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交通大學
客家文化學院客家社會與文化學程
碩士論文
公私協力推動客庄傳統節慶研究:
以新竹縣新埔鎮"迎花燈"活動為例
How does the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work in Promoting the
Traditional Hakka Folk Event? A Case Study of Hsin-Pu
Lantern Festival in Hsin-Chu Taiwan
研 究 生:賴慧珠
指導教授:林崇偉 博士
中 華 民 國 一 ○ 三 年 七 月
公私協力推動客庄傳統節慶研究:
以新竹縣新埔鎮"迎花燈"活動為例
How does the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work in Promoting the
Traditional Hakka Folk Event? A Case Study of Hsin-Pu" Lantern
Festival" in Hsin-Chu Taiwan
研 究 生:賴慧珠
Student:Huei-Chu Lai
指導教授:林崇偉
Advisor:Chong-Wey Lin, Ph.D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客家文化學院客家社會與文化學程
碩 士 論 文
A ThesisSubmitted to Degree Program of Hakka Society and Culture College of Hakka Studies
National Chiao Tung University in partial Fulfillment of the Requirements
for the Degree of Master
In
Degree Program of Hakka Society and Culture
July 2014
Hsinchu, Taiwan, Republic of China
I
公私協力推動客庄傳統節慶研究:
以新竹縣新埔鎮"迎花燈"活動為例
研究生:賴慧珠 指導教授:林崇偉教授
國立交通大學客家文化學院客家社會與文化學程碩士班
摘要
如何結合公私部門的力量,保存具地方性與獨特性的傳統節慶文化活動,更 由此帶動地方產業經濟,並推動客家鄉鎮的觀光發展,是近年客家文化創意產業 研究領域的重要方向。 本研究以公私協力理論為基礎,親身參與觀察紀錄已具有百年歷史的新竹縣 新埔鎮「迎花燈」傳統節慶文化活動,深度訪談 7 位公部門與 9 位私部門人士, 並結合協力過程的四大面向:環境條件、協力過程、治理結構、績效衡量,整理 「迎花燈」活動的運作方式、歸納分析參與者的意見,以探討運用公私協力互動 機制來整合推動地方活動的有效協力合作模式,以及長遠的經營策略。 研究發現公私組織協力的關鍵在互相信任、彼此尊重,以及充分溝通,由此 方能提高參與意願,落實保存推廣傳統節慶文化活動的目標。從四大面向來看: 一、環境條件面向:參與人員的意願、認同、目標和政策制度對活動推展有重要 影響;二、協力過程面向:公私部門須給予組織最大自主權,參與者要彼此信任, 才能呈現高度協力關係;三、治理結構面向:公部門運用整合行銷,扮演橫向聯 繫、縱向傳達的溝通角色,建立有效的公私協力網絡治理模式;四、績效衡量面 向:對參與民眾可以凝聚在地情感,共創集體記憶;對協力成員部份則須注意服 務整合,地方文化傳承,以及共享協力成果。 關鍵字:公私協力、客庄、傳統民俗、新埔迎花燈、節慶活動II
How does the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work in Promoting the
Traditional Hakka Folk Event? A Case Study of Hsin-Pu Lantern Festival
in Hsin-Chu Taiwan
Student: Huei-Chu Lai Advisor: Chong-Wey Lin, Ph.D
Degree Program of Hakka Society and Culture, College of Hakka Studies, National Chiao Tung University
ABSTRACT
It is a significant direction for the research of Hakka folk innovation industry that how to combine public and private power, how to preserve localized and unique traditional festivals and then further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local industry economy and the tourism in Hakka towns.
With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as the theoretical foundation, the author participated in, experienced and recorded the Hsin-Pu “Lantern Festival” in Hsin-Chu, Taiwan and had deep interview of 7 public department personnel and 9 private department employees. The four aspects of the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were combined:environmental condition, cooperation process, treatment structure and performance evaluation, the operation methods of “Lantern Festival” were arranged and the opinions of participants were concluded and analyzed to explore the effective cooperation mode and long-term operation strategies by applying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mechanism to promote localized activities. It was found in the research that the key part of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is mutual reliance, respect and full communication, which will enhance the participation willingness and put the target of preserving traditional festivals and cultural activities into practice.
From the four aspects: 1. environment conditions: the promotion of activities is greatly influenced by the willingness, recognition, target and policy system; 2. the partnership process: public and private departments should authorize the organization the maximum decision-making power and the participants should have trust with each other to establish the high cooperation; 3. treatment organizations: the public departments should apply integrated marketing and play the role of all-round communication to establish effective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treatment mode; 4. performance measurement: the emotion of participants can be condensed and collective memory can be created; the partnership members should pay attention to service integration, local culture inheritance and sharing partnership achievements.
