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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研究方法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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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並從我國少年司法的沿革歷程、相關實務的爭議研討,以及國外 法制暨相關理論發展情形,探討我們應該如何面對少年虞犯問題,並 在符合國情需求下,提出我國少年司法體制和相關社會支援體系如何 因應檢討改進的立法政策建言。

第二節 研究方法及限制 一、研究方法

囿於筆者本身語言能力有限,以及少年事件裁判書為保護少年多 為不公開文件所限,本篇論文彙整研究對象與參考依據,主要為各相 關中文書籍著作、期刊論文、新聞報導、輿情反映,其次則參考部分 外文翻譯著作或網路搜尋資料,再綜合與司法實務相關承辦人員進行 接觸訪談所得資料,並以下列方法逐一整理研究,以完成本篇論文架 構,並綜合探討研究發現與結論。

(一)文獻分析法

蒐集、分析針對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 664 號解釋實務與 學界各方之評析文獻,以及有關青少年犯罪理論和我國少年司法 實務之相關文獻,彙整比較各方觀點與提出之相關爭議探討問題 後,綜合研究我國少年司法制度之沿革與發展歷程,以及相關少 年司法實務運作的缺失與遭遇困境,檢討現行法制下對於少年虞 犯的合理處遇,探討在我國當前社會環境與少年司法體制下,對 於少年虞犯應有的法律定位,提供相關立法政策之思考方向。

(二)比較分析法

從德國、法國、美國、日本、韓國等大陸法系及英美法系各 國少年司法相關制度之比較分析介紹,嘗試理解在不同國家社會 背景需求下,從各國立法例觀點與相關法制發展實務經驗,來探 討少年司法制度與理論變遷之利弊得失,和各國國情與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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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少年司法制度的期待與要求,以及當前國際社會對於少年人 格權的重視與保護。從而檢視我國現行少年司法法制的缺失,探 討在我國社會環境與司法現況下,有關少年虞犯相關法制所應考 量的立法重點和修正方向,以及公部門與私部門各方可因應提出 的社會支援配套措施。

(三)實務統計分析

除了藉由文獻分析、比較分析來了解我國少年司法體系之理 論架構與制度精神,由於我國少年事件處理裁判文書非屬可公開 閱覽之公文書,需再經由與實務上相關人員,如少年調查官、少 年保護官、司法警察等相關業務承辦人員,進行不具名訪談,並 從少年犯罪狀況和虞犯案件處理之相關統計資料中加以交叉檢 討分析,以試圖從個案實務經驗中,了解虞犯少年和執法人員在 我國現行制度運作下所面臨的真實問題與困境,以及法制變更所 造成的影響效應,以確實從我國社會環境與人權保障需求出發,

探討我國少年虞犯法制之立法政策。

二、研究限制

在文獻蒐集整理上,由於各國少年法制立法背景與社會環境不盡 相同,除了歐陸法系與英美法系傳統差異外,少年法制多帶有強烈社 會福利色彩,尚須考慮各國不同法制各有其目的性、地域性、民族性 的差異,且少年司法與少年福利制度,往往被視為附屬於國家刑事政 策或社會福利政策的一環,相關資源分配與政策目標,深受各國財政 狀況與社會犯罪現象影響,其相關政策之動態演變過程及實務運作情 形,僅能從有限文獻資料及網站搜尋中整理,是以本文撰寫參考所依 據之基礎資料及文獻整理分析,勢必未盡周延或未能及時更新,儘就 已知部份整理分析其脈絡。

在個案評估及實務訪談上,基於保護少年隱私、有助少年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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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因少年資料外洩而導致產生妨礙少年健全成長的外部因素,我國 實務上處理少年事件之相關人員,一律高度重視下列兩項少年事件之 重要特性:

(一)保密原則

任何人不得於媒體、資訊或其他公開方式揭示有關少年保護事 件或少年刑事案件之記事及照片,使閱者得以藉由該項資料足 以知悉是何人為該保護事件受調查、審理之少年或該刑事案件 之被告,違者將依法處分1。本項原則係出於避免少年被具體指 認而被貼上負面標籤,進而影響其日後健全成長發展的自我認 同與環境干擾因素。

(二)記錄塗銷

少年受轉介處分執行完畢二年後,或受保護處分或刑之執行完 畢或赦免三年後,或受不付審理或不付保護處分之裁定確定 後,視為未曾受各該宣告,少年之前科紀錄及有關資料應予塗 銷,非為少年本人之利益或經少年本人同意,少年法院及其他 任何機關不得提供 2,違反塗銷規定或無故提供資料者,處六月 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3

因此,為避免影響少年未來工作及就學,不僅電視新聞不得直接 拍攝少年的正面、平面或電子媒體不得登少年全名,主管機關也不留 下該少年事件相關紀錄 4,本文撰寫期間除一般統計資料外,並不易 取得分類化資料或個案追蹤調查資料,進行實務訪查時亦有其侷限 性,儘管並未牽涉個案少年具體的個人資料,當不致有違反少年保護

1 少年事件處理法第 83 條。

2 少年事件處理法第 83-1 條。

3 少年事件處理法第 83-2 條。

4 依少年事件處理法施行細則第 20 條,少年前科紀錄及有關資料,係指保存機關依其主管業務 就同條第一項事件或案件所建立之移送、調查、偵查、審理、執行之紀錄,但不含保存機關因 調查、偵查、審理、執行該事件或案件所編纂之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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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令之處,然受訪人員縱然對現行制度有所批評檢討,但是對於 個案實務辦理情形與後續影響評估,亦多半有所保留。

三、研究流程與本文架構

圖 1-1 研究流程圖

本文研究流程係先從對社會現象的觀察而產生之研究動機出 發,並由自身學習過程、工作經驗與近期相關事件觸發,初步擬定研 究目的,希望能藉此達成獲致具體觀點或相當結論的研究目標。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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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再經由相關文獻的蒐集整理、相關學術評論與犯罪理論的研讀,

以及實際訪查了解行政、立法、司法等部門實務運作情形後,依研究 主題與問題進行文獻探討與學理分析,並比較國外相關法制與經驗,

釐清研究標的之實務困境與政策走向,以期整理導引出合乎社會需求 與立法目的的理論基礎與政策方向。

本文架構先由研究主題相關文獻、評論意見與學術理論整理介紹 後,推演印證其法律概念與爭議問題,再由各國法制比較研究、我國 法制發展沿革、目前實務需求與其他界面問題綜合分析,深入探究相 關立法政策與目的,藉以提出實務發展方向與立法政策回應,得出研 究結論與可行性建議。

第三節 立法政策的基本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