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研究場域
一、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
本研究以國內僑生教育單位中唯一辦理大學先修教育的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僑生先修部進行探討,僑生先修部學生返臺升學皆依據《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 辦法》規定,海外出生連續居留迄今,或最近連續居留海外 6 年以上,並取得 當地永久或長期居留證件之華裔學生(但申請回國就讀大學醫學、牙醫及中醫 學系者,其連續居留年限為 8 年以上),得申請回國就讀各級學校。以下以僑生 先修部教育宗旨(宋秉仁,2009)、歷史與沿革及學制(邱炫煜,2010)進行說 明。
教育宗旨
僑生先修部配合國家政策及提高僑生教育素養,落實銜接大學教育的基礎 教育。訂定其教育宗旨提供完備的大學先修教育及詳盡的生活照顧使其學生可 以安心就學。1.加強華語文程度。2.充實基礎學科能力。3.實施大學預備教育。
4.輔導僑生適應國內學習生活,並深入瞭解臺灣風土民情。5.培養對中華文化之 認知與關懷。6.提升國際視野,發展國際人脈(宋秉仁,2009)。
歷史與沿革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前身為國立僑生大學先修班創設於 1955 年。
招收高中畢業未能分發各大學僑生,或經分發後志願不合改求分發入學之僑生 所設立,旨在加強中國與文及基礎科學之教學(國立僑生大學先修班簡介,1991)。
在學業上皆訂定教學課程及各科教材,並提升教學設備,使其學生可以順利接 軌往後的大學學業,在生活方面,協助學生在結業後能夠適應臺灣及大學生活,
進而達到銜接教育的目的。僑生先修部設置經歷了五個主要階段(邱炫煜,
2010):
37 1.與僑中合設時期:
1954 年,鑒於僑生教育之重要及歷年僑生回國升學之踴躍,於 1955 年秋 季,在臺北縣板橋市國立華僑實驗中學設立國立僑生大學先修班。
2.附設於大學時期:
1959 年教育部鑒於僑生大學先修教育之重要性,且認為不宜與僑中合設,
乃委由國立臺灣大學、臺灣師範大學、成功大學及政治大學等四校,各附辦先 修班。理工類科學生分發至臺灣大學及成功大學;文法商類科學生分發至政治 大學及臺灣師範大學。
3.單獨設置時期:
1962 年時任教育部長認為僑生大學先修班為發展僑生教育之重要學校,合 設或附辦於他校並不妥適,應以獨自設校且擴大編制與招生較為合宜,故決定 與臺北縣蘆洲鄉國立道南中學原址,正式成立國立僑生大學先修班。
4.遷校林口時期:
惟蘆洲校區因地勢低窪,常遭水患,師生安全堪慮,1979 年奉准遷校並選 定現新北市林口區(原臺北縣林口鄉)學校預定地為建校新址。1998 年,應馬 來西亞留臺聯總等僑學界熱烈之需求反應,專案開辦接受馬來西亞僑生來臺修 業。1999 年 921 大地震發生時,協助妥善接待暨南國際大學、中興大學、東海 大學、中山大學等中南部各大學院校僑生前來避難。
5.兩校合併時期:
為提升國內大學校院之教育素養及競爭力,教育部積極鼓勵鄰近地區之整 合發展,以擴大其規模。1995 年僑大先修班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商談整併事宜,
歷經十年,在各項條件皆成熟及時任教育部杜正勝部長的大力推動下,兩校達 成整合發展共識(陳樹坤,2005)。2006 年 3 月 22 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與僑生 大學先修班正式合併並更名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林口校區,行政單位則設置僑 生先修部,學術部分設置國際與僑教學院,除設置系所外並有設有人文社會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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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華語文學科、外語學科及數理學科四學科,維持僑生先修的教育功能。
學制
