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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研究發現與建議

第二節 研究建議

整體而言,臺北市的人口結構在未來 5-10 年將步入嚴重老化階段,而臺北市

分配也尚有檢討與改善的空間,主政者必須審慎面對並提出有效的因應政策,才 能讓臺北市有限的資源與預算發揮最大的效能。

臺北市老人健康促進政策經比對高齡化成長與高齡化失能比例,並無顯著的 正相關,主要是台北市推動老人健康促進政策尚在發展階段,推動時間尚短,未 建立有足夠之歷史數據作有效驗正,唯有透過老人健康促進政策之持續推動以達 成活躍老化延緩失能,以紓解台北市超高齡社會老人問題。

壹、將「失能老人人數降至全臺北市老年人口數 10%以下」做 為老人健康促進政策之長遠目標

臺北市的老人數量會越來越多,失智的比率並無下降,申請長照的人數不降 反升。若以政策層面的效益來看,或可參考日本將申請長照人數之增減趨勢當作 主要參考與判斷的指標,亦即臺北市失能老人約佔老年人口數 1/7,也就是約 13.5%,若以本市為目標,不僅臺北市政府各局處可以有清楚的關鍵績效指標(KPI) 可以參考與努力,同時也能具體落實老人促進健康政策,更得以容易檢視與證明 該政策之執行效率等。

貳、在有限的政府預算下,調整預算結構及方配方式,並增加 老人促進健康預算項目

臺北市預估至民國 110 年,65 歲以上老人人口將達 55.4 萬人,占臺北市總人 口數比率將超過 20%,屆時將步入「超高齡社會」。如以每位老人可享有之年度 預算金額約 1 萬 3 千元計算,未來 5 年臺北市政府老人福利預算編列金額,將由 107 年 62.03 億元成長至 111 年 75.43 億元,增加 13.4 億元。可知,隨著臺北市老

年人口逐年增加,相關老人福利支出亦將隨之增加,長期而言,若總預算規模無 法同步增加,則極有可能發生「老人福利支出排擠其他市政支出」或「老人福利 不足」之兩種情形。

有鑑於此,臺北市政府應全面檢討整體預算結構及其分配方式、進行相應之 調整作為,並以循序漸進方式增加老人健康促進預算項目,以確保老人可享有充 足之預算額度。

參、提高召集人層級以落實跨局處目標,確實發揮臺北市老人 福利推動小組任務編組功能,使各項政策能真正服務長者 需求

臺北市推動老人促進健康的政策方案分散在市府各局處,例如:社會局負責 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方案、老人收容安置等;衛生局負責健康城市、社區健康促進 等。各局處雖均照計畫期程、各司其職,各方案之召集人均為其局處首長,缺乏 整體之評價平臺,各局處都有自已的計劃分案,然而,因屬於跨部門與跨領域之 工作範籌,目前召集人為衛生局局長層級而非市長層級,資源整合與推動成果較 困難,目前臺北市已成立健康城市推動委員會,強調三合一,及:整合健康城市,

高齡友善城市與安全社區三大計畫,希望統合全市各局處力量與資源,致力改善 健康城市的願景,是全國首創模式,但其缺點是資源整合,局處行動力,是否會 忽略高齡友善城市的計畫,仍缺乏垂直與水平的整合,社區的參與的機制。

查老人福利法第 9 條「主管機關應邀集老人代表、老人福利相關學者或專家、

民間相關機構、團體代表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代表,參與整合、諮詢、協調與

相關機構、團體代表,不得少於二分之一,且老人代表不得少於五分之一,並應 有原住民老人代表或熟諳原住民文化之專家學者至少一人。前項之民間機構、團 體代表由各該轄區內立案之民間機構、團體互推後由主管機關遴聘之」,臺北市政 府現行已依法成立老人福利推動小組,作業要點明訂其任務為「(一)老人權益 及福利業務發展之整合規劃事項。(二)老人權益及福利業務之協調、諮詢及推 動事項。(三)其他老人權益及福利促進事項」;另同法第 10 條亦規定「管機關 應至少每五年舉辦老人生活狀況調查,出版統計報告。」,惟目前臺北市政府所推 出之各項老人福利政策規劃似非皆有透過前述推動小組通盤檢討、整合,並評估 推動成效,反饋未來政策推動,恐難避免「見樹不見林」、「難窺全貌」之憾(訪 13,2018)。

在政策目標與實際執行效益之差異,由於各局處細部計畫負責KPI,其達成率 均可完成,是否會見樹不見林之憾,或無法聚沙成塔之效? 目前仍缺少整體較大 範疇老人促進健康政策的評估。若能統合市政府全部資源,由研考會來負責整體 評估,配合衛生局及社會局進行老人健康評估與需求,臺北市政府應有具體可量 化之成果。

學者郭憲文針對臺北市12 區健康服務中心針對高齡者進行問卷調查,總計回 收 1,200 份有效問卷,其結果在八大面之改善率為 54.2%,以社會參與改善最高為 59.8%, 最低為工作與志願服務 47.5%,要促進長者健康,必須有組織,有策略,

循序漸進方式去推動,可以用高齡友善城市作為評估市府促進長者健康之基礎建 設,若未能符合高齡友善城市之核心指標(WHO 制定 28 個指標),不僅無法與國際 接軌,更無法彰顯努力成果。

