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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研究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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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建議

本章將依據研究結果,提供收出養實務工作及未來進一步研究的相關建議。

壹、對於收出養實務工作之建議

一、 倡導開放收養觀念

本研究中,透過機構收養的家庭在機構協助的前提下,普遍對開放收養經驗 感到滿意,此結果證實由機構推動的開放收養有其潛在優勢及助力,若收養機構 能在收養初期積極倡導開放的觀念,教導養父母建立兒童最佳利益優先的理念,

並協助克服初期接觸的恐懼、猜疑,則有助於收出養雙方發展良好的聯繫關係,

並可能創造出對收出養父母、被收養童三方皆有利的局面。

二、 尊重收養人對開放限度之考量,提供多元開放接觸的選項

隨著兒童權利受到重視、原生家庭意識覺醒,開放收養的趨勢不只有收養家 庭必須預先準備,收養機構和專業社會工作者也應有所準備(Gross, 1993)。本研 究發現國內收養家庭面對開放態度仍趨於保守,半數接受開放收養的養父母選擇 設定開放限度,期望收出養雙方之聯繫可以透過專業機構中介,並設定見面的年 限;主要原因是避免出養家庭過度干涉、擔心未來無法因應孩子青春期的狀況,

部份家長亦主動表示未來的聯繫方式應由孩子自行決定,顯示養父母仍對開放仍 存有不安全感與隱憂。因此,收出養機構在正式安置孩子前,應優先讓養父母清 楚描述對開放程度的期待,包括開放的形式、次數及限度,並提供多元開放的接 觸選項給收出養雙方家庭,例如持續見面、有限度的見面、或以信件往來,並因 應後續狀況維持改變之彈性,確保雙方家庭成員可以在最舒適的狀態下進行互 動。

在動態的開放收養關係中,收出養雙方父母都應再教育,包括生父母放棄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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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權利後的角色定位,以及養父母對孩子與原生家庭聯繫的利益覺察,機構社工 的角色是協助雙方家庭選擇感覺最自在、適當的開放安排,並讓養父母瞭解開放 接觸的優點,協助其克服最初的恐懼(Wang, 2000)。此外,收養機構對開放接觸 的安排及規範應更有彈性,針對不同家庭特性進行評估,考量個別情境需求,例 如被收養童的年齡、收養動機以及養父母、生父母的態度等,提供不同見面場地 及聯繫方式之選擇,以成為收養家庭背後的支持力量。

三、 給予收養家庭更多元化的支持

在開放收養關係中,許多收養家庭不需要任何協助即可順利教養孩子至成年,

部份家庭則需要一些支持及資源,以強化家庭功能順利運作,依據本研究結果可 知,當養父母面臨孩子的問題行為或身心疾病時,往往需要更多正面經驗的分享 及鼓勵,他們需要獲得肯定的力量、專業資源介入以重拾信心,並積極處理孩子 的狀況,這種支持不應止於孩子安置前的階段,也持續至孩子收養後的成長階段。

以下分述提出對正式收養前、後的建議:

(一) 正式收養前:提供充分的收養準備教育

在本研究中,多數受訪者肯定收養前準備教育的重要性,養父母面對收養後 的種種改變,不僅要調整原有的生活重心,與孩子建立穩定的親子關係,還要與 原生家庭維持聯繫關係,承認收養與親生之差異,這些歷程都與一般家庭不同,

也需要更多準備。由於孩子進入家庭,勢必對原有的家庭平衡造成衝擊,萬一孩 子出現不如預期的行為表現,經常會令養父母感到失望、無助。因此,在正式收 養前,機構社工應協助養父母自我評估,預先設想未來各種可能發生的狀況,再 三確認收養的決定,透過準備教育過程,協助其建立合理的收養期待、加強親職 能力,提供收養手冊、資源清單或導引工具,使養父母面對困難時,清楚知道哪 裡能夠取得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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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開放收養關係中,養父母相較其他家庭更快面臨身世告知的問題,

故在收養前的準備階段,機構社工應針對收養不同年齡孩子的需求,預先與養父 母討論「如何與孩子談過去的身世?若孩子有思念原生家人的情緒,該如何處理?

