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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齡者需求與活躍老化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一節 高齡者需求與活躍老化

健康維護與社會參與議題日趨重要,世界衛生組織(WHO)於 2002 年提出「活 躍老化」(Active Ageing)概念,意即「為提升年老後之生活品質,盡最大可能以 增進健康、參與和安全的過程」使民眾老年能享有健康、安全、活力、尊嚴和自 主的生活(楊志良,2000:26)。

因應高齡化社會新興課題,輔以考量當前社會變遷與國際發展趨勢,配合社 會福利政策綱領、老人福利法之宗旨與辦理原則等,行政院於 98 年 9 月 7 日核 定「友善關懷老人服務方案」第 1 期計畫,以「活力老化」、「友善老人」、「世 代融合」三大核心理念,整合各單位資源,積極推動各項策略,期積極維護老人 尊嚴與自主,形塑友善老人的生活環境,強化老人身體、心理、社會參與的整體 照顧,使老人得以享有活力、尊嚴與獨立自主之老年生活(圖 2-1)。

依據行政院 98 年友善關懷老人服務方案及衛生福利部 104 年高齡社會白皮書 之相關內容,友善老人理念包含建構良好之物理環境,例如:有利老人之交通運 輸及居家住宅等無障礙環境、面對老化之正確態度,以及正向形塑老年圖像等。

最後,更應藉由教育宣導或世代交流等機制,使老人得享有活力尊嚴、獨立自主 之老人生活。並透過多元角度介入,促進老人具備積極有效的能力以自主管理健 康,鼓勵個人依能力、偏好及需求,參與社區生活及家庭生活等教育學習,營造 無年齡歧視、對老人親善之世代融合社會。

圖 2-1 衛福部高齡健康社會推動架構

資料來源:黃碧霞、莊金珠、楊雅嵐,2010

壹、高齡者需求相關研究

由於經濟的發達、生醫科技的快速進步、醫療衛生品質與國民健康習慣的改 善,促使國民平均壽命延長,加上龐大戰後嬰兒潮族群陸續邁入老年期,依據國 家發展委員會研究報告(2016)預估,我國至 115 年 65 歲以上老年人口佔總人口比 率將超過 20%,使我國成為超高齡(super-aged)社會之一員,顯示我國人口結構 正以驚人速度進行改變。又,高齡者隨著年齡的增長,除了自身特質可能有所改

變外,亦可能會隨著年齡增長而有產生或引發不同需求。換言之,由於老化過程 是動態的,且高齡者大多會隨年齡變化而在不同階段有不同的需求樣態,因此瞭 解高齡者在老化過程中的各階段需求,並適時提供適當的服務與支援,將是決定 高齡者可否活躍老化之關鍵。

過去有諸多以馬斯洛需求層級理論為基礎(圖 2-2),探討高齡者需求之研究,

並多由生理需要、安全需要、情感需要、尊嚴需要以及自我實現需要等五種需求 面向進行切入,藉以探討高齡者於不同面向之需求類型及其內涵,其基本含義如 下:

一、老人生理需要

解析老人生理需求面,探討老人內心的無助、無奈、徬徨、猶豫與孤獨,以 如何滿足老人生理需求為基礎,納入社會福利政策「消費有保障、生病有錢 醫」,防止老人貧困並提高老人生活品質,以滿足老人生理需求之社會福利 政策。

二、老人安全需要

家庭意外事件常是導致老年人住院的首要原因,當家庭中隱藏著「危險」的 因子,造成老人惶恐、不安的情緒,久而久之,將造成老人心裡層面忐忑不 安、不安全感,可藉由社會福利政策的推動作為,提供無障礙修屋補助、打 造無障礙起居生活環境,去除老人心中隱憂,找回老人安全上的保障。

三、老人情感需要

部分老年人視喪偶後再娶為不忠,對晚年發展愛情充斥著抗拒、排斥的心態,

應幫助老人建立對情感追求的正確心態,勇敢尋找情感的寄託與歸宿,以使 老年生活豐富多元、遠離寂寞。

四、老人尊嚴需要

透過老人對事業的追求,自身不斷進步的內趨力,使其發揮個人能力到最大 程度,以提升老人的生活品質與成就感,排除社會對老人(年齡)的歧視,

幫助老人建立以尊重代替同情、重拾尊嚴的生活。

五、老人自我實現需要

幫助老人實現個人理想、抱負,對自身參與的社會領域進行管理、調節自己 的情緒和情感,進而實現、肯定自我價值。

圖 2-2 馬斯需求層級理論 資料來源:Maslow, 1954

自我實現需求

尊重需求

社會需求

安全需求

生理需求

貳、活躍老化 一、定義與架構

當全球人口老化成為一種新的社會趨勢與潮流,跨國組織亦開始關切相關議 題,聯合國早於 1991 年便提出了「老化綱領」(Proclamation on Aging),宣示高 齡者應該擁有「獨立、參與、照顧、自我實現、尊嚴 」五大原則項目(蕭文高,2000:

