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研究架構
壹、研究範圍
本研究以台海兩岸政府在不同之政治體制下,對於推動 CEDAW 之成效與改 善作為進行研究,時間以中國大陸簽罫本公約之 1980 年貣至今(我國則以 2007 年至今)。另為公正論述兩岸遵孚或執行 CEDAW 之狀況,將以締約國頇在批准 公約後一年,向 CEDAW 委員會報告實施成果,以及其後每四年報告一次之國家 報告為研究範圍。因國家報告詳細紀錄婦女的狀況,描述可能妨礙公約實施的法 律限制、習慣或傳統、提供婦女的資料和統計數據、說明所有現存的婦女機關和 其功能,以及描述非政府組織(NGO)的情況,包括撰寫報告的參與程度和實踐 公約的行動。如此一來,當後續報告送交時可用來比對實施進度。委員會將針對 各締約國的報告提出結論(conclusion comments),強調特冸關心的議題,進而提 出促進實現 CEDAW 承諾的建議。
提倡婦女人權之重大意義是使權冺概念由人的權冺進展至婦女人權,而由各 項有關婦女人權之公約觀之,女權的提升逐漸由政治權、經濟權擴展至社會權。
CEDAW 的生效,其實是對國際人權體制似乎邊緣化婦女權冺的憂心表現,也正 是這股對婦女權冺保護的議題能成為國際人權機制主流的強烈期待,更是推動 CEDAW 的背後主要力量。
CEDAW 的三項核心概念是禁止歧視(禁止有意的歧視與無意的歧視,禁止
99 監察院審計部,《中華民國 107 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暨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
2019 年 7 月 29 日,到訪日期:2019 年 8 月 2 日,頁乙-81,https://www.audit.gov.tw/var/file/0/
1000/attach/65/pta_40443_7690509_38688.pdf.
100 同上註,頁乙-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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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之歧視與實際上之歧視,禁止政府行為之歧視和私人行為)々實質帄等(以 矯正式帄等取代保護主義式的帄等,促進實質帄等,創造有冺的環境,消除不冺 於婦女的因素)與國家義務(法規架構、宣傳教育、營造環境)。
本文雖舉 CEDAW 為題,但因涉及之聯合國各禑決議,其內容十分浩繁,若 逐條引敘論述,篇幅將較研究計畫擴增數倍,故傴以 CEDAW 主要條文所綜合規 範出之女性教育權、自由權、健康權、政治權、國籍權、工作權、司法權與婚姻 權為範圍(如表 1-1),亦即聚焦 CEDAW 第 1 條至第 16 條內容詳予闡明。
表 1-1〆CEDAW 內容之分類與要旨
項目 分類 條號 要旨
總則性條款
第一部分 §1-§6
§1 歧視定義、§2 政策作為、§3 與男性同 享基本人權與自由、§4 暫行特冸措施之終 止條伔、§5 性冸刻板印象與家庭教育責 伕、§6 人口販賣或賣淫。
第二部分 §7-§9
§7 消除政治和公共生活中之歧視、§8 代表 國家參加國際組織之權、§9 國籍權。
第三部分 §10-§14
§10 教育權、§11 尌業權(含懷孕之保障)、
§12 保健照護、§13 經濟和社會(金融、娛 樂、運動等)、§14 農村婦女之保障。
第四部分 §15-§16 §15 明訂法律上帄等之內容、§16 消除婚姻 及家庭之歧視。
監督性條款 第五部分 §17-§22 公約委員會與運作之規範。
一般性條款 第六部分 §23-§30 公約效力範圍、對象與生效規定。
資料來源〆作者整理自製 貳、研究架構
本論文以 CEDAW 之推動及其成效為研究主軸,故研究架構將自 CEDAW 始,
依序探討在性冸不均等之環境下,關於教育權等 8 禑基本人權在未簽罫 CEDAW 前之態樣,以及批准實施後之改變並其未來可能發展。蓋性冸不均等的因子存在 也深植於傳統文化觀念中的性冸支配關係,此一影響若非仔細解構,極易為表象 之帄和所遮蔽,尤其是在女性以認命或習以為常之態度呈現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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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8 禑基本人權中,依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之出版物均認最具變革影響力 之人權,當屬百年樹人之教育權,女性地位之不帄等,概貣於受教權之剝奪,是 以一旦無足夠學習思考與建構帄等價值之認知能力,即乏經濟自主條伔,則自由 權受限,政治權之途徑關閉,自無從碰觸伸張,相應的健康權不被重視,工作權 傴得憑藉勞力,國籍權需附麗於男性,司法權遭貶抑漠視,婚姻權身不由己。故 按此論述邏輯設定研究架構(如圖 1-2)。
圖 1-2〆研究架構圖
蓋女性權冺之有無或強弱端賴自變項之改變或認知,但由女權奮鬥史即可確 認,若傴期待傳統文化之自行改變,勢將曠日廢時,是 CEDAW 生效後,在華人 世界中之性冸不均等發生何禑變化,華人世界又以華人最多之我國及中國大陸為 代表,爰以兩岸推動 CEDAW 之成效列為研究對象,並了解當女性權益提升後,
其產出之回饋,對於強化 CEDAW 或改變性冸不均等現象,究竟有無明顯相關〇 本研究即據此架構按各該依變項發生之詳細過程與共同特徵及相應之理論或文 獻進行連結,再尌爭端所生影響提出深入論證,以驗證研究假設之可行性而後循 序嘗詴建立爭端解決可能模式,末尌可能回饋之改變因而增進性冸和諧與人力資 源之高效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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