開放與孩子的原生家人見面,後續可能發生哪些情況?如何處理會對親子關係有 幫助?遇到教養困難時,擁有哪些資源可以運用?」促使養父母更有信心面對正 式收養後的教養狀況。

(二) 正式收養後:提供專業諮詢及正向收養經驗之分享

正式收養後,養父母的挑戰才真正開始,為了避免終止收養的遺憾發生,收 養機構社工除了中介收出養雙方維持聯繫外,也應透過聯繫的機會持續追蹤收養 家庭的適應情況,瞭解被收養童的發展及養父母適應情況,並提供專業諮詢及建 議。此外,本研究發現當被收養童出現行為問題或身心疾病時,養父母需要更多 的鼓勵與支持,一句溫暖的問候、肯定的眼神、一些正向經驗的分享,都可以幫 助養父母重拾信心,繼續堅持下去,故正式收養後,提供養父母交流收養經驗的 機會也是一種很棒的支持策略,由機構聚集面臨教養困難的養父母,成立同質性 支持團體,提供收養人一個傾訴的空間,讓遭遇相同困境的人彼此加油、打氣,

再適時安排「過來人」或「專業人士」分享正向的經驗與適當的教養態度,透過 機構媒合促使團體順利運作。

開放收養,正如同所有收養形式,是一個動態的長期過程,而非單一事件,

且收養關係中的每一個人,也會隨著不同的生命階段對開放經驗產生不同感受,

因此,機構應隨著不同生命階段對收出養家庭提供持續性的支持。總體而言,收 養服務應涵蓋預防性、支持性和治療性的服務,收養家庭需要預防性的服務,例 如教育和資訊方面的協助,使養父母能夠了解孩子及家庭的真實處境,並學習有 效的親職策略;支持性的服務需求,則包括支持團體、倡導及喘息照顧服務,強 化養父母的問題處理能力,並為家庭取得必須的資源;最後,心理社會服務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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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處理特殊成員的困境,其內容含括特殊評估服務、危機處遇、治療性的多元干 預或居家式的處遇服務。

四、 增權收養家庭:與政府、機構社工維持夥伴關係

收養服務隸屬兒童福利的一環,回歸到收養服務之初衷,主要希望提供被收 養童一個安全、穩定、充滿愛的家庭環境,使其能夠健全成長,從人力資本的角 度,政府與民間收養機構、收養家庭三者間應保持友善的夥伴關係,由政府提供 公共資金及相關資源挹注,收養機構負責執行各種收養服務方案,使特殊需求的 收養家庭能夠獲得滿足,同時提供被收養童長期的支持,透過政府、機構及收養 家庭共同合作、倡導,才能促使更多失依兒童得到永續的家庭照顧。

五、 提倡實施收養假

實際上,「收養」與「生育」對父母而言,都是一個新生命的到來,同樣 需要耗費許多心力照顧孩子,且養父母跳過生育階段往往更渴望有時間彌補過 去的不足,親自照顧孩子以建立信任關係。此外,收養也同樣需要克服歧視問 題,養父母經常受限於收養身份,未經歷懷孕、生育的階段,使得他們面對教 養需求時,經常遭遇「是你自己的選擇!是你自找麻煩!」等質疑,收養家庭 成員的身分往往承受許多偏見眼光,導致部份收養人對提出申請育嬰假或照顧 假感到難以啟齒,不願對外公開收養身份。研究者認為法定收養假的成立,應 有助於倡導正確的收養觀念,彰顯國家及整體社會對收養家庭的支持,消除對 收養家庭的歧視、增進社會對收養家庭照顧需求的接納,立基於尊重多元家庭 的價值基礎,建議應考量推動「收養假」的可行性,給予收養家庭實質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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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對未來研究的建議

一、 私下收養管道的開放收養家庭樣貌

由於私下收養仍是國人主要的收養管道,相較於機構收養正式化的收養流 程,私下收養顯得更為彈性、多元化,以開放收養家庭為例,私下收養管道的家 庭很可能是親戚或鄰里間的相互收養,其經驗勢必與機構收養有所差異,故建議 未來可針對私下收養的主題進行研究。

二、 針對被收養童為研究對象,瞭解其在開放收養過程中的感受與想法

無論是有限度的開放或是自行聯繫的開放收養方式,後續研究都可對於這些 曾與原生家庭有接觸經驗的被收養童的主觀看法做深入了解。目前國內較少針對 被收養童與原生家人接觸的經驗進行追蹤研究,瞭解被收養童幼年至成年期間,

對開放接觸的主觀感受及看法。由於收養服務理念向來以兒童最佳利益為優先考 量,若能了解被收養者主觀的看法,則可對於實務工作有所幫助。

三、 比較開放收養與封閉收養家庭之異同

本研究是以訪問順利開放收養的家庭作為初探性的研究,瞭解成功開放收 養的影響因素,建議未來研究者可以以這些影響因素為變項,更進一步以封閉收 養的家庭為對照樣本,探討這些影響因素對家庭收養適應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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