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研究方法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22
第四節 研究方法
為求討論得涵蓋各層面與多樣性,以確保於《病人自主權利法》法律框架 下,以保障病人醫療自主為主軸,進而維護病人善終權益之規範與實踐均能完 整且詳盡地討論,本研究採用「文獻分析法」以及「經驗與實證取向之比較法 研究」二種研究方法,分述如下。
第一項 文獻分析法
文獻探討為綜合前人研究成果,以確立自身研究主軸。藉由文獻回顧與評 閱,除得以了解前人研究設計外,尚得使自身研究緊扣主題,清晰呈現研究脈 絡,實為學術研究中不可或缺的過程66。本研究欲探討與分析《病人自主權利 法》正式施行後,以病人醫療自主權為核心,進而保障病人善終權益之規範與 程序,如何呈現於法律文本與社會現實中。因此,本文將運用所蒐集之文獻,
釐清國內外關於病人醫療自主與善終權益之發展及研究篇章,並整合國內外醫 療場域中,醫療專業適用法律規範與個案實踐之記錄,嘗試呈現多元的專業與 社會架構67,以此進一步評析《病人自主權利法》規定之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與 預立醫療決定於我國之實踐方式,以及此規範架構,是否真得充分保障病人醫 療自主權,同時亦能保障病人善終權益。
故本研究於文獻分析上,將使用有關法學研究、醫療倫理研究、醫療政策 研究、醫療專業個案記錄之中文與外文學術著作。同時參考我國立法院公報、
立法草案、現行法律、現行行政命令、法院判決、行政部門函釋等政府出版 品,以及醫療專業之論述與意見,以期完整評析《病人自主權利法》自立法、
至公布、再至施行之過程與實踐可能。
66 瞿海源、畢恆達、劉長萱、楊國樞主編,社會行為科學研究法(一):總論與量化研究法,
頁104-107,臺北:東華,2012 年 01 月。
67 王曉丹,法意識與法文化研究方法論——從概念到實踐,從專家到常民,載:法文化研究—
繼受與後繼受時代的基礎法學,頁94-96,臺北:元照,2011 年 05 月。
‧
的法律(law in books)之研究外,為使病人醫療自主權與善終權益確實落實於 錯綜複雜之社會現實中,尚須關注事實運作中的法律(law in action),致力於 評估法律施行的結果,將法律與政策對社會的影響作為研究重點,如此才能避‧
研究(Empirical Legal Studies)實已受我國法律研究領域肯認,逐步發展為法 律研究與應用上一重要研究方法73。法律實證研究特色有二:一是對經驗的「掌握」,二是對經驗的「分析」。對經驗的掌握而言,涉及資料蒐集(data collection);對經驗的分析而言,則包含質性分析(qualitative analysis)與量化 分析(quantitative analysis)研究方法74。又,前述之質性分析法可定性為「依 賴包括歷史資料、深度訪談、田野調查等方法」,而量化分析法可定性為「仰賴 數字與統計方法」。然此二者於法律實證研究中並非壁壘分明劃分,而是如法律 實證研究學者Lee Epstein 所主張:「只要是基於對世界的觀察而來的研究,均 屬實證研究」(What makes research empirical is that it is based on observations of the world)75。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25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