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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研究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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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國際組織中的用辭因立場而異,就國際組織官方而言,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 和國的會籍爭議問題,是「代表權」問題,意即在國際組織中有一席位名稱為「中 國(China)」,而現今在現實層面有兩個不同政權要爭取這一個席位,故在 1971 年開始遇到的爭議問題,事實上並非排除中華民國的「會籍」,而僅是處理誰來 代表「中國」。但就中華民國政府立場而言,當國際組織討論到「代表權」問題 時,中華民國政府必須「維護權益」,維護她仍是「中國」席位的唯一代表,倘 若國際組織通過決議「排我納匪」,也就是讓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中國,那中華 民國政府便宣稱從那時起退出該國際組織的運作。故本研究在辭彙運用上,在以 國際組織官方立場或國際法角度,則使用「代表權」一詞,在以中華民國政府的 立場論述,使用「會籍」或「維護權益」等辭彙。以研究角度而言,則盡量使用

「席位」一詞。

第二節 研究目的

1971 年 10 月 25 日聯合國大會通過 2758 號決議後,隔日 10 月 26 日聯合國 秘書長宇譚(U Thant)將 2758 號決議的結果通知各個聯合國專門機構,希望各個 專門機構能儘速採取動作,處理各組織內的中國代表權問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 政府在各組織內取得中國席位,並排除中華民國政府的代表,而議案原文是使用

「蔣介石的代表」一詞。12多數的專門機構均在 1972 年年中以前的預定集會通 過類似的議案,使 2758 號決議適用於各專門機構,只有國際貨幣基金以及世界 銀行集團的 3 個專門機構,計 4 個金融性的專門機構直到 1980 年才處理完畢,

故今日中華民國在任一個聯合國專門機構均無會籍。

據聯合國官方網站顯示,現今分類在「聯合國專門機構(Specialized

Agencies)」下的國際組織計有 19 個。包含較為一般所熟知的世界衛生組織、國 際民航組織、世界氣象組織、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銀行集團、國際貨幣基金 等國際組織。而除了在 1971 年以後新成立的專門機構以外,中華民國在 1971 年 喪失聯合國代表權以前,是許多專門機構的會員國之一,詳如表 1-1。

表1-1:聯合國專門機構組織列表以及 1971 年的狀態

序 組織名稱 縮寫 1971 年以前 1971 年以前

12 United Nations, Yearbook of the United Nations 1971, New York: Department of Public Information, United Nations, 1974.

http://www.un.org/en/aboutun/structure/index.shtml,最後瀏覽日期:2015 年 1 月 10 日。

註 2:1971 年會籍資料參考自「關於我退出聯合國後在各種國際機構會籍變動之概況」(1972 年

http://research.un.org/en/docs/ga/quick/special,最後瀏覽日期:2015 年 1 月 10 日。

另有一個分類是「相關組織(Related Organizations)」,此分類下有 4 個國際組 織,分別為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組織籌備委員會 (CTBTO)、禁止化學武器組織(OPCW)、世界貿易組織(WTO)。131971 年時,中

13 聯合國官方網站,組織與架構頁面,http://www.un.org/en/aboutun/structure/index.shtml,最後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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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民國政府擁有 IAEA 的會員國資格以及 WTO 前身的關稅暨貿易總協定(GATT) 的觀察員資格。而 1971 年聯合國的文件中尚無「相關組織」的分類,中華民國 外交部檔案亦說明,IAEA 與 GATT 依聯合國慣例會與 13 個聯合國專門機構一 起呈現,而有 15 個專門機構存在的現象。14實際上,各專門機構透過經社理事 會與聯合國互動,而 IAEA 與 GATT 雖向大會負責,也是與聯合國有關係的國際 組織,但因為沒有與聯合國經社理事會簽署合作協定而擁有專門機構的地位。

然而,即便是國史館主編的《中華民國史外交誌(初稿)》,對於這部分的編 纂記載甚少,也未特別區分專門機構與相關組織間的差異。15

在聯合國專門機構的議題上,常會被認知為,當中華民國喪失聯合國代表權 以後,意謂著在同時間失去所有專門機構的會籍,但事實上並不然。雖然 1971 年 10 月 29 日起至 1972 年 5 月 28 日的七個月間,就喪失了九個專門機構的席位,

