且被賦予重要的角色與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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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科學的角色不僅與政治制度密不可分外,更是成為當代政府的行政管制規 範制度的基石。環境管制政策的標準法規設置完整性、健全程度皆與政府管制成 效是緊密相扣。石化產業所引發的環境污染問題,空氣污染係屬大宗,亦在行政 法規上有眾多的相關科學管制規範標準的設置。

基此,本文研究問題主要藉由我國雲林麥寮的石化廠區案例下的兩個爭議點

─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與細懸浮微粒(PM2.5),來進行釐清與理解我國 的空氣管制政策運用科學知識的制定面貌。儘管 PM2.5 的呼籲管制訴求主要來 自於台中中部火力發電廠,並且電力業者為主要的規範管制對象。但本文仍藉由 台塑六輕的個案角度探討的原因有三:第一,其法規背景脈絡亦涉及石化產業。

以及六輕廠區本身麥寮電廠的設置可以進行火力發電,亦會產生相關懸浮微粒的 污染物;第二,其法規設定的過程當中,所引述的相關科學資料部分來自於雲林 麥寮石化廠區,進而引發企業控告學者的訴訟;第三,最為關鍵的是 PM2.5 法 規設置規範之後,迄今似乎仍無法徹底落實管制雲林麥寮石化廠區。因此,本文 仍以台塑六輕的個案角度去探討我國目前空氣細懸浮微粒 PM2.5 的法案型塑的 過程以及無法落實管制之因。

另外,關於 VOCs 的排放量爭議脈絡則是不同於 PM2.5 的法案背景。VOCs 的管制法規已經運至多年,當中涉及的科學事實產出的相關行動者為廠商本身、

中央與地方政府,以及民間團體。在中央與地方分權體制架構下,廠商本身依其 法規自主申報的排放量;地方主管機關依相關管制法規具有管轄權限,得以稽查 期其排放量;中央政府雖然處於建立政策方向的位階,但本身亦有權限進而查核。

在這些既存的管制法規當中,產生多重的科學數字外,民間團體本身亦也提出相 關的排放量數字,而引起龐大的社會輿論與科學爭議。

因此,本文藉由 VOCs 與 PM2.5 的案例探討,瞭解我國的科學與政治制度 中,與管制規範標準相關的科學知識如何被生產、被傳遞以及被運用?各個政治 行動者,如政府機關、企業團體、專家學者以及社會組織團體等,如何藉由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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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的論辯進而影響決策制定?在既定的科學法規與管制制度內,彼此之間如何 接受或拒絕科學知識的生產?在客觀中立的科學倡議下,政府管制為何仍有所失 靈?

本文企圖藉由新政治科學社會學與決策制度的知識生產、傳遞與運用三大功 能等理論概念來回答上述的問題。新政治科學社會學從權力、制度以及網絡三大 概念來檢視來關注科學知識的生產方向、知識的生產權掌握、知識的運用,以及 科學知識進入政策制定場域後,如何成為管制政策的核心規範準則等一連串過程;

而知識三大功能的架構劃分更能夠清晰地了解,在此相互交錯的過程中,任何知 識型態皆具有政治性的存在,並且足以影響至國家管制的執行力與管制政策的走 向。

承接上述的理論與觀點,本文更為細緻地聚焦其研究問題,並且主要分成兩 大部分。其說明如下:

第一部分則是針對台塑六輕所製造的空氣污染物─揮發性有機物(VOCs)

排放量的科學爭議議題:

1. 首先,主要了解 VOCs 的科學數字爭議的脈絡為何?釐清台塑六輕為 何從 20 餘年前營運迄今,為何在制度上規範科學排放上限值迄今亦 仍未改變?並且,在監督與追蹤管制過程中,幾乎未超過當初的科學 上限值的實際排放量,又引起何種爭議?主要了解為何在既定的科學 管制法規下,仍無法建置科學事實?

2. 第二,釐清公民團體、中央環保署、地方環保局以及開發單位,不同 的行動者各自怎麼生產出 VOCs 的排放量?各自行動者是怎麼選擇、

運用科學技術等而生產出不同的科學知識?並且這些來自於制度內 外的不同行動者的科學知識,怎麼傳遞且運用,進而且管制、影響六 輕 VOCs 排放量的監督追蹤、擴廠核准?

3. 最後,不同於 PM2.5 新興法規,本文主要分析,在 VOCs 科學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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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值成為環評承諾規範,成為制度一環後,如何進而影響科學知識 的生產?進而影響至其他管制法規的具體落實?多重法規間如何排 除與接納其他的科學知識進入政策場域?進而影響、改變管制法規的 落實?

第二部分是針對我國空氣細懸浮微粒 PM2.5 的管制政策議題:

1. 首先,釐清我國空氣細懸浮微粒 PM2.5 的管制政策法案推動的脈絡 與制定的過程。

2. 第二,了解政府部門、制度內外專家學者以及公民團體等等不同政治 行動者,針對細懸浮微粒 PM2.5 對於人體健康影響的科學知識是如 何各自被生產?藉由何種途徑與管道而傳遞?並且如何運用、進而合 法化成為明文規範的空氣品質規範標準之一?從上述的 PM2.5 的管 制政策推動過程當中,了解不同的政治行動者如何藉由制度的安排、

彼此形成的網絡關係,去排除與接納其他的科學知識進入政策場域?

進而影響、改變其他政治行動者以及決策方向?

3. 最後,本文藉由同為石化產業的台塑六輕個案,進而探討 PM2.5 管 制法規的實質效果。以藉此了解 PM2.5 的新興管制法規為何仍無法 具體落實管制台塑六輕個案?以及釐清在落實科學管制法規過程中,

有無其他制度性因素影響管制落實的效果?

本文的研究目的也奠基於上述,鑒於在現今高度專業分化的社會中,科學規 範標準已然是政府管制工具之一。但科學規範標準往往是管制政策制定過程中爭 辯的焦點之一,也後續連帶影響政府管制能力的實踐。也基於在目前的學術地圖 領域中,針對我國政府對於石化產業所帶來的空氣污染的管制失靈狀態,似乎仍 無法充分闡明實務上的科學爭議,更無法解釋管制政策核心的科學技術物背後所 隱含的政治性。

因此,本文的研究目的其實務層面,是希冀能從 PM2.5 新興空污管制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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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訂定、具體管制的過程,以及在既定管制法規下,VOCs 排放量仍產生計算科 學爭議的問題等兩大個案角度出發,來了解我國科學規範標準的設置與執行管制 的過程,並從中了解雲林麥寮石化廠區的空氣污染的事實面貌,以及藉此釐清目 前我國環境管制政策法規型塑的過程與缺漏之處;在學術層面的研究目的下,則 是希冀能夠藉由管制政策中科學的生產、傳遞與運用等過程,了解其知識政治性 與權力交錯的面貌,進而歸納出我國管制失靈的原因,同時也解析在管制政策當 中隱含科學、政府管制以及企業團體關係的政治性與連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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