Key Words: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Hakka Folk, Traditional Festivals, Hsin-Pu Lantern Festival, Folk Activities
III
誌謝
人一生中有許多重要的階段,研究所的學習過程是我人生中很特別的經歷。 在寫論文期間,感謝縣政府團隊中的機要秘書陳冠義先生、文化局蔡榮光局 長與機要科員陳文智小姐,鎮公所的賴江海鎮長與民政課蕭淑玲課長與范家禎課 長、潘鵬仁董事長帶領的廣和宮團隊、劉興星藝師、林政洋先生及花燈協會的保 志、保良、興宗、楷芯、麗珍、及花燈協會的會員們,讓我參與您們的會議與活 動也提供許多寶貴地意見,感謝有您們,才能讓我們新埔花燈再綻光芒。感謝所 有公私部門人員對我的照顧,您們對於新埔花燈的努力,讓我看了很感動,讓我 在公私協力上有了實務的對照與認識。 在田野調查中,感謝新埔鎮民羅吉鈿先生、徐漢勳先生、張文軒老師、黃有 福老師、魏錦勳先生、陳煥榮先生、劉桂珠女士,這些伯伯、叔叔、阿姨們,提 供珍貴的史料及口述歷史讓我對新埔花燈有了更深的認識。身為新埔人,想為家 鄉盡點心力,使命感油然而生,在蒐集資料與耆老口述歷史時,特別有勁!新埔 駐地站張寶釧老師也提供一些寫作指引,也因為有您們幫忙,才能讓這本有關新 埔花燈論文更加充實。 感謝淑琴學姊提供一些花燈資料及任職於科大的學長魏文彬老師給予寫作 上的建議,還有常常在深夜互相討論的琬柔學姊,你就像個資料庫,讓我在寫作 上有疑問時能及時提供解答。同門的金益與美芳常常互相加油打氣、一起討論, 在寫不出論文時苦中作樂,相互作伴的感覺真好!既是同事又是同學的玉伶,感 謝你常常提醒我許多事,有你在讓我很放心! 感謝我的父親帶著我四處拜訪地方人士蒐集史料,母親也時時關心擔心女兒 太累,時時提供補品。大哥研究客家文化多年,提供許多史料、相片與寫作建議, 感謝公公、婆婆讓我無後顧之憂專心做研究,更要感謝先生在我念研究所期間, 擔負家中大小事,家中兩位帥哥,媽媽對你們抱歉了,念書期間沒有太多時間陪 你們,希望你們可以感受媽媽的努力與堅持。 在研究所期間也認識了許多的老師,感謝張維安院長及林欽榮教授在計畫發 表時給予後續寫作建議與方向,感謝烈師老師、宏宇老師、潘美玲老師、維德老IV 師、瑞枝老師、大和老師、欣怡老師、莊英章老師,每位教授都各有不同特質, 帶我走進不同領域的學術殿堂,還有助理旻秀小姐,謝謝你對我的協助。 謝謝李青松教授與陳墀吉教授在百忙之中擔任我的口試委員,您精闢的解析 與建議,讓我非常佩服,讓我的論文能更加精進與充實。 最後,當然最感謝的就是指導教授林崇偉老師,在課堂中拓展了我的視野、 擴大了我對事物的思考角度,認真的教學更實質影響了我對工作的態度。老師的 "崇偉共學社"發揮很大的功能,讓我們認識學長姊及學弟妹們,提供了一個相互 學習交流、討論的平台。老師也常利用半夜替我們修改論文,讓我們隔天一早就 可看到修正內容,讓我們第二天能順利進行寫作,近乎每周的討論,讓我的論文 更臻詳實。感謝老師要我更改個案與方向,讓我這個新埔人能了解新埔事而再次 與新埔有更深的連結。 親愛的 802 班孩子們,謝謝你們在這一年間體諒老師研究的辛苦,看你們愈 來愈成熟、表現愈來愈好,讓我覺得好欣慰,研究過程中還常常請代導奕豪老師 帶班,感謝代導對我們班的付出與關心。感謝郁珍的協助、文正的關心,讓我覺 得好溫暖。還有許多同事及親朋好友的鼓勵與加油,謝謝您們,我都會感念在心! 慧珠謹誌於 國立交通大學客家社會與文化學院 民國一○三年七月
V
目錄
中文摘要... I 英文摘要... II 誌謝 ... III 目錄 ... V 表目錄... VII 圖目錄... IX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問題 ... 4 第二章 文獻回顧... 7 第一節 節慶活動 ... 7 第二節 公私協力 ... 17 第三節 協力治理互動模式探討 ... 22 第三章 研究方法... 29 第一節 研究場域 ... 29 第二節 研究對象 ... 34 第三節 研究架構 ... 40 第四節 研究設計 ... 43 第四章 研究成果與分析... 49 第一節 新埔花燈文化歷程分析 ... 49 第二節 參與協力組織之公私部門與互動模式分析 ... 80 第三節 地方活動協力過程指標之析探 ... 101 第四節 新埔花燈活動未來展望 ... 129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135VI 第一節 研究結論 ... 135 第二節 研究者對活動整體的建議 ... 142 第三節 研究限制與對後續研究者的建議 ... 145 參考文獻... 147 期刊、雜誌、新聞文章 ... 147 書籍 ... 148 研究報告 ... 149 碩博士論文 ... 150 未出版品 ... 151 網路資料 ... 151 附錄 ... 154 一、公部門訪談資料 ... 154 二、私部門訪談資料 ... 185 三、在地耆老及文史工作者訪談資料 ... 201 四、會議紀錄資料 ... 208 五、新埔花燈詩句 ... 218 六、街頭團景閣 ... 223 七、訪談人授權同意書 ... 225
VII
表目錄
表 2-1:客家民眾對推廣客家文化的建議 ... 8 表 2-2:客家民眾保存文化提高認同之建議 ... 9 表 2-3:花燈、藝閣歷史淵源流變 ... 12 表 2-4:台灣燈會主燈主題及地點一覽表 ... 14 表 2-5:跨組織關係表 ... 19 表 2-6:台灣公私協力相關研究論文 ... 21 表 3-1:訪談對象相關資料一覽表 ... 34 表 3-2:公部門訪談對象 ... 36 表 3-3:私部門訪談對象 ... 38 表 3-4:公部門訪談大綱 ... 46 表 3-5:私部門訪談大綱 ... 47 表 3-6:文史工作者、在地居民訪談大綱 ... 48 表 3-7:訪新埔民俗店負責人 ... 48 表 4-1:花燈活動落地掃表演活動 ... 51 表 4-2:光復後迎花燈檔案照 ... 56 表 4-3:具廣告、政令宣導功能之藝閣 ... 57 表 4-4:新埔迎花燈歷史資料相片-1 ... 58 表 4-5:新埔迎花燈歷史相片-2 ... 60 表 4-6:新埔迎花燈歷史照片-3 ... 61 表 4-7:馳名新埔歷年花燈史集 ... 64 表 4-8:飛機造型之花燈車 ... 65 表 4-9:落地掃表演 ... 67 表 4-10:再獻新埔花燈風華預計行程表 ... 71 表 4-11:新埔 2010 社區再造研習活動情形 ... 73 表 4-12:2011 新埔鎮花燈故鄉重現迎百年活動照片 ... 75 表 4-13:2012 新竹縣燈會-綻放新埔花燈節 ... 76 表 4-14:2014 新埔花燈迎天穿-龍王在現 ... 77 表 4-15:參與公私部門組織 ... 80 表 4-16:廣和宮成立之陣頭 ... 88 表 4-17:廣和宮 2014 年辦理活動相片 ... 88 表 4-18:廣和宮天穿日活動 ... 89 表 4-19:劉家五代祖傳工藝一覽表 ... 90 表 4-20:新埔民俗店工廠 ... 91 表 4-21:新埔民俗店展覽館陳列之作品 ... 92 表 4-22:新竹縣花燈文創協會設立資料 ... 93VIII 表 4-23:新竹縣花燈文創協會函及立案說明書 ... 94 表 4-24:花燈活動主舞台 1 ... 98 表 4-25:花燈活動主舞台 2 ... 99 表 4-26:客家委員會築夢計畫補助作業要點 ... 104 表 4-27:2014 年新埔花燈迎天穿活動公私協力參與協力人員 ... 111 表 4-28:公私部門會議 ... 113 表 4-29:統籌會議後立即召開小組會議 ... 118 表 4-30:參與花燈活動頒發感謝狀與頒發踩街評選前 10 名獎金與獎狀 ... 127
