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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三節 研究對象

為調查青少年手機使用態度與人際關係之現況及相關性,依據前述之研究目 的與研究架構,本研究所採用之研究方法為問卷調查法,茲就問卷調查之研究對 象及抽樣方法加以說明如下:

壹、母群體分析

本研究抽樣之母群體為 103學年度就讀屏東縣公私立高中職學生及國民中 學學生,依據教育部統計處公布之 103學年度屏東縣高中、高職與國中概況表,

103學年度公私立高中學生共有 12438人,高職學生共有 9261人,縣立國民中學 學生共有 28326人,故本研究的母群體為 50025人,如表 3-1所示:

表3-1

103學年度屏東縣高中職及國中學生數統計表

學校 學生總數 和母群體比例 抽取樣本數 高中 12438 24.9% 170 高職 9261 18.5% 110 國中 28326 56.6% 370 合計 50025 100% 650 資料來源:教育部統計處(2015)

http://www.edu.tw/pages/detail.aspx?Node=3773&Page=27180&Index=7&WID=3 1d75a44-efff-4c44-a075-15a9eb7aecdf

貳、正式樣本分析

本研究的調查對象為屏東縣高中職及國中學生,以下就抽樣方法及樣本資料 分析,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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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抽樣方法

為研究之便利與顧及樣本的代表性,本研究採用分層比例抽樣的方式來進行 抽樣。關於問卷調查樣本數,有學者認為最好在 350人以上 (Creswell, 2002);

Sudman 認為地區性的研究,平均樣本數在 500 至 1000人之間較為適合(吳明 隆、涂金堂,2007)。本研究的母群體為 50025人,因此在參考上述學者的意見 與研究需要,並考量人力、物力的限制情況下,從分層數量中依各校學生數比例 抽取樣本,共抽取正式樣本數 650人作為施測對象。茲將施測單位及情形彙集整 理如表 3-2 所示:

表3-2

抽樣施測單位、數量及回收情形一覽表

學校類別 抽樣數 回收數 回收率 有效數 有效問卷率 屏東高中 45 38 84% 36 95%

屏東女中 45 40 89% 39 98%

屏榮高中 50 49 98% 45 92%

枋寮高中 30 30 100% 26 87%

屏東高工 45 45 100% 38 84%

佳冬農校 35 35 100% 31 89%

內埔農校 30 30 100% 27 90%

明正國中 90 86 96% 84 98%

中正國中 90 89 99% 88 99%

內埔國中 75 68 91% 61 90%

鹽埔國中 40 40 100% 37 93%

高泰國中 30 30 100% 26 87%

枋寮國中 45 44 98% 38 86%

合 計 650 624 96% 576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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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效樣本分析

(一)性別

在全部 576 位有效樣本中,性別為「男性」青少年共 273 人,佔全部樣本 數的 47.4%;而「女性」青少年共 303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52.6%。

(二)學校類型

在全部 576 位有效樣本中,就讀「高中」的青少年共 142 人,佔全部樣本 數的 24.7%;就讀「高職」的青少年學生共 97 人;而就讀「國中」的青少年 學生共 337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58.5%。

(三)居住地區

在全部 576 位有效樣本中,居住於「屏東市」的青少年共 255 人,佔全部 樣本數的 44.3%;居住於「一般鄉鎮」青少年共 289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50.2

%;居住於「原住民地區」青少年共 32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5.6%。

(四)家長態度

在全部 576 位有效樣本中,家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態度持「自由開放」的 青少年共 410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71.2%;持「有條件控管」的青少年共 142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24.7%;持「嚴格控管」的青少年共 24 人,佔全部樣本 數的 4.2%。

(五)平均使用時間

在全部 576 位有效樣本中,每日平均使用手機時間為「1小時(含)以內」

的青少年共 81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14.1%;「1.1小時~2小時」的青少年共 157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27.3%;「2.1小時~4小時」的青少年共 164 人,佔全部樣 本數的 28.5%;「超過4小時」的青少年共 174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30.2%。

(六)平均通訊費用

在全部 576 位有效樣本中,每月平均通訊費用為「300元(含)以內」的青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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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共 282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49.0%;「301元~500元」的青少年共 111 人,

佔全部樣本數 19.3%;「501元~800元」的青少年共 128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22.2

%;「801元以上」的青少年共 55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9.5%。

(七)網路使用型態

在全部 576 位有效樣本中,手機上網使用型態為「不可以上網」的青少年 共 59 人,佔全部樣本數的 9.2%;「可上網且使用吃到飽方案」的青少年共 161 人,佔全部樣本數 28.0%;「可上網但上網容量有限」的青少年共 103 人,佔 全部樣本數的 17.9%;「可上網但僅使用WiFi上網方式」的青少年共 259 人,

佔全部樣本數的 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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