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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研究目的與章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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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對外爭取新聞自由的部分,即是挑戰公司社長的提名權與任命權要獨立於 官方的控制。1988 年,MBC 以罷工的方式抵制官方任命社長,並要求管理階層 不得介入編採事務,成功使 MBC 公股歸屬於新成立的「放送文化振興會」(방송 문화진흥회/The Foundation for Broadcast Culture),不受政府控制;隨後,KBS 工會也跟進以罷工方式阻止官方任命社長,雖未一戰成功,KBS 工會仍再接再厲 在 2003 年發動第二次罷工,終於使 KBS 董事會決議未來的社長由公眾提名方式 任選(Asia Watch Committee, 1990: 76-84;林麗雲,2005:20-21)。

至於在內部新聞自由的爭取,工會則是強調編採政策須獨立於管理階層的控 制。1990 年,MBC 因報導 WTO 損害韓國農業,遭管理階層下令禁播該則新聞,

引來工會抗議新聞遭檢查,卻反被官方解散工會;未料工會重組後更具戰鬥力,

不僅逼迫當時 MBC 社長辭職,也以無限期罷工方式向管理階層爭取到兩項自主 權,分別是員工可提名重要部門(如新聞部、節目部)的主管人選,以及員工可 參與制定言論方針,與管理階層共同討論電台的編輯立場(Lee, 2003,轉引自林 麗雲,2005:21)。

雖然在韓國進入民主化之後,接連上任的金大中(김대중)與盧武鉉(노무 현)等改革派執政期間,對電視產業的壓制較少,讓電視不再只是用來剷除異己 的政治工具,但黃意植(2014:63、73-74)認為,由於無線電視台長期壟斷所累 積的影響力,讓統治者始終未真正放棄對其掌控的空間,無論是刻意打壓或是尊 重並保障自由,政府都未交出人事任命權,特別是總統一職,對於 KBS 與 MBC 兩大公共電視的社長任命握有關鍵主導權,KBS 社長由總統直接任命,MBC 則 因總統與執政黨的人馬在理事會席次過半,同樣掌握任命優勢。於是由軍人獨裁 時代開始,政治對公共電視的習慣性介入就造成了電視台工會罷工頻傳,即便是 前面提到的盧武鉉時期,KBS 也曾因反對官派社長而發起罷工,而更深層的原 因,其實是反彈官方長期以來的壓制;2008 年保守派勢力李明博上任後,MBC 工會在 2012 年則是以抗議政治力限制報導自由發起罷工,也就是本論文選擇作 為分析案例的事件。

第三節 研究目的與章節安排

一、 研究目的

首先,韓國的媒體、公共電視的發展,對研究者而言,其實是塊陌生的知識,

所以在前一小節花費較多的篇幅來撰寫,希望能在研究 2012 年 MBC 罷工之前,

能在歷史脈絡及背景知識上有更多的了解。從這些既定事實的整理中也可發現,

「政治因素」始終影響著勞工運動及媒體運動的走向;同時,「民主」的爭取或 維護,也成為早期勞工運動以及晚近廣電工會抗爭的主要因素。

2010)、「被創制的仇恨-媒體運動報導中的反韓框架分析」(林宗偉,2011)、「韓國臺灣比較 研究 :民主主義發展和媒體之役割」(崔彰根,2011)、「探討台灣與韓國對國際衝突事件新聞 報導之異同:以楊淑君事件為例」(金志宣,2012)。

9 「中韓兩國勞工運動方向之比較研究」(尹在仁,1986)、「中韓兩國早期勞工運動之比較研 究」(金東愛,1991)、「中、韓兩國中學教師對參與工會及罷教的態度之比較」(權明姬,1991)、