IX
圖目錄
圖 1-1:新埔街頭團恭迎花燈紀念 ... 1 圖 2-1:跨部門服務配置的連續體 ... 19 圖 2-2:公私部門垂直分隔互動模式 ... 23 圖 2-3:公私部門水平互補互動模式 ... 23 圖 2-4:公私部門水平融合互動模式 ... 24 圖 2-5:公私協力理論模式關係圖 ... 25 圖 3-1:客家人口達六成以上高密度客家鄉鎮圖 ... 30 圖 3-2:新竹縣行政區域圖 ... 30 圖 3-3:新埔案內圖(1936 昭和十一年) ... 32 圖 3-4:新埔鎮街道圖 ... 32 圖 3-5:新埔鎮都市計畫圖 ... 33 圖 3-6:本研究架構圖 ... 41 圖 4-1:街頭團景閣(繕校於附錄六) ... 53 圖 4-2:民眾在家門前、陽台觀看迎花燈 ... 58 圖 4-3:新埔花燈勸世文 ... 66 圖 4-4:花燈與火樹銀花合,夜間真如白晝同 ... 66 圖 4-5:2014 客委會參與新埔花燈燈座 ... 82 圖 4-6:2014 新竹縣政府參與新埔花燈燈座 ... 83 圖 4-7:2014 新竹縣政府參與局處組織 ... 83 圖 4-8:新埔鎮公所組織圖 ... 84 圖 4-9:2014 新埔鎮公所參與新埔花燈踩街 ... 85 圖 4-10:廣和宮 ... 86 圖 4-11:國語講習所幼兒部開所式紀念(廣和宮前) ... 86 圖 4-12:2014 廣和宮(三山國王廟)參與新埔花燈燈座 ... 87 圖 4-13:新埔花燈協會組織圖 ... 95 圖 4-14:節慶活動性質與參與主體轉變 ... 96 圖 4-15:政策轉變使公私部門治理產生轉變 ... 99 圖 4-16:組織關係人橫向連結(水平互動) ... 100 圖 4-17:林政洋與劉興星簽訂契約 ... 109 圖 4-18:2013 台灣颩燈會組織分工圖 ... 121 圖 4-19:2014 新埔花燈活動公私組織圖 ... 123 圖 4-20:公私部門的協力關係圖 ... 125 圖 4-21:各協力組織提供完善的協力環境 ... 137 圖 4-22:各組織工作服務分配表 ... 138 圖 4-23:公私部門協力網絡關係 ... 1391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新竹縣元宵燈會2012年在新埔鎮舉辦,活動內容多元,民間團體協力與各 級團體的演出使整個活動廣受好評,整個燈會的重頭戲就是夜間「動態花燈踩街」 活動。從2011年(復辦第一年)共 28 單位36隊踩街隊伍參與遊行,隔年成為 新竹縣燈會,隊伍已增至 64 隊,當晚參與的民眾感受到新埔花燈文化的力量, 此活動受到當地人民及團體廣大的回響。 在碩一下學期的研究方法課程中,老師要我們「老照片•說故事」尋找歷史 相片或歷史檔案。在尋找過程中發現一張昭和丙子年(1936)拍攝之老照片"新 埔街頭團1 —恭迎花燈紀念"的珍貴相片(圖 1-1),這讓我和 2012 年參與新埔迎 花燈活動有了連結,也悄悄地開啟我的論文想像。 圖 1-1:新埔街頭團恭迎花燈紀念 資料來源:賴志城先生提供 1 新埔街頭團:新埔鎮鬥花燈分成街頭與街尾兩方,以現中正路自由聯盟商店為界,稱東或東洋 為街頭,稱西或西洋為街尾。2 目前全台各鄉鎮瘋節慶下,王一芝在遠見雜誌節慶專刊(2013:12)中說到, 節慶旅遊絕對是最能深入了解台灣的捷徑,沒有一種旅遊方式,比節慶旅遊更多 元,能從民間習俗、宗教文化、藝文生活、地方特色,甚至農特產品等各面向, 深層地切入台灣人的庶民生活。以近幾年來看,台灣社會型態轉變,國人注重休 閒娛樂,不管由政府或民間團體辦理的活動都非常多元,也顧及各年齡層的人士 參與。 記憶中六十、七十年代參加其他鄉鎮的活動,都是屬於較傳統的廟會平安戲 的大拜拜活動,公部門也無特別的城市行銷推廣或農特產促銷活動,從農業社會 轉型至工商社會,人與人之間愈漸疏離。民國九十年,政府全面實施周休二日, 推動國民休閒旅遊,帶動了民眾的休閒風潮,讓國人走出戶外。所以,中央、地 方政府與地方團體之間隨著許多政策的轉變有了頻繁的互動,以往由公部門決策 活動,轉變成公部門與私部門協力的關係,由政府治理的界線也不明顯了。地方 有了政府單位的支援,許多社區及各地方政府近年來積極辦理許多特有及具有在 地性的地方活動。政策的轉變讓公私部門轉成夥伴關係,在合夥的基礎下,協商 共同目標,資源在協力治理後更豐厚,互動模式因此也產生了變化。 近年政府推動許多政策,如「一縣市一特色、一鄉鎮一特產」,與「每月一 節慶」活動。文化建設委員會在 1994 年提出「社區總體營造」概念,強調的是 改變公部門由上而下的施政模式,而由地方組織由下而上的自發性運作,注重辦 理活動關係人的橫向連結,此概念讓許多傳統文化活動有了不同的發展樣態。地 方活動在各地上演,為發展在地觀光,各鄉鎮活動的新興與再現和地方政府、地 方人士的經營息息相關。 各縣市政府、鄉鎮公所,依其地方產業或地方文化之特性,陸續舉辦一年一 度的地方性活動。在政府政策的推動下,公私部門或在地組織均希望能為地方帶 來產業發展與經濟效益。各地的地方文化產業發展均不相同,公私部門如何因應 地域文化差異、參與人士背景與產業需求的不同,在活動期間找出最合適的協力 關係模式,將是推動地方化產業活動時,所面臨的重要議題(彭雅絹 2011)。 目前各縣市政府為推動地方觀光普遍皆以「節慶活動」方式結合地方產業發 展地方特色,建國百年客委會補助辦理「新埔鎮花燈故鄉重現迎百年」,重現了 當年踩街熱鬧景象。在參與活動的過程中,令研究者好奇,新埔花燈板車別於以 往我們看過的花燈車,小時候看過祈福遶境或「迎花燈」皆是放置在小貨車上, 新埔踩街遊行之花燈是放置在板車上面,由人力拖行,再行進間產生了許多與群
3 眾互動的趣味。心中有了些疑問,為何小時候沒有這樣的經驗與記憶,詢問父親 才得知,此花燈板車遊行已停辦四十幾年,當年分為街頭、街尾兩方文人在花燈 錦閣上用詩句相互較勁。2012 年新竹縣燈會,2013 年台灣燈會在新竹縣舉辦, 皆讓新埔鎮與眾不同的花燈,精彩呈現在國人面前,在公私協力下,公部門及私 部門及新埔鎮民成功的為自己及下一代打造一輩子的回憶。 這消失的傳統活動為何停辦四十多年?那又是在何種情況下復辦?為何由 地方人士復辦此活動後,隔年新竹縣燈會在新埔鎮辦理?為何第三年台灣燈會雀 屏中選在新竹縣舉辦,是否與新埔鎮花燈活動有很大關聯性?為何復辦第一年 後,新竹縣公部門團隊願意大力支持此活動?一個消失的傳統文化活動又是如何 再被提起,在短短一兩年時間內又如何成功的行銷至屬全國性的台灣燈會,活動 的轉變是如何治理的?由地方組織發起的地方活動如何結合公部門參與?公部 門又如何結合私部門與社區組織來共同參與地方活動?鄉鎮公所及私部門如何 申請縣市政府或中央單位經費來發展地方活動?有多少人的付出才能撐起一個 活動?這些疑問更加深我探索此文化的動機。 目前全台各縣市鄉鎮地區,辦理許多的傳統節慶活動,節慶活動所要傳達的 地方文化是什麽?此文化對地方有何特殊意義?此地方活動能受到公部門多少 關注?未來之發展更是許多在地人關心的。研究者藉由相關的文獻回顧及多方的 組織協力關係與實際活動的參與,去探討地方活動的發展與協力組織有何關係? 研究者將以新埔花燈文化活動,其活動協力組織關係為研究對象,探究地方節慶 活動發展在這些組織的努力下,如何激盪出更多火花讓活動更能深植人心,並期 藉由公私部門、地方組織與在地居民共同參與的方式,讓整合推動之動力,表現 在社區地方文化節慶上,讓地方活動永續發展與傳承,期能提供地方節慶活動規 劃與未來舉辦活動之依據,也希望藉此研究能紀錄日據時代新埔失去的花燈文 化,讓新埔重要的歷史文化做個註解,並提供相關單位與地方做為日後參考。
4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問題