只有四個金融性專門機構保有席位,即便是是這樣的狀況,也絕不能以同時失去 的「包裹式概念」論之。聯合國專門機構是有獨立系統的國際組織,這些組織成 為聯合國專門機構以前,多半已是一般性的國際組織,藉由與聯合國經社理事會 之間所簽署的協定成為聯合國專門機構,其中如萬國郵政聯盟早於 19 世紀已成 立,並曾與聯合國前身之國際聯盟存有合作關係。

1971 年 10 月 25 日中華民國因 2758 號決議案喪失聯合國代表權後,聯合國 專門機構地位的特殊性使得這些組織將是聯合國直屬機關以外,首波面臨處理中 國代表權的國際組織,這樣的過程在現有研究中並不多見,所以呈現專門機構席 位爭議的過程,以及觀察中華民國在聯合國專門機構如何面對會籍爭議,是本研 究的兩大目標。釐清了 1970 年代的聯合國專門機構會籍問題的本質後,未來才 有辦法更進一步探討台灣的國際參與問題。

從研究範圍與時間斷限而論,本研究將介紹中華民國喪失各個專門機構席位 的過程,1971 年之時,不包含 GATT 與 IAEA,聯合國專門機構計 13 個。受限 於篇幅與資料限制等因素,在第四章將選出資料較完整且具代表性的 3 個機構深 入探討,分別是世界衛生組織(WHO)、世界氣象組織(WMO)、國際電信聯盟 (ITU)。至於其他 10 個機構,因聯合國糧農組織(FAO)僅具觀察員地位,聯合國

覽日期:2015 年 1 月 10 日。

14 「關於我退出聯合國後在各種國際機構會籍變動之概況」(1972 年 10 月 11 日),〈我退出聯合 國後在各種國際機構會籍變動情形〉,《外交部檔案(國組司)》,中央研究院近史所檔案館藏,檔 號:656.41/91001。

15 國史館中華民國史外交志編纂委員會編,《中華民國史外交志(初稿)》(台北:國史館,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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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文組織(UNESCO)、國際勞工組織(ILO)、國際民航組織(ICAO)、萬國郵政聯 盟(UPU)、政府間海事諮詢組織(IMCO)這 5 個專門機構雖是會員國但資料相對來 說較不齊全,故不深入探討。另外因受限於主要史料《外交部檔案》僅開放到 1975 年,所以無法深入研究 1980 年才喪失席位的 4 個金融性專門機構。綜上所 述,本研究將時限訂在 1971 年至 1972 年,主要討論的目標組織有 3 個,其他 10 個組織席位喪失的歷程僅做概括性的介紹,而 GATT 與 IAEA 雖非屬 13 個聯 合國專門機構,但兩者處理中國代表權的方式與專門機構差不多,故在第二章提 到專門機構案的發展概略時還是會納入探討的範疇。表 1-2 列出中華民國在 13 個專門機構、GATT 與 IAEA 喪失席位的時間序。

表1-2:中華民國在各個聯合國專門機構、GATT 及 IAEA 喪失席位之時序表

序號 縮寫 名稱 退出日期 備註

1 UNESCO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 1971.10.29

2 GATT 關稅貿易總協定 1971.11.16 非專門機構/

觀察員 3 ILO 國際勞工組織 1971.11.16

4 IAEA 國際原子能機構 1971.11.16 非專門機構 5 ICAO 國際民航組織 1971.11.19

6 FAO 糧農組織 1971.11.25 觀察員 7 WMO 世界氣象組織 1972.02.14

8 UPU 萬國郵政聯盟 1972.04.13 9 WHO 世界衛生組織 1972.05.10 10 IMCO 政府間海事諮詢組織 1972.05.23 11 ITU 國際電信聯盟 1972.05.28 12 IMF 國際貨幣基金 1980.04.17 13 IBRD 國際復興開發銀行 1980.05.15 14 IDA 國際發展協會 1980.05.15 15 IFC 國際金融公司 1980.05.15

註:參考整理自 United Nations, Yearbook of the United Nations 1971. United Nations, Yearbook of the United Nations 1972. 「關於我退出聯合國後在各種國際機構會籍變動之概況」(1972 年 10 月 11 日),〈我退出聯合國後在各種國際機構會籍變動情形〉,《外交部檔案(國組司)》,中央研究院近史 所檔案館藏,檔號:656.41/91001。 Yu, Kuan-Tsyh(俞寬賜),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Republic of China and United Nations specialized agencies.” Chinese Yearbook of International Law and Affairs, 12(1992-1994), pp. 4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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