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研究結論
一、在環境條件面向
(一)延續傳統文化,再度點亮花燈故鄉
研究初期走訪自己故鄉新埔鎮,走在狹長的中正路上,在昭和年間在此熱鬧 上演鬥花燈戲碼。記憶中民國八十幾年中正路拓寬道路,所有中正路上的住家全 部內縮整建,也在當時流失大量的資料與傳統店面建築。一群新埔在地人士,有 心推動地方發展,新埔在地人士集結在地力量,自組成立協會,感動公部門,讓 新埔花燈再度點亮。未來會規畫更精緻的燈組與知名團隊邀約,提升此文化的能 見度。
(二)推動的政策能提高參與意願
客委會也提供客家地區辦理地方活動的政策優惠或補助,讓政策成效透過制 度化設計展現成效。新埔民俗店申請了無形文化資產保存經費;文化局輔導劉保 志申請客家委員會築夢計畫;連續舉辦兩年花燈活動後,新竹縣申請台灣燈會,
觀光局核辦 2013 台灣燈會在新竹縣,讓新埔花燈在台灣燈會成為亮點;縣政府 認為新埔花燈有發展的潛力,計畫朝經常門辦理此活動,讓未來新竹縣元宵燈會 就固定在新埔鎮辦理;客委會也說明「為鼓勵地方復甦瀕危之民俗技藝節慶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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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特殊情形者,經政策性考量後,挹注資源讓活動永續傳承,新埔燈會已獲此補 助。
客委會十二大節慶活動更是讓辦理客家地區活動的人士列為指標,北埔打中 午之活動在北埔當地也有一百多年的歷史,原本只是地方的常民活動,但經地方 人士大力推動,獲選十二大節慶,躍上全國客家大型活動。參與協力組織的公私 部門也希望新埔花燈活動也能成為客委會的十二大節慶之一,政策的推動與補助,
讓沉寂已久的新埔鎮能帶來一些生機與改變,提高在地人士的參與意願。
(三)協力成員確立目標,共同推動地方活動
在訪談過程中,得知在這十幾年當中,許多人都提過想復辦花燈活動,但這 願望一直都沒被實現,在林政洋先生當上與天宮爐主時,決心要對自己家鄉盡點 心力。過程中成立花燈協會與劉興星簽訂契約、在廣和宮設立據點,私部門協力 人員清楚了解就是要復振地方活動,鎮公所、縣政府、客委會協助經費。公私部 門未來共同的目標為:獲選客委會 12 大節慶﹑保存地方文化活動﹑地方傳統的 技藝再生與傳承﹑成立花燈園區,協力成員確立目標,有效發揮小鎮特色,共同 推動地方活動,對於提升當地經濟才有效益。
(四)在地居民用心,換得公私部門認同
林政洋先生 2010 年(99 年)與燈藝大師劉興星先生簽訂契約,告知地方人 士他們決心復辦花燈活動,也為花燈活動多次奔走,尋找在地人士認同、劉保志 先生為花燈活動申請了築夢計畫到日本觀摩文化保存與發揚奧妙、劉興星先生願 意將自己一生所學之技藝傳授給在地子弟,廣和宮潘鵬仁主委全力配合,這些讓 公部門體認在地居民的用心,林政洋、劉興星先生三度至鎮公所說明欲復辦花燈 活動請求公部門同意,並告知這是獻給神明觀看的活動,不放棄的精神感動公部 門。因此,鎮公所在當年七、八月期間結合在地組織新埔民俗店,舉辦 2010 新 埔社區再造花燈研習活動,讓幾個里先行試辦研習製作花燈,研習成果就在 2011 年(建國 100 年)元宵節時展現出來。當年代表縣府參加之秘書長,驚豔此花燈 活動是非常有地方特色,隔年新竹縣花燈活動就決定在新埔鎮辦理。地方活動獲 得公部門之認同,對於小鎮上的參與民眾真是一大鼓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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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協力過程面向
(一)各部門自主分工,擁有最大自主權
新埔花燈文化活動今年邁入第四年辦理,前三年辦理活動的過程中剛好歷經 不同的主辦單位,公部門所扮演是推動者角色。透過本文發現,進入第四年,公 私協力的重點又回歸到地方,政府角色的調整與轉變是一個必然的趨勢。由參與 人數就可知道公私部門建立了一個很好的平台,政府也必須藉由私部門的力量共 同推動公共事務。第二年縣府加入辦理後,整個組織分工有了很大的變化,豐富 了人力和資源,讓在地公私部門更增信心,主導者也讓各部門擁有最大自主權,
自主分工、各司其職,以發揮各部門最高效益。
(二)協力者彼此尊重、相互信任,提供完善的協力環境
在我參與觀察中,新埔花燈活動是由地方發起的活動,在踩街活動的設計及 花燈技術上,私部門優於其他公部門﹔在地組織連結新埔十九里的部分,是鎮公 所優於其他部門,縣政府居於主辦單位,活動統籌與規劃、各項細項都要注意,
具有相當的整合能力。各部門都要提前規劃自己需要執行的部分,各協力組織彼 此互相尊重,在這樣的相互配合下,給予最大信任,各組織提供完整完善的協力 環境,讓活動創造的效益更具價值。
圖 4- 21:各協力組織提供完善的協力環境 資料來源:研究者繪製
提供公私組織溝通聯繫的管道 因人力資源不足尊重縣政府主導
廣和宮提供場地給公私部門運用 在地組織提供專業技術