早期農業社會農民為穀物風饒,有許多的敬天祈福的廟會活動,在社會型態 及家庭結構的改變下,傳統廟會活動在時代快速變遷而漸式微,觀光局在「觀光 旗艦活動」中,要求縣市政府提出最能代表當地特色的地方活動,在凸顯獨特性 下,才能吸引觀光客到地方活動。 每個鄉鎮辦理之花燈節慶活動實無太大差別,內容大多就是靜態花燈展示再 輔以一些當地的表演節目,有些節目對於節慶主題實無太多相關連結,遊客流連 最多的部分就屬靜態燈區與美食區。但研究者參加過 2012 年新埔鎮舉辦的花燈 節慶活動後,對於新埔鎮舉辦的花燈活動與其他地方大大的不同,在於新埔鎮有 屬於自己獨特的花燈文化活動-動態花燈板車遊行,這麼特殊的節慶活動,讓在 此成長的我從未見過(研究者未參加 2011 年復辦後第一年的活動)。 新埔燈會活動如何和其他地區呈現不同的樣貌,活動又是如何形成,此文化 對於新埔在地人有何使命與覺醒、此活動對於新埔在地的生活又有什意義。我擬 透過新埔花燈文化活動,了解從日據時代新埔花燈歷史活動過程的消失與重現, 復辦後這些參與組織是如何被串聯起,參與幾次花燈協調會,並初步了解認知地 方組織如何串連在地人士與地方公部門,協力辦理具文化的地方活動。 小鎮特色活動證明也能帶動地方觀光、台南鹽水蜂炮、平溪天燈(2013 年 12 月獲選全球 14 大生前必遊景點)、大甲媽祖、宜蘭頭城搶孤活動都是深具地 方代表性的文化活動,消失了四、五十年的傳統活動又是在何狀況下恢復辦理? 全台各地是否還有像新埔動態花燈深具地方性、獨特性的文化活動,還沉睡在歷 史深窖中,尚未被挖掘! 花燈文化活動就只有賞花燈或踩街遊行嗎?其花燈活動對地方有何文化意 義內涵在其中?新埔花燈文化活動對於當時的新埔鎮有何時代的意義與歷史背 景?所以,以協力治理關係研究地方活動的發展,利用協力治理之互動模式,探 討協力組織對地方上的傳統文化活動有何影響與地方具獨特性的活動發展做實 際的陳述與比較。期此研究能讓公部門與地方組織有一股合作力量,讓停辦多年 的花燈文化活動能夠再度重現當年景象,能讓在地文化透過公私協力,再創小鎮 風光!根據上述研究問題,本研究提出的研究目的如下:5 一、探討 2011-2014 年新埔花燈踩街系列活動,在公私部門協力下,舉辦的方式、 內容、型態及規劃有何不同。 新埔花燈活動是日據時代的節慶活動,屬於地方傳統歷史節慶活動。 2011-2014 年,此四年組織、活動內容變化極大,第一年由民間發起,第二 年由新竹縣主辦,第三年台灣燈會在新竹縣,第四年又回到地方活動時,參 與的團隊治理關係是如何調整與改變? 二、探討參與新埔花燈文化活動之公私部門,參與組織如何協力分工、資源如何 運用並彼此信任而達成共同目標。 協力模式運作在推展地方文化的發展過程中,是扮演重要的推手。2011 年試 辦活動,受到廣大迴響,第二年擴大辦理,其過程中如何協力,資訊是否公 開,哪個部門劃分權責、整合各部門資源。 三、公私部門變成夥伴關係後,其功能為何。其扮演的角色及在治理推動地方活 動之效益。 新埔迎花燈活動屬於地方小鎮的活動,公私部門如何角色轉換共同推動地方 活動,考驗地方人士與地方政府的效能。治理是個過程,是須經過公私部門 協調與持續互動的,在相互溝通與責任分配上是否須建立一共同機制,以利 推動地方活動增進地方利益? 四、探討活動如何融入在地居民的生活脈絡,以及活動所欲達成的價值及成果效 益的檢視。 文化活動的獨特性需要地方人士來傳承,新埔花燈踩街活動呈現當地過去歷 史,透過在地人士喚起地方記憶,藉由這樣的活動行銷小鎮特色並連結地方 產業,達到「一鄉鎮、一特產、一特色」之目的。新埔花燈文化活動在地方 文化產業的分類中屬於民俗文化活動類,此活動結合廟會、慶典、傳統技藝 與生活禮俗,這與地方的生活脈絡息息相關。 新埔花燈文化活動是一個傳統的地方節慶,在於找尋相關資訊時,文獻資料 闕如,研究者在搜尋台灣碩博士論文加值系統,未搜尋到任何有關新埔花燈文化
6 活動的文獻資料,在網路上相關的資訊也僅有這幾年活動的報導,未深入提及花 燈傳統文化內涵部分,盼本研究能夠整理與記錄新埔花燈踩街停辦前之原貌與復 辦後活動過程之建檔工作,並探討其公私協力治理後對新埔在地節慶產生的價 值。舊有活動透過公私協力,在公私協力過程中檢視成果效益,讓老文化加入新 元素,展現再生魅力,期以這樣的研究能喚起各地重視已消失的傳統活動。
7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由於全球觀光活動日益活躍,密切交織於各種經濟、文化與社會因素,不僅 導致國家全力開始積極介入相關觀光活動領域,學術性的觀光研究也逐漸開展成 形(林新棠 2012)。本研究第一章緒論說明了研究背景與動機、目的與研究問題, 接著我將進行相關的文獻探討,作為此研究的理論基礎。本研究主題「以公私協 力治理推動客庄節慶活動研究-以新竹縣新埔鎮花燈文化活動為例」,本章共分 三節第一節探討節慶活動,第二節探討公私協力相關論述及第三節協力治理互動 模式探討,最後再將其作一歸納整理。第一節 節慶活動
一、節慶活動的意涵
活動原本是人類用以記錄特殊事件的儀式,發展至今,活動之舉辦已變成一 種專業,更進而發展成產業。不論是企業或官方所舉辦之活動,都不斷的要強調 活動所要傳承的文化,並隨時代之演進,以創意方式賦於活動更多新意(周德禎 主編 2011:144)。體驗經濟的來臨,節慶活動(festival)與特殊活動(special event) 在國際觀光上的重要性已逐漸受到重視。在國際上,愈來愈多的國家以推動節慶 活動做為保存民族傳統文化與藝術的策略方法之一,或是在自然資源缺乏地區, 藉由舉辦節慶活動來帶動地方經濟發展(行政院委託報告 2013)。 吳淑女(1995)指出,節慶本身是一種可以包裝、淨化、創新及復古的活動 慶典,它可以妥善運用獨特文化及景觀優勢,藉由節慶活動來強調主題以及塑造 形象。節慶活動之推廣對國內外休閒觀光業的發展日趨重要,尤其是與歷史古蹟 及文化相關的節慶活動更是如此,且透過節慶的舉辦,可彌補觀光景點不足的缺 憾,進而吸引遊客前來觀光(魏源金、莊萬進 2007)。 節慶活動一詞 Allen et al.(2008)指的是為了紀念或慶祝特殊時間的事件, 或是為了達到特定的社會、文化、企業目標,而精心或刻意設計的獨特儀式、典 禮、演出或慶典。因而,節慶活動可以包含國定假日的慶祝、重要的社會發展紀8 念日、特別的民俗文化展演活動、重要的運動競賽、招商或促進貿易的會議、產 品公開發表會等等。 客委會辦理及協助各式活動時,所強調的是發展各地方的客庄特色,保留客 家文化,讓大眾認識客家歷史與藝術,也為了提振地方產業活動,使原本固有產 業或新興產業得以發展,帶動地方經濟、繁榮客庄(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2013:258)。 在《99年至100年全國客家人口基礎資料調查研究》中,客家民眾對於行政 院客家委員會未來推動客家文化的具體建議方面,主要是認為「多舉辦客家相關 文化的活動」(37.1%)與客家美食推廣活動比率占最多。(參見表2-1)具體建議 如:舉辦客家文化活動、客家文物展、客家美食小吃、教唱歌謠等延續客家的文 化,並讓客家人與非客家人都可以認識客家文化,而這些活動應該要具有整體的 規劃。 表 2-1:客家民眾對推廣客家文化的建議 文 化 內 容 百分比 1 多舉辦客家相關文化活動 37.1 2 舉辦客家美食推廣活動 7.8 3 更多媒體管道加強客家文化宣傳 6.6 4 在學校推廣客語教學及認識文化 5.2 5 保存及維護客家文化 4.3 6 從社區推廣客家文化 3.6 7 設立客家文化園區 1.8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自張維安等(2011:166) 《99年至100年全國客家人口基礎資料調查研究》 客家民眾對行政院客家委員會未來保存哪些文化,對提高民眾的「客家認同」 最有幫助的具體建議方案,調查結果(如表2-2所示)。主要是保存客語、保存 客家傳統美食、保存文物、古董和保存慶典儀式為主。在保存客家傳統美食上, 建議「民以食為天,可以藉此尋求客家族群認同文化」、「延續客家美食的風味 和特色」;在保存慶典儀式上「特定節日的慶祝活動如元宵、天穿日、冬節,在 客庄擴大辦理,吸引遊子歸鄉」、「客庄的12節慶推廣與介紹,讓年輕人更瞭解 客家文化」、「要多參與客家舉辦的文化慶典活動瞭解自己的文化」這會讓客家
9 人從生活中去瞭解到客家文化進而提高客家認同」。《99年至100年全國客家人 口基礎資料調查研究》。 表2-2:客家民眾保存文化提高認同之建議 文 化 內 容 百分比 1 客語 25.8 2 客家傳統美食 19.1 3 文物、古董 11.8 4 慶典儀式 11.2 5 傳統建築 10.6 6 客家山歌與民謠 10.0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自張維安等(2011:P167)。 《99年至100年全國客家人口基礎資料調查研究》 客委會自2009年起開始辦理「客庄十二大節慶」,客庄十二大節慶,每年超 過千萬的觀光人潮,帶來無以數計觀光產值,目的也是希望能串起全國客庄的力 量,保留客家精神,永續節慶對客家人的意義。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2013) 說明,在2012年我國大型地方節慶活動中,,以年節與元宵節系列活動之傳統民 俗類活動為數最多,如燈會,辦理這些活動讓民眾了解其中的文化意義與特色精 神,讓全國都能參與各地客家的盛會,讓更多人了解客家文化。 朱盈蒨認為節慶活動在台灣一直扮演著文化延續的角色,各地政府結合當地 特色,利用其具代表該地民族性、地方特色的慶典活動來吸引遊客的造訪,強化 當地形象,創造地方發展商機,楊曾麗丹(2012)也說明具有文化性、地方特色 和歷史傳承的活動,較易有高忠誠度者對節慶活動的持續支持。 綜合上述學者觀點:節慶活動是記錄特殊事件的儀式與社會文化的表現,也 是扮演延續文化的角色,是具有特定主題意義與保存民族傳統文化的社會活動, 讓參與者感受地方活動的獨特性與特殊體驗,對於目前國內外觀光休閒業發展日 趨重要。節慶活動具獨特性、地方性、稀有性與創意性再搭配在地產業活動,皆 會為地方帶來可觀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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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節慶活動的功能
