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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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的議論,而是關切考核者面對執行上的困難時,其動機對於考核決策的
影響。基於這樣的想法,乃燃起本研究的興趣與動機,期能在現行公務人員
考績制度的框架下,以實施績效考核的主管人員為研究對象,描繪及理解其
績效考核決策過程。
介紹本研究的動機之後,本章接下來將分作兩小節:首先,為使讀者對
於本研究的界限先有一個清楚的輪廓,第二節開始將說明研究的目的與問
題,之後,為使讀者對本研究所使用的主要研究方法與資料蒐集範圍先有一
基本認識,再以第三節進一步說明。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問題
如前所述,績效考核制度內涵所想要體現的是更為積極的人事管理功
能,但以目前公務人員績效考核的實務來看,立意良善的制度在執行上卻頗
為人所詬病,根據研究者過去的訪談經驗及實務觀察,已然發現公務人員的
績效考核制度在運作上至少面臨著三大問題:「政府績效環境之價格系統不存
在」、「績效差異資訊取得與處理困難」、「考核者運用潛規則1之作法」,而這
1依照吳思(2009)對於潛規則此一概念的定義,潛規則是人們私下認可的行為模式,從社會 的人際互動中自然形成,此種不可言明的規則,可使互動者間的衝突減少、交易成本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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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問題又與Decotiis 與 Petit (1978)所歸納之影響績效考核結果正確性的三個
主要原因(考核環境、考核者能力、考核者動機)不謀而合。在政府倡議改革
公務人員考績制度之際,研究者認為對於制度的執行方式以及所遭遇問題之
深入理解,應有助於指引問題思考與制度改革之方向。在這一節中,作者將
先闡明本研究的目的,再據以劃定本研究的問題探討界限,以明確本研究後
續的探討方向。
一、 研究目的
本文的研究目的主要有二。首先,自歸納影響考核者動機之因素開始,
從考核者動機之觀點,理解動機對績效考核決策之影響,而同時,由於任何
個體所作之決策,事實上都與決策者對該決策選項之「展望」(Prospect)有關,
因此在探討考核者動機對考核決策之影響時,本文尚嘗試運用對決策者之心
理運作過程特別具有描述與解釋力的展望理論,對考核者的動機與決策進行
詮釋。本研究的第二個目的,是希望藉由前述之探討基礎,進一步指出目前
績效考核制度改革方向可能引發的潛在問題,期使改革之美意不要落入系統
但這種在現實中被廣為運用的規則,實際上卻可能侵犯了正式制度設計之初所欲體現的價 值,因此不得不以隱蔽的形式存在,互動者間對於此種規則不可言明的特性都有共識,並 希望藉由潛規則的運作,來獲取正式制度所不能提供之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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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力學捨本逐末基模2所指涉之「症狀解」所引發之副作用增強反饋環路中。
以下分別說明之:
(一) 從考核者動機之觀點,理解動機對績效考核決策之影響
由於公部門的績效環境缺乏明確的量化指標,向來為政府在衡量公共服
務執行成果及公共利益落實成效時,難以克服的一大特性,影響所及,也使
得績效差異資訊之取得與處理變得相對困難,在考核環境基本條件改善空間
有限的情形下,確實考驗著考核者的能力與動機。考核者蒐集與處理績效資
訊的能力雖然因人而異,但透過教育訓練之實施,仍可期待考核者能力之增
進,唯獨考核者的動機卻是特別難以掌握的面向。由於考核環境的嚴峻,考
核者勢必無法擺脫實施績效考核後必須面對負面結果之壓力,在人都是理
性、自利的假定之下,動機因素對於績效考核決策過程之影響,其重要性不
言而喻。
前一節曾提及,過去與績效考核相關之研究,除了已普遍運用的資訊處
2研究系統動力學的學者,透過長期對於現實世界中動態複雜問題之深入探究,將看似複雜 的問題歸納出十幾種基本的系統基模,用言簡意賅的方式闡述問題癥候。其中,捨本逐末 基模係指,針對問題所提出之容易解,通常只是暫時解除問題癥狀的「症狀解」,而非解決 問題的「根本解」,且勉於運用症狀解容易伴隨副作用,使原問題的癥狀嚴重程度加劇,猶 如飲鴆止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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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理論觀點外(施能傑,1992;陳敦源,2010),尚有少數研究係從考核者個
人動機與決策理論觀點來解釋(Murphy & Cleveland, 1995:245)。為對考核者
作決策時的心理運作機制有更為深刻的理解,本研究將嘗試以對描述個體實
際決策行為特別具有解釋力的展望理論(Prospect Theory),對考核者的績效考