僑生先修部因海外各國學制不同,配合海外學制招收秋季班、春季班及國 語文特別輔導班三種學制。秋季班及春季班皆細分第一類組(文法商)、第二類 組(理工)及第三類組(農醫)。秋季班為九月開學,隔年六月結業,為期一年 的修業時間。春季班開辦於 1998 年,應馬來西亞留臺聯總等僑學界熱烈知需求 反應,專案開辦接受馬來西亞僑生來臺修業,春季班為二月開學,六月結業為 期半年的修業時間。2013 年更開放香港亦可申請就讀春季班。自 1992 年(81 學年度)開辦「二年制國語文特別輔導班」(簡稱特輔班),主要是對於印尼及 其他地區僑生國語文程度欠佳,或分發成績為達先修部錄取標準者,以及各地 區學歷不足之僑生,進行課業與生活方面的輔導,學生於九月入學,翌年六月 經評定期學年成績總平均及格者,則可升入先修部就讀(邱炫煜,2010)。
貳、研究對象
一、研究母群體
本研究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 101 學年度第二學期在學學生為母 群體,依據註冊組統計資料,僑生先修部學生分別來自馬來西亞、港澳、印尼、
緬甸及韓國日本等其僑居地,所有學生人數為 1,066 名。母群體依學生僑居地 與性別統計如表 3-1。
表 3-1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 101 學年度問卷抽樣一覽表
僑居地 母群體(百分比) 樣本(百分比)
馬來西亞 男 232(51.21) 116(51.10)
女 221(48.79) 111(48.90)
香港、澳門 男 223(60.11) 112(60.22)
女 148(39.89) 74(39.78)
(續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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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居地 母群體(百分比) 樣本(百分比)
印尼 男 64(54.70) 32(54.24)
女 53(45.30) 27(45.76)
緬甸 男 20(35.71) 10(25.71)
女 36(64.29) 18(64.29)
其他國家 男 33(47.83) 17(48.57)
女 36(52.17) 18(51.43)
二、研究樣本與抽樣方法
本研究考量學生的僑居地分布與性別以使樣本具有代表性,因此以僑居地 與性別為分層依據,採分層配額抽樣方式挑選研究對象。首先,計算各僑居地 人數、各僑居地男女生比例,再計算應抽出學生數,本研究預計抽取人數約計 535 人,各類樣本及抽取人數如表 3-2 所示。
確定各僑居地之抽取樣本數後,研究者透過電話及直接洽談方式取得同意 協助施測並確認發放數量,於 102 年 6 月上旬,協請各地同學會負責人協助施 測,並於 102 年 6 月下旬回收完畢,正式問卷共 535 份,回收及有效問卷共 467 份,有效回收率達 87.2%。
表 3-2 問卷發放分配表及回收一覽表
僑居地 性別 發出問卷(百分比) 回收及有效樣本數(百分比)
馬來西亞 男 116(51.10) 112(51.61)
女 111(48.90) 105(48.39)
香港、澳門 男 112(60.22) 90(58.44)
女 74(39.78) 64(41.56)
印尼 男 32(54.24) 31(53.45)
女 27(45.76) 27(46.55)
緬甸 男 10(35.71) 10(35.71)
女 18(64.29) 18(64.29)
其他國家 男 17(48.57) 3(30.00)
女 18(51.43) 7(70.00)
總計 535 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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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項 分組 人次 百分比
母親受教育程度
1.國中以下 154 33.0%
2 高中 217 46.5%
3.大學 72 45.4%
4.碩士 11 2.4%
5.博士 3 0.6%
父親對政治社會議 題感興趣程度
1.非常有興趣 94 20.1%
2.有點興趣 260 55.7%
3.沒有興趣 860 18.4%
4.非常沒有興趣 22 4.7%
母親對政治社會議 題感興趣程度
1.非常有興趣 28 6.0%
2.有點興趣 212 45.4%
3.沒有興趣 177 37.9%
4.非常沒有興趣 41 8.8%
是否加入政黨 1.是 26 5.6%
2.否 440 94.2%
註:N=467。僑居地中的其他國家包含了汶萊、韓國、南非、日本、臺灣、越南。家庭類型中 的其他家庭類型包含了僅與親戚同住及僅與祖父母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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