在羅盛國(2007)認為地方產業活動是地方經濟的利器,能為地方帶來觀光 人潮及收入,全台各地近年來展開如火如荼的地方產業活動大拜拜,以文化之名 行經濟之實,確實創造了大量產值。 劉志鈺、張志青(2009)在不同節慶活動與地方行銷策略地探討中說明,優 質的節慶活動能為地方帶來人潮、錢潮,而較差的活動內容反而會造成遊客滿意 度的下降,對地方則反而會產生負面評價。節慶活動主要是地方文化「內發性」 的發展,唯有對地方產生認同,才能進而對地方文化發展傳承貢獻心力(朱盈蒨 2010)。 節慶活動是社會文化藉由表演及展演方式,達到溝通及創造的功能,人們在 參與中得到體驗與理解,進而再創造與再呈現,使社會文化獲得新生(李明宗 2002)。陳柏州等說明台灣的節慶,可以簡單分為兩種,一種是國曆節日、另一 個是農曆節日,國曆紀念日以人為主要因素,在國家發展中有重大意義。農曆節 慶由生活環境與文化習俗發展而成,是具有地方意識與認同的功能,根植於地方 的自然與社會環境的傳統節慶,通常具有宗教或文化歷史的淵源。 本研究之個案新埔花燈文化活動屬農曆節慶活動,此活動日期是在農曆一月 十五日(元宵節)至農曆一月廿日(天穿日)結束。元宵節是傳統的新年的最後 一天,也就是過了元宵節後,才結束農曆新年,為延續過年的氣氛,所以有小過 年之稱。文史工作者劉還月指出,回歸古老的傳統來檢視,可以發現所有的元宵 節俗,都為了滿足人類祈求財、子、壽的三大願望,如炸寒單或炸土地公(財神) 會愈炸愈發(苗栗火旁龍節)、元宵祈子的風俗,最主要的象徵莫過於「燈」,燈 與丁同音,因此元宵所有的迎燈、提燈之俗,都在祈求添丁,人們用燈象徵求子 (東勢新丁粄節),以龜象徵壽(吉祥和長壽),所以元宵活動中澎湖還有乞龜活 動(劉還月 2000:29-30)。 目前全國鄉鎮同時舉辦最多的活動就屬元宵活動,其中台灣燈會每年在各地 輪流辦理,是目前全台最大最多人參與的活動,活動持續辦理至天穿日後結束。 在客家習俗中,過年要放到天穿日才算結束,且天穿日要放下手邊工作,休息一 天,因為老一輩的人認為在天穿日賺得再多,也會從破洞中流失。目前在客委會 努力積極的營造下,全國各縣市上百個客家團體同步舉辦天穿日活動,天穿日已11 列為全國客家日。(整理自自由時報電子報 2012.02.12)元宵節與天穿日已漸漸 被形塑重要的民俗節慶活動,此相關活動每年都為辦理的縣市帶來人潮與商業利 益。每個人在參與活動的過程中,都是親身經歷,在活動體驗的過程中有獨特的 價值與不同他人的體驗與生活經驗。
三、台灣的花燈文化
燈籠與中國人生活息息相連,廟宇中、客廳裡,處處都有燈籠。仔細推算, 中國有燈是秦漢以後的事,有紙燈籠又可能是在東漢紙發明之後。中國的燈籠, 不僅是用以照明,它往往也是一種象徵,吳敦厚說,他以前做新娘燈(即宮燈) 就代表婚禮喜慶;竹篾燈則告示這是喪葬場合;傘燈(字姓燈)2 ,因「燈」與 「丁」語音相同,意味著人丁興旺。所以,過去每家都有字姓燈,懸掛在屋簷下 和客廳中(教育部數位教學資源入口學習網 2014.02.16 )。 元宵觀燈的習俗起源於漢朝初年,唐開元年間,為了慶祝國泰民安,乃紮結 花燈,藉著閃爍不定的燈光,象徵「彩龍兆祥,民阜國強」,花燈風氣至此廣為 流行。迎神賽會上,神明的陣頭前仍有兩盞大燈籠,就是這種習俗的延續。不過, 燈籠最讓人遐思、期盼,恐怕還是元宵節的花燈。(教育部數位教學資源入口學 習網 2014.02.16)。 二次世界大戰日軍治台期間,每年花燈行列時舉時輟,當時,艋舺青年團長 黃玉對以提倡兒童娛樂為由,獲得日本政府特許,連續幾年在台北萬華地區舉行 花燈比賽大會,獎勵兒童製作各種花燈參加比賽,而對參加的兒童每人分給牛奶 糖一盒,在龍山寺前集合,編隊整列,遊行艋舺市區,到青山宮評定成績,發給 獎品,花燈民俗才得以沿傳下來(中華文化天地 2013)。 台灣光復以後,日趨繁榮,而每年元宵的燈會也一年比一年熱鬧,到處都有 人出售種種精巧的花燈,當年販賣燈籠的雜貨店,整個門面都擺滿了各式各樣的 燈籠。兒童們成群結隊,拿著各式花燈,或拖著各式車燈,在街上遊玩。也有民 間音樂團體敲鑼擊鼓,在彩街上慶賀元宵。而更重要的是,各地主要寺廟都在元 宵節懸掛花鳥人物等華麗的花燈供人欣賞(整理自中華文化天地 2013)。 我童年記憶中,每到元宵節許多的雜貨店,掛滿販售的小燈籠,許多的家長 也在此時添購花燈當作孩子過年的玩具,在元宵節當天晚上提燈上街,也有許多 2 字姓燈:燈的一面是姓氏,另一面是祖先曾經擔任過的官名。12 孩童利用空奶粉罐在罐身打洞,在罐裡放置小蠟燭,這樣就可將蠟燭光照射出 來,也有許多人是利用竹箜仔裡放置水油3 ,點火就非常明亮,這就是俗稱的火 把,這些都是我們當年過元宵的情景。記憶中每家的孩子都很有冒險犯難的精 神,拿著自製燈籠,田埂間、黑暗處,哪裡愈暗就往那裏去。這就是我小時候的 元宵節,也許每個地方都有不同的方式,但隨年紀愈長這樣的玩法就漸漸逝去了。
(一)花燈起源
有關燈節的起源,在中華文化天地網路資料(2013)有詳細說明,相傳兩千 年前,佛教傳入中國,第一次月圓的時候,人們都隱隱約約的看到月光下有一群 天神在翩翩起舞,有一年忽然飄來一片浮雲,遮住天空,一時看不到天神,人們 大為恐慌,各人拿著火把來找天神,從此以後,雖然看不到天神,人們依然不覺 厭煩,年年點著火把來找尋天神,久而久之就變成了一種風俗。所以,中華文化 復興運動推行委員會,民俗藝術專輯花燈篇(1984)有說明,我們可以肯定的是 「放燈」最早是用火把,火把古稱「燔燎」,祭祀神明都以它來照明。漢明帝時, 道、佛二教鬥法,佛教贏了,漢明帝開始勒令上元點燈,以表示佛法大明。後來 不但上元放燈,就是中元、下元,合稱三元,4 也開始放燈了。上元之夜,一稱 元夜,又稱元宵,舊俗這一夜都有「張燈為戲」,所以古人稱之為燈節,從此也 才有所謂花燈這項民俗藝術的盛行,而提花燈從古以來也一直是中國孩童的童玩 之一。以下為開始有藝閣、花燈歷史紀錄: 表2-3:花燈、藝閣歷史淵源流變 朝代 出處 內文 說明 漢明帝 涅槃經 曲舍利甖。著金床上。以還入宮。頓止 正殿。天任散華伎樂。繞成步步燃燈。 燈滿十二里地。 始即開始描 述花燈習俗 隋煬帝 雍洛靈異小錄 唐朝,正月十五,許三夜夜行,其寺觀 街巷,燈明如晝,山棚高百餘尺,神龍 以後更加嚴飾,仕女無不夜遊,車馬塞 路,有足部躡地,步行數十者。 提到山棚5 之 說開始形成 「鬧元宵」的 民間嘻樂 3 水油就是石油。 4 「陔餘叢考」說明:其以正月、七月、十月之望(十五日)為三元日,則自魏始。 5 山棚就是後來成為動態遊行的台閣遊藝活動前靜態呈現的雛形。13 表 2-3(續) 朝代 出處 內文 說明 宋–孟元老 東京夢華錄– 元宵 正月十五日元宵,大內前自隨前冬至後, 開封府絞缚山棚,立木正對宣德樓,遊人 以集御街兩廊下。奇術異能,歌舞百戲, 鱗鱗相切,樂聲嘈雜十餘里,擊完蹴鞠, 踏索上竿…,…紙糊百戲人物,懸於竿 上,風洞宛若飛仙。 當靜態展示 逐漸演變可 以移動、巡 遊,供人參 觀。開始出 現「台閣」 一詞 宋-吳自牧 孟梁錄 三月三日上巳之辰,兼知此日正欲北極右 上真君聖誕之日,……諸軍寨及殿司衙鳳 是香火者,接安排社會,結缚台閣,迎列 於道,觀賭者紛紛。 台閣是以木 床或鐵架支 撐舉已裝扮 歷史或神話 人物的童男 童女,供民 眾欣賞,說 明台閣已在 宋代盛行。 乾隆37年-朱景英 海東札記 如天后誕辰、中元普渡,醵金境內,備極 鋪排,導從列仗,華侈異常。出金傭人家 垂髫女子,裝扮故事,舁遊於市,謂之『台 閣』靡靡甚矣。 藝閣傳入台 灣的歷史記 載 清末時期大 正年間 雅堂文集 台灣迎賽,輒裝台閣,謂之詩意。兒所裝 者,多取小說﹔牛鬼蛇神,見之可哂。夫 台閣既曰詩意,則當採詩之意、附畫之 情、表美之術。 連雅堂建議 台閣裝成具 有詩意的藝 術之閣 1917年 台灣日日新報 …慶祝日本殖民廿二周年,舉行「迎城隍」 活動,由大稻埕舉辦「裝扮」大遊行。 借藝閣做政 策宣導,或 高層歌功頌 德之用、品 牌宣傳與展 示財力 日治末期 皇民化運動 台灣民俗活動受到打壓而趨勢微 節慶活動相 繼停止,藝 閣消失匿跡