「臺灣和韓國在民主化過程中國家與勞動關係之比較研究:以國家統合主義(State Corporatism)觀 點為主」(金相淳,1993)、「中韓兩國罷工行為之研究」(李鋒燮,1994)、「中韓兩國勞工 退休金制度比較研究」(崔正憲,1996)、「移工運動形成與工運中的民族主義論述:韓國和臺 灣之比較」(延光錫,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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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也可發現在目前的博碩士論文中,研究傳播及勞動的主題並不多,且有 一半以上的論文都集中在 2000 年以前;另外,這些論文除了單只研究韓國外,

也有以台韓比較切入研究的分析手法,雖然這份論文仍以討論韓國 2012 年 MBC 罷工為主,但也希望透過對這次罷工的研究,能帶給台灣的勞工運動以及媒體運 動一些借鏡之處,也是本篇論文希望在學術上能達成的另一貢獻。

二、 章節安排與韓文體例說明

所以延續前述的研究目的,本論文的章節分為五個章節。第一章為緒論,除 研究緣起外,就韓國「政治與媒體、公共電視」做歷史資料整理,撰寫成研究背 景,再帶出本研究的目的與章節安排。第二章為文獻回顧,宏觀地從韓國的政治 與勞工運動談起,再聚焦到韓國廣電工會近 20 年的運動史;並由工會的功能與 類型談起,做為後續分析韓國 MBC 工會的依據;接著陳述媒體工會對專業的重 視與維護,呼應基爾特社會主義,來討論 MBC 工會在罷工運動中捍衛了什麼專 業。而在第一章的研究背景、目的以及第二章的文獻回顧後,第三章首先列出三 個研究問題,而後描述本研究所採取的研究方法,以及 2012 年 MBC 罷工事件相 關的受訪者名單及訪談大綱。第四章為 2012 年 MBC 罷工的資料蒐集整理,共分 為三個小節,以事件發生的前中後做為時間軸來區分。第五章則為分析與結論,

依照第二章至第四章的內容,替本論文做一總結。

另外,由於本研究以韓國個案為例,文中有不少韓文中的專有名詞(如:組 織名稱、人名、節目名稱等),為求使用上的精準,將在每個章節中,該專有名 詞第一次出現時,於後方以括弧方式註記原本的韓文;例如每章節首次出現「公 正放送」一詞時,即在後方加註韓文「공정방성」。

而在韓文的詞彙中,雖然部分的單字有漢字,但若直譯卻有些字義會與中文 混淆。舉例來說,《韓民族日報》(한겨레신문)在韓文中的後兩字漢字為「新聞」, 若譯成《韓民族新聞》,在中文裡的用法恐與電視新聞混淆,基於《韓民族日報》

是報紙而非電視媒體,故選擇以《韓民族日報》做為翻譯;同理,《京鄉日報》

(경향신문)、《首爾日報》(서울신문)也是採用此種翻譯方式。

第二種須說明的韓文翻譯之處,是在特定專有名詞的使用上,難以在中文裡 找到適合的用詞,所以選擇保留原本韓文中的漢字用法,避免失真。如本研究當 中頻繁出現的「公正放送」(공정방성)一詞,在韓文中的用法包含了「新聞自 由」、「新聞專業自主」甚至是「言論自由」等意,雖然「放送」二字並非中文 慣用詞彙,但考量「公正放送」一詞難以用中文直譯,所以保留漢字用法。不過 在人名的翻譯上,雖然韓國人普遍的名字都有相對應的漢字,但同一個韓文字對 應出的漢字常有數個以上,故在人名的翻譯皆以音譯為主。

最後一種則是韓文口語上對於專有名詞略稱的用法,如同中文在提及「政治 大學」時,會簡稱為「政大」二字,本研究中對於韓國受訪者以簡稱方式談到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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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名詞時,為維持受訪者口語原意,由逐字稿中引述受訪者話語時,會保留簡稱 的用法,若此種簡稱是以原韓文的漢字而來,則翻譯時也以漢字為主。例如「全 國媒體總工會」(전국언론노동조합,漢字為「全國言論勞動組合」),在韓文口 語中會以「언론노조」,也就是「言論勞組」來簡稱,故引述自受訪者的逐字稿 中,仍保留「言論勞組」的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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