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三節 研究架構
本研究的主題是「公私協力治理推動客庄節慶活動研究」,旨在探討客庄節 慶活動由公私協力合作辦理,協力組織透過發起者,結合地方公部門及地方組織 與地方居民共同治理、共同合作。在本節中,我依據研究主題中的「地方節慶活 動」、「公私協力」、「共創價值」三者中,結合學者陳定銘等之協力指標析探作為 研究構面,發展出本研究之研究架構,以次級指標發展出第四節之訪談大綱與研 究分析。
本研究之研究架構構面是參考自 Bryson,Crosby and Stone,轉引自陳定銘 等(2012)。共分為環境條件、協力過程、治理結構、績效衡量四構面,在環境 條件中,其次級指標為多方共同合作參與、推動的政策提高參與意願、公私部門 對活動的認同、組織間共同的目標 4 個指標。其次是協力過程,其次級指標為資 訊公開透明、意見管理機制的建立、各部門擁有自主權、成員間相互信任等 4 個,第三是治理結構,其次級指標為跨域領導能力、組織責任分工、跨部門網絡 治理概念等 3 個。最後是績效衡量,其次級指標為民眾的參與滿意程度民眾參與 滿意程度、協力成員滿意度、有效的協力合作模式等 3 個。
根據本研究的研究動機與文獻回顧,提出本研究的研究架構,研究架構如圖 3-6。
私部門
服務單位 姓名 職稱
地方耆老 張文軒 退休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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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3-6:本研究架構圖 資料來源:研究者繪製
協力是一個進程所以我也從時間面向將上述四個構面框進去,參考多位學者 論述歸納出六個要素:確立目標、彼此認同、共同參與、相互信任、責任分工、
持續評估為本研究之組織要素,此六要素分別放入研究架構中討論。
客家基本法在 2010 年 1 月 5 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對於客家地區客家人口 超過三分之一以上的鄉、鎮、市、區,列為「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由政府編 列預算,協助客家發展,讓客家文化發展有法源依據,讓政策成效透過制度化設 計展現成效。因此,在這複雜及變遷快速的社會體制下,市場與政府失靈,更讓 公民參與意願提升,公部門願意下放權力至地方組織,讓地方組織更用心於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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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讓治理模式因環境的變遷有所改變而發展出新的治理模式,公部門能提供 新的公共政策,私部門也能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務,公部門與私部門確立目標、彼 此認同下,其協力治理過程,環境條件是首要考量。
公私部門有了共同的目標及新的服務方案後,為達成目標,公私部門兩者協 調,強調兩組之間建立共同的行政標準。兩組之間的關係仍是獨立的;而協力則 是強調彼此分享整合的人力、預算,以及整合的方案等資源與權威。本研究公私 協力的組織單位協議目標建立後,依能力責任分組,協力單位要信任各組織協力 的能力,協力過程在建立信任後,較易成功。協力過程中經常有意見分歧時,衝 突管理在協力過程中相當常見,協力夥伴該如何運用資源與平衡彼此權力,並有 效管理衝突,在協力過程中是相當重要的(整理自陳定銘等 2012)。協力的過程,
讓我們能觀察出協力組織的互動經過,也在這過程中可以修正互動模式,這是本 研究的第二構面。
第三構面為治理結構,就是組織結構,治理結構是一個動態的過程,會隨不 同組織成員增減而改變。在學者劉坤憶(2003)說明地方治理與地方角色職能的 轉變中有三種結構,第一種為層級結構,地方政府與地方組織,受中央政府的指 揮監督辦理「委辦事項」,此為層級節制的治理結構。第二種為政府業務委託民 間辦理之「市場治理」結構,第三種是為達成某項政策目標或利益,往往主動或 被動結合各類組織,這就是屬於「網絡的治理」結構。
新埔花燈文化活動原本就屬地方發起的節慶活動,其協力組織也由成員努力 去構築,所以,基本上它是屬網絡的治理概念,屬公部門的中央政府組織,基本 上在此活動中屬於指導單位,唯活動所在地為新埔鎮,有些需要決策的部分還是 要請示地方政府。
第四個構面就是績效衡量,協力組織經過不斷的改變運作模式,在組織協力 下,內部、外部與參與民眾的滿意程度、活動的決策與成效會影響整個活動。花 燈文化活動舉辦四年是否可找出永續經營與評估的模式,對地方的發展有很大的 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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