14 表 2-3(續)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自何宜秦(2008),p13-46。
(二)元宵燈會
1982年元月,中華文化復興運動推行委員會倡導民俗藝術活動,花燈即為率 先推行的一項,得各部會的協助與支持,學校的響應,社會的重視,已有好的開 端(中華文化復興運動推行委員會 1984)。 1990年起觀光局為慶祝元宵節(農曆正月十五),每年舉辦一次燈會以「臺 北燈會」之名辦理大型燈會活動,場地皆固定於臺北市中正紀念堂,而成為臺灣 最重要燈會活動。結合民間及地方政府資源,期將特有傳統民俗節慶推廣至國 際。從2001年起改為全國各地巡迴舉辦的臺灣燈會,交付由各縣市角逐主辦權, 各地鄉土民情與花燈、主燈配樂的結合亦逐漸成為一大特色(維基百科 2014.02.25)。表2- 4列出台北燈會主燈主題與地點一覽表,前十屆均在台北市舉 辦,地點都相同,在此不贅列。 表2-4:台灣燈會主燈主題及地點一覽表 朝代 出處 內文 說明 1945光復後 民俗活動復甦 光復後之藝閣發展,盛況不如以往 大型活動逐 一減少 1965年 提倡簡約 將藝閣活動改為花燈活動 藝閣匠師相 繼投入電動 花車製作 1982年開始接續元宵燈會 年度 屆別 農曆年 生肖 承 辦 縣 市 及 主 燈 地 點 燈會主題 2000 第十一屆 庚辰 白龍 臺北市中正區中正紀念堂 萬福歸蒼生 2001 第十二屆 辛巳 白蛇 高雄市鹽埕區愛河 鰲躍龍翔 2002 第十三屆 壬午 黑馬 高雄市鹽埕區愛河 馳騖寰宇 2003 第十四屆 癸未 黑羊 台中市西區經國綠園道、市民廣場 臺中市北區臺中公園 吉羊康泰 2004 第十五屆 甲申 青猴 台北縣板橋市新板橋車站特定專用區 登峰造極 2005 第十六屆 乙酉 青雞 臺南市安平區安平港港濱歷史公園 鳳鳴玉山15 表2-4(續)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自維基百科(2014.02.25)。 1989年交通部為免除民眾奔波之苦,將每年元宵節各地廟宇展示的花燈集中 展示,由此表可知第一屆至第十一屆皆由台北市舉辦,第十二屆、十三屆由高雄 接手,之後就由各縣市政府輪流主辦(參考表2-4)。台灣燈會已邁入第廿五屆, 一年比一年盛大,參與燈會的民眾每年人數屢創新高,這些年都已超越千萬,由 此看出,燈會已是台灣最大,全國最重要的民俗節慶活動,曾獲美國探索頻道 (Discovery Channel)評選為「全球最佳慶典活動」(台灣颩燈會成果專刊 2013: 6)。
四、傳統節慶與生活記憶
(一)集體記憶
記憶,是人類的心智活動,代表著一個人對過去活動、感受、經驗的印象累 積。長久以來,對記憶的研究一直是心理學所從事的,他們把記憶看做是個人的 認知過程。不過最近對記憶的分析,已變成涉及各學科的研究,並且常常將記憶 視為一種社會運動(Zeilizer;轉引自陳雅芳 2011)。不僅參與活動的人有記憶, 年度 屆別 農曆年 生肖 承 辦 縣 市 及 主 燈 地 點 燈會主題 2006 第十七屆 丙戌 赤狗 臺南市安平區安平港港濱歷史公園 槃瓠再開天 2007 第十八屆 丁亥 赤豬 嘉義縣太保市嘉義縣治特定區 風調雨順 2008 第十九屆 戊子 黃鼠 臺南縣新市鄉南部科學工業園區 L&M 專區 禮鼠獻瑞 2009 第廿屆 己丑 黃牛 宜蘭縣宜蘭市宜蘭運動公園 同心耕富強 2010 第廿一屆 庚寅 白虎 嘉義市東區嘉義公園旁 福臨寶島 2011 第廿二屆 辛卯 白兔 苗栗縣竹南鎮竹南、頭份聯合運動公園 玉兔呈祥 2012 第廿三屆 壬辰 黑龍 彰化縣鹿港鎮鹿港鎮內 龍翔霞蔚 2013 第廿四屆 癸巳 黑蛇 新竹縣竹北市高鐵新竹站特定區 騰蛟啟盛 2014 第廿五屆 甲午 青馬 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 龍駒騰躍 2015 第廿六屆 乙未 青羊 台中市烏日區高鐵台中站站外廣場 台中市北區台中公園台中市豐原區16 對於辦理活動的人也同樣有共同集體記憶,集體記憶是可以創造出來的。新竹縣 府執行祕書陳冠義先生就說到,辦理 2013 年台灣燈會造就團隊的革命情感,不 是只有看活動的人有感受,對於整個協力團隊有深刻的記憶與感受,經歷這樣的 活動後,相信這是一生中很難忘的回憶,協力共創自己與團隊的價值。
(二)節慶與季節
傳統節慶的「節」,都選在節氣轉換的時間或是一個月的特殊時間,根據陰 與陽的互勝互剋及互補觀念,使人能順利地通過時間的關口,所以過節就是過 關,在通過儀式中大多配合有祭祀的儀式、習俗禁忌,使人能從這個節序過渡到 另一個節序(行政院文化部 2012)。 自古,人們感於四季的嘉惠, 因而產生許許多多具有季節特色的行事活動。 從熱鬧的春節開始,至除夕圍爐, 十二個月間, 台灣各族群的人們—無論先住或晚到, 當節日一來, 他們群聚舉行慶祝儀式—無論傳承或創發— 都是台灣重要的傳統文化。(李文環、林怡君 2012) 四季,這樣的季節感是人們對於自然氣候變化的感受,以及調整生活方式的 重要參考。在人類群居的社會中,如何構成共同的季節感認知,從而達到社會的 集體目的,這是古代社會相當重要的一環(李文環、林怡君 2012)。有史以來人 類一直用不同地方式來標示我們生活上的重要日子或事件,如:節氣變更、月有 盈虧、春暖花開(陳希林、閻惠群譯 2004:23)。以往的農業社會節慶也常配合 以農耕時間及節氣劃分,「春耕、夏耘、秋收、冬藏」,配合時序都有不同的活動。 學者李秀娥說明歲時節俗是我國文化相當獨特,且屬於「非常性」生活的一部分, 累積了先民數千年來的生活智慧,而傳承下來的文化精華,也是生活與文化密切 結合的表徵。 李豐楙教授曾指出,「以農立國」的民族需要配合節候從事生產,在日常時 間內有效地投入生產勞動,一段時間後,趁農田事務的餘暇就安排節日間隔依節 日而祭祀,這種非日常的日子就如歐洲人的節慶(festival),需要經由儀式性的 轉變,由一境、一家之人集體參與,為地方或家庭的大事(李秀娥 2004)。17 傳統節俗在農業時代是串連家庭情感、地方共識凝聚相互依存的情感,在人 際關係日漸疏遠的現今社會,因地方節慶的再興,讓地方居民與地方聚落、廟宇 間有了更多的連結。因此,傳統節慶活動是集體生活記憶的表徵。
第二節 公私協力
一個具地方特色、能帶動地方行銷的節慶活動若要能舉辦成功,必須整合各 層級人員的資源、資訊、知能、並使各方的決策、流程能與主辦單位的目標配合, 由於各方所追求的目標會有落差,甚至互相牴觸,需要妥協與融合,因此必須加 以整合(卓素絹 2005)。 公私協力最主要的關係主體乃是公部門與私部門,二者透過協力的方式追求 共同目標,在雙方信任、共同參與、及責任分擔的關係上,透過組織性的關係或 網絡,同享協力過程與結果的益處,其效果比單獨行動更具效率和效能(王千文 2005;吳濟華 1994;吳英明 1998;陳佩君 1999)。以下就公私協力的發展背 景、公私協力之意涵、理論基礎做一介紹,最後整理國內公私協力的相關論述。一、公私協力的發展背景
從1970年代開始,各國政府普遍面臨財政吃緊及民眾對公共事務需求增加的 雙重壓力,迫使政府不得不進行組織重組,為解決此一困境,「公私協力」觀念 乃應運而生(李佾璋 2008;陳姿瑾 2005)。在1980年後英美等國在公共行政領 域已開始盛行並普遍使用,公私協力的興起,重要的意義在於公民參與的精神, 而公民參與著重於公民意識的覺醒及內涵的提昇,故良好公私協力關係的建構, 須以成熟的公民參與作為基礎(吳英明 1993)。 公私部門夥伴關係,整合型政府或跨機關協力合作已經普遍成為大眾期待的 機制,即能擴大參與公共事務,更佳利用資源,以及公共服務上更有效率的夥伴 機制(廖麗娟、黃子華 2012)。 隨著公民意識的抬頭,為了因應民眾日趨強烈且多元化的需求,先進國家的 政府藉由強化公共服務的功能,並透過公私協力關係地建立,以提供更好的行政 績效和品質(江明修、鄭勝分 2002)。18 公私協力的概念已運用多年,我查詢台灣碩博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發現,以 公私協力為論文主題的,在1996年即有相關論述,在詳細檢索發現在教育、地方 產業、行銷、社區、都市發展及節慶活動,許多領域都運用了此概念,搜尋活動 過程中以地方產業活動為最多,因近年提倡休閒及產業活動,在鄉鎮的產業活動 中,透過公私部門協力關係推動地方產業,在共同參與彼此信賴,資源整合、共 同決策下,不僅可提升地方的能見度也藉以行銷地方產業,在良性互動過程中, 共創利益與永續福祉。