例如在住宅政策上,臺北市仍有老舊高寓都沒有電梯, 長者無法自由行動,

房屋室內設計沒有通用設計,對失能者或行動不便長者更加困難。各局處是否有 針對高齡者調查之需求與滿意度,仔細考慮提出具體改善措施?臺北市府雖有龐大 的經費,但過去缺乏完整監督管考的機制,雖有策略地圖與KPI,但沒有跨部門完 整監督考核機制,使得無法評價老人促進健康政策方案 具體成效。

綜上所述,高齡社會既是臺北市政府必須正視之問題,則應強化該推動小組 之功能,由該任務編組進行整體性評估,具體而有效整合各局處資源、進行跨部 門合作,制定有感而務實的政策與措施,建立綿密而完整的服務網絡,並督導各 相關機關簡化各項作業之申請及審核流程,以使政府推動的各項政策能貼進長者 的日常,真正符合各階段長者的需求,達到延緩老化、預防失能等目的。

肆、補助企業雇用初老,提昇老人社會參與,增加 65 歲以上 求職者就業機會,提高高齡者勞動參與力

老人於經濟上希望在物質上能獲得滿足,同時也期望增加社會上互動機會,

因為退休後沒工作,人際關係也會隨之減少,同時家庭結構也會跟著改變,導致 家庭成員的互動減少,就容易產生身心疾病。且現今醫療科技發達、個人對健康 之重視以及政府持續加強老人健康促進政策之推動等,使得人們身體更為強健、

更有活動力,故可思考有哪些能提供老人就業或社會參與的機會。

臺灣 65 歲的勞參率是 8%,日本約為 26%,韓國則是 32%,依據本市高齡統計 指標顯示,本市 65 歲以上之就業者人數於 102 年-105 年度分別為 2.1 萬人、2.4 萬 人、2.7 萬人及 2.9 萬人,呈成長趨勢。然而臺北市的老年人數量正快速增加,長 照預算與需求快速擴大,政府應仿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保障就業相關規

定,研擬以政策補貼中小型企業雇用 65-75 歲初老之健康老人,不僅能使長者積極 的參與社會,同時還得以藉由社會參與,來維護與促進健康。

如能提供更加友善(更具彈性或可兼職)的工作環境或工作機會,將能提高 老人社會參與程度,幫助長者經濟獨立、人際互動、增進其自我價值,又可補充 勞動力不足。

伍、引進或輔導民間資源或相關產業投入,公私協力共同提供 高齡健康促進

因為政府資源有限,而民間的力量無窮,建議相關局處可思考如何加強結合 民間資源、擴大民間參與共同推動各項老人健康促進計畫,此方式除可補足政府 資源不足之處外,亦可藉由公私協力引進更多民間企業創新思維,並帶動銀髮服 務產業的發展,以提供更完善、多元的高齡服務。

因此臺北市政府應擴大公私部門共同參與,營造高齡友善的環境,以增進長 者活躍老化與健康老化:建立平臺與輔導機制,鼓勵民間業者參與高齡友善計畫,

研發各種年長者之輔具,智慧型的儀器,設施或環境,例如智慧城市展覽,就有 銀髮族之產業鏈。以公民參與及參與式預算等方式,加強社區及民眾之參與,了 解高齡友善城市計畫內涵,來改善老人健康與居住環境的品質。

陸、建立「時間銀行」制度,讓初老年人投入照顧老老年人的 行列

雖然目前將 65 歲以上長者稱之為老年人,但由於醫療與保健觀念等進步,步

者之人力,投入協助老老長者(75 歲以上)之老人促進健康之領域,並由政府規劃與 建立「時間銀行」制度,讓初老長者從事照顧老老長者之服務時數,在初老長者 未來成為老老長者時,可以將服務時數轉換成被照顧時數,抵免並免費獲得其他 初老長者的協助與照顧。如此一來不僅能善用初老長者之人力,使其也能得以減 緩老化速度,同時藉由「時間銀行」制度,增加初老長者投入照顧老老長者的意 願,更可以使初老與老老長者有更多交流、溝通與傳承的機會與平台。

柒、 以減稅方式落實在地終老家庭照顧,避免讓社會福利形成 社會依賴,

由於社會福利容易形成社會依賴,一但黑洞打開會慢慢擴大,所以必須要省 慎評估與思考,同時兼顧未來政府財政狀況。換言之,決策者須了解什麼時間點 推動政策才會有預期的效益。因此應鼓勵嬰兒潮世代的人,透過他們有比較多的 兄弟姐妹一起合作,在金錢上跟時間上,來共同照顧年邁的父母親,尤其是失能 的前期,有一大段很長的時間,如此才能夠延緩這些老人家進入嚴重失能,同時 在照顧自己父母親的同時,可以學到自我老化的延緩,因為父母親的慢性疾病有 相當高的比例會遺傳到這些子女身上,不僅可以節省許多不必要的支出,也可有 效建立預防機制。對臺灣至少到 2025 年應該如此來推動。然而,政府須提供誘因,

例如減稅的方式,或是提供家裡面改善無障礙設施,以及教導這些嬰兒潮世代的 人照顧的技巧等。尤其身為首都的臺北市,更應率先著手進行。

例如減稅的方式,或是提供家裡面改善無障礙設施,以及教導這些嬰兒潮世代的 人照顧的技巧等。尤其身為首都的臺北市,更應率先著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