41)。

依據前述原則,世界衛生組織定義「活躍老化」是指一個人在年老時,應該 優化其在「健康」、「參與」與「安全保障」等方面的水準,從而改善生活品質,

也就是「持續參與社會、經濟、文化與公眾事務等,而不只是在身體活動能力或 參與勞動能力等方面」,強調老年人積極參與各種活動的重要性。

世界衛生組織(WHO)則在 2002 年提出「活躍老化」(active ageing)政策架 構,主張從健康、參與以及安全三大面向,提昇高齡者之生活品質(WHO,2002),

並為學界與各國政府討論運用。

二、影響活躍老化之因素

世界衛生組織 2002 年提出「活躍老化政策框架(Active Ageing: A Policy Framework)」中,其中包括三大支柱:健康、參與及安全,用來提升年老之後的 生活品質,強調透過「老年人的社會參與」、「老年人的身心健康」以及「對老 年人的社會、經濟及生命安全的確保」等策略,來因應人口老化的問題。該報告 也提出影響活躍老化之相關因素,分別為:文化(文化形塑了人們老化的方式,並 影響社會大眾對老年的看法)、性別、健康及社會服務(健康促進、疾病預防、

醫療服務、心理健康服務及長期照護)、行為因素(避免抽菸、身體活動、健康

是活躍老化和長壽的重要預測因子)、物質環境因素(環境會影響老人的生活獨 立性與生活模式)、社會環境因素(包括社會支持)和經濟因素(包含收入、社 會安全及工作)。(楊志良,2010)

三、活躍老化之發展

歐洲是全球人口最早出現高齡代現象的地區,尤其德國在 1981 年以前都是老 年人口比率最高的國家,同時也是最早制定社會保障法的國家。而在 2004 年之後,

日本超越其他國家,成為全世界老年人口比率最高的國家,爰說明德國及日本推 行活躍老化發展之內容如下:

(一)德國

德國老年人口比率於 1932 年達 7%、1972 年達 14%、2009 達 20%,由 7%至 14%

需時 40 年、由 14%至 20%需時 37 年(WHO, 2002),於 1990 年代中期逐漸形成歐 洲活躍老化政策方針。根據歐盟執行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表示,積極老 化的關鍵要素包括五項:第一、可工作得更長久,其次、延後退休,第三、退休 後仍相當活躍,第四、參與維持健康的活動,最後一項、強調獨立自主並且盡可 能融入社會之中(陳明芳,2013)。

歐陸國家因應人口結構高齡化所帶來的社會與經濟衝擊,在公共年金體系改 革方面: 強調使人們延長就業之狀況,具體措施包括:延後法定退休年齡、給予 延後退休者正向誘因與獎勵、取消優渥之提前退休與過渡期間的措施、彈性化工 作、延長請領全額年金所需之工作年數等。德國於 1973 年實施彈性退休,工作繳 納保險費滿 35 年即可申請退休,退休年齡為 65 或 60 歲,但年金制度改革後,自 2013 年起退休年齡提高至 67 歲(呂雪慧,2013)。

(二)日本

日本老年人口比率於 1970 年達 7%、1994 年達 14%、2005 達 20%,由 7%至 14%

需 24 年、由 14%至 20%需時 11 年(WHO, 2002)。日本推動活躍老化主要著重於

「生涯現役社會營造」。所謂「生涯現役社會營造」是指「終身參與社會活動的 狀態」。而「生涯現役社會營造」的要素包括「健康」、「工作能力與意願」、

「社會貢獻能力的自覺」、「保持可能獲得物質報酬的職業」。2001 年日本政府 擬訂「高齡社會對策大綱」,作為政府推動基本、整合的高齡社會對策方針。(莊 秀美、賴明俊,2010)

四、活躍老化之產業發展

就產業觀點切入,工研院 IEK 從 2010 起定期針對兩岸高齡者進行調查研究,

其調查研究也說明臺灣在健康議題上,啟蒙樂齡族更注重以「運動」來預防老化

(22.2%),潮流樂齡族偏好「健康食品」(20.2%),保守樂齡族則認為可透過「多 休息」預防老化(21.6%)。如調查生活中的不便之處,保守樂齡族認為是「上下 樓梯」(16.3%),潮流樂齡族則覺得是「做飯」(1.7%),「清潔」和「就醫」

則是獨立樂齡族感到較為不便之處(7.8%和 5.9%)(張舜翔,2015)。

在平時獲取專業健康資訊上,臺灣是以啟蒙樂齡族較積極,樂齡族都認為「散 步」是最常做的運動, 由此可見,不論是國家、國際趨勢亦或產業面,運動的重 要性對於樂齡族群都是至關重要的因素之一,亦是活躍老化中不可忽略的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