二、公私協力的意涵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2013),在政府機關精進整合服務之策略中提 到政府的資源有限,如能有效整合民間力量,往往能夠發揮更大的影響力,參考 國際間推動公共服務創新的發展經驗,也可以發現公私協力已逐漸成為主流,公 私協力開創了許多服務的新模式,如由社區居民或在地企業與政府機關合作。另 外與企業或非營利團體合作推廣業務等公私協力合作模式也成為服務創新的重 要方向。 學者羅盛國(2007)說明,公私部門之協力關係乃指公部門與私部門藉由不 同資源的有效整合,就特定的公共事務,基於共同的使命與目標,所形成之合作 關係,而藉由此協力關係創造新的價值,增加資源使用的效益;其協力關係屬於 水平雙向不是垂直單向的,公部門不應藉由由上而下的垂直方式控制私部門的活 動,應是處於平等地位,以信任為彼此協力基礎,已達地方產業繁榮之目的。 公私部門協力不再是傳統威權式政府管理經營觀念,而是強調公、私部門 間,應以平等、分工、共享的態度相互合作,整合各方資源與優勢,為共同目標 及願景而努力,以創造共贏局面(陳佩君 1998)。 研究者基於以上公私協力背景與意涵說明:公私協力乃指政府部門與民間營 利組織與非營利組織之間處於平等地位,以信任為彼此協力的基礎,以居民參與 其附加價值為協力追求的導向,藉由雙方資源的交流以達到公共利益的目的,且 在協力過程當中經由雙方契約的訂定,確立彼此的權責,以建立公私協力的公共 服務責任網,以達共同的目標與目的。以下說明公私協力跨組織關係圖。 陳定銘等(2012)在跨組織關係表(如表2-5)中說明,為了區分政府與非營 利組織關係的強度,將協力在社會服務配置的連續體作劃分,合作、協調、協力 與服務整合時常可以交替使用(如圖2-1)。19 表 2-5:跨組織關係表 組織間的合作 Cooperation 強調不同組織間成員與管理階層的非正式組 織與人際關係取向之合作 協調 Coordination 強調兩組織間建立共同的行動標準 協力 Collaboration 強調彼此分享整合的人力、預算,以及整合 的方案等資源與權威 服務整合 Service integration 重視正式化合作型態,強調兩組織面對共同 新顧客,共同提出新的服務方案 資料來源:政府與客家社團協力指標之析探。(陳定銘等 2012: 45-46),研究者整理。 圖 2-1:跨部門服務配置的連續體 資料來源:陳定銘等(2012:46);陳敦源、張士杰(2010:33),研究者修改整 理。
陳敦源、張士杰根據 Robert keadt 和 Myrna p. Mandell 的觀點說明,「協力」、 「合作」、「協調」這三個英文字之間有其意義上的不同,「協力」指涉組織或 參與者之間依賴程度最高、接觸最頻繁、信任度最高、權力與目標價值是共同分 享的互動關係,互動之目的是為了形塑共同目標及互相學習改變;相對而言,「合 作」則是指各方之間較為鬆散的互動關係,在其中具有獨立的目標價值,權力與 組織間的合作 Cooperation • 關係鬆散 • 偶爾接觸 • 信任度低 協調 Coordination • 聯結度中等 • 結構化和正 式的接觸 • 信任中等 協力 Collaboration • 互賴程度高 • 接觸頻繁 • 信任度高 服務整合 Service ntegration •建構信賴的網絡 •注重相互性
20 資源談不上有共同分享的必要;「協調」互動的目的是為了達成共同既定的方案 目標,合作是介於協力與協調兩者之間,學者陳定銘說明最右邊的服務整合,是 正式化合作型態,強調兩個組織面對共同的新顧客,一起提出新的服務方案,合 作、協調、協力與服務整合時常可交替使用(參見圖 2-1)。
三、國內相關論述檢閱
近年因政府政策轉變,公私協力概念被運用在各階層上。我以「公私協力」 為關鍵字搜尋論文名稱,查詢台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發現公私協力在 2005 年即開始被國內學者廣泛運用,近四年之相關著作多達 50 篇,以下是本研 究針對國內學者對節慶活動或產業活動運用公私協力探討之相關研究,整理如下 表:
21 表 2-6:台灣公私協力相關研究論文 論文主題名稱 作 者 年度 研究分類與協力治理模式 研究方法 地方政府與農會協力關係之研究- 以台南縣鄉鎮市產業文化活動為例 王 瑞 哲 2006 1. 研究地方產業活動 2. 以新公共服務模式治理 量化與質 性研究並 重 公私協力關係推動地方文化產業之 研究-以陽明山竹子湖為例 陳 姿 瑾 2006 1. 研究地方文化產業 2. 以公民參與理論與合產理論 及第三者政府論為理論基礎 3. 運用學者吳英明之三種公私 部門互動模式 質性研究 公私協力推動地方文化產業之研究 -以雲林縣古坑鄉華山咖啡節為例 馬 良 多 2008 1. 研究地方產業創新活動 2. 制度經濟學理論模式:以公 共選擇理論、委託代理人理 論及交易成本理論 3. 運用五力分析及 SWOT 分 析 質性研究 地方政府參與傳統民俗節慶活動之 夥伴關係研究-以台南七夕十六歲藝 術節為例 李 宜 晉 2008 1. 研究地方傳統民俗節慶活動 2. 公私部門用契約模式辦理 質性研究 公私協力治理理論與應用-以屏東 縣黑鮪魚文化觀光季為例 賴 貞 男 2009 1. 研究地方產業活動 2. 以新公共服務視野檢視協力 情形 質性研究 地方文化產業發展中的公私協力- 以南投縣國姓鄉「鹿神祭文化活動」 為例 彭 雅 絹 2011 1. 研究地方文化產業活動 2. 以新公共服務理論模式治理 再輔以組織間關係模式 3. 以水平融合互動模式 質性研究 公私協力與地方文化產業的發展 陳 俊 瑋 2012 1. 研究地方文化產業活動 2. 治理方式分成自我治理、層 級治理、共同治理三類 3. 運用學者吳英明之三種公私 部門互動模式 質性研究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研究者在整理國內學者相關著作中發現,所使用的研究方法大多以質性研究 為主要方法,其中又以文化產業比例較高,地方文化之篇幅較少,在協力治理模 式中會因環境的變遷,公私部門組織的多寡、協力方式與程度之不同而有不同的 治理模式,在研究過程中,基本上沒有一個共同模式去討論公私部門的互動關 係。公部門與私部門互動增加共同決策,其目的就是共創節慶活動的價值,達到 永續經營發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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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協力治理互動模式探討
在全球治理與非營利組織中,江明修、鄭勝分說明治理的四項特徵:1、治 理不是一套規則也不是一項活動,而是一種過程;2、治理是奠基於協調,而非 以支配為基礎;3、治理同時涉及到公部門與私部門的行動者;4、治理不是一個 正式的制度,而是有賴於經過行動者而持續互動而形成的一種機制(Smouts 1998: 84,轉引自江明修、鄭勝分 2003)。地方治理已不侷限在國家與地方政府的互 動,地方組織中的社團、協會、社區與志願性團體,在協力的過程中提供不同程 度的策略、服務與功能,以下介紹互動模式、公私理論基礎及協力治理價值。一、協力互動模式
公私協力的概念引進於西方國家,在 1980 年後台灣各地方辦理節慶活動已 多引用公私協力概念,國內學者也有諸多論述在不同領域之公私協力成功的案 例。本研究利用學者吳英明之公私協力之互動模式說明其公私部門三種互動關 係:1、公私部門垂直分隔互動模式﹔2、公私部門水平互補互動模式﹔3、公私 部門水平融合互動模式。 公私部門協力關係是一種將私部門參與公共事務地位「合法化」或「正式化」 的作法,公私部門相互合作的程度會因協力關係的建立而增強(吳英明 1996)。 研究者研究個案之年度從 2011-2014 年,此四年之互動模式因公部門介入時間與 參與的程度均有不同,也會因節慶活動性質改變而影-響參與主體的轉變。以下 分別介紹吳英明學者三種互動關係(吳英明 1996:18-22)。公私部門垂直分隔 互動模式:此互動關係圖說明是以公部門作為上層主導指揮,私部門則處於下層 配合及服從的地位,私部門發展有限,私部門也策略性的支持公部門的政策。 1、公私部門垂直分隔互動模式:此互動關係圖說明是以公部門作為上層主導指 揮,私部門則處於下層配合及服從的地位,私部門發展有限,私部門也策略 性的支持公部門的政策。23 圖 2-2:公私部門垂直分隔互動模式 資料來源:本研究修改自吳英明(1996) 2、公私部門水平互補互動模式:公部門意識到自己能力有限性而尋求私部門做 互補性的支援,水平互補性的互動模式強調公私部門互相依存配合的程度增 加,私部門脫離從屬關係轉而與公部門合作、合夥或協助。 圖 2-3:公私部門水平互補互動模式 資料來源:本研究修改自吳英明(1996) 3、公私部門水平融合互動模式:隨著經濟國際化、民主化與公部門民營化 (Privatization)的潮流,私部門不再只依附在公部門下,也不是單純配合公 部門,而是與公部門形成一種水平鋸齒融合的互動關係,公私部門的合作互 動從傳統的「指揮-服從」、「配合、互補」轉化成「協議、合作、合夥」平 等關係。公私部門充分了解「分擔責任」與「共創利益」的實質性。在此互 公部門 中央政府 直轄市政府 府 縣市政府 私部門單位 民 眾 私部門 公部門 中央政府 直轄市政府 縣市政府 民 眾