核決策過程進行詮釋,或可說明人在經濟學所假定的理性框架之下,由於動
機因素的干擾,使個體對於不同風險情境下(獲得、損失與機率之組合)的決
策,可能持有迥異的風險態度,而非如傳統強調理性公理的預期效用理論
(Expected Utility Theory),均假定決策個體的風險偏好具有一致性。有關展望
理論之內涵,以及展望理論如何運用以詮釋績效考核決策,將於第二章時另
闢一節加以說明,希望能以此描述性的決策理論,與之後所蒐集的訪談資料
進行詮釋與對話。
(二) 指出目前考核制度改革方向可能引發的問題,提供改革不同的思考方向
目前公務人員的績效考核執行成果與制度設計希冀達成之目標相距仍
遠,考試院一直以來亦不斷在規劃考績法制的改革方向,以過去政府所提出
之限定考列等次比例方案,並未解決公務人員績效考核在運作上所面臨的三
大問題,自有重新思考制度改革方向之必要。因為如若仍是使用頭痛醫頭、
腳痛醫腳的「症狀解」(考列甲等比例過高,便限制甲等比例上限;考績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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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懲/汰劣,便設定考列丙等比例下限),而未將執行過程中的考核者心理
運作機制納入考核問題的系統界限中加以探討,則使用「症狀解」所帶來的
副作用,如同系統動力學者Peter Senge 所認為:「今日的問題常種因於昨日
的解」,未來績效考核制度所必須面臨的,很可能是更嚴重的不信任與敷衍應
付問題,因此本研究最終之目的,仍是希望在前述的探討基礎上,提供制度
改革不同的思考方向。
二、 研究問題
從上述研究目的可知,本研究有興趣的問題類型,主要係偏重於過程性、
意義性、情境性、描述性、以及解釋性問題。本研究特別想探究的,是考核
者在組織特定考核情境下考核過程中的想法,以及考核者實際上如何看待及
執行其考核工作,最後,希望尋求對於考核者想法與決策行為之「解釋性理
解」3。
由於本研究所關切的問題,乃鑲嵌於組織的特定考核情境中,因此績效
3陳向明(2009):『質的研究的主要目的是對被研究者的個人經驗和意義建構作「解釋性理解」
或「領會」(verstehen),研究者通過自己親身的體驗,對被研究者的生活故事和意義建構作 出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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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制度與組織特性,自為本研究在嘗試理解考核者決策行為時所無法排除
的必要框架。因此在明確界定研究問題前,當有必要先點出作者認為現行績
效考核制度中可能影響考核決策運作的幾個面向,諸如:考核項目設定、考
列等次比例限制、考核結果與外滋性報償連結、考核救濟方式、考核委員之
組成與運作、以及汰劣機制設計等。至於本文所界定之研究場域的組織特性,
則留待下一節之研究範圍再作說明。
在上述這些執行績效考核工作所無法排除的必要框架下,本研究將以
Decotiis & Petit (1978)所提出之影響績效考核結果正確性的三個因素中的「考
核者動機」為主要探討面向。本研究主要的研究問題如下:
(一) 哪些因素形塑考核者動機。
(二) 考核者動機對於考核決策之影響。
(三) 台北市立高中職學校之考核執行現況分析。
由於影響績效考核正確性的三個因素中,考核環境係與制度及公部門組
織特性有關,而制度設計與組織特性向來為相對穩定的影響因素,非經修法
或變革不易有所變動,因此不為本研究之興趣,不過由於制度規範與組織特
性為探究政策執行情形時無法忽視的必要脈絡框架,因此本文乃嘗試於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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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規範下,對特定組織類型之考核執行情形進行個案探究。至於考核者能
力,則與考核者處理考核資訊的過程有較大的關聯,過去對此面向有興趣的
研究者,多係以資訊處理理論的角度進行探究,而本研究則希望將研究興趣
寄於更難以掌握的面向之上。正由於考核制度與組織特性框架相對穩定,而
考核者能力可藉由施予適當的訓練來獲取改善的空間,唯獨考核者動機此一
因素,對考核決策之影響相對多變而難以掌握,因此本研究希望能夠藉由與
研究對象對話的機會,彙整出形塑考核者動機之因素,並藉由過去研究所提
出的相關模型,重新進行歸納。
在對型塑考核者動機之因素完成歸納之後,由於Decotiis & Petit (1978)
雖曾提出影響績效考核結果正確性的主要面向,但其研究並未涉及對這些主
要面向進行更細部的操作,藉以探討考核者動機對於考核決策的實質影響。
以績效考核實務運作的觀點,對於制度執行情形的探究,應有助於制度改革
方向之擬定與政策目標之達成,因此,本研究希望能夠再前進一步,運用質
的研究方法的優勢,以描繪績效考核實務中,考核者動機對考核決策的實質
的研究方法的優勢,以描繪績效考核實務中,考核者動機對考核決策的實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