提供完善的動員組織架構與執行力 尊重私部門專業
官方力量全力介入
整合、解決各單位意見及困難並達共識
縣政府
鎮公所
在地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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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私部門橫向聯繫、縱向傳達建立一網絡關係
由中央單位、縣政府、鎮公所及地方組織所形成的一網絡治理結構,新埔花 燈活動協力組織各公私部門屬於平行單位,各組織負責人向下傳達至組織內,建 構一個聯繫網絡。各部門投入的人力將其任務編組,建構一個高協力關係。
圖 4- 23:公私部門協力網絡關係 資料來源:研究者繪製
(三)跨域的合作、異業的結盟,讓新埔花燈更綻璀璨光芒
新埔花燈協會連結相關人士由下而上自發性的運作,讓此傳統活動有了發展 樣貌,第二年成了縣級活動,新竹縣政府介入辦理,跨域的合作讓活動規模更大、
異業的結盟讓協力人員、資源也更多,讓復辦第二年的花燈奠定基礎,2012年花 燈活動舉辦的過程中,因天候問題產生許多問題,造成許多民眾與遊客的抱怨,
但也在活動中也吸取辦理不同元宵燈會的經驗,讓繼之而來的台灣燈會有了暖身 機會,短短兩年新埔花燈活動就推向全國性活動,在台灣燈會中創造前所未有的 觀賞人潮,讓新埔花燈綻放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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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在績效衡量面向
(一)參與者凝聚在地情感、共創地方集體記憶
在訪談過程中了解花燈活動停辦多年,但當年活動景象的確還留存在許多老 一輩鎮民心中,在談論過程中,他們對於花燈活動記憶是美好的、是有情感的。
研究者參加活動三年,元宵燈會活動適合全家大小共同參與,新埔花燈活動 不管是參與迎花燈或看花燈,都能感受活動的特殊性,參與踩街遊行隊伍更能深 刻體驗在遊街中推、拉花燈的樂趣,不管是參與活動者或參與協力者與在地民眾 及遊客,他們在活動過程中共同凝聚在地情感共創集體記憶。
(二)協力者服務整合、共創節慶效益
花燈協會、廣和宮、新埔民俗店與公部門已發展出一套固定的合作模式,公 私組織了解到單一的部門是無法提供完整的服務,在資源有限性下公部門以永續 的理念、私部門以傳承的想法來共同經營此地方活動,整個組織以一個互信、互 賴、互享的方式在運作。動員之組織與人力所形成的夥伴關係才是維繫活動永續 的關鍵,縣政府主導整合各公私部門,讓公私部門推動地方節慶,希望能達到深 耕文化、振興產業、帶動觀光、活化客庄之目標效益。
(三)文化傳承是一長期動態的過程
每個族群都有許多文化可流傳下來,如何保有地方文化,就要看地方如何經 營。邱士昌(2011)所言:「新埔產業與觀光發展,應是建立在地方文化的內涵 上,應以地方資源作為出發點,以地方的特色、條件、人力、福祉利益為基礎,
透過居民共同意識的凝聚以及生活文化意象的營造,促使地方傳統文化轉化為生 態觀光產業。」文化傳承,是一個長期動態、逐年調整的過程,新埔在地組織也 深知花燈文化短時間內無法影響新埔各項發展,但公私部門對於花燈活動深具信 心。新埔鎮公所首推花燈活動、2013 年縣政府辦理中小學、高中校長及各級學 校教師花燈研習活動、2014 年新埔駐地站與新埔民俗店預計合作辦理中小學花 燈教學活動,廣和宮舉辦花鼓班、神轎班、誦經班這些廟宇文化與花燈文化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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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延續傳承的動態過程,文化是個策略,希望能影響經濟帶出產值並保留文化,
這些均需時間積累、經營才能傳承。
(四)公私部門以永續觀念經營地方文化
花燈文化活動在新埔已舉辦三年,歷屆活動治理過程與評估所獲得的回饋經 驗,都是下年度治理的經驗與動能,中央與地方政府及地方組織,要讓各部門建 立一個組織協力的創新治理平台,以因應角色隨時轉換的可能。
今年活動結束後,協力組織召開檢討會,探討今年成效與改進部分,三月底 接續路線探勘會議,私部門也設計在地的花燈製作課程,公私部門已啟動明年活 動。縣政府已清楚說明,新埔鎮具獨特性的花燈活動,在日後的新竹縣元宵燈會 皆會在新埔鎮辦理,期望此傳統文化活動,能帶動地方觀光的發展。蔡局長說:
「文化搭台、經濟唱戲」,花燈是文化活動,希望能打響名號,有成效後能振興 地方經濟展現節慶效益,未來在地人士希望打造花燈產業,讓新埔迎花燈和「北 天燈、南蜂炮」齊名,公私部門以永續觀念經營地方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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