24 動模式中要充分了解對方的重要性與不可或缺性,透過平等、互重、互相學 習的實質行為共同解決公共事務落實公共福祉。 圖 2-4:公私部門水平融合互動模式 資料來源:本研究修改自吳英明(1996) 就本研究說明:1991 年以前有關公、私部門雙方在進行公共事務合作時, 率以公部門為領導中心,私部門組織或民眾則依存在此架構下大多是屬於公私部 門垂直分隔互動模式,但隨著時代的改變、公民的參與、服務的公共性,愈趨向 水平融和模式,所屬公部門的鄉鎮公所提供活動資源決策與整合、縣政府與客委 會提供經費補助,所屬私部門的各鄰里、協會提供人力與地方整合,在共同整合 與溝通參與責任分擔下,以共同協力達成活動目標。所以,本研究根據以上三種 模式,探討 2011-2014 花燈活動個案中公私部門屬於何種不同的互動模式,探究 協力的背景與關係。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對於行為者涉入文化觀光的經營組織團體,有下列幾類 (劉大和 2006): 1、公部門 2、私部門 3、非政府組織 4、地方社區 本研究之協力治理互動組織,利用此經營組織分成公部門與私部門兩種團 體;私部門、非政府組織與地方社區均歸入私部門。在新政府運動的風潮下,公 私部門 公部門 中央政府 直轄市政府 縣市政府 民 眾
25 部門的角色必須改變已獲共識,政府不能一味的,以過去主導性的地位「由上而 下」的模式來提供服務,反而須隨著時代的變遷,輔以「由下而上」的模式,而 成為一「雙向道」之互動模式(Kooiman,轉引自羅盛國 2007)。1993 年文建會 提出「社區總體營造」的名詞,由下而上的社區營造活動如雨後春筍般的複製。 新埔花燈文化活動在活動復辦之初,就是由在地人士協議成立花燈藝文協會,目 的就是恢復停辦了四十多年的花燈活動,再轉向公部門尋求協助,經過幾年不同 的運作模式,已有一定的發展模式。
二、公私協力理論基礎
基於公私協力產生的理由,是牽涉到許多的社會公共利益,也藉由這樣的協 力關係,可改善傳統公共行政上的缺失,公部門已不是完全的供給者,其角色也 不是主從關係,是基於共同參與、彼此認同、建立共同目標與責任、相互信任建 立分工制度,以平等、互信與互惠之精神,共同合作達成目標與價值。綜觀多位 學者論述,本研究認為王千文學者論述最完整,本研究之公私協力理論基礎圖是 參考學者王千文之論述繪製成本研究之相關理論基礎圖。 圖 2-5:公私協力理論模式關係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修改自王千文(2005),7-14。公
私
協
力
理
論
基
礎
市場失靈理 論 公共 選擇 理論模 式 組織間 關係模 式 政府失靈理論 新公共 服務模 式 公民資格 公民參與理論 公民社會 民主治理 網絡概念26
(一)公共選擇理論模式
傳統以來,政府的角色代表著社會廣泛的利益所在,公共行政包含著一種假 定及公部門代表著社會大眾的利益,以及對社會的責任;而私部門代表的是私人 利益,比較無法承擔社會責任,這是傳統公私部門明顯地區隔,但隨著時間的改 變,公私部門定義並非毫無改變(Linder and Rosenau 2002,轉引自王瑞哲 2006)。以西方經濟學家認為,市場失靈就是指市場失去效率。也就是說,當市 場配置資源出現低效或無效率時,就出現了市場失靈現象(MBA 智庫百科 2012)。
(二)新公共服務模式
學者王千文(2005)說明新公共服務的對象為公民而非顧客,以社群主義為 基礎,強調對公共事務提供「服務」,以求得公共利益。而此公共利益為一價值 分享,而非個人利益之集合。新公共服務理論根基有下列三種:一、公民資格和 公民參與理論:其主要內涵是公民以行動影響政府的作為。公民參與乃是公民權 力的運用,在某些政治或經濟活動中,政府將公民的意見列入相關政策及計畫 中。二、社群主義和公民社會:指的是社群的成員,基於公共關心,本研究先以 探討新公共服務模式中的關懷精神,共同關注社會利益,貢獻心力於公共事務的 處理。三、民主治理:民主是多數且由下而上的決定,而治理則是政府部門與非 政府部門共同處理公共事務,共同謀求公眾利益的過程,民主治理是政府由統治 到管理,再到共享治理(彭雅絹 2011)。 公民參與與民主治理,傳統的公共行政工作,一向在政府管制與市場機制兩 種對立的世界觀和思維邏輯之間擺盪,而忽略「公民參與」(citizen participation) 的重要性(江明修 2005:145)。公民的參與主要是讓政府能聽到民眾的聲音與 訴求,以服務公民為焦點的新公共服務價值觀(彭雅絹 2011)。 新公共服務乃現階段公部門行政管理之首重精神,而治理之手段乃為實踐新 公共服務之最佳途徑之ㄧ。“治理既包括政府機制,同時也包含非正式、非政府 的機制”,在此作用下,“隨著治理範圍的擴大,各色人等和各類組織得以借助 這些機制滿足各自的需要、並實現各自的願望”。這正是新時代協同與合作管理 的精神所在。(藍夏萍、吳瓊恩 2008,轉引自楊耕身 2005)27
(三)組織間關係模式
組織間關係模式中的網絡概念與組際學習是公私協力夥伴關係的核心要 件。陳敦源等(2010)認為多數學者仍將公私協力夥伴關係界定為是一種跨部門 公私組織間的協力網絡關係,並期望能形塑一個長期穩定的制度安排 (institutional arrangements)來推動參與者之間的協力過程,有效促進參與者利 益和目標之達成。「協力」不管是透過「網絡」或「機構」來表現,他基本上是 一種協力參與者間的組織性互動關係(Organized,Relationship),他不一定是 一種層級式的機構組織,但它必然是一種相當組織性的關係或網絡,其互動講求 效率和分工,其組織關係使協力者同享協力過程與協力成果(吳英明 1996)。 民主政治的推動與民間組織自主能力的逐步增強,公共事務的治理已朝向 「多元中心途境」(polycentric approach)的方向發展,亦就是政府僅扮演眾多 治理角色之一(劉宜君 2006)。受到全球化潮流的影響,治理逐漸朝向公私協 力關係的發展趨勢,其關係奠基在信任之上,並強調「責任網絡」的建立,政府 在公私合夥關係中漸趨扮演協調者的角色(江明修、鄭勝分 2003:90)。 隨著環境變遷及協力治理關係的改變,網絡式治理目前已被視為最重要的組 織關係。在學者陳敦源及張世杰期刊中說明,在公共行政領域中,網絡被視為一 個重要的治理模式,意旨說許多公共任務的達成已不能完全依賴公部門本身,是 需要透過和其他部門組織合作與民間參與,才可能有效處理許多公共事務問題的 解決。 本研究先以公共選擇理論模式說明何以需運用公私協力理論,後利用新公共 服務模式中的公民資格與公民參與理論、社群理論與公民社會及民主治理說明本 研究之相關理論基礎,再輔以組織間關係模式中的網絡概念說明本研究的組織互 動關係。三、協力治理共創價值
學者蔡宜霖研究發現,一個成功的節慶活動能為地方創造歷史、文化、社會、 產業、經濟、環境等六種價值,節慶活動可以透過故事行銷,提升歷史價值;經 生活體驗與教育訓練,提升文化價值;培養居民自發性,以提升社會價值;改善28 服務設施,提升環境價值;運用創意行銷與異業結盟與健全產業體制,以提升經 濟與產業價值。 台灣節慶活動在各地開展,每年藉由不同的協力過程創造不同的價值。在陳 柏州、簡如邠(2004)一書中說明參與大甲媽祖繞境,沿途除可欣賞各種陣頭表 演、寺廟雕刻彩繪等之外,媽祖文化節更將沿縣鄉鎮相關文化與宗教特色串聯並 展現出來,達到城鄉產業、宗教、傳統與文化之間的交流。 吳英明(1996)談到公私協力之共贏原則中說明,公私部門角色因社會變遷 而改變,已非處於對立的立場,反而需互相合作、互補長短。所謂共贏原則是減 少本位主義思考,以確實公共利益。王瑞哲(2006)詳言之,公私部門透過資源 的整合與共同的介入,常可提高資源的使用效率,使原本可能被低度利用的公私 資源,轉變為高度使用,並經由利益與權力的分享,使公私部門參與者均蒙其利, 為唯一恆贏策略(Positive-sum game)。 2011 年後之新埔花燈文化活動,在地方人士與公部門組織的合力推動下, 發展出對地方小鎮上前所未有的觀光人潮與宣揚傳統文化價值,在歷經公私部門 協力的過程後,創造傳統文化的傳承性與延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