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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

第一節   研究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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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

前一章中,已就本文之研究場域─高級中等學校,其可能對績效考核之

執行形成特定限制框架的組織特性作了說明,亦以第二節至第四節的篇幅,

探討了形塑考核者動機之因素,以回答本文的第一個研究問題,最後,再延

伸第二節至第四節的分析,探討考核者動機對於考核決策的影響,回應本文

的第二個研究問題。

本章以下則承接前一章之分析結果,先為全文之研究結果進行統整與歸

結。第二節開始,為回應本文開端的研究動機及第二個研究目的,依研究結

果闡釋本研究之重要意涵,並針對擬議改革中的公務人員考績制度,提出論

者認為可能引發的問題,以期提供政策改革規畫者不同的思考方向。最後,

再針對績效考核制度在實務執行上的缺失,以研究者個人之觀點,提出幾點

具體建議。

第一節 研究結果

依前一章對於訪談內容之探討,由於本文研究概念架構中,各面向所涵

蓋的影響動機因素眾多,而在探討不同的影響因素時,有時在概念或意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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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無法完全分開來討論,因此在研究分析的呈現上難免顯得龐雜,為使讀者

能夠更加清楚本研究透過與特定組織之考核實務者對話之結果,以及全文所

欲詮釋之重點,最後再將本文的研究結果作一歸結,茲將主要研究結果整理

如下:

一、 依本研究對受訪者所表達之想法的歸納,多數考核者雖認同績效考核為

必要之惡,但由於考核者普遍無法信任制度的執行成效,因而嚴重損及

考核者對於績效考核制度的重要性認知。

二、 自本研究所搜集的資料觀之,考核者執行績效考核工作的自我效能感並

不佳,為紓解來自不同面向之關切考核結果的壓力,在執行實務上因而

出現運用潛規則以規避衝突,以及遁入考績會以迴避考核責任的取巧作

法。

三、 相較於績效考核制度所強調的獎優汰劣目標,考核決策所引發的後續效

應,才是大多數考核者心中最為關切的事。如:由於懲、汰劣在實務執

行上出現困難,考核者因而必須同時兼顧「獎優」與「扶劣」,才能使

自己所帶領部門之業務推動,繼續獲得部屬的協理與支持。

四、 限制考列等次比例,使考核者在執行實務上難以兼顧實質公平性,特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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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層級低、編制小的組織,在比例計算後四捨五入間,考核者只能在原

就相當少的受考人中硬是選出一人,使考核執行更具困難度。

五、 績效考核制度所規劃的參與機制,原係為提升考核決策之品質與民主正

當性,本文雖未探究考核參與機制是否確能使考核結果之品質與正當性

提升,但可以確定的是,遁入考核參與機制之保護傘下,已然成為考核

者規避考核責任的最佳途徑。

六、 綜觀全文對型塑考核者動機因素之探討,並參照訪談實務現況,推衍出

考核者作決策時的「心理運作機制」,不僅為影響績效考核正確性因素

之一,更可謂為影響績效考核執行成敗的關鍵因素。

此外,前於界定研究範圍時,本文曾指出三個學校組織特性(工作衡量內

涵、陞遷激勵效用、考核者課責),並認為學校基於這些組織特性框架,可能

使該組織中的考核者在執行考核工作時,遭遇與一般行政機關之考核者不同

的困難,或有不同的因應方式。然而經研究發現,除了工作衡量內涵不一,

以及層級低、編制小之組織,因人數過少使得考列等次比例限制在執行上較

為困難外,學校組織之考核者無論是對於績效考核制度的看法,抑或其執行

考核的方式,幾無異於一般行政機關中的考核者。雖然本文的受訪者幾乎都

認同學校組織中職員工作內涵缺乏較為明確的衡量基準,使績效考核評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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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到執行上的困難,不過政府部門既為提供公共服務及實現公共利益而存

在,則相較於一般企業組織,績效考核環境自較缺乏明確量化之指標,此亦

為政府欲落實績效管理難以克服的一大特性,因此即便是工作衡量內涵相對

明確的其他公部門組織,在運用績效管理與執行考核工作時,仍無法避免遭

遇同樣的困擾,只是困擾程度輕重之別而已。至於組織層級低、員額編制小,

造成考核者在考列等次比例限制下,難以再依受考人擔任職務之職責難易輕

重程度分層進行評比,以落實考核實質公平性之情形,在目前政府組織人力

精簡政策之下,即便是員額編制較大的機關,為避免爾後落實人力精簡政策

的困擾,也已開始進用較多的約聘僱或臨時人力以取代正式員額,因此,就

算是層級較高、編制較大的組織,仍可能會面臨到適用同一績效考核制度之

受考人數過少,而使在考列等次比例限制之下的考核決策無法完全兼顧實質

公平性。綜上,由於學校組織與一般行政機關之考核者,均同樣有無法信任

制度執行成效、混合運用「工作績效評價」與「第三種策略評價」,以及關切

決策後續效應甚於達成政策執行目標等情形,因此本文嘗試於主要制度規範

下,對特定組織類型中考核者執行績效考核工作之情形進行探究,研究結果

卻發現,學校組織之績效考核執行成效,與一般行政機關並未存在太大差異。

再者,學校組織之特性框架雖與一般行政機關有異,然各該考核者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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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執行層面的看法與作法卻未有太大差異,此亦或可歸結於績效考核的「制

度規範密度過高」所致。亦即,考核者雖是在制度與組織特性之雙重框架下

執行績效考核工作,但由於目前的制度規範仍屬一體適用的架構(如:考核項

目設定、考列等次比例限制、考核結果與外滋性報償連結、考核救濟方式、

考核委員之組成及運作、以及汰劣機制設計等),則缺乏彈性的制度規範相對

於組織特性而言,對考核的執行成效可能有較為關鍵性的影響,乃至於本文

所欲探究的學校組織考核執行情形,與一般行政機關幾無差異。至於績效考

核制度規範,或特定組織之特性,在本文中均僅作為探討人為運作變因時必

要考量的詮釋脈絡,自始至終均非本文的研究興趣,爰有關制度框架與組織

特性對績效考核執行成效之個別影響或交互作用,仍宜留待其他對此議題有

興趣之研究者作進一步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